劳动者在权益受到用人单位或非法职业中介机构等侵害时,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因此,农民工应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运用有效途径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1)应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合同应包含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及工期、工资标准或单位造价、工资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安全和质量责任以及发生纠纷的解决方式等内容。合同应一式三份,由双方签字并加盖有资质建筑企业或劳务企业的公章后各持一份,施工现场保留一份备查。
(2)劳动者签订合同过程中,要注明用人单位基本情况,例如: 用工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单位资质等。
(3)用工单位不愿意签订合同,应拒绝上岗,并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
(4)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与用工合同不符的工作内容,应及时要求与用工单位签订补充合同。
(5)施工过程中,应及时与用工单位结算工作量,工作量要经过用人单位确认并加盖公章。
(6)在施工过程中,应及时按照合同约定索要自己的劳动报酬。用人单位要逐月发放工资给本人,发放工资的通知要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0天。
(7)如果用工单位违反合同约定,劳动者应及时向用工单位的相关部门反映,如果用工单位不愿及时纠正错误时,应及时停工,并向建设行政部门或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
(8)合同到期或工程完工时,用人单位违反合同约定克扣或者拖欠劳动者工资时,应及时持合同、工作量结算依据或欠款凭据等资料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
(9)劳动者要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实事求是地讨要工资。
农民工维权流程如图3-14所示:
某高速公路将农民工维权知识制作成“三字经”小册子,帮助农民工掌握维权基本常识。
农民工维权“三字经”
报祖国,建高速,劳动者,最光荣;
农民工,离家乡,劳动法,不能忘;
虽打工,有尊严,受侵害,要维权;
进单位,先签约,责权利,要明确;
看资质,许可证,应真实,是基准;
合同中,写分明,合同期,分仔细;
发工资,莫过月,人人清,月月结;
无特殊,故意拖,被投诉,赔偿多;
用工方,不守约,劳动局,把理说;
有争议,或协商,或调解,或仲裁;
裁决书,无异议,当事人,应履行;
不履行,找法院,强执行,能兑现;
裁决书,若不服,到法院,去起诉;
打官司,重证据,平日里,多留意;
合同书、通知书、出门证、工资条;
派工单、考勤表、领料单、保管好;
学法律,胆识长,大世界,任我闯。
图3-14 农民工维权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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