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的权利与义务
业主是指物业的所有权人,是所拥有的物业的主人。在物业管理中,业主是物业管理企业所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的对象,是物业管理市场的需求主体。
一、业主的权利
业主的权利包括业主基于物业的所有人所享有的各项权利和由物业所有权派生出来的物业管理权。业主作为物业的所有权人所享有的各项权利主要是对物业的财产权利,即依法享有对物业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在此,我们讨论的业主权利主要是由物业所有权派生出的物业管理权。
按照《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1.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
2.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3.提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4.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5.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6.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7.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8.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9.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从《条例》的规定可以看出,业主最基本的权利就是依法享有的参与物业管理、要求物业管理企业依据物业服务合同提供相应的管理和服务的权利。对《条例》规定的业主权利进行梳理我们可以发现,业主的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对物业的公共部分及共用设施享有的知情权、使用权、受益权。全体业主对整个小区的公共部位、公共设施拥有共同的权利,即共有权。对这些部位和设施,全体业主享有共同利用和共同收益的权利。业主可以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解,并提出质疑,要求物业管理企业给予答复和说明。当然,这些公共部位和设施是全体业主的共同所有,全体业主享有共同的利用权,单个业主不能只根据自己单独的意愿而自行利用,而应该由全体业主组成的自治性团体(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统一行使。
2.业主在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里享有参与权、请求权、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投票权、建议提议权、监督权等。
3.对物业管理企业所享有的权利。这主要包括业主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规定,接受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的权利和对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监督权等。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业主有选聘、续聘和解聘物业管理企业的权利,有权了解业主委员会的财务状况、有权要求物业管理企业公布管理费用的收支情况等。
二、业主的义务
按照《条例》的规定,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2.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3.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做出的决定。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5.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由此可见,业主应该履行的与物业管理有关的义务主要有:
1.遵守自治组织中的自治性规范和决定。这主要包括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义务和执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决定的义务。
2.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
3.交纳物业管理费和专项维修基金的义务。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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