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必须解决好政府扶持与市场原则之间的关系,统筹兼顾小微企业的社会功能和经济功能。目前很多人主张把小微企业融资难与社会稳定、扩大就业相联系,过分强调其社会功能而忽略其经济功能,解决方案是财政出资或银行低利率贷款,要么是增加财政专项补助基金,要么是税收给予优惠,再就是强调银行提供低利率贷款。实践证明,依靠财政出资满足大多数小微企业融资需求是脱离现实的,毕竟财政资金有限,而且其他方面财政刚性支出很多,税收优惠的幅度也有限。商业银行对小微企业的贷款面临高交易成本和高风险,依靠低利率在亏损条件下提供贷款是不可持续的。这样分析并不是否定政府扶持的作用,但这不是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的根本思路,政府扶持只能是有限的和辅助性的,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的根本思路是市场原则。问题是小微企业能承受高利率贷款吗?实际上民间利率水平或非正规贷款利率水平远远高于商业银行的贷款利率基准水平,而相当一部分小微企业仍能顽强生存。
问题的关键在于我们应该转换到一种新的思路:依靠市场原则解决小微企业信贷难的问题。虽然小微企业信贷难会带来就业问题等一系列社会问题,但就小微企业信贷难本身来讲终究是一个需要依靠市场解决的经济问题。低利率贷款等对小微企业的扶持毕竟不是长久之计,在损害商业银行可持续经营的同时,也不利于小微企业优胜劣汰。
只有按照市场规律提高小微企业信贷利率,商业银行才有可能承担小额信贷的固定费用等成本,才能实现财务上的可持续发展。需要贷款的小微企业一般来讲也是能够承担相对较高的利率。考虑小微企业贷款利率不应该看平均GDP增长率,也不应看平均行业回报率,而是看它的边际投资回报率。小微企业往往不能从正规银行获得贷款,边际投资回报率往往是50%以上,甚至超过200%、300%。这一点在现实生活当中是很容易发现的,比方说餐馆行业,50%以上的利润率是很常见的,更不要说边际投资回报率。小微企业规模小,资金相对劳动的稀缺程度高,所以单位资金能够产生的边际收益高于大中企业。
按照市场规律提高信贷利率,一方面使商业银行在财务上实现可持续,另一方面又为企业提供了利率可以承担的贷款。实践中,小微企业需要资金往往是使用时间比较短,但需求急迫。因此,利率往往不是小微企业首先考虑的因素,方便、快捷才是第一位的。此外,这些贷款有可能期限非常短,所以按照年化的利率可能很高,但实际上构成的利息负担并不是太重。可能是流动资金,也可能是应急贷款,但是无论是什么样的性质,都是必须借用的。商业银行给小微企业提供贷款服务,也要针对这一特征,设计适合小微企业的快捷简便的信贷管理制度。
根据《上海证券报》2012年4月19日公布的宜信调研,小微企业融资是可以承受较高利率的。由于资金缺口量较小,加之周转率往往较快,故企业有能力承受较高的融资成本。对于法定基准贷款利率4倍的融资成本,有86%的小微企业主表示可以接受,其中54%的企业主认为尽管融资成本偏高但仍然可以接受,32%的企业主认为较为合理和偏低,仅有14%的人认为这一利率水平不能接受。
按市场规律,提高贷款利率只是解决小微企业信贷难的必要条件,高利率会产生逆向选择问题,使一部分不想还钱的企业争相借贷,而想还钱的企业会因为较高的利率而选择不向银行借贷。因此,解决商业银行对小微企业惜贷的问题,还必须建立一套完善的甄别小微企业还贷能力的考察方法,例如实施关系型融资和产业链融资,使银行从单纯考察抵押物的借贷理念向更多考察企业第一还款来源和企业主人品等“软信息”的借贷理念转变。另外,商业银行还需要积极探索小微企业的贷款利率定价模型,针对不同行业的不同经营企业制定差异化的贷款利率。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