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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投资管理的历史发展

时间:2023-11-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一阶段,中国古代的水资源管理。但水事权分散,水资源管理工作混乱,直至1947年设立水利部,水事权力才统一。国务院于1984年3月决定由当时的水利电力部作为全国水资源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归口管理全国水资源的统一规划、立法、科研和水资源调配等项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也先后明确水利部是各级政府的水利行政主管部门。

第一节 水利工程投资管理的历史发展

我国水资源管理的历史悠久,从古至今的发展经历可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中国古代的水资源管理。在古代,水利行政长官的地位很高,如传说公元前约2100年的大禹,官任“司空”,是百官之首,专门负责水利。之后的各代王朝都设有“司空”或相应的官职。在汉朝(公元前206—公元220年),“司空”是当时三个政务长官之一。至隋朝(公元581—681年),在中央政府设“水利部”,至清(公元618—1911年)的各朝各代基本沿用隋制。我国古代的水资源管理工作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用水管理、开发利用管理和城市供水管理。在唐朝对灌溉渠系分水工程闸门的尺寸,规定由官府核定,农田灌溉面积要事先申报,由水利官吏负责按计划配水。元朝颁发有用水凭证,限制用水。历代王朝都对城市用水管理极严,不准私自引用,不许在水源处洗涤衣物等。

第二阶段,从19世纪算起,属中国近代的水资源管理。但因列强对我国的掠夺,战事频繁,水利荒废,说不上很好的管理。到1914年方开始设立全国水利局。但水事权分散,水资源管理工作混乱,直至1947年设立水利部,水事权力才统一。

第三阶段,20世纪50年代到80年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水利事业获得前所未有的发展。中央政府设立水利部并开始建立水管理的各项制度,当时提出的基本原则是:河流湖泊均为国家资源,为人民公有;应统一水政、统筹规划、统筹建设、统筹管理、互相配合。即“一统三筹”原则。但在以后一段时间,出现了重建轻管倾向,水资源管理概念淡薄,形成了“多龙管水”的局面。

第四阶段,20世纪80年代至今。80年代是我国水资源管理向现代管理递进的转折点。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国民经济各部门用水量激增,局部地区可利用的水资源已满足不了当地生产生活需水要求,供需失衡,出现需大于供现象。解决的思路之一是,全流域、全国范围的整体水资源的协调,变水资源分散管理为统一管理。国务院于1984年3月决定由当时的水利电力部作为全国水资源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归口管理全国水资源的统一规划、立法、科研和水资源调配等项工作。1988年3月,国务院重新成立水利部,作为国家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并授权其负责全国水资源的统一管理,统筹城乡水资源,负责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归口全国节约用水等工作,在水利部内还专门设立水政水资源司。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也先后明确水利部是各级政府的水利行政主管部门。

新中国成立后至1978年改革开放之前,我国的水事管理体制只是为行政计划服务的附属。改革开放以来,为适应市场化改革和解决水资源开发利用中存在的问题,国家水事管理体制也作了相应的改革和调整,特别在1988年颁布的《水法》中,明确提出“国家对水资源实行统一管理和分级、分部门管理相结合的水行政管理制度”,2002年新颁布的《水法》中提出“国家对水资源实行流域管理和行政区域相结合的管理体制”。那么,我们的问题是:为什么我国水资源管理体制从秦汉至元朝期间一直沿革着“国家统一管理”的模式?而从明清以后一直沿革了“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模式?现今又为什么提出“流域管理和行政区域相结合”的管理模式?本文将在下文中对上述问题从博弈论角度给以回答,并在此基础上对“流域管理”应具有的含义提出一些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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