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小微企业的注册资本一般较低,固定资产较少,缺少贷款抵押物。除此之外,小微企业多为家族式管理,管理者的能力和学历有限,因而小微企业的生命周期一般较短,经营风险较大。小微企业的社会影响不如上市公司那样大,因此受到的监管较少,其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不透明。综合以上小微企业的特点可以知道,第一,银行对小微企业贷款的监管成本是相当大的,出于风险收益的权衡取舍,银行并不愿意贷款给小微企业。第二,担保贷款的费用高,耗费时间长,增加小微企业投入成本,很难成为小微企业融资的主要来源。因此,小微企业的外源性融资很受限制。
小微企业的联保贷款就是将小微企业和联保贷款结合起来,去解决小微企业贷款难的问题。具体是指3个以上互相不关联的小微企业根据平等自愿的原则组建小微企业联保贷款小组并签订联保协议,明确相互的责任,并以此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条件审核后,对其进行发放的贷款。联保联贷的方式,提供了风险共担的“责任制”,降低了企业贷款的门槛,共同解决了资金难题。联保联贷的前提是小微企业间相互信任。设置联保贷款小组的初衷是:当有一个小微企业不能按规定还清借款时,小组内其他小微企业将丧失以后获得贷款的权利。这样就会产生一种激励,小组内其他小微企业为了维持借款的权利,将不得不为违约的成员还款。
但是必须指出的是,第一,互相不关联是指法律意义上相互独立,并不是彼此毫无关系。小组成员可以是同一市场、同一行业或同一区域内相互了解的小微企业。第二,小微企业联保贷款也是一种信用贷款,不需要抵押物,只是凭借联保贷款小组的信用进行放款。
下面用一个数学模型解释联保贷款的原理。
首先解释为什么联保借款小组可以消除逆向选择,提高安全型借款人的市场参与度,降低贷款利率,无论借款人之间是否掌握相互的信息。
我们将市场上的借款人分为安全型和风险型两类。先假设只有两个借款人,他们在不掌握别人信息的情况下,随机选择自己的合作伙伴。其中安全型借款人占所有借款人的百分比为q,则风险型借款人占所有借款人的百分比为(1-q)。假设安全型借款人可以获得确定的收益y,风险型借款人有p的概率获得收益Y。银行设定的使得其盈亏平衡点的本息为R,且y<2R<Y。此假设的含义为:若借款人组合为(风险型、安全型),那么一旦风险型借款人失败,其合作伙伴安全型借款人也无力帮其偿付贷款本息。相反,根据有限责任的假定,银行只能从安全型借款人那里提取数量为y的收入。若借款人的组合为(风险型、风险型),当其中一个人失败无力偿还贷款时,其合作伙伴可为其偿还贷款本息。在均衡的情况下,R一定是在这样的一个水平下,即能够使每位借款人的期望偿还金额覆盖银行资金的成本K。由于我们分析的是每组两个成员的贷款,期望偿还金额至少是2K,现在我们综合所有信息可得:
2Rq2+(1-q)2[2p+2p(1-p)]2R+2q(1-q)[2pR+(1-p)y]=2K
通过运算可以求解出这里的均衡的本息R,要低于没有联保贷款条件下的均衡本息K·[q+(1-q)p]。那么结论就是,在银行没有掌握客户的信息以及客户之间没有掌握对方的风险偏好的条件下,联保合同能够帮助放贷机构降低利率。逆向选择问题被缓解,更多借款人将积极借款。
然后我们来说明联保贷款如何消除道德风险,使每个借款人都将努力工作,并且在取得收入后不会携款潜逃。
第一,联保合约可以消除事前道德风险。
我们仅讨论只有两个借款人的情况。一个不偷懒的借款人会得到收入Y,然而一个偷懒的借款人得到收入Y的概率为q,收入为零的概率为(1-q)。接下来考虑借款人会在什么情况下不会偷懒。如果R代表支付给放贷机构的本金和利息,C代表努力的成本,那么只有当Y-R-C>q(Y-R)时,即R<Y·[C·(1-q)]时,借款人才会努力。
我们将小组内两个成员作为整体来考察,如果两个人都努力工作,他们都会因此承担努力的成本2C,那么两个人获得的总收入为2(Y-R)-2C。当2(Y-R-C)>q2(2Y-2R)时,即等价条件为R<Y·[C·(1-q2)]。由于q<1,q2<q,故在联保贷款条件下银行可获得的本息要高于在无连带责任情况下获得的本息。
连带责任合约的有效执行依赖于小组惩罚偷懒成员的能力。在这里假设惩罚无成本。但是后来的研究表明监督和激励成本是决策框架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给定一个合约,原则上所有小组成员都不会偷懒,因此惩罚从来没有实际使用过,其提供的只是威慑的作用。
第二,合约还可以消除事后道德风险。
通过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在联保合约的约束下联保贷款小组中的每个成员都将努力工作。这虽然解决了事前道德风险,但是在完成生产和产生利润之后,一些新的问题会出现。第一,借款人有可能携款潜逃。那么由于联保贷款小组作为一个整体出现,银行没有必要分辨具体是哪位借款人的错误,作为整个小组都将受到惩罚。
为了形成对比,我们先假设:当只有一个借款人,没有联保贷款小组成员进行监督时,借款人必然会携款潜逃(无论他是否有能力偿还贷款)。在这种情形下,银行将不会对其发放任何贷款。
我们再假设一个附带联保合约的贷款能使得企业承担一个监督成本K,去监督其同伴收入实现的情况。通过承担K,借款人愿意去监督其同伴的收入情况的概率为q,令d代表一个社会惩罚,他对那些将要携款潜逃的借款人有威慑的作用,R代表银行的本息值,那么银行的借款人将选择偿还贷款,当且仅当Y-K-R>Y-K-q2(d+R)-q(1-q)(d+Y)时,一个借款人才会选择还款。也就是说,这是基于一个债务人不违约,且两个借款人都愿意监督对方的条件。一方面,借款人的总收入Y-K-R;另一方面,如果借款人决定违约,那么上述不等式可以等价与R<q(d+Y)/(1-q)。这意味着借款人会签订任何一个规模小于或等于q(d+Y)/(1-q)的借款合约。与没有联保合约的情况相比,联保贷款既增加了银行的收益,也使企业以最小的成本获得资金,是一个双赢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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