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代末期以来的全球创意经济快速发展,既是产业结构升级的必然趋势,又是全球各大都市创意产业政策顺势推动结果[1]。创意产业政策及其创新推动了大都市产业结构快速升级与创意产业空间集聚,成为西方大都市创意经济政策的首选[2]。作为产业政策的创意产业政策存在产业定位模糊、政策—战略—规划的协调性差、经济导向突出等问题,而欲使产业升级与大都市空间重构融合则需要适宜的产业政策与空间管治政策诱导,集中体现为创意产业政策的创新与转向。
创意产业政策的创新,旨在解决行业繁多需要总揽性的规范政策架构与适宜性的针对政策相调和、产业与空间共生、经济与社会文化环境协调等问题。故而,此三问题的解决方案,便构成创意产业政策创新。①创意产业政策总揽性架构与政策针对性的调和,就是针对地方创意产业的门类与资源基础确定市场导向下的政策框架与政策核心——创意人才培育与企业集聚政策;创意产业的国标、财税与质检等服务性政策;②产业与空间共生问题,就是要解决创意产业具有文化、产业、空间三维属性特征下的产业发展模式创新,譬如西方多以文化产业区/创意产业园、中国上海与北京等大都市的创意产业集聚区等政策就是将传统“产品”创造价值转化为“产品与环境构成生态系统”创造价值的经典模式,亦即创新创意产业空间组织形态。③创意的产品化与商业化是创意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前提,然而创意产业(企业)过渡关注利润,缺乏社会责任,将诱致企业与产业负外部性骤增,从而降低创意产业可持续度。因此,创意产业政策既要强调经济贡献,又要强调其与社会文化环境协调。因此,中国大都市创意产业政策创新需要系统反思,检视创意产业政策绩效,形成适应大都市空间持续发展的创意产业政策内容及其实施管理体制。
当前西方大都市都尝试利用专项规划(城市文化规划/创意产业规划)、综合战略规划(创意城市战略/行动计划)推进创意经济与大都市发展,这表明目标单一的创意产业政策已开始转向大都市综合战略,尤其是创意城市战略与行动指南等。因此,中国大都市空间重构政策导向不仅需要创意产业政策创新,更需要创意产业政策转向创意城市政策。四个国际大都市的分析表明,创意产业政策转向创意城市战略的核心是整合产业、文化、社会、环境与大都市空间的相关政策,并根据创意产业特色与全球竞争优势制定适宜的创意城市战略。而面向创意城市的中国大都市空间重构管治政策亟待从大都市创意企业与人才管理、对国际创意资源的吸收与控制能力、创意城市的规划实践等方面强化。
注释
[1]Cunningham S.The creative industries after cultural policy.IJCS,2004,7(1):105-115;Prince R.Globalizing the Creative Industries Concept Travelling Policy and Transnational Policy Communities.J Arts Manag Law Soc,2010,40(2):119-139;Cristina G.Creative connectivity between research and policy-making to support implementation of urban sustainability.IJSD,2010,13(1-2):45-57;Collis C.Beyond the Inner City:Real and Imagined Places in Creative Place Policy and Practice.Information society,2010,26(2):104-112
[2]Evans G.Creative cities,creative spaces and urban policy.Urban studies,2009,46(5&6):1003-1040;高红岩.文化创意产业的政策创新内涵研究.中国软科学,2010(6):8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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