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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是否有退出机制

时间:2023-11-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鼓励各省(区、市)制定办法,采取措施,根据实际情况对扶贫开发重点县进行调整,实现重点县数量逐步减少。这次调整后国家级贫困县数量还是592个,但结构发生了改变,东部经济发达地区不再有国家级贫困县。此外,国家级贫困县的名称也发生了变化,由原来的“国家级贫困县”改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有调整、有退出。

《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鼓励各省(区、市)制定办法,采取措施,根据实际情况对扶贫开发重点县进行调整,实现重点县数量逐步减少。扶贫开发重点县减少的省,国家的支持力度不减。

从上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我国的扶贫开发经历了几个重要阶段,每一次变化都会对国家级贫困县进行调整。上世纪80年代中期到1994年《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出台,国家级贫困县从331个增加至592个。2001年,国务院颁布实施了《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对国家级贫困县再次进行了调整:取消了东部六省的33个贫困县指标,再加上西藏原来的5个贫困县指标,共38个县的指标被分配到中西部的其他省区。这次调整后国家级贫困县数量还是592个,但结构发生了改变,东部经济发达地区不再有国家级贫困县。此外,国家级贫困县的名称也发生了变化,由原来的“国家级贫困县”改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2011年,《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以下简称新《纲要》)颁布实施。新《纲要》强调了三个重点:第一,国家对重点县支持政策不变;第二,各省(区、市)要制定办法,采取措施,从实际出发进行调整,实现重点县总量的逐步减少;第三,国家鼓励各省(区、市)减少重点县,对于重点县减少的省,国家支持力度不减。经过这一轮调整,根据“高出低进、出一进一、严格程序、总量不变”的原则,全国共有38个县退出,又有38个县进入重点县名单。

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有调整、有退出。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长汪洋强调,要研究建立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退出机制和约束机制,管好用好扶贫资金,探索扶贫资金分配与扶贫成效挂钩办法,确保扶贫资金真正惠及扶贫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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