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国株冶锌事件
株洲冶炼厂是我国最大的铅锌生产和出口基地之一,其生产的“火炬牌”锌是我国第一个在伦敦交易所注册的商标,经有关部门特批该厂可以在国外金属期货市场上进行套期保值。
1997年株冶从事锌的2年卖期保值时,具体经办人员越权透支进行交易,出现亏损后没有及时汇报,结果继续在伦敦市场上抛出期锌合约,被国外金融机构盯住而发生逼仓,导致亏损越来越大。最后亏损实在无法隐瞒才报告株冶时,已在伦敦卖出了45万吨锌,而当时株冶全年的总产量仅为30万吨,这也就是国外机构敢于放手逼仓的根本原因。
虽然当时国家出面从其他锌厂调集了部分锌进行交割试图减少损失,但是终因抛售量过大,为了履约只好高价在期货市场上买入合约平仓。
从1997年初开始,六七个月的时间里,伦敦锌价涨幅超过50%,而株冶最后集中性平仓的3天内亏损达到1亿多美元,最终造成约15亿元人民币的损失。整个企业因此元气大伤。
“株冶事件”给我们的警示:
监管缺位。1997年株冶事件发生时,株冶已经从事了两年多的锌套期保值。由于监管松懈,具体经办人员逐渐开始越权交易,在出现亏损后没有及时汇报,领导也没有及时发现,并且大胆到继续加仓,导致亏损不断加大,直到巨大的头寸和损失已成为事实,在外方逼债上门时企业领导和主管机关才察觉。
过度套保。套期保值需要适度,特别是空头套保需要交货履约的风险更大,株冶全年的总产量才为30万吨,却在伦敦卖出锌合约货量达45万吨,卖出自己没有的东西无异于自寻死路。
风险意识不够。交易信息不够保密,造成交易底牌被市场其他参与者知晓,大量单边头寸的出现无疑成为国外金融机构“围猎”的对象。初入国际期货市场,面对着异常强大的竞争对手,我们对外套保企业的任何疏忽都会给他们以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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