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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制基金的内在机制分析

时间:2023-11-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由于创业型科技企业面对的风险特性,如前所述,风险投资机构的最佳制度安排是有限合伙制,基于有限合伙制的风险投资基金,要完成风险投资系统的过程,必须具备融资、投资、撤出的基本功能。组建的风险投资基金,将资本金托管到一个银行,由该银行进行资本金的管理。

4.有限合伙制基金的内在机制分析

由于创业型科技企业面对的风险特性,如前所述,风险投资机构的最佳制度安排是有限合伙制,基于有限合伙制的风险投资基金,要完成风险投资系统的过程,必须具备融资、投资、撤出的基本功能。我们以一个标准的风险投资基金发起、运作的金融经济系统过程为例,图示于图8.3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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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8.3 创业投资基金(或基金型公司)的运作模式

分析图8.3可以清楚看到:基金发起人作为普通合伙人发起风险投资基金,其他n个投资人作为有限合伙人,在政府的批准下,即法律规范的允许下,组建一定资本额基金,该基金可以是契约型的,也可以是公司型的。

组建的风险投资基金,将资本金托管到一个银行,由该银行进行资本金的管理。同时基金将投资权委托给某一个或几个投资管理公司,委托的方式可以是资金式的,也可以是项目委托式的。由受托的投资管理公司进行科技产业创业的投资管理,投资管理公司对科技项目筛选、评估、确定,形成投资计划书,当获得正式决策后,进行项目的投资管理。

为了保证风险投资基金资本金投资运作的客观性、公正性和收益性,基金组织与其委托的投资管理公司共同组织三个委员会,即专家咨询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

风险投资基金的良好运作,必须能够及时地融得风险投资需要的资本金,融到的资本金必须根据所选择到的项目及时地有效地投资出去,对投资的项目,必须进行认真的资本增值性的经营管理,以保证风险资本的增值,在适当的时机将增值的风险资本通过有效的渠道退出,保证投资资本的收益。

为了完成风险投资的使命,有限合伙风险投资基金必须处理好如下八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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