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欧洲联盟
(一)欧洲联盟的建立
欧洲联盟(European Union,EU)的前身是欧洲共同体(European Community,EC)。1951年4月,西欧6国(法国、德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卢森堡)在法国巴黎签订了《欧洲煤钢联营条约》(也称为《巴黎条约》),建立了欧洲煤钢共同体。欧洲煤钢共同体建立后,西欧6国认为可以把《巴黎条约》的原则扩大到其他领域。1957年3月25日,西欧6国政府在意大利罗马签订了《建立欧洲原子能共同体条约》和《欧洲经济共同体条约》。这两个条约合在一起统称为《罗马条约》。《罗马条约》于1958年1月l日生效,同时,欧洲原子能共同体和欧洲经济共同体正式成立。《罗马条约》的主要内容有:建立全面的关税同盟,对外采用统一关税,实行共同的贸易政策;内部取消成员国之间各种商品贸易的关税,实施共同农业政策;逐步协调经济和社会政策,实现商品、人员、劳务和资本的自由流通。
按照罗马条约的规定,关税同盟应在1958—1969年年底的12年内完成。这12年的过渡期分3个阶段,每个阶段为4年。每个阶段逐步削减成员国之间的关税以实现自由贸易;调整成员国的对外关税以实现共同的对外关税。但实际上关税同盟过渡阶段只耗费了10年的时间。至1968年,西欧六国就提前达到了《罗马条约》的预定目标,完成了关税同盟的建设。在这10年里,各成员国之间的贸易和对其他国家的贸易得到了飞速发展。各成员国之间的贸易额翻了两番,成员国之间贸易的增长速度是对其他国家贸易增长速度的两倍;同一时期,共同体国家的国内总产值的年平均增长率达到5%,高于同期英国、美国等国家的经济增长速度。在关税同盟建设差不多完成的同时,欧洲煤钢共同体、欧洲原子能共同体、欧洲经济共同体3个机构合并为一个机构,统称为欧洲共同体(EC),简称欧共体。
进入20世纪70年代后,因消除关税壁垒而建立起来的欧共体统一市场被日益盛行的非关税壁垒所分割,商品流通受到阻碍。欧共体内部市场分割使企业难以获取规模经济效益,欧共体内部的产业结构和出口商品结构调整迟缓,尖端科技发展迟滞,对外竞争能力削弱,经济发展速度下降。欧共体成员国领导人经过长期磋商,决定建立“欧洲统一大市场”,以振兴经济。1985年12月,欧共体首脑会议通过“欧洲一体化文件”(亦称“单一文件”),决定于1992年12月31日以前建成一个没有国界的“内部统一大市场”,实现商品、劳务、人员和资金的自由流通。1993年年初,统一大市场已开始运行。
欧共体成员国于1992年2月7日签署了《马斯特里赫特条约》(又称为《欧洲联盟条约》,以下简称《马约》)。这一条约大幅度修订了《建立欧洲经济共同体条约》等三项条约的内容,规定了欧洲经济与货币联盟的具体目标和实施步骤,将欧共体原有的政治合作升格为共同外交和安全政策,并建立起在内政和司法方面的合作机制,从而使欧共体的活动范围突破了经济活动的界限,而经济活动又以共同市场为中心的格局,将欧共体的经济一体化推进到政治联盟的阶段。《马约》于1993年11月1日正式开始生效,并自该日起欧洲共同体改称为欧洲联盟,标志着欧共体从经济实体向政治实体过渡,欧洲联盟正式成立。
(二)欧洲联盟的发展
1995年1月1日,奥地利、瑞典和芬兰加入欧盟,欧盟成员国扩大到15个。3月26日,申根协议生效。协议规定,在申根协议国家边境上取消对人员往来的控制,加强司法和警务机构间的合作。同年12月16日,欧盟马德里首脑会议最终把未来欧洲统一货币的名称确定为“欧元”。
欧盟成立后,经济快速发展。1995年至2000年经济增速达3%,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由1997年的1.9万美元上升到1999年的2.06万美元。欧盟的经济总量从1993年的约6.7万亿美元增长到2002年的近10万亿美元。
1996年12月14日,欧盟都柏林首脑会议通过了《稳定和增长公约》《欧元的法律地位》和《新的货币汇率机制》的欧元运行机制文件。
1997年6月17日,欧盟首脑会议补充了《阿姆斯特丹条约》,同年10月2日,欧盟外长签署了该条约。
1999年1月1日,欧盟正式启动欧元。5月1日,《阿姆斯特丹条约》正式生效。12月11日,欧盟赫尔辛基首脑会议通过了《千年宣言》,决定正式接受土耳其为入盟候选人。
2002年1月1日,欧元正式流通。2002年11月18日,欧盟15国外长在布鲁塞尔举行会议,决定邀请塞浦路斯、匈牙利、捷克、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波兰、斯洛伐克和斯洛文尼亚10个中东欧国家入盟。
2003年4月16日,在希腊首都雅典,欧盟与这10个完成入盟谈判的候选国签署入盟协议。2004年5月1日,中东欧10国家正式加入欧盟。这是欧盟规模最大的一次扩充。此次扩大后的欧盟成员国从原来的15个增加到25个,总体面积扩大近74万平方公里,人口从约3.8亿增至约4.5亿,整体国内生产总值将增加约5%,从原来的9万多亿美元增加到10万多亿美元,经济总量已与美国不相上下。
2004年10月,欧盟25国首脑在意大利首都罗马签署了《欧盟宪法条约》。这是欧盟的首部宪法条约,旨在保证欧盟的有效运作以及欧洲一体化近程的顺利发展。
2007年1月,罗马尼亚和保加利亚两国加入欧盟,欧盟经历了6次扩大,成为一个涵盖27个国家,总人口接近5亿,国民生产总值高达12万亿美元的经济实体。2007年10月19日,欧盟各国领导人在里斯本就“简化版欧盟宪法条约”文本达成一致,并将之定名为《里斯本条约》,该条约陆续获得欧盟全部27个成员国的批准。
2009年12月1日,《里斯本条约》正式生效,比利时人范龙佩当选欧洲理事会常任主席。欧盟正式取代并继承欧共体,具备法律人格。
2009年10月20日,希腊政府宣布当年财政赤字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将超过12%,远高于欧盟允许的3%,欧洲主权债务危机爆发。
2013年7月1日,克罗地亚正式加入欧盟,欧盟成员国增加至28个。
(三)欧盟的经济一体化措施
1.有关农业的一体化措施
欧盟实施共同农业政策,首先,实行统一的农产品价格管理制度,农产品价格通过收购或投放方法,保证其在“目标价格”和“干预价格”之间波动;其次,对部分农产品进口征收差价税,实行农产品出口补贴制度;最后,设立农业指导和保证基金,促进农业的机械化和现代化。
2.有关货币的一体化措施
建立欧洲货币体系。欧洲货币体系于1973年3月正式创立,它是为促进同盟内贸易、保证各成员国货币的相对稳定而建立的国家间货币联合。其主要内容有:建立欧洲货币单位,成员国间实行固定汇率,对外实行联合浮动制,从而形成一个相对稳定的汇率制度。建立欧洲货币基金,向成员国提供中短期贷款,借以干预市场、稳定汇率、调节国际收支。
2003年11月1日生效的《马约》为建立欧洲货币联盟规定了时间表和步骤。按照《马约》的规定,货币联盟将分3个阶段实施,经过欧盟各国的艰苦努力,货币联盟计划得以顺利实行。1999年1月1日欧元正式发行,法国、德国、意大利、比利时、荷兰、卢森堡、爱尔兰、奥地利、芬兰、葡萄牙、西班牙11国成为欧元创始国。1999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是欧元的转换期,从2002年1月1日起,欧元开始流通。2002年7月1日欧元取代货币联盟成员国原货币,实现了在货币联盟内部的单一货币。
3.贸易及财政政策的一体化
(1)1957年建立关税同盟,先取消了成员国间的关税,然后实行对外的统一关税。
(2)1975年2月28日欧共体与非洲、加勒比海和太平洋地区46个发展中国家签订了对这些地区实行特别贸易优惠政策的《洛美协定》,1991年10月22日与欧洲自由贸易联盟国家达成建立欧洲经济区协议。
(3)实行统一的贸易政策、法规。
(4)成员国采取统一的增值税制。
韩国以自贸区启动为契机开拓欧洲市场
近日,韩国外交通商部通商交涉本部长金宗埙表示,随着韩国与欧盟自由贸易协定的生效,今后3年,韩国商品占欧盟市场的份额将由目前的2.6%提升到3%。此间分析人士指出,此番讲话反映了韩国对韩欧自由贸易协定的巨大期待。
韩国与欧盟有关自由贸易协定的正式谈判始于2007年,在时隔4年零2个月后,双方自由贸易协定于2011年7月1日0时进入“临时生效”阶段。这意味着双方的努力有了实实在在的结果。之所以采取“临时生效”的措施,是因为自由贸易协定中有关知识产权等问题的个别条款还需要欧盟成员国全体审议通过。整个协定最终正式生效可能还需要两年多的时间。但是,由于“临时生效”涵盖了双方交易中99%的商品种类,即绝大部分商品从7月1日起开始进入免税或减税阶段,所以此次“临时生效”措施的意义近似于正式生效。
据韩方统计,韩国与欧盟在2010年的贸易总额为922亿美元,欧盟是继中国之后的韩国第二大贸易伙伴。韩国则是欧盟的第九大贸易伙伴。此次自由贸易协定的生效意味着韩国成为欧盟在亚洲地区的首个自由贸易伙伴,这对于高度依赖出口贸易的韩国经济无疑有着极其重大的意义。
首先,韩欧自由贸易协定的临时生效为韩国抢占欧盟市场提供了先机。根据双方协议,在协定生效后,欧盟将在5年内废除所有针对韩国工业产品的关税,其中99%将在3年内废除。欧盟对于进口商品的平均关税是6.5%。去年韩对欧出口总额为535亿美元,随着韩国与欧盟自由贸易协定的生效,其中相当于410亿美元的商品将享受免关税待遇,这对于韩国的商品出口非常有利。随着自由贸易协定的生效,韩国出口欧盟的商品平均每年得到的免税优惠将超过3万亿韩元(约合30亿美元),这将大幅提升韩国商品的价格比较优势。
其次,韩欧自由贸易协定的生效还将为韩国经济增长带来新的动力。据韩国对外经济政策研究院等机构的研究表明,韩欧自由贸易协定在今后10年内将使韩国国内生产总值增长5.6%,这意味着平均每年将给韩国带来0.56个百分点的经济增长。另据预测,今后10年内,随着韩国与欧盟贸易的增加,韩国将新增就业岗位25.3万个,其中服务业新增22万个,制造业新增3.3万个。韩国政府预测,韩国的汽车、汽车零件以及彩色电视等主力商品对欧盟出口将大幅增加,由此带来的就业效果也会非常明显。
当然,韩欧自由贸易协定的生效也将给韩国企业带来一定影响。根据该协定,韩欧双方对于排气量在1.5升[1]以上和1.5升以下的汽车将分别在今后3年和5年内互免关税,这意味着欧洲汽车在韩国市场的价格竞争力将明显提高,从而对韩国国内汽车市场带来冲击。对此,金宗埙称,从新车市场的规模来看,韩国为120万辆,欧盟为1400万辆,韩国即使让出一部分市场,以小换大,也是一笔合算的买卖。由于韩欧自由贸易协定对于商品的原产地事项做了更严格的规定,如果韩国产品使用的进口零部件或原材料超过一定比例就难以享受关税优惠。据统计,目前在韩国有对欧出口业务的4333家企业中,只有1381家能够满足原产地资格条件,这意味着更多企业将面临如何取得原产地资格的难题。
此间分析人士指出,韩欧自由贸易协定的生效给韩国带来的既有机遇也有挑战,但机遇要远远大于挑战。
(资料来源:《经济日报》,20110712)
二、北美自由贸易区
(一)北美自由贸易区的建立与发展
北美自由贸易区(North American Free Trade Area,NAFTA)是在美加自由贸易区(United States-Canada Free Trade Area)的基础上建立的。由于美国、加拿大两国的特殊关系,两国之间一个涉及广泛经济领域的自由贸易协议,已经讨论了一个多世纪。直到1988年,受到欧洲经济一体化的冲击,《美加自由贸易协定》才得以完成。1989年1月协议生效后,美加自由贸易区成立。加拿大的经济增长速度加快了5%,美国加快了1%,两国在边境附近还创造了大量的就业机会。
20世纪80年代以后墨西哥实行的对外开放政策为北美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创造了可能性。正如同当时大量的发展中国家开始推行对外开放的贸易政策一样,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贸易往来改变了“二战”后长期维持的传统贸易模式。加上便利的交通和通信技术的迅猛发展,加拿大的原材料、墨西哥的劳动力与美国的技术管理相结合,为一种新型自由贸易区模式——北美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和发展展现了光明前景。
在《美加自由贸易协定》生效一年以后,美国决定将自由贸易区扩大到墨西哥。这主要是因为墨西哥通过长期发展已具备一定的经济基础,而且劳动力丰裕,生产成本低,又是美国的近邻,是美国理想的投资场所和产品市场。经过两年多的谈判,美国、加拿大、墨西哥于1992年12月17日签署了《北美自由贸易协定》(North American Free Trade Agreement,NAFTA)。《北美自由贸易协定》于1994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一个拥有3.6亿多人口、国民生产总值和贸易总额均高于欧盟的全球最大贸易集团终于建成。该集团是一个典型的南北区域经济合作模式,不仅对美国、加拿大、墨西哥之间的经济发展有巨大的推动作用,也对世界经济和贸易产生了很大影响。
(二)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的主要内容
北美自由贸易区的运行规则主要由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和劳工(NAALC)、环境(NAAEC)两个附属协议构成。
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的总目标是经过15年的努力,到2008年在成员国间取消各种关税壁垒和非关税壁垒,实行零关税,实现商品和生产要素的完全自由流动,又具体规定了在成员国间逐步消除关税和投资限制等的步骤和时间表。概括起来,《北美自由贸易协定》主要有如下一些内容:
(1)降低与取消关税。协定生效后,三国间约65%的制成品关税立即取消,另外15%的制成品关税在5年内取消,余下的大部分关税在10年内取消,少数产品的关税在15年内取消。另外,半数以上的农产品关税将立即或在5年内取消。从1994年起的15年内、三国的商品将自由流通。
(2)开放金融市场。为了与美国、加拿大保持同步,墨西哥将在7年内取消对美国、加拿大银行及保险公司的限制,在10年内取消对证券公司的限制。成员国一致同意给予所有北美金融公司以“国民待遇”,对它们的法律限制与本国公司相同。
(3)放宽对外资的限制。墨西哥将改变对外国投资的许多限制,在大多数领域平等对待美国、加拿大公司。到1996年允许外资建立独资企业,拥有100%的所有权。同时,美国、加拿大也进一步放宽对墨西哥资本的限制,允许它在大多数领域进行投资,并给予适当的优惠条件。
(4)公平招标。在产品及服务的供应方面,要实行公开公平的招标,特别是对墨西哥来说,应允许美国及加拿大公司与墨西哥公司享受同等待遇。这一市场每年实现的价值可达110亿美元。
(5)保护知识产权。三国均同意严格遵守国际知识产权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对成员国登记的药品及其他专利产品至少保护20年。
根据北美自由贸易协定,三国间建立的是自由贸易区。但除关税内容外,协定还包括了投资、金融、服务等广泛的内容,有一些共同市场的因素,因此北美自由贸易区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自由贸易区。
(三)北美自由贸易区的影响
北美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对区域内国家经济贸易发展有着重大影响。
对美国而言,积极地影响是:第一,不仅工业制造业企业受益,高科技的各工业部门也将增加对加拿大、墨西哥的出口。美国同墨西哥的贸易顺差因此而增加。第二,美国西部投资的扩大。第三,生产和贸易结构的调整,将会使大量劳动力流入那些关键工业部门。第四,协定对墨西哥向美国的移民问题将起到制约作用。消极的影响主要有:技术性不强的消费品工业对美国不利;为改善墨西哥与美国边境环境条件,美国要付出60亿~100亿美元的经济和社会费用;因关税削减,减少大笔收入,加重美国的财政负担。
协定对加拿大、墨西哥两国同样有很大的影响。其积极的影响主要有:第一,两国获得了大量美国的直接投资,大量美国企业在两国设立分公司和生产基地,促进当地经济增长和增进就业;第二,原材料产品和劳动密集型产品使美国出口贸易额得到迅速增长,比较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第三,两国能以较低的价格进口美国的高新科技产品和服务,提升了本国居民的福利水平。消极影响主要体现在:两国经济发展越来越依赖于美国,生产结构逐步偏向于原材料和劳动密集型产品生产部门,本国高科技产业和服务业发展受到限制。
北美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对那些以美国为主要出口市场、以提供劳动密集型产品为主的国家,特别是对中国和东南亚等发展中国家的负面影响最大,因为这类产品的出口有很大部分已经或将要被墨西哥的取代。亚洲各新兴发展中国家在北美市场上,面临越来越多的来自墨西哥的产品和服务的竞争和挑战。
三、亚太经合组织
(一)亚太经合组织的建立
亚太经合组织(Asia-Pacific Economic Cooperation,APEC)是亚太地区的一个主要经济合作组织。亚太经合组织的雏形可追溯到1980年9月成立的太平洋经济合作会议,此会议是由来自中国、日本、韩国、东盟六国、中国台湾、美国、加拿大、新西兰和澳大利亚等国家和地区的产业界、学术界和政府官员以个人身份参加的民间探讨和协调经贸合作的一个重要论坛。这一非官方组织虽然起着在亚太各国和地区间交流资料、沟通信息、协调看法及通过民间渠道反映政府观点的作用,但因为只是一个民间论坛,作用极为有限。
1989年1月,澳大利亚建议召开亚太地区部长级会议,讨论加强区内经济合作的问题。该会议于1989年11月在澳大利亚举行,亚太经济合作组织宣告成立。澳大利亚、美国、加拿大、日本、韩国、新西兰和东盟6国共12个国家的外交、经济部长参加了这次会议。1991年11月在韩国首尔举行的APEC第三届部长级会议通过了《首尔宣言》,正式确立APEC的宗旨和目标为“相互依存,共同利益,坚持开放性多边贸易体制和减少区域贸易壁垒”。中国以主权国家身份、中国台湾和香港(1997年7月1日起改为“中国香港”)以地区经济体名义正式加入了亚太经济合作组织。1992年9月第四届曼谷部长级会议决定成立常设性秘书处,拉开了亚太地区经贸合作的序幕。1993年11月20日至21日,亚太经济合作组织第一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在美国西雅图举行。从1993年起,APEC开始举行领导人非正式会议。
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是亚太经合组织最高级别的会议。会议就有关经济问题发表见解,交换看法。会议形成的领导人宣言是指导亚太经合组织各项工作的重要纲领性文件。亚太经合组织会议每年召开一次,在各成员间轮流举行,由各成员领导人出席,中国台湾只能派出主管经济事务的代表出席。
截至2015年,亚太经济合作组织包括21个国家和地区,分别是中国、澳大利亚、文莱、加拿大、智利、中国香港、印度尼西亚、日本、韩国、墨西哥、马来西亚、新西兰、巴布亚新几内亚、秘鲁、菲律宾、俄罗斯、新加坡、中国台湾、泰国、美国和越南。据统计,其国民生产总值占世界国民生产总值的58%,进出口总额占世界贸易总额的47%,人口占世界人口总数的40%以上,国土面积总和为6000多万平方公里,是当今世界最大的区域国际经济合作组织。
(三)亚太经合组织的作用
亚太经合组织成立之初是一个区域性经济论坛和磋商机构,经过二十余年的发展,已逐步演变为亚太地区重要的经济合作论坛,在推动区域贸易投资自由化,加强成员间经济技术合作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1.促进全球经贸发展
亚太经合组织成员中多数是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其中美国和日本是“重量级”发达国家,中国是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在全球多边贸易谈判中具有较大的影响力。当多边谈判进程遇到阻力时,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会议通常会发挥推动作用。亚太经合组织在推动世贸组织多哈回合谈判达成框架协议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
2.解决实质经贸问题
在贸易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以及经济技术合作等领域,许多实质问题是通过亚太经合组织会议与成员间的合作得到解决和落实的。尽管亚太经合组织的宣言和协议不具有约束力,但许多“软性规定”实际上已成为经贸界人士在实践中参考的规则。
3.推动多边及双边外交
领导人定期会晤有助于成员就国际和地区问题进行交流和磋商。2001年美国发生“9·11”事件,随后的上海会议为成员提供了加强政治和安全合作的平台,各方就反恐合作问题交换了看法,达成了共识。另外,领导人在年会期间的双边会晤也是成员增进理解、深化共识、加强双边关系、促进交往的重要机会。
4.促进政府与企业间沟通
亚太经合组织是政府间论坛,但每年有关经济和贸易的部长级会议以及工商领导人会议已成为政府与企业间沟通的桥梁,有关的合作项目也推动了公共与民营部门间的合作。
中国是亚太经合组织中经济发展速度最快、市场潜力最大的成员之一,中国经济的持续增长为整个亚太地区的发展注入了活力。近年来,每年中国与亚太经合组织成员的贸易额均占到中国当年贸易总额的70%以上,中国的贸易伙伴排在前五位的均为亚太经合组织成员。对华投资排在前六位的也均为亚太经合组织成员。
四、东南亚国家联盟
(一)东南亚国家联盟的建立
东南亚国家联盟(Association of Southeast Asian Nations,ASEAN),简称东盟,前身是马来亚(现马来西亚)、菲律宾和泰国于1961年7月31日在曼谷成立的东南亚联盟。1967年8月7日至8日,印度尼西亚、泰国、新加坡、菲律宾四国外长和马来西亚副总理在曼谷举行会议,发表了《曼谷宣言》,正式宣告东南亚国家联盟成立。文莱在1984年独立后即加入东盟,越南于1995年加入东盟,1997年缅甸和老挝加入东盟,1999年4月,柬埔寨成为东南亚地区最后一个加入东盟的国家。
东盟的宗旨和目标是:以平等与协作精神,共同努力促进本地区的经济增长、社会进步和文化发展;遵循正义、国家关系准则和《联合国宪章》,促进本地区的和平与稳定;促进经济、社会、文化、技术和科学等问题的合作与相互支援;在教育、职业和技术及行政训练和研究设施方面互相支援;在充分利用农业和工业、扩大贸易、改善交通运输、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方面进行更有效的合作;促进对东南亚问题的研究;同具有相似宗旨和目标的国际和地区组织保持密切和互利的合作,探寻与其更紧密的合作途径。
(二)东盟自由贸易区
东南亚国家联盟在其成立之初主要是出于政治与本地区安全的目的,后来推出优惠贸易安排计划,但各国考虑自身利益较多,并未带来预期的效果。1992年1月,在新加坡举行的第四次东盟首脑会议上,与会代表对泰国1991年9月提出的建立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构想做出积极的响应,决定1993—2008年的15年内建成东盟自由贸易区。
东盟自由贸易区的主要目标是:促进东盟成为一个具有竞争力的经济实体,以吸引外资;消除成员国之间关税与非关税壁垒,促进本地区贸易自由化;扩大成员国之间互惠贸易的范围,促进区域内贸易;建立一个内部市场。1992年10月,东盟经济部长会议通过了《有效普惠关税协定》,并决定从1993年开始实施。协定的核心内容是各成员国逐渐削减关税,到2008年将关税降至5%以下,并完全取消成员国之间非关税壁垒。为此,东盟还专门成立了自由贸易区理事会负责监督、协调协定的实施。
1995年召开的东盟首脑会议决定加速东盟自由贸易区成立的时间表,即将原定的15年时间计划缩短为10年,即在2003年前成立东盟自由贸易区。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使不少东盟成员经济衰退,东盟各国加强经济合作的愿望更加迫切。1998年12月,东盟首脑会议决定将这一期限再提前1年。随后,东盟又决定成员国在2002年把关税降低到5%以下,但因为情况有别,新成员国可在2006年实现这一目标。
东盟自由贸易区于2002年1月1日正式启动,目标是实现区域内贸易的零关税。
(三)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
在经济全球化浪潮的推动下,东盟国家逐步认识到启动新的合作层次、构筑全方位合作关系的重要性,并决定开展“外向型”经济合作。2001年11月,在文莱举行的第5次东盟与中国领导人会议上,双方领导人达成共识,一致同意在10年内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并授权经济部长和高官尽早启动自由贸易协定谈判。
2002年11月4日,中国国家领导人与东盟10国领导人共同签署了《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将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和经济合作等内容,其中货物贸易是自由贸易区的核心内容,《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规定中国和东盟双方从2005年开始正常产品的降税,2010年中国与东盟老成员,即印度尼西亚、新加坡、泰国、菲律宾、马来西亚和文莱建成自由贸易区,2015年与东盟新成员,即越南、老挝、柬埔寨和缅甸建成自由贸易区,大多数产品将实行零关税,取消非关税措施,实现双方贸易自由化。
2004年11月在老挝首都万象举行的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期间,双方签署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货物贸易协议》及《争端解决机制协议》。双方决定自2005年开始,全面启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降税进程。中国和东南亚国家联盟(东盟)10个成员之间将从2005年7月起至2010年5年间逐步取消大部分双边贸易关税,只留下大约500个贸易项目处于关税保护之下。
2005年1月1日,中国与东盟全面启动自由贸易区建设,双方的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投资进一步增长。中国与东盟之间业已密切的经贸合作关系得到进一步加强。根据协议,双方大部分产品的关税于2010年降为零。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在贸易和投资等方面确定了比世贸组织有关规定更加优惠的贸易安排。
2007年1月签署并于7月实施的《服务贸易协议》,是规范中国与东盟各国服务贸易市场开放和处理与服务贸易相关问题的法律文件。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于2010年建成。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是中国与其他国家或地区启动的第一个自由贸易区,覆盖约17亿人口,国民生产总值达2万亿美元,贸易总量达1.23万亿美元,成为仅次于欧盟和北美自由贸易区的全球第三大市场。
本章首先阐述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概念和形式,分析区域经济一体化产生和发展的原因;着重讲解区域经济一体化有关理论,如关税同盟理论、大市场理论、协议性国际分工理论和综合发展理论;最后分别对欧洲联盟、北美自由贸易区、亚太经合组织和东南亚国家联盟等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进行介绍和分析。
区域经济一体化 关税同盟 自由贸易区 欧洲联盟 北美自由贸易区 亚太经合组织东南亚国家联盟
1.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有哪些主要形式?
2.简述地区经济一体化产生和发展的主要原因。
3.简述关税同盟理论。
4.试分析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内部影响和外部影响。
5.简述欧洲联盟的建立和发展历程。
[1] 1升=0.001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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