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资助年轻人置业是一项非常具争议性的议题,反对者的论据亦很强,主要的反对理由有以下几项:
一、一些市民很辛苦自己存钱买房,不受政府资助,如政府资助其他人,对他们不公平。
二、政府不应强迫没有能力置业的年轻人买房,万一楼市下跌,政府会受千夫所指。
三、不是人人需要买房,没有能力的人可以租房或买偏远地区的房子,或去其他城市工作。
我自己亦有已还完贷款的房产,如果站在业主立场,当然不希望房价下跌,但我觉得我们这一代人,不少也因为受了政府在房屋、教育上的资助,才可安居乐业,不能自己买了房就置下一代于不理。
政府责无旁贷
我基于以下的大前提下建议香港政府应资助年轻人置业:
● 香港要建立国际金融中心地位,房价长远易升难跌,超出年轻人的负担能力。
● 年轻人有了自己的物业,会安居乐业,对香港有归属感。
● 土地资源属于全港人拥有,政府代为管理,地价如因外来因素推高,所得的收益应回馈市民以补偿增加了的房屋开支。
我建议把每年卖地所得收入的20%,注入每名25岁以下的香港永久居民的房屋资助账户。在香港出生的婴儿,如果由出生到25岁,以每年100亿注入100万账户计,每人每年可有1万元,25年25万元,两夫妇共有50万元,如计入投资回报及通胀,这应可作为年轻人买房的首付款。这笔钱不必经年轻人之手,可直接由政府支付开发商或代缴公屋或私人楼宇租金。如果年轻人不用来置业,该账户可与强积金账户合并,作为退休金之用。这个资助计划就像九年免费教育及“生果金”(高龄津贴)一样,年轻人不论贫富,皆可获得在香港安居的权利。这是一个长远计划,为年轻人而设想,而亦可长远移除政府在资助房屋问题上的政治包袱。
资助置业的技术问题
然而,我可想象到一些技术及其他相关问题:
● 如何替市民开账户?政府不用透过银行支付,只要用市民的出生登记号码或永久居民身份证号码作为房屋资助户口账户,每年从卖地部分收入过户。这只是一些会计安排。
● 如何提取资助?年轻人可在25岁生日之后,首次置业时向政府申请置业券,政府把置业券像学券(学前教育学费资助)一样支付给已有账户的合资格永久居民。开发商或二手业主拿了置业券向政府支取银行本票。
● 如年轻人在支取资助前身亡,这会是其遗产吗?我不建议把它当作遗产,因为置业券的原意是资助置业,身故便没有这个需要,正如学券或生果金一样。
● 年轻人一下子便有几十万,会乱花钱或无心工作吗?我不排除有个别年轻人会出现以上情况,但我认识的新界原居民,有了丁屋(香港新界原居民的男性后人获准在私人土地兴建的房屋)还是很用心工作。而且年轻人要把置业券变成现金,要经过复杂的房屋买卖程序,成本可能跟置业的金额所差无几。
● 置业券会否吸引大量内地人来港产子?这是有可能的,但由于置业券是由卖地两成所得入账,增加合资格人士只会减少每人所得,不会增加政府财政负担。
● 计划在哪个年岁开始?这计划是给我们下一代,可追溯至18岁以下的年轻人。
● 一定要用来买房吗?不一定,用来租住公营或私营房屋也可以,在这计划下,公屋租金可相对提高,以防双重资助。
● 已有丁屋权的新界原居民是否还需要资助?笔者认为既是全民资助,只要是永久居民便可。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