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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保险,未来生活有保障

时间:2023-11-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而且购买合适的保险,不但能为我们的未来生活带来保障,更能让我们筛选出不必要的花费,从而使我们的生活更加轻松自如。不过由于是私企,所以公司没有为志强上任何保险。可是接下来一件事让志强后悔不已。还有就是商业保险也称金融保险,根据保险的范围或保险标不同又分为财产保险、人身保险、责任保险和信用保险等。当然孩子的意外险和医疗险也是必不可少的,如孩子在上学期间学校也会为其购买保险,就是为了防止意外的发生。

人活在世,不只有现在,更拥有未来。保险就是一种保障未来生活的重要途径,当今社会各种各样的保险层出不穷,做为月光族的你可能也购买了保险,但是你所购买的保险是否科学,是否实用,是否能够为未来提供保障,就是我们需要关注的问题。而且购买合适的保险,不但能为我们的未来生活带来保障,更能让我们筛选出不必要的花费,从而使我们的生活更加轻松自如。

科学买险才显出理财智慧

保险是一种风险管理方法,主要针对的是当事人的未来生活,生命和财产安全,一般在保险合约中,被保险人支付一定数额的保费给保险人,然后在指定时期内,保险人对特定事件或事件所造成的损失进行一定补偿。可以说保险是我们未来生活的一种保障,就理财角度来说,等于用钱来购买安全。

就月光族而言,保险同样是我们规避风险的一种良措,对于经常无钱可剩的月光族来说,如果能够及时购买保险,即使没有什么积蓄和资金,当遇到一些保险内所言事件后,也能够依靠保险合约获得一部分赔偿金,从而使得自己更容易度过此事件,不至于为自己带来更大损失。

志强在一家私企工作,因为能力突出,单位的效益也非常不错,所以志强每个月都能进账7000元以上。不过由于是私企,所以公司没有为志强上任何保险。而志强也感觉自己如今工作稳定,生活收入也非常不错,所以从来没考虑过为自己购买保险。可是接下来一件事让志强后悔不已。

在一次和朋友的聚会中,志强和朋友们玩的非常开心,心情非常舒畅,可是正应了人无远虑必有近忧,他们在回家过程中,因为在一个转角处没有注意,他们出了车祸,车子坏的一塌糊涂。每个人都受伤了,志强更是被撞断了腿,右腿骨折。不过志强的其他朋友车和人都上了保险,所以都获得了保险赔偿,只有志强什么保险都没有,单单住院治疗费就花费了上万元,除去他的朋友支付了一部分医药费外,其他费用都是由志强自己承担的。

高昂的医疗费让志强后悔不已,毕竟两三个月的辛苦劳作算是打了水漂,这件事让志强感受到了保险的重要性,从那时开始,志强也开始学习保险知识,了解保险种类,在身体康复前就为自己购买了实用的保险,这下即使以后再遇到事故,志强也能够获得不少补偿金,而自己能够节约很大一部分开销。

其实保险对于我们的人生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一般对于我们比较重要的有意外险,财产险,医疗险与重大疾病险,教育保险,养老保险等。这些保险作用不同,对于我们生活的保障方向也不同,不过因为现在很多人缺乏保险知识,又有些保险人推荐各种各样的保险,所以多数人购买保险时都不理智,如何保证自己购买保险适合于自己和家人,成为了如今很多人所需要面临的问题。这就需要我们掌握一定的常识,来应对我们购买保险的种类和金额。

一、社会保险应处于优先位置

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个人,单位和国家三方共同筹资所建立的保险基金,对于个人因养老、疾病、工伤、生育、残疾、失业或死亡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或暂时失去工作时,给予本人或其供养直系亲属一定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社保由于强制执行,所以每个在职员工都必须执行。

还有就是商业保险也称金融保险,根据保险的范围或保险标不同又分为财产保险、人身保险、责任保险和信用保险等。这主要是靠投保人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然后保险人对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或者当投保人死亡,疾病,伤残或达到合同约定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行为。一般作为普通工薪阶层,在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中,应先购买国家推出的社会保险,然后再考虑商业保险,比如中低收入家庭可以主要靠社会养老保险养老,然后商业保险作为补充;而作为高收入者则可以主要依靠商业养老保险保障养老,社会养老保险及其他投资收益作为补充。

二、投保有级别,注意分主次

保险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规避家庭整体财产和人身风险,有些家庭总是无法分清主次,不是花太多的钱购买过多无用或重复的保险,就是将全家的风险投资到了未成年人身上。其实我们要清楚,一个家庭总是做为父母的是家庭的经济支柱,如果先为孩子进行了保险投资,如果父母一发生意外,那么家庭财务就会陷入危机,同时孩子保险的费用也将无力支付,而孩子的各项支出也将难于维系。

所以在投保过程中一定要分清初次,应以父母为主孩子为辅,而且不要花太多的钱进行保险投入,要知道保险是为了生活更有保障,如果花过多钱投保,可能今天的生活都没有保障,何谈未来呢?一般情况下,一个家庭的总体保费支出占家庭收入的15%到20%比较合适,而孩子的合理保费支出则应该为家庭总保费的10%到20%,不能占据首要位置。

三、先保障生活再理财

没有安定有保障的生活,试想我们哪里还有心情和时间进行理财投资。所以说我们在购买保险时,应该先进行生活的保障,然后再进行理财保险投资,毕竟有保障才能有后期的种种。一般来说投保的险种顺序应为:意外险,医疗和重大疾病险,教育保险,养老保险。意外险和医疗险是为了让家庭主力人员拥有生活保障,然后才是还是的教育险与养老保险。当然孩子的意外险和医疗险也是必不可少的,如孩子在上学期间学校也会为其购买保险,就是为了防止意外的发生。至于其他险种的购买就需要基于这些保险之上,察看家庭经济状况然后再酌情购买。

四、两全保险不一定最划算

保险公司也是为了获得更多的利益,很多保险人会为我们提供双重保障的保险,在其背后意味着我们也需要为此付出更多的保费。两全保险是定期寿险的改良版本,就是当我们保障期满后,如果被保人依然生存,那么保险公司将补偿满期保险费,就是说生死两全都可以获得理赔,这也是两全保险保费要高于定期寿险的原因。我们在购买这种保险时,最好能够做好预算,进行理性思考,然后再做出决定。

五、合同赔偿金和保险金并非相同

有些投保人在出现合同内发生的事件后,总期望得到最高保险金,但是保险公司的赔偿金一般都少于合同所写的最高保险金。其实许多险种的保险责任和保险金额中都明确规定了,该险种的最高保险金额为出险时最多能赔付的限额,不过在具体理赔中,还需要根据被保险标得损伤或破坏程度来进行评定,一般绝大多数受益人得到的实际理赔金额,都会小于保险金额,所以对于这种情况不必太过过不去。

投资保险要掌握技巧

如今的保险多种多样,保险人也同样会推出各种不同诱惑力的保险模式,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该如何选择保险,为自己未来生活做到最大的保障呢?

一、首先在选择投保险种类时应注意以下几个原则:

要对症下药。买保险前要了解本身需求,同时也要有针对性。保险的目的主要有:生命保障、收入保障、养老保障、伤残保障、疾病医疗费用保障等。在确定了相应的需求后即可选择相适应的保险种类。

然后需要我们量力而行。根据自己的经济收入状况,确定适当的保险额数。一般来讲,寿险的保险金额确定为一个人的年收入的3倍左右,如一个月收入1000元的人,保险金额确定为300~400元比较合适。而意外险的保额一般确定为一个人的年收入的10倍左右。

再就需要我们选择组合式保险计划,这样通过多个险种的适当搭配,就能够达到最佳的保障效果。所谓组合式保险计划,就是将含有寿险,意外保险,健康保险保障利益的多个保险险种以一个保险计划的形式出现,这样做的目的,既可以使保户获得较周全的保险,也可以节省一定的保险费用。

最后就需要我们慧眼识珠,选择优秀的保险代理人,这样才能确保周全的售后服务。

二、选择保险公司也要有技巧

寿险公司的好坏,关系到你今后的各项保险保障,因此,购买保险一定要了解多家保险公司的情况,比如通过亲自上门了解或电话咨询,切不可道听途说。建议选择经营稳健、服务良好、价格合理,出单快捷的公司,特别是选择那些服务良好的公司。

人身保险代理人(也称业务员)是指根据保险人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代理手续费,并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个人。凡持有《资格证书》并申请从事个人代理业务者,必须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代理合同书》,持有所代理保险公司梭发的《展业证书》,并由所代理保险公司报经其所在地的中国人民银行分行备案后,方可从事保险代理业务。

而个人代理人的业务范围主要有代理推销保险产品和代理收取保险费两种,业务员的好坏对于我们认识保险至关重要,其对险种的建议,条款的解释,直接影响到今后的服务,影响到你的权益,据业内人士介绍,保户与保险公司的纠纷90%是因为业务员的不实说明或说明不足。所以我们选择业务员时可先向保险公司了解其基本情况,更重要的是需要你仔细阅读保险公司出具的正式材料,有疑问通过保险公司的咨询电话了解。

三、进行保险学会合理避税

我国从1999年11月1日开始征收利息税,利息收入的20%要作为税收被征收。而购买保险,保险受益人在获得保险金的时候是不用纳税的。因此,有保险公司推出了类似于银行存款的储蓄型保险产品,这种产品确实可以避开利息税。

购买保险公司的储蓄型保险产品,在为人身安全提供保障的同时,也是一种投资方式。作为一种投资方式,保险可以免去银行必征的个人利息所得税,具有较大的优点。另外,除了长期寿险产品,其他保险的理赔金也是不收税的。

而中国保险业一直有个预定利率的问题,这个预定利率将在返还保金时一并支付给投保者,而国内保险的预定利率与银行利率非常接近。如今我国还没有开始征收遗产税,但这是一个发展趋势。如果开始征收遗产税,购买保险也是个避开遗产税的方式。在西方发达国家,一般都要征收遗产税。因此很多人为了避税采取了许多方式,比如以信托方式,以购买高额寿险的方式。其中很多人选择购买保险,将受益人确定为其遗产继承人。

从社会保障的角度来看,国内医疗保险制度将面临重大改革,保险的避税功能会被越来越多的人接受。目前,保险公司推出的带有避税性质的保险产品合理利用了国家政策,并不违法。

四、认清分红保险与储蓄投资

某些保险业务员在推销分红保险业务时,常常会说分红保险的收益比储蓄存款高,买分红保险比储蓄存款更合算。其实,储蓄存款和分红保险哪个更合算不能一概而论,对不同的人来说,含意有所不同。

储蓄存款是一种纯储蓄性业务,其优点是安全性好,种类较多,变现性较好,投资不需任何费用,缺点是扣利息税,收益较低(收益=固定的利息收入)。而分红保险是一种具有储蓄功能附带投资风险的业务,其优点是安全性好,不扣利息税,除能获得利息外还能分享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果,另外还能附带一定的保险功能。缺点是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收益=保底收益+不固定的分红),投资不灵活,变现能力较差,还要支付一定费用。

我们可以以人寿保险公司的两全分红保险为例,与银行储蓄存款进行比较。一万元的分红保险一年可固定获得收益97.32元,而储蓄存款一年期的利率有1.98%,扣除20%利息税后实际利率只是。1.58%,换言之,一万元人民币定期存款一年能获得158.4元的收入,比分红保险一年固定获得收益97.32元高出61.08元,也就是说用61.08元的成本去购买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果和一定的保险功能。假如你一次性交5000元,投保5年,其基本保险金额5243.3元,也就是5年后保底收益为243.3元;而5000元在银行存5年(年利率为2.79%)可获收益558元,二者相差314.7元。划不划算就看分红能不能超过314.7元。

据测算,如果每年的红利率为15%,则累积红利为386.4元。一般来说,专家理财的“分红保险”收益会高于一年期银行存款利率,但理财收益受制多方种因素,红利的多少取决于保险公司的死亡赔付、营业费用是否低,投资金渠道、资金运用是否通畅有效,而且每年的情况不同,只有完成年度会计结算之后方能得出结果。因此红利是不可预见和不能保证的。如果你相信保险公司每年分红会在15%以上,买分红保险就划算,否则就不划算。

五、哪些人更适合买分红保险呢?

分红保险是集保险和投资功能于一体,基本上按期返还,还会有分红。不过,对于短期内须用钱的家庭,一般来说不要把急用钱用来买分红保险,因为分红保险的变现能力较差,一旦入保,中间须用现金再进行退保可能连本金都难以得全。如果确实须买分红保险,但必须先储蓄一部分资金以备家庭急用。

对于收入不稳定的家庭,比如,做大宗生意和打零工以及在效益不太稳定的公司企业就职者,不宜多买分红保险,这部分家庭应以储蓄存款为主,入保险时最好选择一年期短险,因为短险不占用资金,一旦发生意外其赔偿金额也较高。

对于有稳定收入来源的家庭,如夫妻双方均为国家公务员、经营夫妻店等收入稳定的家庭,短期内又没有大宗购买计划的,买分红保险是一种较为理想的投资。

不论是哪种类型的家庭,投资时一定要理智,切莫盲目跟风,一定看到储蓄具安全可靠、收益稳定、兑付资金能力强等多种优点,在拥有相当比例的储蓄的基础上,再根据自己情况去投资分红保险。

保险要分阶段因时适宜

在人生的不同阶段,我们所担负的人生责任也不同,人的一生就是不同的历练,各种问题和情况组成了我们完美的人生。人生的各个阶段都有不同的问题,如果我们总希望能够有一个一劳永逸的方法可以解决所有的问题,这显然并不现实。虽然保险可以对我们的生活有所保障,但也需要因时适宜,根据具体情况分阶段进行投保,这样才能针对各个阶段的不同问题,解决风险,获得保障。

一、婴幼儿期

1.健康类险种

初生的婴儿柔弱娇贵,是父母爱情与责任的结晶。很多初为人父母者都希望能为这个小生命创造最好的生活环境,希望孩子能够健康成长。而婴幼儿期却是疾病的高发期,新生儿黄疸、猝死症、脑炎、脑膜炎……听起来很可怕的疾病,很多家长也绝对相信自己的孩子会远离这些疾病,但事实上,这些疾病正是新生儿常见的危险!而由于年轻的父母们工作时间并不算长,结婚、生子自然也花费不少,可以用于支付保险费的资金并不充裕,优先为孩子考虑保费便宜而保障功能强的疾病保险就由为重要!疾病保险的交费低,而保障可以延伸到孩子的整个人生,是父母送给孩子的第一份人生礼物!

2.教育金类险种

当今社会,很多的家庭不愿意生养孩子,以至于出现了很多的“丁克家庭”,而造成这种状况很重要的原因是养育一个孩子的花费让很多人望而却步。所以在孩子上学前就开始进行教育金保险购买,就能够很大程度上缓解养育孩子的压力,从而让孩子快乐的生活学习。

二、青少年期

还本型储蓄险种

孩子开始受教育后,虽然每年需要支付高额的教育费用,但由于已经早有准备,此外父母的收入也有了一定的提高,生活压力得到了缓解。但幸福的三口之家仍然面临着风险。孩子毕业后的人生规划成了父母担心的大事。而现今社会“独生子女症候群”造成很多的独生子女没有好的生活意识,无节制、无计划的花费,让很多家长头痛不已。在这个阶段,可以为孩子考虑投保还本型储蓄保险。教育孩子有计划、理财的意识。可以帮助孩子将每年的压岁钱、零用钱投保适当额度的还本型储蓄险,设计在创业期回收投资。让孩子有意识为自己今后的立足社会创业早做准备,在投入社会后有基本的创业费用。

三、单身贵族期

疾病保险、意外保险

初入社会,终于可以自己做决定,却也少了父母的保驾护航,单身贵族们需要自己考虑生活问题。虽不用拖家带口,却也有了赡养老人的负担。社会新鲜人收入不高,但开销却很大,基本没有考虑过如何理财,而由此反映出的风险程度就更高。如果一旦出现不幸,不但自身难保,还会给年迈的家人带来沉重的负担。所以这个阶段首先应该考虑的是充足的疾病保障和意外保障。疾病保险和意外保险花费都相对较低,是单身贵族们能够承受的范围。

四、幸福新婚期

1.疾病保险、意外保险

自由的单身生活结束了,生活中需要负担的责任越来越重。两个人的收入自然比一个人的时候要多,但是负担也逐渐增加。住房贷款、购车贷款、四位老人的赡养费用,忽然发现生活已经不是仅仅为了自己,爱人、父母都需要自己,出不得一点闪失。一旦家庭收入中断,住房、爱车无法继续属于自己不说,还没有办法尽到为人子女的责任。由此疾病保障,意外保障更为重要,而保额需要以家庭的负债为最低限,以此避免“屋漏偏逢连夜雨”的悲惨境地。

2.养老金保险

婚后生活经济危机四伏,此时,合理的理财规划显得尤为重要!在完善基本的疾病、意外保障之外,也需要对老年有个合理的安排。当然由于此时的经济能力有限,无法全面、充分的考虑养老保障,可以依照能力适当购买。可以考虑购买带分红责任的养老金保险,通过长年的红利累积增加养老金的储备。

五、生儿育女期

1.疾病保险、意外保险

家中多了一个小精灵,夫妇两人的关心齐聚爱子一身,很多的父母不在乎为子女花费再多的钱,完善孩子的健康保障和教育金保障自然不在话下,有的家长甚至已经开始帮子女考虑他们老年的生活了。殊不知,父母才是家庭的支柱,子女再完善的保障,也需要父母持续的交费来完成。父母需要完善自身的保障,尤其是家庭的经济支柱,以避免家庭收入来源一旦枯竭而给下一代带来的不幸。

2.养老金保险

随着工作时间的增长,收入也节节生高。此时当有能力开始为自己的老年生活全面考虑了。现今社会“养儿防老”早已不是社会主流,更多的人开始在年轻时自己为老年做准备。“自给自足”才会让老年过的有尊严,毕竟谁都不愿意在人生美好的夕阳期重新过起“手心向上”的日子。

3.投资型保险

在充分满足了以上各项保障之后,如果还有能力,不妨也考虑购买投资型险种,好的管家决不是葛朗台那样的吝啬鬼,“节流”固然有效,“开源”更为重要。但是选择投资型险种时应该非常慎重,保险投资更看重长远效益,需要投资者长时间“耐得住寂寞”,很可能要在很长时间之后才能看到可观的收益。同时,投资自然有风险,从没有一项投资产品能够保证稳赚不赔,所以劝告各位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六、安享晚年期

1.疾病保险

随着年龄的增长,身体状况也会逐渐下降,疾病成为困扰老年人的核心问题。此时更应该有完善的疾病保障,但是,如果此时购买自然费用也较高。建议采用趸交的方式购买,一次性交清保费相对较便宜。当然如果有交费期内患病就可豁免以后未交保费,也可选择一个交费期限长的险种,以减轻一次性的交费压力。

2.寿险

在社会税制较完善的国家和地区,遗产税是国家税收的一个重要来源。有的地区税率甚至高达55%以上。也就是说一个人辛苦一生积攒的财富在过世之后会有一半以上上缴国家。我国目前虽然没有开设此项税种,但开征已成大势所趋,存款实名制等措施更是为开征遗产税铺平道路。使得人们不得为自己的身后事多做考虑。在年老时购买足额的仅包含死亡责任寿险,花费很少,却可以解决遗产税的大问题。

人生各阶段所面临的风险不同,保险需求自然也不同。但可以看到,疾病保障自始至终都是非常重要的,建议在考虑购买保险时优先考虑购买疾病保险。

用意外险降低意外损失

俗话说:人生不如意事十有八九。虽然此话有些片面,但是却也说明了人生路上并不会一直顺畅,有时一些意外就会降临到我们的头上,而购买意外保险就成为了我们保障人生道路安全的最佳选择。意外险最主要的功能是提供生命与安全保障,虽然意外与事前是否购买了保险没有必然关系,但是一旦发生,那么结果就会大相径庭。谁也无法保证意外会发生,也无法保障意外不会出现,所以说购买意外险就是为了为可能发生的意外提供一份保障。

意外险一般分为三种:一是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这种保险的保障范围比较广泛,期限通常为一年,除因违法犯罪造成的身故或残疾外,只要因各种意外事故造成的身故或残疾都属于保险范围。二是针对交通工具意外险,一般保障期限为一年,如因乘坐汽车火车或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出现的意外,都在其保险范围内。三是针对出行的极短期意外保险产品,这个保险期限一般不固定,通常是几天到十几天不等,例如伴随黄金周出游热潮所诞生的旅游线,不但能够对意外事故造成的身故或残疾进行赔偿,也能对因意外导致的医疗费用予以一定赔偿。

一般意外险主要有四项保障项目:死亡给付,由于遭意外伤害造成投保人死亡时,保险公司会给付死亡保险金,通常是全部给付;残疾给付,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投保人残废时,保险公司会按照投保人残疾程度分级给付残疾保险金,通常都是分付;医疗给付,就是因意外伤害造成投保人需支付医疗费用时,保险公司会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给付,这种情况有最高限额,此外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是作为意外伤害死亡或残疾及的附加险承保,不能单独支付;四是停工给付,如果因意外伤害造成投保人暂时失去劳动能力,无法工作时,保险公司则给付停工保险金。

小刘大学毕业后就进入了一家外企工作,因为时常出差,而且小刘工作能力也不错,所以薪水达到了6000元。工作了几年后,小刘在理财规划师的建议下,感觉自己经常出差意外事故定然多发,所以为自己购买了一份10万元的意外保险。

过了一段时间,小刘在一次出差过程中,车辆遭遇了车祸,小刘伤势非常严重,医疗费用和手术费用也非常高,面对高额的医疗费,小刘的父母一筹莫展,而小刘自身的存款也并不够支付此次医疗。在众人不知如何是好的时候,理财规划师将小刘所购买的意外医疗保险赔偿金送到了小刘的家中,一共是10万元支票,小刘的父母拿到这笔钱非常激动,毕竟为他们家庭解决了很大的经济压力,同时小刘的医疗也能够顺利继续下去了。

小刘作为常出差的工作人员,及时为自己购买了意外险,从而得到了赔偿,将自己的损失降到了最低。做为家庭主要劳动力,最好能够规避意外风险,使得自己的损失降到最低。而我们在购买意外保险时也应该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适合的意外险才是最佳的

针对我们所面临环境不同我们应该选择不同的意外险,只有适合的才是最佳的。如工薪阶层可以选择个人或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不但省时省力,而且包括了日常生活中所能够遇到的大多数风险,只是价格偏高,不过保障却十分充分,不会因为保障不全而发生不能赔付的情况。对于常常出外的人,则适合交通工具意外险,而一些不方便购买普通意外伤害险的人,可以选择购买旅游意外险,而且一般普通意外伤害险投保年龄有限制,一般要求在16周岁到65周岁之间,而旅游意外险却没有限制,可以选择为老人和儿童这样特殊时期的人投保。

了解内容选择合理搭配

意外险包括了许多的不同险种,可以满足被保险人不同阶段和不同情况下的需求。在这些保险中有些是主险,有些是附加险,附加险一般需要先购买主险才可附加。而赔偿方式除了对投保人的残疾和死亡进行赔偿外,有些意外险还能对医疗费用进行适当补偿。

所以投保人应该先弄清楚意外险的种种内容,然后根据个人情况进行合理搭配。比如如果你已经购买了人身意外保险,就不需要再购买交通工具意外险,如果你已经拥有了基本的医疗保障,也就没有必要再购买覆盖医疗费用的意外险。

熟悉索赔程序及时得索赔

在我们购买意外险的时候,应该尽早熟悉意外险的索赔程序,这样在出现意外后,才能够及时的得到索赔。一般当投保人出现意外后,应该先在规定期限内尽早向保险公司报案,一般报案期限有24小时,三天,七天等,主要根据当时当地的交通条件和通信水平而定,报案人可以使当事人本人,也可以是被保险人的家属,所在单位以及其他人员,只有及时报案,才能够及时获得索赔,为我们的人身更加有保障。

索赔期限需时刻注意

一般来说,被保险人在发生意外后经过一定时间治疗后,才能够确定伤残程度或确定支出医疗费数额,因此应该时刻注意保险合同中的索赔时间,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请求保险金支付时,必须在保险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才生效。如果被保险人在意外中身故,也可以立即向保险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而且需要注意的是,在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时,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如保险单,死亡证明或残废证明,医疗费报销单及丧失劳动能力证明等,否则保险公司不会给予相应的理赔。

为健康购买一艘护航舰

大多数月光族都处在人生的大好时期,精力充沛,身体健康,即使已经逐渐摆脱月光族的困扰,也有很多人认为自己如今年轻,医疗保险如今买不太划算,还是等上了年纪再进行购买的好。其实这种想法非常不正确,要知道身体问题不是你说了算,即使你到上年纪的时候身体才出现问题,那时候花再多的钱购买医疗保险,可能保险公司也不会愿意卖。所以不要等身体出现问题才去买医疗保险,年轻时就该让健康拥有这艘护航舰。

这里说的医疗保险是指商业医疗保险,而不是社会医疗保险,它是指当被保险人患有某种疾病或因遭受意外伤害而导致医疗费用的支出时,由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的一种医疗保险。社会医疗保险是竞争社会的避风港,能为劳动者提供最“基本”的医疗保障,但保障程度很有限。它们拥有很大的区别:

1.两者属性不同:商业保险是由保险人与投保人共同按照自愿原则签订合同来实现的,保险业经营者以追求利润为目的,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社会保险是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一种,目的是为人民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以国家财政支持为后盾,是一种非赢利性质的社会福利事业。

2.保险对象和作用不同:商业保险是指被保险人根据生命不同阶段、身体不同部分或根据可能出现的危险进行投保,以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以减轻损失。社会统筹医疗保险主要以劳动者为保险对象,当劳动者因患病就医而支出医疗费用时,由社会保险部门给予基本补偿。

3.权利与义务对等关系不同:商业保险的权利与义务是建立在合同关系上,只要与保险公司自愿签订保险合同并按合同规定缴纳了保险费,其成员就能获得相应的保险金给付的请求权,保险金额的多少取决于所缴保险费数额的多少,即保险公司与投保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是一种等价交换的对等关系,表现为多保多收益,少保少收益,不投不保。而社会统筹保险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建立在劳动关系上,只要劳动者履行了为社会劳动的义务,就可以享受社会统筹保险待遇,其缴纳保险费用,接受保障,都是由国家立法直接规定的,所领取的保险给付金与所缴纳的保险费数额并不成正比例关系。更多表现为低保障广覆盖。

4.两者的保障程度不同:商业保险的保障范围由投保人、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不同的保险合同项下、不同的险种,被保险人所受的保障范围和水平是不同的。而社会统筹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一般由国家事先规定,风险保障范围比较窄,保障的水平也比较低。这是由它的社会保障性质所决定的。

然而现在各种医疗保险非常多,如何才能选择最适合自己又经济实惠的医疗保险呢?对于医疗费用支出较多的家庭来说,购买商业医疗保险并进行合理组合是很有必要的,理财专家给了我们几条建议:

首先,对于经济条件一般的家庭来说,性价比较高的商业医疗保险产品是定期重大疾病医疗保险。据一份统计数据显示,70岁以下的市民患癌症、脑中风等重大疾病的几率达73.4%,这些疾病需要的医疗费用很高,购买此类医疗保险产品后,一次性最高可获得3万元的赔偿金。比如,现年30岁的男士选择20年期缴费、年缴600元保费,那么,如果他在70岁之前患了重大疾病,则可一次性获得3万元赔偿金,而如果到了70岁他没有患任何重大疾病,其所交的本金可全部返还给他当作养老金。对于这种情况,建议购买定期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住院赔偿的组合产品。这样,生病住院后,保险公司会按比例对医疗费用进行报销。

其次,对于经济条件稍好的家庭,可以选择购买终身医疗保险。这类保险产品既可以补充社保的不足,又可以更好地补偿60岁以后的医疗费用支出。因为这类产品一般都提供住院津贴、重症监护津贴、手术津贴等费用,而且社保药品目录之外一些药品也能进入报销范围。如果在60岁之前患有重大疾病可一次性获得2万元补偿金,身故则另外获得1万元的赔偿金。

最后,建议经常外出旅游、出差等容易受到意外伤害的家庭选择意外医疗险。因为通常的意外伤害残疾保险,只有身故或残疾两项保险责任。因此意外事故住院所产生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并不承担。所以只有再投保一份意外医疗保险,才能报销因意外伤害而花去的医疗费用。这类产品一般都是附加险种,保障期限为一年,保费便宜,大约50元至360元,就可以获得最高2万元的意外医疗费用。同时,如果因意外伤害住院,每天还可获得30元的误工费补偿。

虽然商业医疗险不仅缓解了求医者的经济负担,而且为家庭健康解除了后顾之忧,成为许多消费者买保险时的首选险种。不过,我们在挑选医疗保险时,还需注意五个方面的问题。

细读保险责任条款

在购买保险时,一定要仔细弄清险种的责任范围,因为只有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才会履行赔付义务。例如,保险公司对住院医疗保险都规定了一个观望期,观望期一般是在自合同生效日90天或180天内,在观望期内发生的医疗费支出,保险公司不负责赔付。

如实陈述身体状况

在签订保险合同时,要把自己目前的身体健康状况及以往病史如实向保险公司陈述,以便保险公司判断是否接受承保或是以什么样的条件承保。若投保人故意隐瞒疾病事实,不履行忠实告知义务,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可以不承担赔付责任,也不退还保费,最后受损失的是被保险人。

文件齐备才能签字

收到保单时应查验是否附有下列文件:保单正本;保险条款;保险费正式收据;变更申请书;现金价值表。上述文件齐备,才可在保单送达书上签字并填写收单日期。

犹豫期规定要清楚

为了充分保障投保人的利益,各家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中都有“犹豫期”的规定。一般来说,客户收到保单后10日内为“犹豫期”,保户可以充分利用这一段时间对自己所投的险种做进一步的深入考虑或作出重新选择。在“犹豫期”内,保户有向保险公司提出撤销保险合同的权利,而且在“犹豫期”内退保,保险公司应无条件退还保户所缴纳的全部保费。

注意免赔条款内容

作为附加险的住院医疗险,属于一种补偿性保险。补偿性保险的特点,是根据被保险人的实际支出进行补偿,但又不可能超过实际花费的费用,因此,各家保险公司都规定了一个免赔额。如果你的医疗费低于免赔额,则不能获得赔偿。当你的医疗费超过免赔额后,对医疗费用的赔付也是划分档次的。

学会避免医疗险的理赔纠纷

一般出现理赔纠纷的情况经常有下面几种: 1、客户没有如实告知,隐瞒既往病史; 2、在保险等待期内发生的保险事故及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 

3、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疾病所引起的住院医疗费用。避免纠纷应该从投保就开始。首先应该在投保时诚实告知,其次应该在事故发生后正确判断是否属于保险责任。

送给孩子一份最佳的人生礼物

孩子是每个家庭的希望,任何父母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够健康快乐的成长,接受良好的教育,为他未来的幸福生活打下坚实的基础,然而生活并非一帆风顺,因此给孩子买份保险,作为抵御意外对孩子的伤害和对家庭的损害是必不可少的。这也同样是父母送给孩子的一份最佳的人生礼物。

儿童保险简单地说就是以未成年人作为被保险人的保险。儿童具有生理和经济特点而导致其成长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风险,可以通过购买不同的保险来转移。比如如今保险公司都拥有用于解决其成长过程中所需要的教育、创业、婚嫁费用,以及应付孩子可能面临的疾病、伤残、死亡等风险的保险产品。儿童保险主要分为教育型的教育保险和保障型的意外生存保险(儿童意外保险,儿童医疗保险,儿童重大疾病保险等)及儿童教育保险,这也是根据孩子面临的三大风险来定的。

1、儿童生存金保险(教育金)

该保险需要针对少年儿童在不同的生长阶段提供相应的生存保险金。比如小学、初中、高中和大学几个时期的教育基金,参加工作以后的创业基金,婚嫁基金甚至还有退休之后的养老基金等。使被保险少儿在一生的各个特定阶段都可储备一笔基金,减轻父母亲的经济负担,充分体即父母对子女的呵护和关爱之意。

2、儿童意外死亡及伤残保险

该保险对被保险少儿一旦发生意外事故导致死亡和伤残提供保障。一般均附加在少儿生存金保险中,而不单独设立险种。

3、儿童疾病医疗保险

该保险对被保险少儿因患疾病而产生的治疗、住院和手术等费用提供保障。按照我国目前的医疗制度现状,少年儿童这一年龄段基本上处于无医疗保障状态。因此,商业保险公司开办少儿医疗保险的前景十分可观。

针对这几种儿童保险,理财规划师提出了几条建议:1、在一个家庭中父母是家庭经济支柱,只有保障了家长的健康和稳定的经济收入,孩子的保障才不是空谈。每年为孩子交纳的保费不宜超过家长的保费,如果不能兼顾,应以大人为主。夫妻双方购买适当保险后,还有经济实力,应首先为孩子考虑购买医疗费用类和意外伤害保险。如果经济允许,还可以考虑投保储蓄型险种、教育金储蓄类险种等。为子女购买养老金型险种应该是最后考虑的,当然越早买,成本越低。2、家长给孩子购买的保险产品的缴费期可以集中在孩子未成年之前,在他长大成人之后,可选择自己合适的险种为自己投保。0到6岁:这个年龄段最容易生病、发生一些小小的意外,给孩子准备一份医疗保险是非常有必要的。7到12岁:教育基金、医疗保障一个都不能少。由于年龄偏大,购买儿童保险相对保费较贵,投保时可以选择具有现金返还功能的保险。12岁以后:培养孩子的理财习惯。一方面,可以选择现金返还类的寿险,解决教育基金的问题;另一方面,也可选择储蓄养老类的保险,提前投资孩子的未来。3、儿童保险的保险额度不一定很高,但应该忠实地伴随着孩子度过每一个成长中的关键阶段。4、最好挑选有豁免条款的少儿保险产品。少儿保险的豁免条款规定,在合同期内,如果投保人发生意外或者因故丧失缴费能力,可以豁免未缴的保费,而且对被保险人的保险保障依然有效。

而且为孩子购买儿童保险也需要一定的技巧和诀窍,只有掌握了这些技巧,才能够更全面更经济的进行对孩子的投资。

一、早买早划算

年龄越小投保,所缴保费就越便宜,所买的寿险就越划算。由于人寿保险的保险金给付又是免征各项税赋的,按照国外通常的思路,可以以帮助子女买保险的方式,将财产转移到子女名下,从而达到避税的目的。

同时,为防止在保险期间,家长无力继续缴纳保费,可以在购买主险时购买豁免保费附加险,这样万一家长死亡或高度残疾时,由保险公司代缴保费,使孩子的保障继续有效。

二、费用不宜太高,缴费期不宜太长

给孩子买保险切忌互相攀比,应根据家庭经济状况量入为出。有些险种看上去很好,但仔细计算就会发现费用较高,家长在选择时要擦亮眼睛;缴费期不宜太长,因为孩子长大后应该自己选择适合的保险;另外,缴费期限一般情况下越灵活越好,如年缴、三年缴等,在国外甚至有根据家长收入灵活缴纳的险种。

三、不是花钱多就更好

由于少儿险比成人险便宜,一些家长总想为孩子多买几份保险。但是,为防范道德风险,保监会特别规定了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最高限额10万元,因此少儿保险的身故保障在10万元左右即可。

四、别什么都太操心

值得注意的是,作为家长,孩子的保额并不需要投保那么高,科学的方法是给孩子购买一些意外险、医疗险、少儿重大疾病保险、教育金即可,当孩子出生后,绝大多数的父母都会帮孩子选购保险。很多父母都会在代理人的推荐下为孩子买终身的保险,这其实是个很大的误区。父母只要管到宝宝25岁就可以了。他们长大后自己会买的,我们不用再去操这份心,去考虑他们的终身。

给家庭财产多一份保障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日新月异,家庭生活的品位、层次与质量都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一些大型的高档消费品不断进入普通家庭中,而财产也是越来越丰厚。不过随之而来的风险系数也相应开始增加,想要为自己的家庭财产多一份保障,就可以利用保险来转嫁风险。不过想要确保家庭财产安全,购买财产保险首先要弄清楚家庭财产保险的种种内容:

首先必须明确,并非所有家庭财产都可以上保险。家庭财产保险承保对象为城乡居民所有存放在固定地址范围且处于相对静止状态下的各种财产,主要包括房屋及其附属设备、室内装潢和室内财产,等等,而那些损失发生后无法确定具体价值的财产、日常生活所必需的日用品、法律规定不允许个人收藏、保管或拥有的财产等,均为不可保财产。因此,个人收藏的字画等艺术品、电脑软件等,是不能作为保险标的来投保的。

其次,与人身险不同,家庭财产保险不可以投保多份、多保多赔。《保险法》明确规定:“家财险作为财产保险的一个险种,遵循补偿性原则,对于超额重复投保的部分,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换句话说,如果投保人企图为获得不正当利益进行超额保险,合同是无效的。如果是保险财产市价下跌导致的超额保险,赔偿额同样要按保险事故发生时的实际价值计算,超过部分的保额无效,保费不退还。

在投保家庭财产保险前,投保人不妨先向保险公司进行咨询,了解自己如果投保家财险,多少为超保,哪些为重复投保,如此就能做到“按需投保”,以免多花冤枉保费。

再次要清楚我们投保后,投保人仍有维护财产安全的义务。《保险法》规定:“财产保险合同规定,投保人有维护财产安全的义务。”当自然灾害或意外发生时,对于投保人而言,对投保的家庭财产是有义务进行有效施救的,只有将财产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保险公司在进行理赔时,争议才会降到最低。当然,对于因有效施救而产生的相关费用,保险公司也会对投保人进行补偿。

家庭财产灾害损失险规定的保险责任包括:火灾、爆炸、雷击、冰雹、洪水、海啸、地震、泥石流、暴风雨、空中运行物体坠落等一系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对于被保险人为预防灾害事故而事先支出的预防费用,保险人原则上不予赔偿;但对于在灾害事故发生后,为防止灾害损失扩大,积极抢救、施救、保护保险标的而支出的费用,保险人将按约定负责提供补偿。

最后对于家庭财产保险单项下所承保的财产,要清楚那些原因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不会承担赔偿责任:战争、军事行动或暴力行为;核子辐射和污染;电机、电器、电器设备因使用过度、超电压、碰线、弧花、漏电、自身发热等原因造成的本身损毁;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服务人员、寄居人员的故意行为,或勾结纵容他人盗窃或被外来人员顺手偷摸,或窗外钩物所致的损失等;其他不属于家庭财产保险单列明的保险责任内的损失和费用。

同样我们购买家庭财产保险虽然能够为财产带来风险保障,但是也需要正确购买,同时还需要了解清楚家庭财产保险的某些事项,以免最后无法获得理赔。

理性购买家财险

家庭财产保险一般分为保障型、投资型和组合型三种。目前,家庭财产综合保险是广大市民普遍选择购买的保险产品。该保险产品属于定额保险,适应于城乡一般居民家庭,具有投保方便、快捷等特点,投保人可根据被保险人的实际财产投保一份或数份。

保险顾问提示,除投保必要的涉及房屋及装修的家财险主险外,一般家庭还应该购买盗抢险、水渍险两个附加险,因为这两种情况在生活中时有发生。一旦家里有水管爆裂,水浸家具及家用电器,或家里财产被盗的事故发生,都可以得到保险赔偿。

标的变化要及时告知

有人认为投保家财险后,即使有些财产发生了变化,终究还是自己的财产,遭遇意外,保险公司一样会理赔。其实,这种想法亦不正确。《保险法》规定:“对于家财险,保险合同内容的变更,投保人必须得到保险公司的审核同意,签发批单或对原保单进行批注后才产生法律效力。”鉴于此,一旦投保的家庭财产出现变更,投保人务必要到保险公司对保单进行保障财产内容的变更,将原来投保家财险时的投保标的,换为现在的新标的,否则前期投保等于白花了钱。

理赔依据不可少

出险后,被保险人应当立即拨打保险公司服务电话,告知保险公司家里财产受损情况,及时报出保险单号码。有条件的话,可以拍下受损财产照片,同时准备好保险单、财产损失清单、发票、物业等部门的证明提供给保险公司理赔人员。

因地板凹凸变形、电器受损等发生的维修费用,经保险公司认定可作为赔偿项目,被保险人应将有关修理发票和凭据交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审核,以便一并确定理赔金额。

需要提醒的是,投保人在投保家财险时一定要真实填写被保险人的信息,特别是投保标的物的信息。否则,一旦发生财产损失,即使符合其他各项理赔条件,也得不到保险公司的赔偿。

疏忽大意会遭拒赔

有些人投保家财险后,便将保单束之高阁,甚至丢失保单。殊不知,这种疏忽大意会带来“不良反应”。一是,若不闻不问,连保单到期也不清楚,及至失效,一旦出现意外,便会遭到拒赔。二是,即使保单并未到期,期间家庭财产出现意外,但若保单丢失,无法弄清所保内容、范围等,就会造成保险公司少赔或不赔。

所以在投保家财险后,对于所投保物品的原始发票一定要妥善保管,一旦这些投保物品出现意外,投保人应列出损失清单及时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让核保定损人员现场清点确认定损,从而让损失的财产尽快得到理赔。

未雨绸缪,养老险让我们颐养天年

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将会直接影响未来所需准备退休养老金的多少。比如考虑到通货膨胀、物价上涨等因素,在准备将来的退休生活费用时必须以当时而不是现在的生活消费水平为基准。理想的养老应该包括物质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以此标准来衡量,目前中国的养老水平还很低。

高龄老人在经济、医疗、生活照料方面正处于人生的高风险期,所以趁年轻有工作能力时,及早准备老年所需的经费与足够的保障,才能让老年生活过得安稳无忧。不过如今的保险具有很大灵活性,不同养老险侧重点也不同,因此我们需要根据自身需求主动购买。那么哪些保险是适合的养老保险呢?

主要有传统养老险、分红年金险、投连险和万能险。

传统型养老险的预定利率是确定的,一般在2.0%~2.4%,从什么时间开始领养老金,领多少钱,都是投保时就可以明确选择和预知的。但寿险产品预订利率市场化迈出第一步后,未来养老险的利率渐渐更具吸引力。

它的优势是回报固定。在出现零利率或者负利率的情况下,也不会影响养老金的回报利率。比如在20世纪90年代末期出售的一些养老产品,按照当时的利率设计的回报,回报率达到10%。相对劣势是很难抵御通胀的影响。因为购买的产品是固定利率的,如果通胀率比较高,从长期来看,就存在贬值的风险。一般适合于比较保守,年龄偏大的投资人。

分红年金险是一种养老针对性较强的险种,其领取年龄、领取方式及领取年限,投保人均可和保险公司约定。分红年金险的养老保障特性在三类产品中最为突出,投保人寿命越长领取年金越多,是养老规划不可少的产品。考虑分红功能养老险从开始投保至领取,时间跨度可能10年或20年,因此投保时首先考虑带有分红功能的产品,以抵御通胀风险。通常有保底的预定利率,但这个利率比传统养老险稍低,一般只有1.5%~2.0%。分红险除固定生存利益之外,每年还有不确定的红利获得。

它的优势是收益与保险公司经营业绩挂钩,理论上可以回避或者部分回避通货膨胀对养老金的威胁,使养老金相对保值甚至增值。相应劣势是具有不确定性,也有可能因该公司的经营业绩不好而使自己受到损失。比较适合于理财比较保守,不愿意承担风险,容易冲动消费,比较感性的投资人。

万能险作为一种长期理财手段,投资渠道相对较稳健,投资收益上不封顶,且领取运用较灵活,这一类型的产品在扣除部分初始费用和保障成本后,保费进入个人投资账户,有保证最低收益,目前一般在1.75%~2.5%,有的与银行一年期定期税后利率挂钩。除了必须满足约定的最低收益外,还有不确定的“额外收益”。

它的优势是下有保底利率,上不封顶,每月公布结算利率,目前大部分为5%~6%,按月结算,复利增长,可有效抵御银行利率波动和通货膨胀的影响。账户比较透明,存取相对比较灵活,追加投资方便,寿险保障可以根据不同年龄阶段提高或降低。万能型寿险可以灵活应对收入和理财目标的变化。相对劣势是存取过于灵活,对储蓄习惯不太好、自制能力不够强的投资人来说,可能最后存不够所需的养老金。一般适合于比较理性,坚持长期投资,自制能力强的投资人。

投资连险也叫“基金的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的手段,设有不同风险类型的账户,与不同投资品种的收益挂钩。不设保底收益,保险公司只是收取账户管理费,盈亏由客户全部自负。

它的优势是以投资为主,兼顾保障,由专家理财选择投资品种,不同账户之间可自行灵活转换,以适应资本市场不同的形势。只要坚持长线投资,有可能收益很高。相对劣势此保险是保险产品中投资风险最高的一类,如果受不了短期波动而盲目调整,有可能损失较大。一般适用于比较年轻,能承受一定的风险,坚持长期投资理念的投资人。

及早规划养老险商业养老险一般越早投保越好:一方面投保年龄越小,交纳的保费相对越少,且年轻时身体健康,承保较容易;另一方面由于时间跨度长,因复利作用可累积一笔可观的养老基金。

王小姐如今28岁,未婚,目前在一家私营企业任职,月薪4000元。有基本的社保,她打算在50岁退休,退休后希望能达到中等水平的生活。她如何选择养老保险更合适呢?

如果目前中等生活水平按每月3000元,即每年36000元计算,假设通货膨胀率每年为5%,22年后的105309元相当于现在的36000元,如果她准备退休金到80岁,即50岁起每年领取10万元,连续领取30年。根据王小姐目前的收入状况,她选择了以投资连结保险和万能保险的组合来准备养老,适当博取高收益。

投资连结保险每月存800元,万能保险每年存15000元,都连续存20年。以投连险预期10%年收益计算,20年后投资连结保险账户资金约为60万元,取出后追加到万能账户,如果万能账户以6%的平均年收益计算,那么到50岁开始每年领取10万元,一直领取30年到80岁,80岁后账户还有49万左右可以继续增值。

这样的选法不但对王小姐自身的生活影响不大,而且退休后还能够享受到非常不错的生活,可以说非常适合于她。

养老险属于强制存款的保险,如果想要让老年生活比较宽裕的话,存得太少起不到效果,因此相对于健康险来讲,养老险的保费较高,选择不当,容易成为经济负担。所以,选择养老险的要点之一就是量入为出。如果经济条件转好,可以逐渐增加。

对大多数资金还没有积累到一定程度的工薪族而言,最好选择10年、15年或20年期缴方式来存保费。每年(每月)拿出一定量的钱作为保险费,既能满足储蓄养老的需求,又不会造成太大经济压力。缴费期限不同,保费差别会很大。养老险缴纳期限越短,缴纳的保费总额越少。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适当缩短缴费期限是较为经济的。

刘先生如今40岁,已婚,是某企业的高管,年收入约15万元,目前房、车都有,且无负债。刘先生打算60岁退休,希望能过上高质量的退休生活。那么他该如何选择养老保险呢?

如果目前高质量生活水平按每月5000元,即每年60000元计算,假设通货膨胀率每年为5%,20年后的159197元相当于现在的6万元,假设刘先生准备领取退休生活金到80岁,即60岁起每年领取16万元,连续领取20年。根据刘先生的情况,就不适合冒太大风险来准备养老金,如果选择传统型或分红型产品来达到理想额度需投入较多,因此采用万能保险比较适合。

如果他选择的万能型养老保险平均每年收益6%,就需要现在每年存5万元,连续存20年,那么到60岁开始他就可以每年领取16万元,一直领取20年到80岁,80岁后账户还有70万元左右可以继续增值。

如果经济实力较强的中年人,在购买保险时也可以选择一次趸缴,或3年缴、5年缴等短期缴费方式。尤其是万能型产品,因为是月复利结算,越早存入,本金越高,收益越高。投资人可以根据自身具体情况做出选择。

警惕购买保险的误区

随着人们防范风险意识的提高,很多人已经开始把保险作为自己生活的保障器,购买保险的人越来越多。但是现在有些人虽购买了保险,可是由于自己对保险的误解,使他们在通过保险进行理财时,出现了这样和那样的偏差,让他们不能很好地享受到保险理财给他们所带来的最大“益”处。在购买保险时,一定要警惕其中的某些误区,不要为自己的未来带来不利影响。

误区一:买熟人的保险更放心

一些保险业务员乐于向周围的亲戚朋友推销保险。很多人也是碍于熟人的情面购买了“人情保单”,但事后不少人会发现自己买的保单跟自己的想像不大一样,一系列的问题便会产生。

游先生是一家国有企业的普通员工,每月收入2000多元。2000年下半年,原单位辞职的同事刘女士回单位推销投连险,声称该险种投资于一级市场,年利润率最高可达到30%,一般也有10%,不会有亏损。同时还拿出“回报一览表”以及报纸登载的相关文章给游先生看,承诺肯定将赢利,并且回报率可达到10%~30%。

出于对老同事的信任,单位里很多同事都买了,游先生也买了5份。到2001年5月,刘女士又说可以追加投资,这是公司给客户的优惠,而且投资数额有限,错过时间就没有优惠了,游先生赶紧又投入了1万元。但是,这1万元的发票却迟迟不见踪影。

很长时间没有动静,使得游先生不免心中起疑,难道其中出了什么问题?于是亲自到保险公司去了解情况。在保险公司,游先生拿到了一份“告顾客书”,这才知道该保险与现在市面上的分红保险等其他险种有很大的不同,自己是要承担投资风险的。同时,他还从“告顾客书”中知道保险公司不但不承担风险,而且在操作过程中按照客户所支付钱款数额的百分比,还要收取0.5%~2%的管理费。更让他气愤的是,他在此时方得知,他曾经的同事刘女士在介绍业务时还没取得从事该项业务的资格,他的合同是挂在另一名保险代理人的名下。

“如果当时知道还要交管理费,我一定不买这份保险!”一种受欺骗的感觉顿时涌上游先生心头。他立即向保险公司反映了这一情况,并希望公司能返还保险款项。但是,公司否认有欺诈行为,刘女士也否认当初曾承诺过10%~30%的利润。

像关先生一样,很多人也是碍于熟人的情面,或者过分听信了有关保险好处的描述,却并没有认真阅读保险合同,一些重要的保险责任和免责条款也从不知晓。其实,很多保险营销员就是从熟人“下手”的,而相当多的人也是因为人情不好推辞而买了保险。其实,保险是一种特殊商品,只能根据自己的需要购买,不能出于情面购买自己根本不需要的保险,或者为了照顾情面而只买象征性的一点,却远不能满足真正出险后的需要,成为事实上的“鸡肋”保险。

无论通过什么人买保险,都要先读懂保险条款再签合同交钱。同时,为了避免代理人对条款的解释不明确,消费者应是要弄懂保险责任、免责条款等重点条款。如果有可能,购买保险前最好找到专业的理财顾问,仔细研究分析自己家庭的财务特点,选择信誉好的保险公司,再选择合适的险种和保险金额。

误区二:单位购买保险就足够了

有很多单位都为自己的职工购买了保险,因此在这些单位上班的人,就认为单位已经为自己购买了保险,自己如果再买保险那就是一种浪费了,只要单位给自己买了保险,自己就再没有买保险的必要了。

其实人们的这样认识在一定程度上,也存在着偏差。因为一般单位上为职工购买的保险都是社会保险,属于强制保险,包括养老、失业、疾病、生育、工伤,而这些保险所提供的只是能维持保险购买人的最基本生活水平的保障,不能满足他们的家庭风险管理规划和较高质量的退休生活。特别是有些单位为职工购买的是一些团体医疗或养老保险,而这些保险的保费比个人购买要低很多,如果职工本人离开单位则不能再获保障。因此,即使单位为自己买了保险,自己也还有必要购买最需要的保险,只有如此,自己才能真正得到保险“保障”。

误区三:购买保险范围越全越好

对任何一个寻求保障的人而言,总是希望保险责任越全面对自己越有利,恨不得所有意外事故都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但他们又不知保险公司是根据所承担责任的大小而计算保险费的,也就是说,保险责任越全面,需要缴纳的保费就越高。尤其在某些综合性保险合同中,部分保险责任之间互相对立,如果被保险人从一项责任中获得赔付,就不可能从其他责任中获赔。

比如说在寿险的两全保险中,保险责任为既保期内死亡又保期满生存,但一个被保险人要么在期内死亡,要么期满生存,也就只能得到死亡保险金与生存保险金其中之一,而在购买两全保险时,投保人必须同时为死亡责任和生存责任缴纳保险费,这也就意味着总有一部分保险费被浪费了。

因此说,保险购买者在购买保险时片面追求全面保险责任是不可取的,一般情况应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进行投保,如果条件允许则再考虑按排序将自己的保险保障范围扩大。

误区四:购买保险金额多多益善

对于特别看重家庭的人,在家庭成熟期时,为了让家庭得到更好的保障,往往特别喜欢购买更多保险,他们认为保险购买金额多多益善。其实,他们的想法是不太正确的,因为,如果购买越多的保险,同时也就意味着将要缴纳越来越多的保费。一旦自己的收入减少,难以缴纳高额保费的时候,将面临进退两难的尴尬境地。而类似医疗费用保险等产品由于采用了保险的补偿原则,需要有报销的凭证。

因此,即使保险购买者买了多份保险,也不能超出自己支出的范围来报销。如此就等于是浪费了保费。而在财产保险中,则如果投保金额超过了被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也就是所谓超额保险,发生损失时,保险公司也只是会按实际的价值而不是保险金额进行赔偿。

因此,在财产保险中选择过高的保险金额也是没有任何意义。所以说,对任何人在购买保险时应量力而行,根据实际情况去购买保险,否则即使多花了钱买到的也是“无效”保险。

误区五:不进行足额投保也可以

一些自认精明的保险购买者,在购买财产保险时也会做到斤斤计较,为了节省几块钱保险费,在投保时往往不进行足额投保,他们觉得不足额投保也会得到保险保障。其实,他们这种看似精明的做法,根本是错误的,比如,投保人在投保财产保险时,如果没有进行足额投保,就说明他仅投保了财产价值的一部分,一旦出险也就得不到足额补偿。在财产保险条款中明确规定,对“不足额投保的财产”按保险金额与财产实际价值的比例进行赔偿。

因此说,保险人如果选择了保险险种,就应该进行足额投保,否则,一旦出了险,省掉的只是几个小钱,而得到的赔偿却会大量缩水,到头来自己即使后悔也为时已晚。

误区六:买了保险就要获得赔付

买了保险就要获得赔付,多数人都会这样认为。其实事实并非如此,即使你买了保险后也并非都能获得赔付。一般而言购买保险买到的只是一种无形的承诺,实现了对未来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进行保障的目的。如果某个事件未来肯定会发生,一般来说保险公司是不会承保的,要是非要保险公司承保的话,也会收取与保险金额差不多的保险费,如果是这样也就已经失去了保险的意义。对于那些没有发生保险事故,也就是没有获得保险金赔付的来说,他们缴纳的保险费也并非是让保险公司赚走了,而是由保险公司转移支付给了那些发生了保险事故的人了,正因为如此,那些发生了保险事故的人才能得到比保险费多得多的保险金。反过来说,即使有些投保人尽管不可能得不到保险金,但也不必为未来可能发生的损失而担心,因为保险保障为这些保险购买者解决了后顾之忧。

所以,保险购买者买保险并不是非要获得赔付,而是对自己未来风险的一种保障,保险即使得不到赔付也不是白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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