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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流量表编制方法及程序

时间:2023-11-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前面说过,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列报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方法有两种,一是直接法,二是间接法。直接法编制的现金流量表即我们通常在财务报告中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权益变动表一并披露的现金流量表的正表。间接法编制的现金流量表即我们通常在财务报告附注中披露的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所以,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应当采用直接法编报现金流量表,同时要求在附注中提供以净利润为基础调节到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信息。

前面说过,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列报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方法有两种,一是直接法,二是间接法。直接法编制的现金流量表即我们通常在财务报告中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权益变动表一并披露的现金流量表的正表。在直接法下,一般是以利润表中的营业收入为起算点,调节与经营活动有关的项目的增减变动,然后计算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间接法编制的现金流量表即我们通常在财务报告附注中披露的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在间接法下,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实际上就是将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定的净利润调整为现金净流入,并剔除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对现金流量的影响。

采用直接法编报的现金流量表,便于分析企业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的来源和用途,预测企业现金流量的未来前景;采用间接法编报现金流量表,便于将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进行比较,了解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差异的原因,从现金流量的角度分析净利润的质量。所以,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应当采用直接法编报现金流量表,同时要求在附注中提供以净利润为基础调节到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信息。

在具体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可以采用工作底稿法或T型账户法,也可以根据有关科目记录分析填列。对于投资者而言,关于用何种形式编制现金流量表并不重要,只要编制过程直观方便、编制结果准确就可以了,会计师事务所之类的专业机构通常有较为规范的格式以达到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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