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必须知道的少儿保险
近20多年来,由于国家实行严格的计划生育政策,独生子女成了全社会关注的焦点。这个“小皇帝”群体,一方面得到了全社会的关心和关爱;另一方面,也仍然毫无任何豁免待遇地承受着各种各样的人身风险。如何规避各种各样的人身风险,就成为了父母给孩子铺就一条平安成长之路的重要使命。少儿面临的人身风险有很多,其中以意外伤害风险和疾病健康等风险最为突出。以意外伤害为例,2003年10月北京市进行了一次包括13 058名儿童在内的调查,结果表明:意外伤害是造成北京市儿童死亡和残疾的主要因素;儿童总伤害发生率为2 259/10万,即每100个北京儿童中就有2名儿童受到伤害;北京市每天至少有1名儿童因伤害死亡或残疾;婴儿的伤害发病率最少,5~9岁组最高,其余依次为10~14岁组和15~17岁组;男童的伤害发病率是女童的2倍;致死性伤害主要是道路交通事故和溺水造成的,非致死性伤害主要为跌伤、动物咬伤和道路交通意外。面对这些人身风险的严重威胁,可以说,每位家长都不敢掉以轻心。除了人身风险外,近年来,随着我国教育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家庭在子女教育费用上的支出也不断攀升,教育支出成为家长们一项不轻的负担,许多儿童就是因为家境的原因而难以获得所期望的教育条件。
为了适应少儿成长时期风险保障的需求,保险公司专门设计了几种针对少儿的保险产品,这些产品可归结为两大类型:一是风险保障型。该类保险是针对少儿在成长期间易发生的疾病和意外伤害而设计的,主要为少儿提供疾病和意外伤害等方面的风险保障。这类险种交纳的保费不多,但提供的保额却较高。二是教育储蓄型。该类保险是为应对少儿未来教育费用的大额支出而设计的,当少儿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或期限时,就可以领取相应的生存金和教育金。这类险种兼具储蓄和保障双重功能,其中的分红型和万能型产品还具有一定的投资功能。
为防范某些人通过为少儿购买较高保额死亡责任的保险产品残害少儿以达到骗取保险金的目的,对于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少儿保险,通常都有一个最高限额。对于这一限额,中国保监会规定,除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四个城市最高保额可以为10万元外,其余地区最高保额均为5万元。少儿保险的投保限额仅限于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险种,对于生存险,如教育储蓄型险种,则并无此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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