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的类型按照高、低层建筑分为低层建筑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图4-2)和高层建筑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图4-3)。
1.低层建筑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
(1)低层建筑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按有无水箱、水泵可分为以下三类。
1)无水箱、水泵的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该系统适用于室外给水管网所供水量和水压能满足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所需的水量和水压时。
图4-3 高层建筑独立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
1—室外给水管网;2—进户管;3—储水池;4—室外消火栓;
5—消防泵;6—消防管网;7—水泵接合器;8—室内消火栓;
9—屋顶消火栓;10—单向阀;11—水箱;12—给水;13—生活用水
2)仅设水箱不设水泵的消火栓给水系统:该系统适用于室外给水管网一日间压力变化较大、但水量能满足消防需要的环境。这种方式的管网应独立设置。
3)设有消防泵和消防水箱的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
(2)根据我国《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的规定,下列建筑物必须设置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
1)建筑占地面积大于300m2的厂房和仓库。
2)高层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21m的住宅建筑。
注:建筑高度不大于27m的住宅建筑,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确有困难时,可只设置干式消防竖管和不带消火栓箱的DN65的室内消火栓。
3)体积大于5000m3的车站、码头、机场的候车(船、机)建筑、展览建筑、商店建筑、旅馆建筑、医疗建筑和图书馆建筑等单、多层建筑。
4)特等、甲等剧场,超过800个座位的其他等级的剧场和电影院等以及超过1200个座位的礼堂、体育馆等单、多层建筑。
5)建筑高度大于15m或体积大于10000m3的办公建筑、教学建筑和其他单、多层民用建筑。
2.高层建筑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
高层建筑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按分布不同可分为以下两类。
(1)高层建筑区域集中的高压、临时高压室内消防给水系统。共用消防井或采用临时加压方式。这种方式便于集中管理,适用于高层建筑密集区。
(2)分区供水的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当建筑高度超过50m或消火栓处静水压力超过800k Pa时,为方便灭火和保障供水设备的安全,宜采用分区供水的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
高层建筑室内消火栓的设置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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