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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受理哪些方面的投诉

时间:2023-11-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般说来,对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与保险公司之间关于保险合同的争议,只能通过当事人之间协商解决,或依照合同约定,采取仲裁、诉讼等手段予以解决,但对于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销售经营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投保人可以向保监会(局)反映和投诉,保监会(局)将会依法对其相应作出处理。

●保监会(局)可受理哪些方面的投诉?

一般说来,对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与保险公司之间关于保险合同的争议,只能通过当事人之间协商解决,或依照合同约定,采取仲裁、诉讼等手段予以解决,但对于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销售经营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投保人可以向保监会(局)反映和投诉,保监会(局)将会依法对其相应作出处理。保监会(局)是我国的保险监督管理部门,其受理的投诉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保险法律、法规行为的;

(2)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违法、违规经营,扰乱保险市场秩序行为的;

(3)非法设立保险机构、保险中介机构,非法经营保险业务或保险中介业务行为的;

(4)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保险从业人员侵害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合法权益的;

(5)对保监会(局)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对保监会(局)工作人员违法、违纪和失职行为的反映,以及与保险监管有关的其他信访事项。

保监会(局)不予受理的信访范围主要包括:

(1)反映保险公司或者保险中介机构工作人员违法违纪问题,但不涉及有关保险监管的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规定的;

(2)保险合同纠纷(包括理赔纠纷)、投保纠纷、营销和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因保险经营行为引起的民事纠纷的;

(3)反映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与其员工或者营销员的劳动合同纠纷、代理合同纠纷以及其他内部管理问题的;

(4)对保险产品的解释事项以及对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经营状况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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