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响应主体与空间调控

响应主体与空间调控

时间:2023-11-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而城市居民,则具有双重身份——作为创意产业从业者的创意空间诉求和作为市民的城市公共空间诉求等,此两种空间诉求既是群体性的,又是大都市转型过程的空间需求趋势。然而在企业型城市政府中存在一种风险:通过市场运作生产城市公共空间或准公共空间,必然会导致“无地方性空间生产[6]”,即诱致城市空间生产过程的政府权力资本化和空间的资本化,从而伤逝地方文脉,且无法形成城市居民的日常生活之需的公共空间。

大都市空间响应创意产业区演化过程,是围绕着行为主体的空间利益博弈推进的。只有适宜的空间调控,才能适应创意经济发展,从而推动创意空间生长与可持续。大都市发展创意经济过程,始终存在政府规划和创意企业自发两种空间行为。而城市居民,则具有双重身份——作为创意产业从业者的创意空间诉求和作为市民的城市公共空间诉求等,此两种空间诉求既是群体性的,又是大都市转型过程的空间需求趋势。因此,可用政府作为其代理予以探究。至此,响应创意产业区演化过程的大都市空间调整与适应行为主体包括两类:大都市的政府与辖区内创意企业。它们对空间的需求和发展愿景,既有共同目标,又存分歧。

创意企业,作为创意经济的微观行为主体,其空间需求和空间生产有其独特性:①前述论证阐明创意企业的空间需求主要是对具有“创意人才密集和正式、非正式社会网络”的地方的向往和承受有限商业成本能力[1];②创意企业的空间生产特征集中表现为生产过程中项目网络的多重地理空间嵌入性和地理空间尺度的跃迁性[2]。由此可知,创意企业不仅向往良好创意环境与创意人才高密度的大都市,更期待该城市周边或邻近区域存在产业链上相互关联的创意企业,可以随时随地合作,然而受互联网技术的应用,产业链片段化空间集聚促成创意企业生产网络可跨越多个地理空间尺度[3]

政府,作为地方与全体居民及上级政府的代理,其根本功能是促进大都市可持续发展,在空间治理方面集中体现为:①营造良好的基础设施和公共空间;②提供社会公共服务,尤其是教育、医疗、失业、公共安全等方面;③通过法制创造公平、透明、公正的市场环境,满足于不同经济主体的创业与发展需要。然而,面临城市转型,政府需要创新体制,以促进经济发展、就业充分、文化传承与繁荣、空间形象良好等[4];这就必然要求政府自身发生转向:企业化城市(entrepreneurial city)或增长联盟(growth coalition),亦即企业型政府和城市政府的企业化治理出现,而这在城市规划和城市群规划管治中尤为显著[5]。这必然导致政府对创意经济的渴望和追逐,诱致了创意经济与创意城市战略等系列行动,将直接促成大都市空间发生变化。而且政府在有限约束内主要通过经济政策、规划政策和人才政策,凝聚创意人才和创意企业,一旦落地便以创意产业园、开发区、基地等形式为空间载体。因此,不论是自发型创意经济兴起,抑或是政府推进型,都必然受到政府通过调控经济与土地利用制度,以促进大都市创意经济的快速崛起和持续扩大规模。

对比分析创意企业、城市政府的空间需求和空间生产,发现:①对于创意经济发展的软硬环境都有着相同的目标,但是创意企业的地租及其税赋支付意愿离城市政府的投入和期待会存在一定差距。②对于空间生产,创意企业没有更多的资本投入意愿,即使有也存在侵蚀公共空间的潜在意愿;而政府则会统筹考虑城市居民、各类企业等的空间消费需求和特征,导引大都市空间生产。然而在企业型城市政府中存在一种风险:通过市场运作生产城市公共空间或准公共空间,必然会导致“无地方性空间生产[6]”,即诱致城市空间生产过程的政府权力资本化和空间的资本化,从而伤逝地方文脉,且无法形成城市居民的日常生活之需的公共空间。③政府、创意企业对待大都市空间响应创意经济发展的调控目标和路径存在差异,前者期许通过空间调整以适应并促进创意经济发展,后者则期许能够提升公司的边界效应;这两者表面上并没冲突,然而在推动城市创意空间建设和国际知名度提升、培养与凝聚创意人才、构筑非正式创意网络的节点等方面都需要政府投巨资进行城市创意场域建设和营销。所以,政府、创意企业在大都市空间响应创意产业区演化过程中共同目标十分有限,但又都迫切需要创意空间和创意城市形成,故而它们成为调控大都市空间的最主要行为主体。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