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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运作

时间:2023-11-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当前,农业部已将合作社的规范化建设和质量提升作为指导合作社健康发展的重要工作内容。2010年,颁布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标准(试行)》,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的组织制度、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利益分配、产品质量、市场准入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当前,农业部已将合作社的规范化建设和质量提升作为指导合作社健康发展的重要工作内容。从2009年开始,农业部与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十一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行动的意见》,提出要着力加强规范化建设,以示范促规范,抓规范促发展。2010年,颁布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标准(试行)》,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的组织制度、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利益分配、产品质量、市场准入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11年,发布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辅导员工作规程》,进一步完善各级辅导员工作规章制度,要求合作社辅导员按照职责和任务,帮助合作社建立健全合作社内部规章制度,加强会计辅导,建立成员账户,实行财务公开,推动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民主决策,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沿着规范化、上水平的轨道依法加快发展。2011年5月,农业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合作社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为每个成员分别建立成员账户,及时记录成员的权益变动和交易情况,按照财会制度和章程的规定制定盈余分配方案,规范盈余分配顺序,确保盈余分配合理。实践中,合作社的规范化建设应当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

1.根据实际制定章程,章程是决定合作社发展方向的基本制度,社怎么办、事怎么干、谁说了算,都应由章程来规定。当前最大的问题是“千社一章”“千孔一面”,没有充分体现产业领域、合作内容、规模大小等特点。因此,要帮助指导合作社根据成员意愿,量身打造符合实际的章程。根据章程健全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的“三会”制度和财务管理等制度,以制度促规范。

2.充分发挥“三会”职能作用,落实成员大会的决定,监督理事会执行好成员大会决定,做到“三会”各自职能有效发挥,同时相互协调、相互配合、相互监督。重大事项实行民主决策,坚持一人一票制,尊重成员的主体地位。

3.认真执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帮助合作社聘用专业财会人员,健全各项财务账簿,做实成员账户,将国家财政项目形成的资产平均量化到每个成员提取的公积金,按贡献大小份额量化到每个成员,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维护成员合法经济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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