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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企业海外投资的发展和战略意义

时间:2023-11-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本章则集中探讨狭义的“走出去”战略,即对中国企业海外直接投资进行分析和研究。国家税务总局将从五个方面为国内企业对外投资创造良好的环境,中国将完善税收政策,促进中国企业对外投资。实施“走出去”战略的政策推动效应日益明显,有力地推动了我国企业海外投资的快速发展。尤其是进入“十五”时期以来,我国企业海外投资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对外投资的格局已初步形成,中国企业正逐渐成为全球海外投资领域的一支新生力量。

第八章 “走出去”战略与我国企业海外投资的政策选择

中国加入WTO后,对外开放的大门进一步加快了开启的速度。世界对中国敞开了大门,中国也对世界敞开了大门,国界对国际竞争的屏蔽作用越来越小。在WTO规则制约下,中国和成员国对对方的产品和投资互给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相互开放市场降低关税,相互承担保护知识产权义务,特别是《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和《服务贸易总协定》在各成员方之间的实施,使国内企业既面临着机遇也面临着挑战。挑战在于国外商品、服务和企业的“挤进来”,而机遇在于中国产品、服务和企业的“走出去”。中国实施“走出去”战略实质是与“入世”后国外商品、服务和企业“挤进来”战略相对应,只有实施“走出去”战略才能充分抓住“入世”的机遇。由于中国“入世”谈判中对降低关税、非关税壁垒和扩大服务贸易市场准入出价相当高,国外企业挤压中国企业生存空间的力度加大了。同时,我国经济逐渐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结构上的不平衡和短缺经济的结束引发了大多数传统产业的过剩,市场成为经济发展的第一大“瓶颈”。开拓国内外市场,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关键。

第一节 我国企业海外投资的发展和战略意义

一、“走出去”战略的内涵、确立与实施

“走出去”战略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走出去”战略包括产品、服务、资本、技术、劳务的对外输出;狭义的“走出去”战略是指企业到国外投资办厂、办企业,带动各种生产要素向外输出,生产能力向外延伸。本章则集中探讨狭义的“走出去”战略,即对中国企业海外直接投资进行分析和研究。

“走出去”战略又称跨国经营战略、国际化经营战略、海外经营战略直至全球经营战略,等等。这些专业词汇意义相近,“走出去”战略则是对它们的一种更通俗、形象的表述。“走出去”战略是与“引进来”战略相对应的。改革开放初期我国的战略是以“引进来”为主的,以引进国外资金、设备、技术、管理、服务为目标,也引进商品,以便带动中国的商品“走出去”。在这个过程中,中国有效地利用了国外的资金和技术,弥补了工业化过程中的资金和技术缺口,大大加快了工业化和现代化的进程。中国的产业完成了“引进—吸收—扩大生产—扩大出口”的雁行发展历程,中国的经济实现了与世界经济的融合、中国的法律制度完成了与国际规范的逐步接轨。“引进来”战略为今天的“走出去”战略做了必要的铺垫。

我国实施“走出去”战略的最终明确,是在2000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上。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该《建议》指出,在“十五”期间乃至更长的一段时期,一个很重要的内容,就是要实施“走出去”的开放战略。该《建议》为今后五年我国对外投资活动的发展指明了方向,为企业“走出去”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为了配合“走出去”战略的推进,2004年10月国家颁布了《关于对国家鼓励的境外投资重点项目给予信贷支持政策的通知》,这个政策体现了中国促进对外直接投资具体配套措施。国家发改委和中国进出口银行共同建立了境外投资信贷支持机制。根据国家境外投资发展规划,中国进出口银行在每年的出口信贷计划中,专门安排一定规模的信贷资金用于支持国家鼓励的境外投资重点项目。此外,在境外投资日常管理方面,除了2002 年10月原外经贸部先后颁布的《境外投资联合年检暂行办法》和《境外投资综合绩效评价办法(试行)》外,商务部于2004年11月下达了商务部关于印发《国别投资经营障碍报告制度》的通知。这三个文件共同规范了中国政府在境外投资方面的监督与服务工作。

在2005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上,《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指出,必须不断深化改革开放,实施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按照国际通行规则到境外投资,鼓励境外工程承包和劳务输出,扩大互利合作和共同发展。

2006年,商务部抓紧贯彻落实“走出去”战略,继续完善对外投资合作相关政策法规,推进对外投资合作各项业务便利化。2006年10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关于鼓励和规范我国企业对外投资合作的意见》,这是自中央提出“走出去”战略以来第一个全面系统规范和鼓励对外投资的纲领性指导文件,为我国企业海外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为促进对外劳务合作稳步发展,商务部代表我国政府与16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包括贸易、投资、技术合作、经济援助在内的多双边经贸合作机制,签署了110多个双边投资促进和保护协定,建立了中日韩投资委员会、中非合作论坛投资合作机制、上海合作组织投资工作组等多双边协调和磋商机制。通过充分利用现有经贸合作机制、加强政府间的磋商和谈判,推动了投资便利化和国际工程、劳务市场的开放。通过与国外政府部门商签加强投资、基础设施建设和劳务等方面合作的协议,逐步建立了政府间互利经济合作机制,为企业“走出去”创造了良好的外部条件。

2007年,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搞好“走出去”的规划,明确重点,引导“走出去”健康发展。在投资、外汇、保险、税收等方面,出台鼓励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将从五个方面为国内企业对外投资创造良好的环境,中国将完善税收政策,促进中国企业对外投资。目前中国已经和世界上22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经贸合作关系,形成了多元化的市场格局。截至2007年4月,我国已经与89个国家和地区正式签订了税收协定,与香港、澳门签订了避免双重征税的安排。其中82个协定和两个安排已经生效执行,这一切为促进我国企业对外投资创造了一个良好的国际税收法律框架。

二、我国企业海外投资的战略意义

从中央实施“走出去”战略以来,政府在财税、信贷、保险、外汇、国别导向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发展对外投资、承包工程、劳务合作等业务的政策措施,并初步建立起对外经济合作的促进体系、服务体系、保障体系和监管体系。实施“走出去”战略的政策推动效应日益明显,有力地推动了我国企业海外投资的快速发展。尤其是进入“十五”时期以来,我国企业海外投资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对外投资的格局已初步形成,中国企业正逐渐成为全球海外投资领域的一支新生力量。深刻领会和坚决实施“走出去”战略,对于我们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1.实施“走出去”战略,是我国在经济全球化竞争中掌握主动权,打好主动仗的必由之路

面对21世纪,能否在充分利用国外资源和国际市场发展中国经济方面取得新突破,是关系到中国今后发展全局和前景的重大战略问题。经济全球化趋势的加速发展,是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重要特点和主潮流。当今世界的经济全球化是以发达国家为主导,以跨国公司为主要载体的全球市场经济化的过程,其核心是生产要素全球性流动与配置,产业结构全球性调整和转移,企业价值链和产业链在全球范围内布局和重组,并在全球范围内形成统一规范的市场运行规则。

经济全球化使越来越多的国家融入世界经济的整体运行之中,而且正在深刻地影响和改变着各国经济、政治和社会的发展。在当今经济全球化竞争中,实施“引进来”战略,尤其是引进外资是促进本国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途径,但仅靠引进外资参与全球分工体系,只能被动接受发达国家及其跨国公司全球战略布局,难以在经济全球化和全球分工格局中占据有利地位。只有主动参与国际分工,主动实施“走出去”战略,从全球视野考虑资源配置和经济发展空间,从全球范围开拓市场和利用市场,从全球范围促进经济结构调整、转移和升级,才能抓住经济全球化中世界产业结构调整转移的历史机遇,促进本国经济快速、健康、持续发展。因此,实施“走出去”战略,是我国在经济全球化竞争中掌握主动权,打好主动仗的必由之路。通过实施“走出去”战略,主动参与国际经济竞争和合作,从而不断增强我国经济发展的后劲,使我国在参与经济全球化中做到趋利避害,扬长避短。

2.实施“走出去”战略,是促进我国经济国际化的必然进程

根据发达国家的经验,一国经济国际化发展过程存在其客观规律性。这种规律性表现为一国经济国际化通常要经历六个发展阶段:商品交换国际化阶段—资本国际化阶段—生产投资国际化(企业国际化)阶段—产业国际化(产业结构国际化和产业链国际布局)阶段—生产要素配置国际化阶段—经济政策法规国际化一体化阶段。

经过30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经济发展已进入了工业化中期阶段。短缺经济的结束引发了传统产业的普遍过剩。产品过剩、生产能力过剩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突出的矛盾和问题。开拓国内外市场,调整产业结构,寻找经济发展空间,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关键。目前,我国引进外资与对外投资的比例为1∶0.15,大大低于发达国家1∶1.1的水平,这与我国的经济实力和经济发展阶段的变化很不相称。[1]发达国家经济发展的成功经验表明,在工业化中期和工业化后期,推进企业国际化和产业国际化,积极发展对外直接投资,是经济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目前我国正处于工业化的中期,推进我国剩余生产要素和剩余生产能力的国际流动与配置,并从全球范围引进我国经济发展所需的稀缺生产要素,对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具有战略意义。改革开放使我国经济国际化程度大幅提高,我国已进入由商品交换国际化为主阶段向资本国际化和生产投资国际化过渡阶段。实施“走出去”战略,从全球范围配置生产要素,是遵循经济国际化规律,促进我国经济国际化深化发展的必然进程。

3.实施“走出去”战略,是适应WTO规则,深化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发展开放型经济的必然要求

开放型经济本身就包括“引进来”和“走出去”两个重要方面,并且,二者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从世界范围看,没有一些国家、地区、企业的“走出去”,就没有另一些国家、地区、企业的“引进来”,但具体到每一个国家,由于其经济发展阶段、综合国力、经济结构、技术水平、开放程度不同,“引进来”与“走出去”的构成存在很大差异。发达国家,如美国在“走出去”方面占有先机,且与“引进来”紧密配合,形成了良性循环;而发展中国家,如中国在20世纪八九十年代处于工业化的初、中期阶段,中国的对外开放主要侧重点是“引进来”。可见,实施“走出去”战略是对外开放向更高层次发展的必然选择。我国已加入WTO,这标志着我国的改革开放已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一是我国将从有限范围和有限领域开放向全方位开放转变,到2010年基本实现投资体制自由化,到2020年全面实现贸易投资自由化。二是我国根据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承诺的义务和国际规范,深化经济管理体制改革,遵循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和国际市场经济运行的统一规则。这意味着我国的国际经贸关系将从双边经贸合作关系为主向WTO多边经贸体系转变,我国将加快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步伐。同时,我国在向其他世贸组织成员履行承诺开放市场的同时,其他成员也向我国开放市场。因此,加入世贸组织后国界对企业国际竞争的屏蔽作用越来越小,国内竞争国际化,国际竞争国内化。国内企业不出国门也将面临外国企业、外国产品、外国资本的竞争。企业要在经济全球化和WTO规则下求生存、谋发展,就必须熟悉和适应国际市场经济运行规则,就必须具备跨国界配置生产要素的动力和能力。从发达国家经济发展的实践看,一个健全的开放型经济单靠“引进来”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建立一个双向循环机制,既要“引进来”,又要“走出去”,否则,如果长期偏重“引进来”,忽视“走出去”,势必会造成资金和技术的单向流动,长此下去容易造成对国外资金、技术的严重依赖,进而导致国际收支严重失衡,甚至引发债务危机。我们只有紧紧抓住加入WTO后的机遇,充分享受相应的权利,努力实现权利和义务的平衡,通过实施“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战略,尤其是通过海外直接投资,设立海外企业,让企业直接“走出去”,变企业国内生产国外销售为国外生产国外销售,以带动货物、技术和服务的出口,提高国际市场占有率,才能在国际分工与合作中取得有利地位。从“引进来”到“走出去”是我国对外开放实现从“市场换技术”到“市场换市场”的战略转折点,也是我国发展开放型经济的必然要求和必然选择。

4.实施“走出去”战略,是促进我国国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迫切需要

全球金融危机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实施了积极扩大内需的政策,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保持了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2008年GDP增长9%。目前,中国经济已进入高速发展但内需相对不足的阶段。进一步开拓国内外市场,调整经济结构,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提高国民经济整体素质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关键。据统计,许多企业和行业的生产能力大量闲置,有近500种产品的生产能力利用率在60%以下,如,现在我国大多数轻纺产品生产能力已居世界第一,不少产品的年产量已超过世界年产量的一半,供大于求,年国内销量仅占生产能力的1/3~1/2。这种状况使已建成的大量生产能力闲置严重,并使大部分轻纺业处于高亏损、高补贴、高负债、高库存的危机状态。据估计,纺织行业4000多万锭棉纺纱锭中,大约有2000万锭的“生产能力过剩”。实施“走出去”战略,有利于我国在更广阔的空间里进行经济结构调整和资源优化配置,从而不断增强我国经济发展的动力和后劲,促进我国经济的长远发展。为此,我们必须从根本上调整我国在全球范围内的产业结构、资源结构、技术结构、投资结构、贸易方式。通过实施“走出去”战略,一方面可提高我国的对外依存度和生产国际化程度;另一方面有利于我国过剩的生产能力和夕阳产业生产能力向海外转移,从而促进我国国民经济结构的调整。在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和充分发挥比较优势的基础上,推动我国有条件的企业以成熟的技术和设备开展对外投资合作,增加我国国内市场的有效需求,进而拉动经济增长,缓解国内市场需求约束,实现经济快速增长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同时也有利于我国集中力量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新兴产业,提升和优化我国的经济结构。

5.实施“走出去”战略,是实现我国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可能拥有经济发展所需要的全部资源,都会遇到资源约束问题。经济发展所需要的资源既包括自然资源,也包括资本、技术、经济管理、经济信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我国既是自然资源大国,但又是人均资源小国。人均资源占有量远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且资源分布很不均衡,品位低,开发难度大。例如,我国已探明的矿产资源总量约占世界的12%,仅次于美国和俄罗斯,居世界第三位,但人均占有量低,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58%,列世界第53位。我国淡水、耕地、森林等资源人均占有量不到世界人均水平的1/3,煤、石油等重要矿产资源也不足世界人均水平的一半。因此,我们面临的资源形势十分严峻,直接威胁着我国未来的可持续发展。利用国外资源,弥补国内资源不足,则是保证和促进我国国民经济稳步、持续增长的重要途径。我们不但要通过“引进来”,利用外资和其他国际资源,更要通过“走出去”,在国外进行直接投资和组织生产来利用国际市场和国际资源。只有实施“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对外开放战略,才能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这对于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现代化的第三步战略目标关系重大。改革开放以来,我们把对外开放的重点放在了“引进来”方面,这是与经济发展阶段相适应的,也是完全必要的。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化,经济的快速增长,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走出去”就成为历史的必然选择。当代国际资本流动与经济贸易发展的规律表明,随着一国经济的发展,经济规模的扩大,经济结构层次的提升,开放经济在经济总量中的比重不断提升。当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时,客观上需要扩大对国外的投资,以获取经济发展所需的原材料、资源、中间产品及稳定的海外市场。这也是更高层次地参与国际分工,是我国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6.实施“走出去”战略,是培育和壮大我国跨国公司的重要举措

目前,在经济全球化中起主导作用的是世界上著名的500家跨国公司,它们在世界经济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中国要增强国际竞争力,就需要建立自己的跨国公司。不推动我国企业“走出去”,不从事跨国经营和参与国际市场的竞争,我国就不能培育出有国际竞争力的跨国公司。因此,我国必须竭尽全力培养自己的跨国公司,创造自己的国际品牌。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通过引进外商直接投资,不仅引进了资金、弥补了我国的资金缺口,而且引进了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推动了产业结构的升级和企业的发展壮大。

中国家电行业的排头兵——海尔集团在这方面做出了表率。海尔通过近20年的创业,已在世界各地建立了13家海外工厂、56个贸易中心、18个设计中心、5万多个营销网点,产品销往160多个国家和地区。2007年海尔销售额达到1180亿元,实现了融资当地化。海尔在美国南卡罗州坎姆顿市有一座占地600多亩的海尔工业园,它是海尔集团在国外的最大的生产基地。万向集团进入国际市场从“贴牌”生产开始,到打自己的品牌进行“反贴牌”销售,再到现在开发和组合品牌优势,实现了两个市场的连接。不仅海尔、万向一些有战略眼光的企业集团都将注意力转向国外,联想、中石油、中石化、国家电网、华为、一汽集团、中国中铁、上汽集团等在国际舞台上各显神通,并初具跨国公司雏形。在21世纪,中国企业要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加快发展的进程,更好地参与国际经济竞争和合作,就必须面向世界。通过实施“走出去”战略,与世界知名跨国公司结成战略联盟,一起进入世界市场。如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借助了合作伙伴通用汽车在全球汽车资产重组中的实力和经验,斥资6000万美元,购入大宇汽车(通用汽车持股10%)股份,大踏步进入国际市场。这就要求我们在继续引进外商直接投资的同时,加快发展海外直接投资,开展跨国经营,在全球范围内优化资源配置,以强有力地催生和培育中国的跨国公司,加速中国跨国公司的成长壮大。

2008年7月10日,美国商业杂志《财富》最重量级的排行榜“世界500强”榜单正式发布。中国创造了历年来最好成绩,联想等四家来自中国内地企业首次登上这个榜单,使得中国入围企业达到35户(包括内地企业26户、香港3户、台湾6户),其中19户为中央企业。中国石化以1592.6亿美元的年销售额排名第16位,成为500强中排名最靠前的中国企业,此外,入围的中国企业的排名较去年也有大幅提升。

第二节 我国企业发展海外投资的优劣势分析

为实施“走出去”战略,推动对外经济合作,商务部牵头与有关部门在财税、信贷、保险、外汇、国别导向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鼓励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同时深化管理体制改革,推进“走出去”便利化,并初步建立起对外经济合作的促进、服务、保障和监管体系,实施“走出去”战略的政策推动效应日益明显,企业海外经营取得了丰硕成果,积累了一定的经验,涌现出一批成功的国际知名企业。如海尔、奇瑞、中石油、中石化等大型企业,更有一些民营企业不甘落后,千方百计走出去,如万向、远大空调、新希望等。

“十五”末,我国从事跨国投资与经营的各类企业已发展到3万家,对外直接投资额超过500亿美元,对外承包工程企业1800多家,对外劳务合作企业600多家。在“走出去”过程中,中央和地方大型企业发挥了主导作用,民营企业逐步成为生力军。华为、海尔等一大批研发能力强、掌握自主知识产权、管理水平高的大型企业,成为“走出去”战略的主力和核心。跨国经营企业的成长也非常迅速,到现在,我国已拥有2000多家国内母公司,境外企业6000多家,民营企业成为对外投资新的增长点。集群式海外投资初见端倪,境外经贸合作园区以企业的市场行为为主,部分园区已初具规模。

一、我国企业发展海外投资的优势分析

1.发展速度迅速,初步形成规模

“十五”以来,我国海外投资实现跨越式增长。我国企业加快推进“走出去”战略,海外投资重点逐渐从港澳、北美转移到亚太、非洲和拉丁美洲等广大发展中国家,投资领域涉及生产加工、贸易、资源开发、交通、建筑、农业及农产品综合开发、旅游餐饮及设计咨询等,海外投资实现跨越式增长。

(1)对外直接投资规模大、分布广。到2005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的国家(地区)有30个,累计投资额39.1亿美元,占股本投资总额的96%;其中投资额上亿美元的国家(地区)有六个,分别是韩国、开曼群岛、加拿大、澳大利亚、美国等。

(2)对外承包工程增长速度快,大型项目明显增多。“十五”时期,我国对外承包工程累计完成营业额726亿美元,年均增长24%,比“九五”时期增长一倍;对外劳务合作累计完成营业额173亿美元,年均增长6%,比“九五”时期增长49%。到“十五”末期我国对外承包工程企业数达1800多家,项目合同金额992亿美元,年均增长20%以上。同时投资合作大项目明显增多,如伊朗德黑兰的地铁、尼日利亚的铁路、马来西亚的电厂等。“十一五”开年,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300亿美元,同比增长37.9%。2007年第一季度,我国对外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74.1亿美元,同比增长23.9%;新签合同额113.9亿美元,同比增长38.1%。截至2007年3月底,我国对外承包工程累计完成营业额1732.1亿美元,签订合同额2632.9亿美元。

(3)对外劳务合作进展明显。“十五”期间我国对外劳务合作累计完成营业额173亿美元,年均增长6%,比“九五”时期增长49%;2005年末在外各类劳务人员达56万人,比“九五”时期末增加12.5万人。到“十五”时期末对外劳务合作企业数达600多家。“十一五”开年,我国对外劳务合作完成营业额和新签合同额分别达到52亿美元和50亿美元,比上年分别增长8.6%和17.8%;新派各类劳务人员34万人,同比增加6.6万人。2007年第一季度,对外劳务合作完成营业额14.1亿美元,同比增长42.4%;新签合同额13.2亿美元,同比增长7.3%;派出各类劳务人员7.32万人,比上年同期减少0.68万人;截至2007年3月底,我国对外劳务合作累计完成营业额424.1亿美元,合同额469.2亿美元,累计派出各类劳务人员389.3万人。

2.多元化格局初步形成

伴随着经济高速增长和综合国力的不断提高,我国企业已经形成了一定的国际竞争力或从事海外生产的需要,一些大企业开始在海外投资,加入了国际产业转移的行列。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在主体结构、行业分布、地域流向等方面都形成了多元化的格局。

从投资方式和水平看,“十五”时期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由“绿地投资”向跨国并购等方式扩展,单个项目的平均对外投资额由2002年的281万美元增加到2004年的448万美元。2005年跨国并购已占投资总额的半数以上,2006年国内有竞争力的企业以并购方式实现对外直接投资47.4亿美元,占同期对外直接投资总量的36.7%。如中石化收购俄罗斯乌德穆尔特石油公司、中国蓝星集团总公司收购法国罗迪亚公司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通过其全资子公司中油国际与哈萨克斯坦国家石油公司签订股份转让交割协议,向后者出让中石油持有的33%的哈萨克斯坦PK石油公司股权。中石油宣布以41.8亿美元成功收购哈萨克斯坦PK石油公司,完成了这起迄今中国公司最大的海外收购。同时,一批境外研发中心、工业产业集聚区逐步建立。对外承包工程向EPC总承包、BOT等更高层次发展,大项目增多,技术含量提高。

从经营主体看,国有大型企业继续发挥主导作用,非公企业逐步成为“走出去”的生力军;有限责任公司所占比重超过国有企业,跃居投资主体首位。国有企业占境内投资主体的比重由上年的35%降至29%,而有限责任公司所占比重为32%,比上年增加了4个百分点。浙江省、广东省、山东省、福建省、江苏省、上海市、黑龙江省的境内主体数量占整个境内投资总数的62.5%,同时七成的私营企业投资主体来自浙江、福建两省。部分优势企业正在发展成集境内外研发、生产、销售、服务于一体的跨国企业。在美国《财富》杂志公布的按销售收入排名的2006年世界500强企业名单中,中国有20家企业入选,企业排名也有较大幅度提升,其中中石化由2005年的第31位升至第23位,中石油由2005年的第46位升至第39位,国家电网公司由2005年的第40位升至第32位。

从投资行业看,中国对外投资已从过去以贸易领域为主,逐步拓宽到以工业制造、建筑、石油化工、资源开发、交通运输、水利电力、电子通信、商业服务、农业等行业为主,并广泛涉及国民经济其他诸多领域如环保、航空航天、核能和平利用以及医疗卫生、旅游餐饮、咨询服务等。通过“走出去”,我国在境外形成了若干个原油和矿产资源生产基地,获得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所需的油气、矿产资源、木材和渔业。尤其是在能源领域我国已与30多个国家建立资源能源长期合作关系,与俄罗斯、哈萨克斯坦、沙特阿拉伯、苏丹、澳大利亚、印度尼西亚等国的大项目和中长期合作取得突破,在西欧、北非、南美、东南亚、中亚—俄罗斯海外战略区域建立了年产百万吨以上的原油生产基地;铁、铜、铝、铬等矿种均在境外形成了一定的生产能力。另外,我国企业在境外开展森林资源合作开发、渔业合作也取得较好成效。

从地区流向看,我国对外投资、承包工程、劳务合作等业务遍及近200个国家和地区,基本形成“亚洲为主,发展非洲,拓展欧美、拉美和南太”的多元化市场格局。2006年,中国对亚洲的直接投资额占中国对外直接投资额的30%,在亚洲的承包工程营业额占中国对外承包工程营业额的46%。中国在非洲的直接投资额占中国对外直接投资额的比例约为3%,中国在非洲的承包工程营业额占对外承包工程营业额的31%。拉美已取代亚洲成为中国对外投资的第一大目的地,中国在拉美国家的直接投资额占中国对外直接投资额的60%。

二、我国企业发展海外投资的制度性障碍分析

当前,我国企业在发展海外投资时会面临一些宏观管理体制和相关政策上的障碍,这些障碍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走出去”与“引进来”相比,立法滞后

“走出去”与“引进来”相比,立法滞后,相关法律既不配套,也未成体系。在改革开放的30年里,我国把主要的精力放在“引进来”方面,优先考虑的也主要是尽快制定和完善引进外资的相关法律和政策措施,而对我国企业在海外投资的立法则相对滞后。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企业跨国经营活动日趋增加,政府也制定了一些法律和政策条文,对我国企业的跨国投资活动进行规范,但历史的欠账太多,还未形成有效的法律和管理体系,境外投资政策没有进入法制化轨道,缺乏透明度,使得企业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经常无所适从,从而影响了“走出去”战略的实施。

2.审批制度不合理,存在多头管理现象

境外投资审批制度,其目的是引导和约束投资者的行为。我国对境外投资审批的依据是:有利于扩大出口、技术引进、开发资源和促进其他各项对外贸易业务的开展。但由于政府审批过程缺乏对目标市场投资环境的确切了解,也不懂得投资项目的经济和技术可行性,因而使得审批根据不足。同时,由于政府对境外投资存在多头审批,且缺乏自我约束机制,有些项目报批耗时过长,贻误了企业的商机。在我国近些年来的职能分工中,原国家计发委(负责一般对外投资项目)、原国家经贸委(负责对外加工贸易项目)和原外经贸部(负责除金融保险外的境外投资项目,包括贸易性项目)三部委表面上均对境外投资负责,各司其职,但审批内容重叠、职能交叉,使问题复杂化。既延长了审批的时间,又加大了审批的成本。例如,我国企业到海外投资,走完所有审批程序的时间,一般要一年甚至更长,而美国企业到国外投资,只要七天就审批完毕;我国政府部门对民营企业的海外投资,也按国有企业的管理办法层层审批,极不利于其开展境外投资合作活动。结果导致一些企业为避免麻烦,索性规避政策审批,或私自在海外投资,或利用海外投资申报数字与实际投资数的差额转移资产,或将国外投资收入截留于境外再投资。

3.对外投资监管薄弱,国有资产流失严重

长期以来,在对外投资管理上,一直存在着重审批轻监管的问题。各主管部门在批准海外投资项目以后,对项目的执行基本处于放任自流的状态,即使有监管,也是有名无实或者操作性差。这就导致企业海外投资项目,尤其是国有企业的海外投资经营状况差、国有资产流失严重,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贪污、挪用资金的现象。

4.金融和信息服务水平低,制约了对外投资的发展

金融服务缺乏是我国企业“走出去”面临的一道严重关卡。由于缺乏金融的支持,许多企业到手的订单却无力承担。许多发达国家为了提高本国的竞争力,采取各种措施支持企业“走出去”,最常见的是出口补贴与出口信贷及担保。通过降低利率,延长还款期限,支持和鼓励企业进行海外投资,现在每个发达国家至少有一个专门的出口信贷机构,大多是官方或半官方的组织,其使命是促进企业海外直接投资,提高本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而我国在这方面还存在较大差距。另外,在信息服务上,企业收集海外目标市场信息的手段有限,政府在利用外交、外经贸部门或者其他专门的服务性机构来为企业提供诸如该市场的法律环境、行政管理以及文化风俗习惯等信息资料方面还做得很不够。

5.外汇管理体制僵化,资本项目控制太严

我国为了平衡国际收支,防止外部金融风险向国内传递,一直实行严格的资本项目外汇管制。我国限制企业购汇进行境外投资,企业能用于境外投资的自有外汇和筹措贷款的能力十分有限,结果使得许多项目因无法及时获得外汇资金而丧失有利商机。为保证企业境外投资资产不流失,我国要求境内投资者交纳外汇汇出金额5%的利润汇回保证金。这对企业来说,既占压了大量资金,又妨碍了企业竞争力的提高。

6.促进海外投资政策不够,缺乏投资保护机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对境外投资的促进政策,主要表现为对符合国家进口政策的大型资源开发项目的政治支持和经济支持以及对部分行业的政策性信贷支持。由于商业银行没有介入对外投资的审批程序,使得银行的支持往往不是建立在对投资项目的预期收益和风险分析的基础之上,而是依据政府部门的缺乏依据的批文,向企业提供信贷支持。这种带有浓厚计划经济色彩的做法不适应当前市场经济运行的需要,影响了企业走出国门的积极性。

企业从事跨国投资经营,往往面临着较大的政治、经济风险和竞争压力,为鼓励企业“走出去”,发达国家政府往往提供优惠的政策措施,建立必要的风险保障机制,通过建立和完善境外投资保障体系、建立对外投资保险制度,承担政治风险、为相关银行提供商业风险担保、对外签订双边投资保护协定和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保护本国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给企业以利益驱动,鼓励和引导企业开展跨国投资与经营。目前,我国政府鼓励企业“走出去”的政策体系还没有建立起来,在诸如境外投资的政治风险担保等制度的建设上还几近空白。尽管对境外加工贸易企业在资金、外汇、出口退税等方面有一些鼓励措施,但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又有较大的难度。30年来,我国企业几乎是在没有任何保障的情况下独自承担国际投资的政治和经济风险的。

三、我国企业发展海外投资的劣势分析

1.缺乏全球化的战略意识和现代化的管理体制与经营机制

我国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长期处于政府所设置的关税和非关税措施的保护之下,缺乏全球化的战略意识和国际竞争意识,满足于国内市场,对投资对象国知之甚少,“走出去”意识淡薄。面对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的挑战,企业缺少开展跨国经营和从事境外投资的紧迫感、危机感和责任感。少数有实力和优势的企业至今尚未把海外投资经营列入企业的战略发展规划。同时,中国企业要在跨国经营中站稳脚跟,取得成功,企业机制必须适应国际贸易和投资的需要,即实现企业制度的国际化。我国的企业管理制度虽然经过多次改革有了较大进展,但在与国际化接轨的过程中无论从经营理念还是经营方法上都难以适应国际竞争的需要,使得我国企业在与他国竞争时处于劣势。我国国有企业无论从规模,还是人才和技术能力,总体上都优于非国有企业,但实际对外投资实践中,国有企业的对外投资成功率却比民营企业和非国有企业要低得多,主要原因就在于国有企业产权不明、机制不活、管理不善,未能按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完善内部治理结构,也就出现了由于制度缺陷造成的损失。例如,有些在海外投资的企业对其海外分支机构的管理存在着两极分化的现象,一方面,由于企业的管理机制尚未改变,不少企业还沿用传统的行政式的管理方法,海外企业缺乏应有的经营自主权,无法对瞬息万变的国际市场做出灵活反应,这种管理体制大大地束缚了海外企业的进一步发展,使它们在同国外企业的竞争中处于被动的地位;另一方面,有些企业对其海外分支机构不闻不问、放任自流,其经营效果、资产损益等情况常常无人考核和监督,出现了很多问题。

2.海外投资战略不明确,投资领域比较单一,投资规模普遍较小,投资的地区和行业结构不尽合理

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企业必然会“走出去”进行海外投资,这是企业直接参与国际竞争的有效途径,但我国很多企业缺乏海外投资的长期战略,或是目标很不明确,有的仅仅是为了“走出去”而“走出去”,有的则是一种随机行为,缺乏科学论证,从而造成企业对外投资的损失。主要原因在于我国企业境外投资决策制度不健全,项目可行性研究不科学,对国外合伙人资信程度了解不够或是错误,企业投资决策失误等。据调查,我国企业走出国门重大项目投资的失败,与投资决策失误有直接关系。而且我国企业管理者观念陈旧,不善于利用国际投资方面的法律、会计、资产评估等咨询和顾问服务,增加了境外投资的盲目性,有时省了小钱,亏了大钱。

在我国的跨国投资中,贸易性企业投资比重过多,占我国对外投资总额的60%以上,而生产型境外企业、资源开发性境外企业比重较小,存在着“小、散、乱”的现象。企业跨国投资规模普遍较小,这就使得企业发展后劲不足,竞争能力较弱,而且抵御风险的能力也很差,从而制约了进一步的发展。目前发达国家对外投资单项平均金额约为600万美元;发展中国家约为450万美元,而我国则在200万美元以下。平均投资金额上的差距反映了我国对外投资企业的现实实力不足。企业“走出去”需要有很强的国际竞争力,但从总体上看,我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比较低下,在海外投资、跨国经营上不具备明显的核心竞争优势和能力,在21世纪国际竞争的主要领域——高科技方面,竞争优势更为薄弱,在企业的管理水平、融资能力等方面优势也不明显。目前,我国企业的海外投资明显地带有跨国经营初期的特点——规模小、行业分布零散、与国内经营关联度不大,而且投资领域大部分集中在附加值不高、技术含量较低的劳动密集型行业。

目前我国的海外投资主要集中在港澳地区和发达国家,在其他国家和地区还很少。这种分布与我国偏重发达国家的出口市场格局密切相关,但过于集中则风险性较大,不符合市场多元化的要求。实际上,广大的亚非拉发展中国家和前苏联及东欧地区的市场是很大的,而且我国与其中的大多数国家也保持着良好的关系,潜力有待发掘。另外,在投资行业结构方面,一般加工型项目所占比重过大,技术水平较低或一般的项目居多,属于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发展的重要战略产业和出口主导性行业的项目较少。

3.海外投资缺乏资金,缺少高素质的跨国经营管理人才

我国企业开展跨国经营,遇到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企业自有资金不足,因国家信贷支持力度不够而无处借贷,其他融资渠道也很闭塞,使得开拓国际市场困难重重。除了一些列入国家投资计划的资源开发项目得到政府资金支持以外,多数项目的资金要靠企业自己解决。有些境外投资企业在境外有着很好的销售市场,产品技术和质量均能达到当地较高的水准,仅仅因为流动资金短缺,不能扩大生产规模,即使是当地有中国银行的分支机构,也难以提供必要的信贷支持。加之我国的金融体系还很不健全,资本市场很不发达,庞大的国有银行体系并未与国际接轨,相当长的时间内仍将被巨额的不良资产问题所困扰。因此在我国企业开展对外直接投资的过程中,金融系统难以发挥有效的作用。资金的缺乏制约了我国企业海外投资的快速发展。同时,企业进行跨国经营需要大批高级金融人才、科技人才、管理人才和法律人才,这些人才必须能熟练地运用外语处理相关国际业务和纠纷。他们必须是通晓国际法和国际商业惯例的复合型经营管理人才。当前,我国这方面的人才还相当缺乏,并且已成为制约企业“走出去”的重要“瓶颈”。

第三节 我国发展海外投资的政策建议

一、我国企业海外发展的机遇与挑战

“十一五”时期是我国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的重要机遇期,总体上将面临更加有利的外部政治和经济环境。各国与我国的经济关系更加密切,相互依存加深;发展中国家与我国经济互补性强,合作潜力很大。今后一段时期,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将深入发展,贸易自由化和投资便利化进程将不断推进。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企业开展对外投资、走国际化发展道路是一种战略选择。但是中国企业的海外投资起步较晚,面临各种挑战是不争的事实。但我们也应看到,随着“走出去”战略的实施,中国企业可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将在更高的起点上实现国际化,在这种情况下,应当说机遇大于挑战。

第一,“十一五”期间我国对外直接投资首先面临着较好的国内环境。目前中国经济总量、对外贸易、吸引外资和外汇储备均居世界前列,经济结构战略调整也在加速,已形成一批在国际市场上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和产品,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也稳步推进和完善,支持和鼓励对外投资的政策也将更加完善。

第二,中国虽然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但中国外汇储备已超过6000亿美元,累计对外投资1179亿美元,中国正在成为境外投资较多的发展中国家。[2]虽然中国对外投资的规模目前仍然相对有限,但是中国已经进入发展中国家主要投资输出国行列。中国的外汇储备越来越多,说明有足够的资金支持企业走出去。

第三,国际政治局势总体继续保持稳定,世界经济继续保持增长态势,世界贸易保持较快增长,跨国投资继续回升。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深入发展,贸易自由化和投资便利化进程不断推进,全球产业转移和结构调整步伐加快。各国政府为吸收外资,纷纷提供更加优惠的政策和更便利的服务。随着全方位对外开放,我国与周边国家经济关系更加密切,相互依存加深,与发达国家经济技术合作会不断加强。

第四,目前全球投资便利化,经济环境正逐年改善。全球外商直接投资流量止跌回升,接近历史最高水平,国际市场空间巨大。在这种背景下,中国政府鼓励企业走出去,其前景十分广阔,而且能够在更高层面参与国际分工,提高总体竞争力;此外,企业国际化发展也是战略需要,寻求要素资源的需要,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保障国家经济安全和能源安全的需要,转变外贸增长方式、开拓国际市场和减少贸易摩擦的需要,缓解本币升值压力的需要。

第五,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中国的建立和逐步完善,中国的企业已初步建立起了现代企业制度,许多企业在从事对外投资、跨国经营业务中已经积累了丰富的国际经营经验,实力逐步增强。

虽然我国海外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但也面临着一些挑战。

首先,全球石油风险、金融风险和恐怖主义等不确定因素增多,部分国家和地区社会治安状况不良,各类突发事件波及范围扩大。国际上所谓“中国威胁论”有所抬头,少数国家对我国企业跨国并购和资源合作大做文章,采取种种手段加以阻挠。一些国家贸易保护主义趋势增加,部分发展中国家与我国利益矛盾逐步增多。发达国家的技术、品牌、营销垄断,使我国企业在未来国际竞争中面临巨大的挑战。

其次,我国企业“走出去”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总体规模不大,国内企业总体实力不足,跨国经营水平有待提高;一些企业经营存在短期行为,境外无序竞争现象时有发生;中介机构服务、行业组织自律和协调功能不完善;对外经济合作法制建设滞后,监管体制不健全。与国际上的跨国公司相比,我国企业内部治理不完善,缺乏科学的投资决策机制,风险意识不强,对国外经营风险识别和控制,以及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有待加强。熟悉国际规则和经营管理的复合型人才仍然有限,运用东道国法律和国际通行规则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不足。

再次,国际政治和安全隐患增加,企业国际化战略管理与控制能力较差,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强等,这些都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中国企业“走出去”。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应当建立起完善的防范风险体系;建立风险防范预警机制和应对预案;用好政治风险保险;增强使用商业保险的能力,譬如人寿保险、财产保险等。同时要提高企业国际化战略、管理与控制能力,制定明确的国际化战略;协调国际化战略与企业总体发展战略;合理取舍产业链条;确定经营方向;重塑跨国经营的战略控制体系;进行风险控制和战略调整;增强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不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这其中更要注重保护本企业的知识产权,譬如在东道国申请专利、注册商标等。

总之,随着对外投资规模扩大,我国大企业的国际化经营进程加快,海外投资的运作模式逐步与国际接轨。然而,我国对外投资的历史毕竟较短,现阶段我国企业普遍缺乏对外投资和国际化经营的战略与技术支撑,大多数企业在海外仍主要以低廉的价格塑造竞争力,单纯为了走出去而走出去,随意性较强。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鼓励企业走出去的政策措施,但政府对境外投资普遍重审批、轻服务和监管。特别是在宏观层面上,政府的一些做法还缺乏针对性和灵活性。因此,政府要充分利用经济、政治和外交手段为中国企业海外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帮助企业预测和扫除国际关系中的不确定因素,全面提升国内企业的竞争力以及我国在国际产业转移中的地位。

二、我国企业海外投资走势分析

我国“十一五”规划纲要中明确指出,“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和跨国经营。以优势产业为重点,引导企业开展境外加工贸易,促进产品原产地多元化。通过跨国并购、参股、上市、重组联合等方式,培育和发展我国的跨国公司。按照优势互补、平等互利的原则扩大境外资源合作开发。鼓励企业参与境外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工程承包水平,稳步发展劳务合作。完善境外投资促进和保障体系,加强对境外投资的统筹协调、风险管理和海外国有资产监管。”这一指导性文件必将进一步推动中国的对外经济合作向前发展。预计未来会出现以下走向:

(1)贸易、制造及自然资源开采运输和加工是中国企业未来对外直接投资欲望最强的三大领域,其中制造业对外投资步伐将进一步加快。中国制造业生产能力很大,国际竞争力较强,但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一些行业已产能过剩,对外贸易摩擦增多。今后,出于实现可持续发展和拓展市场的需要,也为了减少对外贸易摩擦,为自身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制造业企业将加快对外投资,逐步实现市场、外贸方式和原产地的多元化。

(2)大型企业龙头作用继续增强,民营企业成为生力军。随着非公有制经济平等发展的环境得到法律保障,民营企业境外投资的积极性日益提高,已在国际市场崭露头角,并将以其明晰的产权、灵活的机制,以及快速反应能力成为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生力军。中国大型企业国际化经营经验日渐丰富,国际竞争能力和整体实力不断增强,龙头作用将进一步显现,中国跨国公司也将更具规模。随着中国企业对外投资的进一步扩展,有限责任公司和私营企业的比重进一步提高,国有企业的比重有所下降。

(3)发达国家将成为投资的重点地区,非洲成为中国海外企业投资的新热点。由于发达国家和地区市场容量大,现实购买力强,消费水平高,需求多种多样,金融环境优越,物质力量雄厚,科学技术发达,而且工业集群为寻求效率的企业提供了最好的直接环境。在国家政策倾斜下,将有更多的中国企业将目标锁定在非洲的基础设施建设、轻工业、农业、能源开发、资源开发、制造业等领域,进行直接投资或劳务承包等经济合作形式。

(4)跨国并购将成为我国企业对外投资的主要方式。随着国家“走出去”战略的实施,中国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层次不断提高,进入国际市场的方式逐步向跨国并购、股权置换等新方式转变。

三、我国实施“走出去”战略的对策与建议

从以“引进来”为主到“走出去”,这标志着我国对外开放战略已发生重大变化。在当前“引进来”取得巨大成就的前提下,如何更多地支持并鼓励国内企业既快又好地“走出去”,并使“引进来”与“走出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这是我国更积极地参与经济全球化,促进国内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重大抉择。为此应采取以下对策和措施。

(一)政府的大力支持

1.制定科学周密的、切实可行的对外投资总体战略规划

当前的世界是一个经济全球化快速发展以及跨国公司风行于世的时代,面对这样一个新的发展趋势和竞争格局,各国都在制定自己应对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战略和规划,例如,欧美日等发达国家,早在20世纪60年代就已先后开始通过境外投资战略的制定和实施,推动国内成熟的产业向国际转移,从而促进国内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进而提高自己的国际竞争力。为此,我国必须尽早制定出自己的整体战略规划。而制定这一战略要从我国的实际出发,紧密结合21世纪初期世界对外直接投资发展趋势及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可行性来进行。要在吸取我国实施“引进来”战略的经验和教训的同时,体现出“走出去”战略的宏观性、可行性、层次性和渐进性,作为指导我国企业“走出去”的纲领性文件。要研究实施“走出去”战略的近期、中期和远期目标以及如何与“引进来”战略相配套的政策措施问题。当前,国家已经为“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战略制定了一系列宏观目标,如转移过剩生产能力、开发海外资源、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扩大外部市场、培育大型跨国公司、提高企业素质和增强国际竞争力等。而现阶段的境外投资战略目标应当是开拓国际市场和利用境外资源。

2.建立和完善吸引外资和开展境外投资的法律法规体系

世界各国为了支持本国企业开拓境外市场、促进和保护外商企业的合法权益,都要通过立法确定境外投资的地位和作用,明确国家保护境外投资的原则立场。例如,美国不仅是世界上最早对境外投资进行法律保护的国家,而且也是法律法规最完备的国家之一。我国目前虽然已同100多个国家政府签订了双边贸易协定或条约,同7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政府当局签订了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和中外投资保护协定,但主要是针对外商对华投资的,至今还没有一个完整的立法是针对我国对外投资的,而已有的法规多是针对企业出国前的审批管理等,没有对出国后的行为进行管理的法规。为此应该在进一步完善我国吸引外资的有关法律的同时,尽快制定一部专门的《对外投资法》,以规范我国境外投资主体的行为、各相关主体的关系以及境外投资市场的竞争秩序。例如,在越南,我国的摩托车企业在当地市场上自己人同自己人开展了疯狂的市场竞争,主要是以降价为手段,导致各企业利润大幅度下降,市场秩序混乱,最终损失的是企业自己。若有一部法律对此种行为进行管理和监督,导致的必将是双赢甚至是多赢的结果。

3.建立统一而科学的管理机构,健全和完善我国吸引外资和开展境外投资的政策体系

要想把“走出去”战略落到实处,就必须改变我国长期以来对吸引外资和对外投资管理机构不统一、不配套、管理脱节、难以协调、管理混乱的局面。2003年3月商务部的建立,标志着我国宏观经济管理与国际惯例接轨迈出了重要一步。为了鼓励和推进我国企业海外投资的发展,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根据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与职能的调整和深化行政审批体制改革的要求,商务部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了《关于深化境外加工贸易项目审批程序和下放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主要内容包括:①降低投资门槛。《通知》规定,300万美元以上的境外加工贸易项目由投资主体所在地方主管部门报商务部核准;300万美元(含300万美元)以下的项目只需通过地方主管部门核准;中央企业则要由中央企业总部报经商务部核准。②简化申报程序。《通知》规定,由地方主管部门负责核准的境外加工贸易项目,地方主管部门收到申请后,应在征得我驻外使(领)馆经商处(室)同意后即予核准。地方主管部门核准或上报的项目,应得到地方经贸主管部门于五个工作日内提出会签意见。须经商务部核准的项目,由地方主管部门或中央企业总部征得我驻外使(领)馆经商处(室)同意后还需上报商务部。③放宽外汇管理。涉及境内购汇和汇出外汇的项目在报地方主管部门前,应由所在地外汇分局或外汇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其外汇来源进行审查。中方投资额在300万美元(含300万美元)以下项目外汇来源审查由投资主体所在地外汇分局或外汇管理部办理。中方投资额在3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则经投资主体所在地外汇分局或外汇管理部门初审后上报国家外汇管理局审查。④转移审核重点。各级主管部门在核准境外加工贸易项目时,审核的主要材料包括对境外加工贸易项目基本情况(特别是投资主体资质和劳动产品出口情况),境外加工贸易企业合同、章程,投资主体营业执照(副本)、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外投资外汇资金来源审查的批复等。而不再审批境外加工贸易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⑤缩短批准证书下发流程。《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企业批准证书》的取得程序缩短。只需经地方主管部门在核准境外加工贸易项目,填写《境外加工贸易企业登记备案表》,加盖公章,连同核准文件、驻外使(领)馆经商处(室)意见及外汇管理部门的外汇资金来源审查意见,一同报商务部登记备案并领取证书。该通知的颁布对促进我国境外加工贸易的发展,深化我国产业结构的调整,推动我国海外投资和培育我国跨国公司将起到重要促进作用。

4.给予境外投资和跨国经营企业政策上的优惠

我国政府应按照政策工具多元化、政策水平弹性化、政策服务多渠道化的原则,通过建立健全相关的政策支持体系,给实施“走出去”战略的企业在财政、税收、金融、外汇、保险等政策上提供便利和鼓励,引导和帮助企业“走出去”。具体体现在:①减免税收。对投资海外的企业实行一定年限的税收减免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发达国家税收减免年限一般在5~10年,我国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同时,进一步完善国际税收制度,与东道国签订避免双重征税的投资协议,以维护投资者的利益。②提供优惠贷款。借鉴国外经验,国家可以对投资海外不同产业的企业提供一定比例(如80%左右)的优惠贷款,这笔资金可来自于银行或者是国家设立的涉外基金。③建立对外投资基金。这是在商业优惠贷款的基础上由政府设立的专门促进本国企业对外投资的专项基金,在美日等发达国家都有类似的多种境外投资基金。这种基金也可以由不同的基金成员单位注入一笔原始资金,并由基金成员单位委派专业人员组成基金运转机构进行操作。④建立境外投资保险制度和境外投资准备金制度。前者是由政府对本国企业海外投资的政治风险进行承保,通常是由投资者向政府指定的专门机构提出保险申请,得到受理批准后,一旦承保的政治风险发生,则由承保机构对遭受损失的投资者给予补偿。而后者则是一种境外投资亏损准备金制度,是由投资国政府考虑到本国企业到境外投资初期的各种风险可能导致企业亏损,因而允许投资者在投资之前将投资总额的一部分或全部划为准备金,将准备金的数额在应税所得中分期扣减,使境外投资者在投资之初可暂不纳税或减少纳税的一种优惠制度。

5.建立、健全和完善外商对华投资企业和我国境外投资企业的促进服务体系

我国加入WTO后,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程度的不断扩大,要求投资促进工作的范围和领域相应拓展,投资渠道相应拓宽;政府职能进一步转变,要求投资工作更加体现对企业的服务;各地投资促进活动的广泛展开,需要投资促进工作的有机协调和系统运作。投资促进工作在我国对外开放工作中变得越来越重要。为此,商务部成立了投资事务促进局。该局在政府的宏观政策指导下,主要负责投资促进工作的协调与具体实施。通过与世界投资机构、协会、境外投资促进机构及有关商会等组织的联系和交流,开展投资促进的国际合作;开展境内外宣传活动,展示中国的投资政策与环境;承办中国投资贸易洽谈会等大型投资促进活动,从事有关业务咨询、信息服务、市场调研、资信调查和投资促进策划服务;协助外商投资企业办理有关法律手续,受理有关外商投资的投诉。

随着我国“走出去”战略的确立和实施,我国应在商务部成立专门的境外投资促进中心,为促进我国企业境外投资提供综合服务。这些服务主要包括:①信息服务。可以为境外投资企业专门收集和提供对外投资所需的各种信息,例如国别市场、投资项目信息;咨询服务、介绍对外投资的投融资制度及审批程序,指导制定投资计划及投资合同,协助对东道国投资合作者的信用调查等。②投资协助。一是提供企业所需的服务;二是加强对境外投资企业的管理;三是签订双边投资保护协定。③人才培训。现在国际竞争越来越激烈,而人才的竞争是其中的关键之一。很多国家专门提供经费、设施和其他条件为本国企业培训相关的管理、技术和其他人才,我国也应将此项服务纳入计划,以便更好地为我国企业走出国门提供服务。

(二)企业的自身开拓

企业既是实施“引进来”战略的主体,又是实施“走出去”战略的主体,在政府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及外部投资环境良好的前提下,企业自身的素质高低和开拓能力的强弱就成了能否引得进来和走得出去、能否提高投资效率的关键。为此,企业应该做到:

1.进一步深化政革,建立和健全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与跨国经营管理体系

企业要走出国门,参加全球范围的竞争,没有一套现代化的经营管理体制是不行的。企业必须加大改革力度,健全和完善自身的制度建设,加强内部结构治理,提高反应速度和运转效率,节省运营成本。同时总公司要加大对境外分支机构的管理和监督,重视境外企业的生产和经营效益。企业要学习和借鉴发达国家企业尤其是跨国公司的管理经验,建立产权明晰化、管理科学化、投资主体多元化、激励与约束机制对等化的公司制度,同时加强内部审计监督,规范企业的跨国投资经营行为,避免国有资产的流失和企业利益受损,从而建立起自己的跨国经营管理体系。这是我国企业“走出去”的前提。

2.培养“走出去”的战略意识,精心培育名牌产品

企业要深刻地认识到实施“走出去”战略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尤其是在我国加入WTO的今天,内外环境已发生巨大变化,我国经济逐步与世界接轨,外商投资企业大量涌入我国,我国企业大步走向世界、参与国际竞争已成为不可回避的现实,所以我国企业要有强烈的国际竞争意识,紧紧抓住国家推行“走出去”战略的契机,转换观念、调整思维、改革内部机构、加大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制度创新。企业要充分发挥自身的比较优势,采取多种方式,实行跨地区、跨部门、跨国别的合作与联合,建立战略投资联盟,千方百计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实力,增强企业开展跨国经营的信心。

3.确立适合自身优势和特点、符合国际惯例的海外投资发展战略

企业海外投资发展战略决定着企业海外投资的方向。由于不同的企业,其产业领域、投资领域、公司结构等都可能有很大的不同,在海外投资发展战略上,必须以我国的有关法规、政策和规划为指导,认真研究国际商务惯例和海外投资环境,紧密结合企业自身的优势和实际需要,做好股权、行业、区位等方面的战略选择。在股权战略的选择上,我们应采取灵活多样的进入战略或股权战略。从目前我国企业的现状和条件来说,我国企业适宜采用的进入战略是:①合资经营。同东道国举办合资合营企业,可以利用东道国企业的地理优势带来的财力、物力、人力支持,通过资源本土化策略,减少经营风险。②非股权安排。企业凭借自己在技术、工艺、产品、劳务等方面的优势,通过特许权协议、经营合同、销售合同、提供管理性劳务等参与东道国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③建立独资企业。可以是信托,也可以通过兼并收购原有企业进行,该方式虽然管理要求高、风险较大,但却是目前世界上比较流行的一种方式,我国企业可根据自身的实力决定是否采用。在投资地区和行业战略的选择上,企业要实行投资区域和产业多元化战略。我国的海外投资集中在港、澳、美、日、加等发达国家和地区,这几年虽然对拉美、非洲等发展中国家的投资也在逐年增加,但总体上仍然偏少。一方面,作为发展中国家,我国应把对发展中国家的直接投资放在我国跨国经营的重要位置上。因为同为发展中国家,我们能为这些国家提供适销对路的产品和服务。我国的一些具有比较优势的行业,如纺织、轻工、化工、机电等,在国内已形成买方市场,加上重复建设,其产品积压严重、生产能力过剩,今后只有向外发展,寻求国外转移。而对于拉美、非洲国家来说,我们的这些行业还具有相对优势,通过对这些国家的产业转移,最好是实物形式的投资,不仅可以扩大出口,而且也有利于国内产业结构调整。另一方面,科技开发型的企业则可以在发达国家高新技术密集地带投资兴办高科技企业,以便及时获取外国最先进的技术和管理,再把这些技术和管理回流国内,促进国内产业升级,推动国内经济的发展,实现投资行业多元化。过去的投资主要集中在餐馆、承包工程、金融保险及咨询服务等服务行业,这几年延伸到资源开发与加工业,今后还可以进一步扩展到高科技领域,如航天科技、核能、生物工程等领域。

4.加大企业人才战略的实施力度

当今世界的竞争,是综合国力的竞争,但综合国力的竞争归根结底还是人才的竞争。企业要实施跨国经营,需要大批高素质的各方面的人才,这些人才能熟练运用外语处理相关国际业务和纠纷。与世界著名跨国公司相比,我国跨国企业中员工的素质和水平总体而言差距较大。要改变这种状况必须加强人才的积累与培训。我国企业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进行人力资本积蓄。①通过培训。企业既可以利用自身的力量或是国家的帮助进行员工的培训,也可以送出去进行专门培训。②招揽人才,通过市场化运作,以“拿来主义”的方式,在世界范围吸引高级人才。这种方式具有成本低、见效快的特点。在当前全球人才市场竞争激烈的形势下,企业要有切实的吸引人才的措施和环境。

(三)合力营造企业“走出去”的市场环境

实施“走出去”战略,除了政府的大力支持和企业自身的努力开拓外,还需要对外投资的各个方面共同努力,合力营造一个良好的国内国际市场投资环境。

1.完善国内市场环境

要实施“走出去”战略,在营造市场环境上首先是建立和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国内市场体系。这除了上面所提到的法制建设、政府政策以及提供服务外,建立一个符合国际规范的市场经济体系是十分必要的。一个运行良好的市场经济体制和环境不仅能够为企业的投资提供便利和安全,还能鼓励和促进有条件的企业尽快地“走出去”。另外,对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也是其中重要的一环,政府执法部门应该坚决打击各种违法违规现象,例如对假冒伪劣产品的查处等,以保护企业正常的经营和投资活动,加快企业投资的步伐。

2.创造良好的国际投资环境

应当为企业“走出去”营造更好的多边和双边国际环境。国际市场风云变幻,许多因素都将影响企业的经营活动,政府部门应积极为企业营造良好的外部条件。尤其是在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后,我国政府应在新一轮谈判中发挥积极的作用,为中国企业“走出去”创造更加有利的外部环境。同时,政府应从经济的长远发展规划和现实利益出发,积极参与多边和双边谈判,提出有利的规则,比如在投资问题上,应根据中国产业的比较优势(如纺织服装、轻工、电子、家电等)和有竞争力的贸易方式(如对外工程承包、劳务合作和海运服务等)提出并争取有利于中国企业的游戏规则。具体而言,应做到:①加强多边和双边经贸谈判,消除各种投资壁垒。目前国际间贸易和投资壁垒仍然很多,这常常成为我国企业“走出去”的障碍。因此,我国政府应加大工作力度,利用各种多边和双边机制,特别是利用我国已经成为世界贸易组织正式成员的身份,加强多边和双边谈判,消除各种贸易和投资壁垒,从而维护企业利益。②与外国签订投资保护协定和避免双重征税协定,降低企业的海外经营风险和经营成本。签订投资保护协定的目的在于保护我国对外投资者,使其免受战乱、政府干预、汇兑限制等方面风险带来的损失;避免双重纳税则是为了减轻我国“走出去”企业的税收负担,减少可能出现的税收摩擦和歧视,降低我国“走出去”企业的经营成本。③强化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学会应用品牌战略。我国企业的经营管理者保护知识产权方面的知识和意识比较薄弱,需要予以加强。这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从内部着手,采取措施培育和奖励员工的创新精神,创造有利于技术发明的氛围和环境;二是从外部获取。在企业与国际社会进行交流与合作的时候,努力争取国际社会的技术援助与支持。此外,我国企业要重视品牌的重要性。品牌是产品的灵魂,跨国竞争从某种程度上讲也就是品牌竞争,所以我们应该努力塑造和培育出一大批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世界级的驰名品牌。④为企业创造安全的对外投资环境。无论是外交还是其他各种对外、驻外机构都应该为我国“走出去”的企业在当地创造一个相对安全的市场环境。⑤坚持市场多元化。这里的“市场”是指包括各种资源流动的外部市场,“走出去”战略的各个领域都要贯彻多元化的方针。应该充分了解国外的各种市场环境,利用自身的优势,发挥自身的特点,尽可能广泛地开拓和扩大国际市场,避免对外投资过于集中在少数国家,减少投资的风险。

【注释】

[1]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08)相关数据计算得出。

[2]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2008)和http://www.ee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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