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财务管理的概念
财务管理是基于企业客观存在的财务活动和财务关系而产生,是组织财务活动、处理财务关系的一项综合性的管理工作。
1.1.2 财务活动
财务活动是指资金的筹集、运用、收回及分配等一系列行为。 从整体上讲,它包括:筹资活动、投资活动、日常资金营运活动、利润分配活动。
1)筹资活动
资金是企业的推动力,筹集资金是企业资金运动的起点,是企业投资的必要前提。 企业取得资金以及由此而产生的一系列经济活动就构成了企业的筹资活动。 在筹资过程中,企业一方面要确定合理的筹资总规模;另一方面,要通过对筹资渠道、筹资方式或筹资工具的选择,合理确定资金结构,以降低筹资成本和风险。
通常企业可以通过两种不同渠道取得资金:一是企业自有资金,企业通过向投资者吸收直接投资、发行股票、企业内部留存收益等方式取得;二是企业债务资金,企业通过从银行贷款、发行债券、利用商业信用等方式取得。 以上的筹资方式会引起资金流入企业,此为资金收入;当企业在筹资时支付各种筹资费用,如向投资者支付股利,向债权人支付利息以及到期偿还本金时,会引起资金流出企业,此为资金支出。 这种由于资金筹资而产生的资金收支活动就是筹资活动。
2)投资活动
企业筹集的资金只有投入使用,才能与劳动者相结合创造收益,增加企业的价值。 企业对资金的运用包含两方面的内容:将资金投资于长期资产或短期资产。 企业将资金投放于长期资产,通常称为投资活动,而资金用于短期资产称为资金营运活动。 企业的投资活动可以分为两类:广义的投资和狭义的投资。 广义投资活动包括企业内部使用资金的过程(如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和对外投放资金的过程(如购买其他企业的股票、债券或与其他企业联营等);狭义投资活动仅指对外投资。 无论是对内投资,还是对外投资,都会有资金的流出;当企业收回投资时,如处置固定资产、转让债券等,会引起资金的流入。 这种由资金的投放而引发的资金的收支活动就是投资活动。
3)资金营运活动
企业短期资金的周转是伴随着日常生产经营循环来实现的,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会发生一系列的资金收付业务。 具体表现为:企业运用资金购买原材料并组织劳动工人对其进行加工,直到加工成可供销售的商品,同时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以及支付各种期间费用。 当企业资金用来偿付这些料、工、费的消耗时会引起资金的流出;当产品销售出去后,取得收入,形成资金的流入。 这种因企业日常经营活动而引起的各种资金收支活动就是资金营运活动。
4)利润分配活动
企业通过对内、对外投资取得收益,这表明企业实现了资金的增值或取得了投资报酬。企业的利润要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分配。 首先,要依法纳税;其次,要用来弥补亏损,提取盈余公积金、公益金;最后,要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这种因实现利润并对其进行分配而引起的各种资金收支活动就是利润分配活动。
上述四项财务活动并不是彼此孤立、互不关联的,而是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它们共同构成了完整的企业财务活动,这四个方面也是财务管理的基本内容,即企业筹资管理、企业投资管理、企业营运资金管理和企业利润分配管理。
1.1.3 财务关系
企业在从事各种资金收支活动中,不可避免地会与不同的利益主体发生联系,从而形成企业的财务关系。 所谓财务关系是企业在理财活动中产生的与各相关利益集团间的利益关系。 可概括为七个方面:
1)企业与投资者之间的财务关系
企业与投资者的财务关系是指企业的投资者向企业投入资金,以及企业向投资者支付投资报酬所形成的经济关系。 企业的资本金来自投资者,因此投资者就是企业的所有者。按照投资主体的不同,可以将投资者分为国家、法人、个人三种类型。 企业的投资者按照合同、协议、章程的约定,履行出资义务及时形成企业资本金,获取参与生产经营、分享利润的权利。 企业接受资金后,加以利用,取得利润后,按照出资比例或合同、协议、章程规定的分配比例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企业与投资者之间的财务关系体现所有权性质,反映经营权与所有权的关系。
2)企业与债权人之间的财务关系
企业与债权人的关系是指企业向债权人借入资金,并按借款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利息和归还本金所形成的经济关系。 企业向债权人借入资金形成企业的债务资金,企业按照借款协议或合同中的约定按时向债权人支付利息作为对债权人出资的回报,并到期偿还本金;债权人按照合同中的约定及时将资金借给企业成为企业的债权人,有权按合同、协议的约定取得本息的清偿。 企业与债权人之间的财务关系表现为债务与债权关系。
3)企业与债务人之间的财务关系
企业与债务人的财务关系主要是指企业将其资金以购买债券、提供借款或商业信用等形式借给其他单位所形成的经济利益关系。 企业将资金借出后,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约定的条件偿还本息。 企业与债务人之间的财务关系表现为债权与债务的关系。
4)企业与被投资者之间的财务关系
企业与被投资者的财务关系,是指企业以购买股票或直接投资的形式向其他企业投资所形成的经济关系。 企业可以将生产经营中闲置的资金购买其他企业股票,形成股权性投资。 随着经济一体化的深入,企业间横向联合的开展,使企业间资金的横向流动增多。 企业向其他单位投资应按约定履行出资义务,参与被投资企业的利润分配。 被投资企业接受资金后须按取得的税后利润和规定的分配方案将收益在不同的投资主体间分配。 企业与被投资者之间的财务关系体现为所有权性质的投资与受资的关系。
5)企业与内部各单位、各部门之间的财务关系
企业与内部各部门之间的财务关系是指企业在实行内部责任核算中所形成的资金结算关系。 一般来说,企业内部各部门、各单位与企业财务部门都要发生领款、报销、代收、代付的收支结算关系。 在实行内部经济核算制度和经营责任制度的条件下,企业内部各部门、各单位都有相对独立的资金定额或独立支配的费用定额,当各部门、各单位之间相互提供产品和劳务要进行结算时,企业财务部门同内部各部门、各单位就发生资金的结算关系。 这种财务关系属于企业内部的资金结算关系,体现了企业内部各部门、各单位之间的利益关系。
6)企业与职工之间的财务关系
企业与职工之间的财务关系是通过签订劳务合同形成的一种财务关系。 企业要用营业收入,按照一定的标准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等。 此外,企业还可根据自身的发展需要,为职工提供培训的机会。 职工按照合同约定为企业提供劳务服务,领取报酬。 这种财务关系属于劳动成果上的分配关系。
7)企业与税务机关之间的财务关系
企业与税务机关是指企业按照国家税法的规定缴纳各种税款而形成与国家税务机关之间的财务关系。 税务机关以社会管理者的身份向一切企业征收税收,形成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 企业应按照国家税法的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各种税款,以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实现,满足社会各方面的需要,这是企业对国家应尽的义务。 企业与税务机关之间的财务关系体现了依法纳税和依法征税的税收权利义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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