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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入住手续时应交的费用

时间:2023-11-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但实践中,开发商通常会要求购房人在办理入住手续时交纳以下费用:发生面积误差购房人需补交的房款、契税、公共维修基金、产权证代办费、物业管理费和水、电、气等基础设施的初装费。公共维修基金是购房人入住时应当交纳的,也可协议委托开发商交纳,但开发商无权强制收取。因此造成逾期交付房屋的,应由开发商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明明白白花钱:办理入住手续时应交的费用

从法律上讲,购房人在办理入住手续时,是不需要交纳任何费用的。因为按期向购房人交付房屋是开发商的义务,所以开发商无权以购房人交纳某些费用来作为办理入住手续的条件,即使这些费用(如物业管理费)按规定应该由购房人来交纳。

但实践中,开发商通常会要求购房人在办理入住手续时交纳以下费用:发生面积误差购房人需补交的房款、契税、公共维修基金、产权证代办费、物业管理费和水、电、气等基础设施的初装费(或开通费)。

1.房屋交付时,如果商品房实测面积大于暂测面积,开发商一般都会要求购房人在入住时补交房款。但如果双方没有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购房人需在房屋交付时向开发商补交房款的,那么购房人有权拒绝。

2.契税是购房人在办理产权证时,应向税务机关缴纳的税款(实践中,税务机关一般委托产权登记机关代收),开发商是无权向购房人收取的。但实践中,开发商会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通常是在补充协议中)约定由购房人委托开发商在代办产权手续的同时代为缴纳契税。

3.公共维修基金。是指住宅楼房的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基金。2000年4月1日起,公共维修基金的交纳标准调整为:购房人按成本基价的2%,售房单位按多层住宅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售房款的30%的比例,筹集公共维修基金。公共维修基金一般应向政府房管部门下属的小区管理办公室交纳,由其代管;等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移交给业主委员会,其所有权为业主共有。移交前,基金使用由开发商或物业公司提出使用计划,经房管局审核后划拨;移交后,维修基金的使用由物业企业提出年度使用计划,经业主委员会审定后实施。公共维修基金是购房人入住时应当交纳的,也可协议委托开发商交纳,但开发商无权强制收取。

4.产权证代办费。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由开发商代购房人办理产权证以及代办费的具体数额,并规定购房人在办理入住手续时需向开发商交纳,那么购房人应该在办理入住手续时向开发商交纳产权证代办费,除此之外,购房人有权拒绝向开发商交纳产权证代办费。

5.物业管理费是购房者入住后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的费用。开发商显然无权向购房者收取物业管理费。

6.水、电、气等基础设施的建设费用及开通费由相应机构(自来水公司、供电公司、燃气集团)向开发商收取,开发商在销售房屋时已将上述费用计算在销售价格中,所以开发商不应再向购房者收取上述费用。

总之,如果合同中没有相应的约定,开发商以交纳上述费用作为房屋交付前提条件,购房人有权拒绝交纳上述费用。因此造成逾期交付房屋的,应由开发商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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