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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风险投资发展的历程

时间:2023-11-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985年9 月,科技部和中国人民银行支持,国务院批准成立了我国第一家风险投资公司——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这是一家专营风险投资的全国性金融机构。我国的各个大学和科研院所在风险投资发展初期担任了重要的角色,等等。二十几年来,我国风险投资业的发展历程,已积累了不少适合我国国情的风险投资业发展的成功经验,值得我们认真总结。

2.我国风险投资发展的历程

风险投资作为高技术产业发展过程中投融资系统中的关键环节,对高技术产业发展的作用如同杠杆的支点,其金融的价值、经济的价值已在高技术产业发展的历程中得到充分展示。我国在风险投资业的发展上,已做了20多年的探索和实践,其历程如下:

中国政府对风险投资的探索始于1985年,这年中共中央在《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指出:“对于变化迅速、风险较大的高技术开发工作,可以设立创业投资给予支持。”这使我国高技术风险投资的发展有了政策上的依据和保证。

1985年9 月,科技部和中国人民银行支持,国务院批准成立了我国第一家风险投资公司——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这是一家专营风险投资的全国性金融机构。

1988年开始,科技部成立了火炬基金,在新加坡上市,募集资金1亿美元,用于中国新技术企业的发展。火炬基金是典型的风险投资基金。

1989年,在中国人民银行的支持下,中国工商银行和中国农业银行率先开办了科技贷款业务。

1989年6 月,由科技部、国防科工委、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所属的四家公司共同出资兴建,经对外经济贸易部批准成立了中国科招高技术有限公司。科招公司主要从事国内外高新技术企业的投资,支持社会经济效益好的高新技术成果、发明、专利等尽快转化为产品和商品,促进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

1991年,国务院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若干政策的暂行规定》第六条中指出:“有关部门可以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立风险投资基金,用于风险较大的高技术产业开发。条件成熟的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可创办风险投资公司。”这标志着风险投资已受到政府重视。但是,由于市场环境不完善,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比较缓慢,风险投资未能真正发展壮大。

1992年,沈阳市率先建立了科技风险开发投资基金,采取了贷款担保、贴息垫息、入股分红等多种有偿投资方式,为企业发展科技分担投资风险。随后,重庆、太原、江苏、浙江、广东、上海等相继成立了相应的科技创业投资(基金)公司。

1992年,美国国际数据集团(IDG)下属的太平洋技术风险投资基金(PTVC)致力于将风险投资引入中国,迄今为止已在北京、上海、天津、广东等地与当地科委合作设立了4个技术风险投资公司,专门从事科技产业投资业务。

1994年,财政部和国家经贸委联合组建了中国经济技术担保公司,其经营宗旨是,通过运用信用担保和投资等经济手段,引导投融资流向,支持高新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促进企业技术进步,以及疏通流通渠道,促进商品交换,为我国国民经济发展服务。中投保是我国唯一一家经批准专营信用担保业务的金融机构,成立以来,对担保业务进行了初步的探索,并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了直接的风险投资,对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及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1995年5月6 日,国务院在《关于加速科技进步的决定》中指出:“发展科技风险投资事业,建立科技风险投资机制。”

1995年,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科技局、经发局和计划局共同投资1亿元,组建了“深圳市高新技术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开始进行科技风险投资的担保尝试。

1996年9月15 日,国务院在《关于“九五”期间深化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中,再次强调:“积极探索科技发展风险投资机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此后,掀起了一股对风险投资进行考察研究和尝试的浪潮。

1997年,深圳市成立了深圳市科技风险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即中科融公司,是专门从事高科技等高成长行业的策略性投资银行业务的精品型专业服务机构。近来,很多资金实力雄厚的中外大公司,都开始把风险投资作为促进业务扩展及技术提高的一种手段,如四通、实达、清华同方、希望等公司纷纷进行战略性的风险投资。

1998年全国政协会议上,成思危副委员长的“一号提案”吹响了发展风险投资新号角,全国到2000年掀起了一股风险投资的热潮,……

1999年国家科技部等七部委的105号文件,第一次系统地论述了风险投资概念的理论认识和国家的应有的态度。

2004年外经贸部(现在的商务部)颁布了有关外商风险投资进入中国的规定;2006年全国人大修订了《合伙企业法》,其中规定了与风险投资有关的有限合伙制的问题,为风险投资机构选择组织形式,提供了法律保障;2006年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起草的由十个部委共同签发《创业投资管理暂行办法》,首次明确了国家对于风险投资业的管理的机构;并且联合了财政部、科技部等部委在积极启动引导基金的事宜。

2003年前后我国各地纷纷创建技术产权交易机构,2004年深圳证券交易所启动了中小企业板市场,2006年启动了中关村科技企业挂牌交易试点……

私人资本在我国的风险投资中一直比较活跃,20余年来有大量的私人资本介入了风险投资。我国高科技产业的发展也与私人资本的投入有密切的关系。许多高科技企业最初就是靠创业者向亲戚朋友借贷发展起来的。在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实验区,大量的有限责任公司及无主管的集体企业也是由个人投资发展起来的。

我国民营高技术企业发展初期,由于缺乏风险投资渠道和机制,许多大学和研究机构不自觉地担任了风险投资者的角色,并且提供了技术和人才的支持。民营高技术企业的创业者大都是由大学、科研机构分流出来的人员,如四通的创始人是中国科学院的7名科技人员,联想的创业人员来自中科院计算所,北大方正的创业人员是北京大学的教授。创业者与原单位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往往能够从原单位得到技术、人才甚至资金的支持。我国的各个大学和科研院所在风险投资发展初期担任了重要的角色,等等。

二十几年来,我国风险投资业的发展历程,已积累了不少适合我国国情的风险投资业发展的成功经验,值得我们认真总结。同时,也必然存在诸多的问题值得我们进一步研究、探讨,并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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