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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任教育部长推出国定本教科书

时间:2023-11-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7]1939年5月,教育部公布《修正教育部教科用书编辑委员会章程》并颁发《教育部教科用书编辑委员会办事细则》,再次强调对这几类书的编写。1942年1月,教科用书编委会并入“国立编译馆”,成为教科用书组。1942年底,教育部将部编初小国语常识课本暂行本8册及教学参考书交给正中书局出版供应。国定本教科书实施严格的审阅制,如1946年初级中学《国文》的版权页上落款为“教育部征选,教育部教科用

1937年抗战全面爆发后,短短的几个月间,平、津、京、沪相继失守,华北、华东大片国土沦陷。《第二次中国教育年鉴》记载“各地之机关学校,均以变起仓卒,不及准备……损失之重,实难数计”。[15]在此紧急关头,初迁武汉的国民政府,决定重整旗鼓,委任陈立夫出任教育部部长。

1.认为“教育不可中断”,发表《告全国学生书》

1938年1月,陈立夫出任教育部长,“我初接任部务时,面临亟待解决的有两大问题:第一是战区逐渐扩大,学校员生不能在原地进行教学,纷纷内迁,流亡在途;除紧急救济外,此等学校,究应继续办理,拟紧缩归并?此为‘量’的问题;第二是关于‘质’的问题,在抗战前夕,即有人高唱‘实施国难教育’,完全改变了平时教育的性质,一切课程及训练,均以适应军事的需要为前提。因此,亟待在平常教育与战时教育两者之间作一抉择。这是‘质’的问题。”[16]陈立夫认为教育作为百年大计,只应对于战时需要做若干临时适应的措施,不应全盘改弦更张,使正规教育中断。“我当时根据抗战与建国双管齐下的国策,认为建国需要人才,教育不可中断。并且即在战时,亦需要各种专技人才的供应,有赖学校的训练……遂决定学校数量不仅不应减缩,并且依据需要,还需相当扩展。此为对于量之问题之解答。其次关于质的问题。我认为正常教育仍应维持,为建国预储人才,但为适应军事需要,应加特殊训练以备随时征召。”[17]为此,陈立夫发表了《告全国学生书》,强调“教育为建国之根本大业,各级及各种学校之设立,实各有其对国家应付之使命。亡人国者必图亡其教育文化,以绝其复兴之凭借。……教育之任务,为在智德体各方面培养健全之公民,使其分负建国之艰巨责任,故青年之入校修业,自国家立场观之,读书实为其应尽之义务,使青年而有废学之现象,实即国家衰亡之危机。是以必上‘最后一课’而后已,为任何参战国家应有之教育精神。”[18]这使当时众说纷纭的主张中,有了一个主导性的政策。

2.设立“战时教育问题研究会”[19],改订教育制度及教科书

为了研究决定抗战时期的教育问题,陈立夫上任即宣布成立战时教育问题研究会,由顾毓琇任主任委员,聘请朱家骅、谷正纲、陈布雷、陶希圣、陶百川等政界、教育界著名人士23人为委员。[20]1938年2月,教育部颁发《国立中学暂行规程》和《国立中学课程纲要》,规定“各科教学目标及教材内容,除遵照课程标准之规定外,应视实际需要尽量补充与国防生产有关之教材。”[21]1938年3月29日至4月1日,中国国民党临时全国代表大会通过《抗战建国纲领决议案》,就教育问题提出四点规定,其中第一点就是“改订教育制度及教材,推行战时教程,注重于国民道德之修养,提高科学的研究与扩充其设备”[22]。大会还通过了《战时各级教育实施方案纲要》,开篇为“教育为立国之本,整个国力之构成,有赖于教育,在平时然,在战时亦然,国家教育在平时若健全充实,在战时即立著其功能;若有缺点,则一至战时,此等缺点即全部显露,而有待于急速之补救与改正。所贵乎战时教育之设施者,即针对教育上之缺点,以谋根本之挽救而已,非战时教育之必大有异于平时也。……对于各级学校各科教材,应彻底加以整理,使之成为一贯之体系,而应抗战与建国之需要;尤其尽先编辑中小学公民、国文、史、地等教科书及各地乡土教材,以坚定爱国爱乡之观念。”[23]同时,在中等教育中添设战时特种教材和实施后方服务训练。1940年教育部修订和公布了高初级中学教学科目及时数表,修订“三三制”中学课程,并将初中分甲乙两组:甲组作就业准备,乙组作升学准备。高中也分甲乙两组,甲组侧重理科,乙组侧重文科。又在高中第三年设简易职业科目,供高中学生有意就业者选修。

3.公布《教科用书编辑委员会章程》,强力推出国定本教科书

国定本教科书的编撰出版是1932年朱家骅继任教育部长之后开始的,且经历先部颁试行,再国定推广的过程。[24]1932年6月,教育部以“发展文化,促进学术暨审查中等以下学校用书”[25]为宗旨成立“国立编译馆”。“1933年5月,设部编中小学教科书编审委员会,十二月编成初小国语、算术、社会、自然四种稿本,交“国立编译馆”审查。”[26]虽然国定本教科书的实施已是题中之意,但因战事未实施。陈立夫任教育部长之后,如何既改变教科书供应短缺的局面,又将战时教育方针贯彻下去这一问题亟待解决,1938年8月,教育部公布《教科用书编辑委员会章程》,第一条是“教育部为计划及实施中小学及民众学校教科书之编辑起见,设立教科用书编辑委员会。……一、编辑小学初级国语常识等,及小学高级国语史地等教科用书;二、编辑初级中学及高级中学公民国文史地等教科用书;三、编辑民众学校各种课本及民众通俗读物;四、编辑中小学补充读物及其他青年读物。”[27]1939年5月,教育部公布《修正教育部教科用书编辑委员会章程》并颁发《教育部教科用书编辑委员会办事细则》,再次强调对这几类书的编写。1942年1月,教科用书编委会并入“国立编译馆”,成为教科用书组。1942年5月,蒋介石致函陈立夫,建议“以后凡中小学教科书应一律限期由部自编,并禁止各书局自由编订”[28]。1942年底,教育部将部编初小国语常识课本暂行本8册及教学参考书交给正中书局出版供应。但随着编定的稿本陆续增多,正中书局无法独任供应之责。1943年4月,教育部促成“国定中小学教科书七家联合供应处”正式组成,七家书局分配成销的比例分别是:正中书局、商务印书馆、中华书局各占23%,世界书局占12%,大东书局占8%,开明书店占7%,文通书局占4%。[29]教育部限令自1943年秋起各级学校开始采用国定本统一教本,小学各科及中学国文、公民、历史、地理四科必须采用部编课本,不得歧异,各出版家已将原有同科旧本的纸型封存、销毁,不再印售,其余各科教科书由各校自行选用审定本。教育部以“自编、约编、征编”[30]的方式编辑国定本教科书11种,即初级小学《国语常识》8册、《算术课本》8册,高级小学《公民课本》4册、《国语课本》4册、《历史课本》4册、《地理课本》4册、《自然课本》4册,初级中学《公民》3册、《国文》6册、《历史》6册、《地理》6册。国定本教科书实施严格的审阅制,如1946年初级中学《国文(甲编第2册)》的版权页上落款为“教育部征选,教育部教科用书编辑委员会、商务印书馆、正中书局应选,校订者“国立编译馆”,参阅者尹石公、王云五、朱家骅、朱锦江、吴大钧、吴俊升、吴铁城、余井塘、沈其达、侯堮、陈可忠、陈布雷、陈仲子、陈果夫、梁实秋、常道直、许心武、黄觉民、叶溯中、叶楚伧、赵荣光、潘公展、庐前、钱少华、顾毓琇”,[31]这里面既有政界要员,也有学科专家,其他学科也是如此。如初级中学《历史课本》参阅者有20人、高级小学《历史课本》参阅者19人,而初级小学《国语常识课本(第7册)》校阅者有丁晓先等56人,堪称百年教科书史上之特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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