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国债的发行
1.公开招标方式
我国国债发行招标规则的制定借鉴了国际资本市场中的“美国式”和“荷兰式”两种方式。与我国国债的多期限、多品种、滚动发行相适应,国债的招标模式通过各个招标要素的不同组合,也呈现出多样化。至今,我国共采用过六种招标模式发行国债。
(1)以价格为标的的荷兰式招标,即以募满发行额为止所有投标商的最低中标价格作为最后中标价格,全体投标商的中标价格是单一的。1996年发行的记账式一、二、三期国债都采用了该种发行模式。
(2)以价格为标的的美国式招标,即以募满发行额为止中标商各自价格上的中标价作为各中标商的最终中标价,各中标商的认购价格是不同的。1997年发行的记账式一期国债采用了该种发行模式。
(3)以缴款期为标的的荷兰式招标,即以募满发行额为止的中标商中标的缴款日期作为全体中标商的最终缴款日期,所有中标商的缴款日期是相同的。1996年发行无记名二期国债采用了该种发行模式。
(4)以缴款期为标的的美国式招标,即以募满发行额为止的中标商的各自投标缴款日期作为中标商的最终缴款日期,各中标商的缴款日期是不同的。1995年发行的记账式一期国债采用了该种发行模式。
(5)以收益率为标的的荷兰式招标,即以募满发行额为止的中标商的最高收益率作为全体中标商的最终收益率,所有中标商的认购成本是相同的。2001年发行的记账式三期、七期国债采用了该种发行模式。
(6)以收益率为标的的美国式招标,即以募满发行额为止的中标商各个价位上的中标收益率作为中标商各自最终中标收益率,每个中标商的加权平均收益率是不同的。1997年发行的记账式二期国债采用了这种发行模式。
一般来说,对利率(或发行价格)已确定的国债,采用缴款期招标;对短期贴现国债,多采用单一价格的荷兰式招标;对长期零息和附息国债,多采用多种收益率的美国式招标。
经过多次招标发行的实践和不断改进,国债招标规则日趋完善和稳定。目前,我国在以公开招标方式发行国债中采用的是一种无区间、价位非均匀分布、以价格或收益率为标的的多种价格招标,它符合国债市场化改革和建设的需要。由于采用这种招标方式,承销商的中标成本不一致,因此,财政部允许承销商在发行期内自定分销价格,随行就市发行,使国债的发行效率迅速提高。
目前,财政部国债司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上主要以公开招标方式发行国债。
2.承购包销方式
对于事先已确定发行条件的国债,仍采取承购包销方式,目前主要运用于不可上市流通的凭证式国债的发行。此外,1997年发行无记名可上市流通国债也恢复采用了承购包销方式。随着1997年凭证式国债发行规模和比例的扩大,这种发行方式对于国债的顺利发行是相当重要的。另外,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国债有时也采用这种发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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