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演出内容分类
(1)综合演出
综合演出是指包括各种演出节目的演出,如中央电视台的春节联欢晚会。综合演出内容丰富多样,多种形式的节目按顺序轮流交替上演,演员上场、下场频繁,导演临阵指挥,大型综合演出出场顺序(包括音乐、灯光)完全实行电脑控制,要求演出时间准确到“秒”,以保证演出效果的连贯性。
综合演出的节目一般包括戏剧、舞蹈、音乐、曲艺、杂技等多种艺术表现形式。在综合演出中,各种艺术形式受演出时间的限制不可能全部一一展开,哪怕是明星大腕也只能演出某一种文艺形式的精华部分,我们所看到的春节联欢晚会节目,其实都是“浓缩”的“精华”部分。“浓缩”和“精华”必须根据演出的宗旨和主题,按时间比例和内容交叉组合,最终成为综合演出。
综合演出中的戏剧包括话剧和戏曲两部分,话剧常以话剧片段、小品、电影电视对白的形式出现,诗朗诵、配乐诗朗诵等可归入此类。
戏曲是我国传统戏剧形式,因我国历史悠久、地域辽阔、民族众多,所以剧种丰富,流派繁多。但无论是哪个剧种,参加综合演出都必须以短小精悍的一场(包括文戏和武戏)或一唱段(包括彩唱和清唱)等形式出场。
舞蹈,是通过演员的形体动作表现主题。从舞蹈的源流和地域上讲,可以是来自外域的芭蕾舞、宫廷舞、交谊舞、民族民间舞,也可以是本民族的各种舞蹈;从表演舞蹈的人数来讲,可以是集体舞、双人舞或独舞;从舞蹈产生的时代来讲可以是传统舞、现代舞。
音乐包括声乐和器乐。声乐从表演的人数上可以是大合唱、小合唱,也可以是二重唱或独唱;从演唱方法上可以是美声、民族和通俗唱法。器乐在演出中主要是指器乐演奏。器乐演奏从乐器的源流和地域来看可分为西洋乐器的演奏和民族乐器的演奏;从演奏的人数和声部的多少上看,演奏可以是大合奏、小合奏、也可以是二重奏和独奏。
在综合演出中常有曲艺节目,曲艺包括相声、小品、快板、双簧、大鼓、评弹、哑剧等多种曲艺形式。杂技也是综合演出经常涉猎的内容,包括魔术、马戏、车技、口技、顶碗、走钢丝、空中飞人、狮子舞等内容,以其新、奇、难、险而为观众所称道。
综合演出中除涉及以上几种艺术形式外,根据演出的需要还可以增加一些其他形式的表演,例如观众最喜欢的小品。综合演出一般以歌舞、小品、相声为主要节目内容,中央电视台春节联欢晚会、公安部文艺晚会、中秋文艺晚会等歌舞、小品、相声等都是重要的担纲节目。
(2)专场演出
专场演出是指在一场演出中专门演出同一类型的若干节目,如话剧演出、越剧演出、歌剧演出、小品相声晚会、专场音乐会等。或者在同一场演出安排不同类型的专场演出,如新年音乐会里面安排民族乐器演奏、西洋乐器演奏;春节京剧晚会安排外国喜剧专场;曲艺晚会安排小品、相声、杂技专场等。专场演出虽然节目内容比较单一,但却能使某一种艺术形式的节目得到较为充分的展示,使观众或对全部的情节有较完整的把握,或对某人的作品及演唱有多角度的认识,在众多节目中观赏自己最喜欢的一种艺术形式。
2.按演出性质分类
(1)有偿演出
有偿演出是指演职人员以取得报酬、出场费为目的的演出,包括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演出、义演和由单位或个人出资为某一行业或团体进行的演出。
①商业演出
商业演出简称“商演”,是指演出单位以营利为目的的演出,是演出公司和主办方按市场化运作的一种经营性行为,一般通过公开售票、企业赞助、明星代言、广告发布等多种形式赚取演出收入,所得款项由演出主办方、演出场馆方、演出团体和演职人员根据事先达成的协议按比例分配。这种演出一般由著名导演、“大腕”明星组成强大的演出阵容,或者是红极一时的某个大牌明星为主的个人演唱会等,商业氛围浓厚,门票价格较高,演出场面盛大,演出条件良好,演出设备精良,如周杰伦个人演唱会、李宇春个人演唱会等。
②义务演出
义务演出简称“义演”。顾名思义,“义演”就是艺人不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的是具有人道主义性质的义务演出,是为个人或某一事业筹款而进行的演出活动,一般是指为公益事业(例如赈灾)而举行的筹款性演出。按照“义演”的性质,又可以把“义演”分为演职人员有报酬(适当支取劳务费)的义演和演职人员没有报酬的义演。但无论是演职人员有没有领取报酬,这类演出都是以筹款为目的,筹款的来源包括门票、企业赞助、个人捐助等,只不过是把这些收入用在了公益事业或慈善事业上,因此,义务演出并不是无偿演出,本质上还是属于有偿演出。尤其是对演职人员没有任何报酬的义演也不能认为是“无偿演出”,只不过是演职人员把自己或多或少或无的“报酬”都“捐”给了公益事业或慈善事业,真正体现了演职人员无私、高尚的品格。
由此可以推导出“义演”的两层含义,一层是人道主义性质,也就是说“义演”必须出于纯粹的公益目的(如救灾、扶贫、帮困、助学等),不能有营业性收入,更不能以“义演”为名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另一层含义是演出具有义务性,一方面,“义演”具有演出团体和演职人员演出义务性,参加“义演”者不享有因演出行为而获取任何对价的权利;另一方面,“义演”又具有社会义务性,必须接受社会监督,尤其在遇到灾害或者灾难时,艺人必须承担通过文艺演出来实施社会救助的义务。因此,从“义演”的含义来看,演艺机构或者文化人从事文化艺术行为具有获取报酬取得收入的权利,同时还要具有关注社会、关爱他人、救助生命的义务。
“零成本”义演,是由参加演出的各方,包括音响、灯光、舞台工程和策划、导演、演员以及具体工作人员均不拿任何报酬,是一场群星云集、规模空前的慈善活动,众多知名演员、导演、歌手演出的所有收入和捐款都通过中国红十字总会送往受灾地区。中央电视台名牌栏目“同一首歌”往往也会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赈灾义演,基于“同一首歌”栏目的知名度,刘欢、张柏芝、阿杜、谭咏麟、郭富城、古巨基等港台与内地歌手都会纷纷响应,多数新人更是以能参加“同一首歌”义演为荣。同样的例子从中央电视台春节联欢晚会也可以看到,从演出性质来看,中央电视台春节联欢晚会是全国最大规模的“义演”(演员只领取少量劳务费),不过,中央电视台通过成功的商业运作(如企业赞助、植入广告等),把春节联欢晚会打造成了一台中国最“赚”钱的文艺演出——赚取利润靠的不是演出而是广告收入。这是中央电视台利用自身媒体优势,通过商业化运作成功策划的大型演出活动,一方面推动了我国广播电视事业的发展,另一方面众多著名演员甘愿“义演”,性质上仍然属于为“公益事业”(广播电视事业发展)筹款演出的范畴。
“明星义演”“明星义捐”早已成为文艺人文艺活动的演出惯例。明星“大腕”放弃“商演”去“义演”,已成为社会公众衡量他们是否具有高尚情操的道德标准,一个热衷于公益事业、具有“爱心”的明星“义演”走“秀”活动,往往比参加商业演出拿几万、几十万出场费更让人钦佩。明星最缺的不是“钱”,而是良好的公众形象和亲和力。
“义演”虽然也以营利为目的,但与“商演”的本质区别是,把门票等演出收入用来捐赠某项事业或是救济社会灾难,如“5·12”汶川大地震赈灾义演、东南亚海啸赈灾义演、台湾“8·8”水灾义演等。义演一般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能够得到社会和公众的普遍赞扬和认可,还能拉到数额较大的企业赞助和广告费,因而同样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
然而,“义演”作为一种非营业性演出,又往往被一些演出机构、无良掮客和唯利是图的主办方滥用。在社会生活中我们会经常发现把“义演”看做一种“招牌”、“包装”的非正常现象,或者把“义演”作为掠取不义之财的重要平台,“义演不义”、“义演非演”,打着义演旗号“敛财”“炒作”,到底有多少演出收入到达被救助者手上?缺乏有效的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机制。如×年×月×日,一场名为“希望之声”的“慈善”演出在××市体育中心举行,参加演出的有港台及内地12名演艺人员,但这次慈善演出活动不仅未能为慈善事业筹集资金,反而给当地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在社会上产生了极为恶劣的影响,经过调查,相关部门对参与其中的两家文化公司分别给予停止半年涉外演出经营资格并罚款及追缴非法所得的处罚决定,而参演明星必须退还所收酬劳,这就是典型的假义演行为。
国务院1997年制定的《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39条明确规定:“募捐义演的演出收入,除必要的成本开支外,必须全部交付受捐单位,主办单位和演(职)员不得从中提取报酬。组织社会福利性募捐演出,应当经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核准后,报同级文化行政部门审批。”文化部于2002年出台的《营业性演出实施细则》也进一步要求公益性演出以及募捐义演演出活动的演职人员不得获取演出报酬。另外,为了专门规范“义演”(非营业性演出)行为,民政部在1994年制定了《社会福利性募捐义演管理暂行办法》,对“义演”的申办、组织和管理等问题专门作出了规定。国外和港台地区的慈善立法中也有关于“义演”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所说的真正意义上的“义演”,是指演出团体和演职人员因演出任务需要的义务性和因公益事业需要扶贫济困、倾情演出的社会义务性,是演出单方义务性和演员职业义务性的统一。
③出资演出
出资演出简称“出演”,是由单位或个人出资为某一行业或特殊团体进行的演出,一般以丰富本单位或团体职工业余文化生活为目的,或者为开展某项重大纪念活动而进行的演出活动,例如企业的周年庆、厂商的新产品发布会、农村为庆祝老寿星邀请戏班子演出等。出资演出多数是出资方邀请专业演出团体到本单位或指定场所演出,演出一般以发票或组织观众免费入场的方式进行。“出演”的显著特征是演出费用有人“埋单”,观众或其他参与者无需支付任何费用。显然出资演出的目的是为了获取人们和社会公众对自己的认同,实质上是单位或个人面向社会公众或特定人群的一项公共关系活动。
义乌市人民政府在每年的中秋节期间,都会组织“振兴义乌经济促进会”(同乡会)在省会杭州剧院等举行联谊会,义乌市委市政府领导除了向在杭州工作生活的父老乡亲汇报家乡社会经济发展成就外,最后都会安排义乌老乡看一台演出或一场电影,这样的演出就属于出资演出,联谊会和演出所有费用均由义乌方面(政府或赞助商)承担。因为“振兴义乌经济促进会”影响越来越大,每年都有几千人参加,因此从最近几年开始已经有当地赞助商自愿赞助(主要以实物为主,例如赞助会议礼品),企业赞助费用可以适当填补部分政府预算,这种“政府拨款为主、企业赞助为辅”,以联络感情、增进友谊、树立形象,改善社会公共关系为目的的出资演出模式很值得肯定。
(2)无偿演出
无偿演出是指道义上不索取任何报酬的演出,包括送戏下乡、慰问性演出、友情演出和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自己组织的演出。
①送戏下乡
这是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宗旨,以丰富农村业余文化生活为目的,围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而开展的“倡导文明新风尚、共建和谐新家园”的主题活动。相对于城市来说,农村文化生活比较贫乏,农村居民的精神文化生活更需要给予关怀,在这种形势下,党中央、国务院提出了“文化下乡”、“送戏下乡”、“家电下乡”等活动,各级人民政府和文化艺术团体积极组织、踊跃参加,在全国各地掀起了一股“送戏下乡”热潮。这些活动成为加强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教育的一项重要工作,极大地丰富了农村精神文化生活,对解决“三农”(农村、农民、农业)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送戏下乡”一般在农闲时间和节假日进行,演出团体组织优秀演员,自带演出器材、生活用品下乡公益性演出,不收取任何报酬,演出经费主要由演出团体自行解决,或申请政府一定的文艺演出经费资助解决。以此类推,还有演出团体去社区、厂矿、部队、学校、监狱演出。凡是下基层演出并且是无偿的,我们都可以统称为“送戏下乡”。
浙江省舟山市为了庆祝跨海大桥建成,促进渔村文化建设,丰富渔民精神文化生活,在舟山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2009年专门组织实施“送戏下乡”活动,为期长达半年,取得了良好效果。
案例6.1:舟山市2009年送戏下乡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增长为先、转型为本、创新为魂、民生为重、稳定为基”的工作主线,配合跨海大桥建成,迎接大桥时代的到来,加快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活跃渔村文化生活,提升文化权益保障水平,为开创大桥时代现代化新局面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一)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宣传主题组织开展送戏下乡活动。全年重点以宣传党的十七大精神、国庆60周年、迎接大桥时代系列宣传活动为主题,广泛开展送戏下乡活动。
(二)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全年送戏下乡、进社区320场,市、县(区)文化行政部门为实施送戏下乡的责任单位,每年组织送戏到每个乡镇不少于6场,确保当地渔村群众每2个月看1场演出。
(三)具体指标为:市本级80场、定海区76场、普陀区80场、岱山县42场、嵊泗县42场。
三、具体措施
(一)组织文艺工作者创作更多更好符合时代精神、群众喜闻乐见的现代生活题材的艺术作品,开展送戏下乡活动。
(二)主动与有条件、有意愿的企业合作送戏下乡活动。
(三)组织业务骨干,不定期地对基层文化工作者和业余文艺骨干进行指导,吸纳当地的业余文艺团队参加送戏下乡活动。
(四)鼓励当地有特色或有影响的优秀节目参与演出。
四、具体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必须尽心尽责,认真组织,精心安排。
(二)节目内容必须紧扣宣传主题,健康文明,积极向上。
(三)各乡镇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抓,并安排专人承办,积极配合。
(四)今年演出的地点以大桥贯通沿线的乡镇、村(社区)为主。
资料来源:舟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houshan.gov.cn。
②慰问演出
慰问演出是指为生活和工作在艰苦环境或作出重大贡献、突出成绩的行业、团体所进行的演出。如为边防战士进行的慰问演出,为井下煤矿工人进行的慰问演出,为老少边穷地区人民进行的慰问演出,战时深入前线慰问前方将士的演出,为抗洪、抗台、抗震作出突出贡献的解放军、救援团体进行的慰问演出等。随着公益休闲活动的开展,这些年来一些影视明星也开始到孤儿院、敬老院、儿童福利院和孤寡残弱家庭等弱势群体进行演出,真正体现了人性的呼唤、真情的回归。
(3)友情演出
友情演出是指演出团体或演出团体中的演员与某单位或某团体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或因某事建立了真挚的友谊,遇某单位或团体举办重大活动时,演出团体或演出团体中的演员到有长期合作或建立友谊关系的单位或社团进行演出。友情演出又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演出团体为单位或某团体组织一整场演出;另一种是演出单位的演员参加该单位和团体自己组织的演出,为其演出增光添彩。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的文艺骨干以丰富业余文化生活,展现本行业、本系统精神风貌,展现企业文化、社区文化等所组织并参与的演出,演出不仅没有报酬,甚至还要倒贴或者牺牲大量业余时间,对这些演出我们统称为“友情演出”。(如图6.1)
图6.1 文艺演出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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