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质是国家为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准许建筑类企业依法进行建设工程承包、监理、造价、咨询、经营等活动而设立的一种资格。
(一)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管理
我国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施工劳务三个序列,见表1-4。
表1-4 建筑业企业资质分类
1.施工总承包
施工总承包企业是指对工程实行施工全过程承包或主体工程施工承包的建筑业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应由取得相应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担。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施工总承包工程内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专业工程依法进行分包。对设有资质的专业工程进行分包时,应分包给具有相应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劳务作业分包时,应分包给具有施工劳务资质的企业。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的相应工程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等业务。
施工总承包序列设有12个类别,分别是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矿山工程、冶金工程、石油化工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工程、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分为4个等级,即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2.专业承包
专业承包企业是指具有专业化施工技术能力,主要在专业分包市场承接专业施工任务的建筑业企业。设有专业承包资质的专业工程单独发包时,应由取得相应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担。取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或建设单位依法发包的专业工程。取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应对所承接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组织施工,劳务作业可以分包,但应分包给具有施工劳务资质的企业。
专业承包序列设有36个类别,如地基基础工程、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预拌混凝土、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等,每一种类别可分为2个(一级、二级)、3个(一级、二级、三级)或不分等级。
3.施工劳务
施工劳务企业是指具有一定数量的技术工人和工程管理人员,专门在建筑劳务分包市场上承接任务的建筑业企业。取得施工劳务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分包的劳务作业。施工劳务序列不分类别和等级,可承担各类施工劳务作业。
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具有满足要求的资产;具有满足要求的注册建造师及其他注册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具有满足要求的工程业绩;具有必要的技术装备。经审查合格,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工程承包企业的资质等级实行分级审批,分别按不同情况由国家建设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经审查合格的工程承包企业,由资质审批部门颁发资质等级证书。
此外,我国还分别制定了与施工业务相关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企业、工程审计企业、工程质量检测企业等)的资质等级。
(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等级管理
1.资质等级标准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分为综合资质、专业资质和事务所资质。其中,专业资质按照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又划分为14个工程类别。
综合资质、事务所资质不分级别。专业资质分为甲级、乙级;其中,房屋建筑、水利水电、公路和市政公用专业资质可设立丙级。
(1)综合资质标准。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少于600万元;
2)企业技术负责人应为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或者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
3)具有5个以上工程类别的专业甲级工程监理资质;
4)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60人,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5人,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其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合计不少于15人;
5)企业具有完善的组织结构和质量管理体系,有健全的技术、档案等管理制度;
6)企业具有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
7)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一年内没有规定禁止的行为;
8)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一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
9)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一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发生三级以上工程建设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两起以上四级工程建设安全事故。
(2)专业资质标准。
1)甲级企业资质标准。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
②企业技术负责人应为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或者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
③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其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合计不少于25人,其中,相应专业资质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表1-5中要求配备的人数,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2人;
表1-5 专业资质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配备表
续表
④企业近2年内独立监理过3个以上相应专业的二级工程项目,但是,具有甲级设计资质或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申请本专业工程类别甲级资质的除外;
⑤企业具有完善的组织结构和质量管理体系,有健全的技术、档案等管理制度;
⑥企业具有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
⑦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一年内没有规定禁止的行为;
⑧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一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
⑨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一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发生三级以上工程建设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两起以上四级工程建设安全事故。
2)乙级企业资质标准。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
②企业技术负责人应为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
③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其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合计不少于15人,其中,相应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表1-5中要求配备的人数,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1人;
④有较完善的组织结构和质量管理体系,有技术、档案等管理制度;
⑤有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
⑥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一年内没有规定禁止的行为;
⑦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一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
⑧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一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发生三级以上工程建设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两起以上四级工程建设安全事故。
3)丙级企业资质标准。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
②企业技术负责人应为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
③相应专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表1-5中要求配备的人数;
④有必要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
⑤有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
(3)事务所资质标准。
1)取得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具有书面合作协议书;
2)合伙人中有3名以上注册监理工程师,合伙人均有5年以上从事建设工程监理的工作经历;
3)有固定的工作场所;
4)有必要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
5)有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
2.业务范围
(1)综合资质企业。可以承担所有专业工程类别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
(2)专业资质企业。
1)专业甲级资质企业。可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类别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
2)专业乙级资质企业。可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类别二级以下(含二级)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
3)专业丙级资质企业。可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类别三级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
(3)事务所资质企业。可承担三级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但是,国家规定必须实行强制监理的工程除外。
此外,工程监理企业可以开展相应类别建设工程的项目管理、技术咨询等业务。
(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是指接受委托,对建设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提供专业咨询服务的企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以为政府部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提供相关专业技术服务,这种以造价咨询业务为核心的服务有时是单项或分阶段的,有时覆盖工程建设全过程。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依法进行的工程造价咨询活动。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分为甲级、乙级两类。截至2012年,我国共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6500多家,其中甲级资质企业2000多家,占总数的31%;乙级资质企业4500多家,占总数的69%。
(1)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标准。
1)已取得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满3年;
2)企业出资人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低于出资人总人数的60%,且其出资额不低于企业注册资本总额的60%;
3)技术负责人是注册造价工程师,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15年以上;
4)专职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专职专业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工程或者工程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6人,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10人,其他人员均需要具有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经历;
5)企业与专职专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且专职专业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年龄(出资人除外);6)专职专业人员人事档案关系由国家认可的人事代理机构代为管理;
7)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
8)企业近3年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9)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人均办公建筑面积不少于10m2;
10)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齐全;
11)企业为本单位专职专业人员办理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手续齐全;
12)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3年内无违规行为。
(2)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标准。
1)企业出资人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低于出资人总人数的60%,且其出资额不低于注册资本总额的60%;
2)技术负责人是注册造价工程师,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10年以上;
3)专职专业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具有工程或者工程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8人,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6人,其他人员均需要具有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经历;
4)企业与专职专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且专职专业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年龄(出资人除外);
5)专职专业人员人事档案关系由国家认可的人事代理机构代为管理;
6)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
7)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人均办公建筑面积不少于10m2;
8)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齐全;
9)企业为本单位专职专业人员办理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手续齐全;
10)暂定期内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11)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无违规行为。
(四)工程咨询单位资格管理
工程咨询是遵循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运用多学科知识和经验、现代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为政府部门、项目业主及其他各类客户提供社会经济建设和工程项目决策与实施的智力服务,以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实现可持续发展。
1.资格等级标准
工程咨询单位资格等级分为甲级、乙级、丙级。各级工程咨询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业主要求依法开展业务。
(1)甲级资格标准。
1)基本条件。
①从事工程咨询业务不少于5年,申请专业的服务范围相应咨询成果均不少于5项,无不良记录;
②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
③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人均使用面积不少于6m2;
④主持或参与制定过相关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的从优。
2)技术力量。
①专职从事工程咨询业务的技术人员不得少于60人,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经济职称的人员不得少于30%,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不得低于技术人员总数的15%,聘用专职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不得高于技术人员总数的10%,以上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工程咨询单位执业;②每个专业领域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和至少2名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
③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从事工程咨询及相关业务不少于10年。
3)技术水平和技术装备。
①掌握现代工程技术和项目管理方法,技术装备先进,具有较完整的专业技术资料积累,以及处理国内外相关业务信息的手段;
②具有独立或与国内外工程咨询单位合作承接国外工程咨询业务的能力;
③直接从事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人均配备计算机不少于1台,通信及信息处理手段完备,能应用工程技术和经济评价系统软件开展业务,全部运用计算机和系统软件完成工程咨询成果文件编制和经济评价。
4)管理水平。
①有完善的组织结构,健全的管理制度;
②有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制度,已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从优。
(2)乙级资格标准。
1)基本条件。
①从事工程咨询业务不少于3年,申请专业的服务范围相应咨询成果均不少于5项,无不良记录;
②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
③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人均使用面积不少于6m2。
2)技术力量。
①专职从事工程咨询业务的技术人员不得少于30人,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经济职称的人员不得少于30%,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不得低于技术人员总数的15%,聘用专职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不得高于技术人员总数的10%,以上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工程咨询单位执业;②每个专业领域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和至少2名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
③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从事工程咨询及相关业务不少于8年。
3)技术水平和技术装备。
①掌握现代工程技术和项目管理方法,拥有较先进的技术装备,具有开展业务的专业技术资料积累和及时查询相关专业信息的手段;
②直接从事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人均配备计算机不少于1台,全部运用计算机完成工程咨询成果文件编制,经济评价系统软件的应用达到80%以上。
4)管理水平。
①有完善的组织结构,健全的管理制度;
②有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制度。
(3)丙级资格标准。
1)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
2)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少于15人,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经济职称的人员不得少于30%,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不得低于技术人员总数的15%,聘用专职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不得高于技术人员总数的10%;
3)每个专业领域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和至少1名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
4)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从事工程咨询及相关业务不少于5年;
5)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人均使用面积不少于6m2;
6)有严格的质量管理制度。
凡新申请工程咨询资格的单位,一般应从丙级资格做起。
2.服务范围
工程咨询单位专业资格,按照以下31个专业划分:公路;铁路;城市轨道交通;民航;水电;核电、核工业;火电;煤炭;石油天然气;石化;化工、医药;建筑材料;机械;电子;轻工;纺织、化纤;钢铁;有色冶金;农业;林业;通信信息;广播电影电视;水文地质、工程测量、岩土工程;水利工程;港口河海工程;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建筑;城市规划;综合经济(不受具体专业限制);其他(按具体专业填写)。
工程咨询单位资格服务范围包括以下八项内容:
(1)规划咨询:各行业、专项和区域发展规划编制、咨询;
(2)编制项目建议书(各项目投资机会研究、预可行性研究);
(3)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和资金申请报告;
(4)评估咨询: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与初步设计评估,以及项目后评价、概预决算审查等;
(5)工程设计;
(6)招标代理;
(7)工程监理、设备监理;
(8)工程项目管理:各工程项目的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管理服务。
工程设计、招标代理、工程监理、设备监理资格,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认定。
申请综合经济专业需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应具有单项专业资格不少于8个;工程技术经济专业的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4名以上。综合经济专业资格,除已取得资质的专业外,仅限于评估咨询和工程项目管理等服务范围。
申请单位可以按照条件申请一项或多项专业、一个或多个服务范围的咨询资格。认定各专业和各项服务范围的资格必须符合专业技术力量、技术水平和工程咨询业绩的相应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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