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机构投资者的出资比重偏低
从世界范围来看,创业风险投资的筹资对象基本上有以下几个方面:富有个人、大型企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政府、基金会或捐赠基金、养老金、保险基金等(见表3‐3)。
表3‐3 创业风险投资的主要筹资来源 单位:%
续 表
资料来源:Venture Economics Investors Services,Boston,MA,Venture Capital Jour‐nal,Monthly;No.743,Venture capital commitments from 1990—2003,LexisNexis Statis‐tical Database;EVCA/Thomson Financial/PricewaterhouseCoopers;BVCA 2006年报;BVK 2006年报;Thomson Financial&Australian Venture Capital Association Limited Sur‐vey,2007;中国创业风险投资研究院.2008中国创业风险投资年鉴.北京:民主与建设出版社,2008:255.
注:美国为2003年数据,欧洲、英国和德国为2006年数据,澳大利亚和中国为2007年数据,全球为2001年数据。表中数据不包含外资部分。
一般来说,各种资本来源所占的比例,是依据创业风险投资制度自身发展演进阶段和某个国家或地区经济体制以及创业风险投资发展程度的不同,而呈现出不同的组合特征。创业风险投资构成的变化一般遵循以下规律:在创业风险投资制度形成的早期阶段,资金来源主要是富有个人投资和大型企业的创业风险投资。而随着创业风险投资制度的发展和完善,资本来源更加多元化,除了传统的个人、企业以及以克服市场失灵为目的的政府外,养老金、保险公司、商业银行、投资银行等金融机构也日益成为创业风险投资的主要资金供给者。
表3‐3显示,浙江创业风险资本的来源过于依赖企业资本,金融机构特别是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机构投资者出资很少,特别是国际公认最理想的投资基金目前还没有真正进入创业风险投资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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