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城市研究最早可追溯到18世纪Adam Smith的城市经济学理论,随后出现了Alfred Weber、Walter Christaller等为代表的城市地理学理论;以Burgess、Homer Hoyt、Harris&Ullman为代表的城市社会学理论;以Ebenezer Howard、Eero Saarinen等为代表的现代城市规划理论等,从不同角度对城市进行了卓有成效研究。而关于产业区与大都市空间的研究,则是从产业或产业集聚的区位论、大都市土地利用规划、大都市规划三个视角探究,因此,围绕此三个视角梳理西方“产业区与大都市空间重构关联”研究进展。
自Von Thunen的农业区位论提出以来,国外学界诞生了Alfred Weber的工业区位论、Walter Christaller的中心地理论、Pred的行为区位论、前苏联创造的地域生产综合体理论(Territorial Production Complex,TPC)、Walter Isard的多产品生产区位和区域科学原理等,它们的基本特征如表2-6。由此可知:区位论已从1920年代的古典区位论发展成1990年代的新经济地理学,而且研究对象也由纯粹的产业区位论演进为区域、城市与产业。因此,中心地理论、市场区位论、行为区位论、区域科学原理、贸易与经济活动区位理论是探讨产业区演化与城市空间重构关联的基础理论。而多数大都市目前正处于或即将处于创意经济社会,创新与创意自然成为城市与区域发展的根本动力。
表2-6 区位论各发展阶段的特征
资料来源:王士君,宋飏.论经济地理学的区位观.上海:全国城市经济地理及微区位学术研讨会,2004-9-23
近年全球大都市创意产业集聚区位研究有:①地点的重要性,Molotch认为地方文化与地方文化产品形象的象征意义交织在一起,形成地方特色[1]。Mitchell论述到城市需要正确的区位吸引因子来保持创新,特别是愉快而积极向上的地方环境、高质量的教育和医疗服务、大量灵活的交通设施和公共服务供给等,为经济活动提供了快速重新布局的可能[2];Pratt通过对纽约“硅谷”新媒体开发者分析否定了新经济中认为基于互联网的解决活动将使距离将不发生作用的观点[3]。Florida探究了波希米亚、人文资本、高技术产业间的关系,提出“波希米亚指数”可测量某地“吸引其他类型才能或高技能个体的环境”[4];Graham Drake认为在创意产业中一个基于地点的资源也许就被艺术家和设计者变成了经济优势的提示和刺激[5];Gina Neff从纽约城市新媒体产业6年间900多个社会网络事件中得出的数据证明地点对文化生产很重要[6];Alan Scott认为地点的特性是源于地点和地方创意公司集群相互影响形成的产业氛围[7];Henderson 与 Scott认为创意产业区发展的区位选择同时存在集中在大城市和全球分散趋势[8]。而且大多数学者研究表明创意产业区发展偏好大都市的旧仓库、旧工厂和内城等(Zukin,1995;Molotch,1996;Caves,2004;O’Connor,2006;Hutton,2000、2004、2009;Gentler,2004;et al)[9]。②关于地方文化及创意环境,如Gunnar Tornqvist认为创意环境有四个关键特征:人际间的信息转换、以真实或艺术的储存这些信息的记忆、特定相关活动中的能力、最后就是创造力。Ake Andersson认为创意环境发生的严格环境是:金融基础但没有很严格规则、原创知识和能力、经验需要和确切机会间的不平衡、多样环境、好的个人转换与交流的内部与外部可能、结构不稳定[10];Pratt认为由于文化产业集群与日益增强的学习创新能力间的明显联系,意味着完全发展的文化经济经常在大城市出现;Montgomery总结了成功的文化产业园所处城市空间必须具备活动、形式、意义[11]。
从仅关注企业或产业空间选址的古典区位论,发展到21世纪的创意产业集聚的空间区位分析,区位理论已从传统的点分析演进到点—点/点—外部空间相互作用的研究,即从传统的空间位置研究发展到效用与空间组织理论。这不仅完善了学科理论,也对产业区演化与大都市空间重构的研究起到极为重要的借鉴。
土地利用模式研究起源于农业区位论研究,而William Alonso则将农业土地利用分析引入城市以解释城市内部的用地与地价之分布[12],其核心思想是城市活动的租地竞价曲线的构建和在土地供求均衡中的地价竞争决定。随后Mills(1967)、Muth(1969)等讨论城市居住区位深化了阿隆索的地租曲线和城市土地供求均衡[13];Papageorgiou和Casetti在Alonso模型基础上提出了多中心城市竞租曲线[14];Dubin和 Sung分析城市土地竞租不同方向的价格梯度,认为没有方向的距离衡量不能反映交通系统不均衡的发展,估算价格梯度时应同时考虑次中心或其他中心作用[15]。Heikkila&Hutton以伦敦内城为例评估了都市内城产业区分区制的成本与收益,认为城市内城土地利用应禁止“高效利用”入侵和排他主义的区划规则,以保障内城多元就业结构、高效公共服务业、多样性集聚的外部性和经济多样性[16]。Mills主编《区域与城市经济学手册卷2:城市经济学》系统阐述了城市住宅区位、城市企业区位、城市公共设施选址、城市体系的一般均衡模型设计等[17]。然而,阿隆索、米尔斯、穆斯等的理论模型难以解决“当城市的区位依赖于它周围的土地利用时,城市及周围的土地利用如何被决定?”。1990年代新经济地理学试图从地方经济的自我增强视角修补上述不足,如Paul Krugman为代表构建的新经济地理学理论框架,试图[18]从“经济发展的空间状态存在多重均衡”和多空间尺度,解释制造业空间集聚、城市及城市体系形成。同时部分学者研究了城市土地增长的特征[19],如Leorey和Nariida指出城市增长有3类:紧凑、多节点边缘、廊道(compact、edge of multi-nodal、corridor);Roberto指出城市用地空间扩展类型有:马赛克型(infilling)、扩展型(extension)、线型(linear development)、不规则扩散(sprawl)和大型工程主导型(large-scale projects)。
综上,国外关于城市土地利用视角的产业区演化与大都市空间关联研究,主要是基于城市土地竞租曲线模拟单中心/多中心城市的商业、居住等的空间区位。近年已将环境污染、城市副中心影响、城市经济的多重空间均衡等影响要素纳入城市土地利用对城市空间结构影响研究中,而且已采用多样模拟方法,实现实证研究的模拟、计量分析和实践检验。
国家的城市规划体系一般由规划法规、规划行政、规划运作三大体系组成,其中法规体系是现代城市规划体系的核心,为后两者提供法定依据。规划法规是调节城市规划涉及的一切社会关系的规范。然城市规划本质上是满足人类社会需要和城市健康发展的手段,且城市空间具有“构成政治控制的重要资源、人类社会最大的财富(土地利用的价值)、科学利用城市空间以维持空间利用秩序、寻找城市空间理想形态并实现与维持”四重属性。因此,产业区不仅承载着城市经济职能,也是城市社会和政治职能的具体表象;然而产业区能否持续健康发展,既受自身约束,又受到城市规划调控。以至于以Jane Jacobs (1961)、Alexander Christopher(1965)为代表的学者认为城市规划遏制了城市活力、破坏了城市多样性和城市演化规律、经过规划的城市空间不能满足生活需要[20];David Harvey(1970、1975)分析了作为社会过程与空间形态的城市规划理念层面问题,认为城市规划需要面向社会发展和空间的公平利用等[21]。James Scott还批评了柯布西耶的“阳光城市”及巴西利亚与昌迪加尔的实践,认为多样性是城市存在的基础,而现代主义规划易抹杀多样性[22]。Tom Burns指出各种外在的自然、社会因素作用也会导致结构化和重构的发生,提出社会系统由行动者及其角色和地位、社会行动与互动的场景和过程、内生限制因素(包括物质、制度和文化因素)构成,通过行动与互动,行动者支配并改变周围物质、制度和文化环境[23]。Ling Ooi Giok以新加坡“城市国家”为例讨论空间规划的政治与理论,重点讨论了空间规划中的社会、经济和政治过程[24]。Patsy Healey[25]从历史视角回顾了阿姆斯特丹(1935—)、米兰(1945—)、剑桥(1950—)三城市的战略空间规划历程与实施评估,并用Lefebvre、Giddens、Habermas、Amin、Forester、Innes,Bryson、Mintzberg和Salet等的思想审视三城市战略空间规划的社会过程。Mark Fleischhauer认为城市空间规划可减轻城市综合风险灾害,且可强化有弹性的城市空间结构,但是其限制性是——多个权力机构处置风险灾害带来的危害[26]。近年来随着以生态主义和低碳理念为代表的可持续发展观盛行与城市规划实践,西方过去百余年的城市规划思想和城市规划技术方法遭到了严重考验,其科学性被质疑[27]。总体而言,国外对城市规划视角的产业区与大都市空间重构关联研究,从实证技术层面论证二者的鲜见,而惯于从政治经济学和人类社会学视角批评城市规划的积弊,当然涉及大都市产业区与空间问题也鲜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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