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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保险市场与全国保险市场

时间:2023-11-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人身保险市场上,保险公司承保的标的是人的生命和身体。国际保险市场是指由于保险人跨国经营保险业务而形成的市场。目前,保险市场国际化已成为一种趋势,许多保险公司正实施全球化战略,以期占领更大的国际保险市场份额。国际保险市场可细分为区域性保险市场和全球性保险市场。按照保险交易的层次,保险市场可分为原保险市场和再保险市场。在再保险市场上,原保险人把其所承担的部分或全部危险责任转移给再保险人。

一、保险市场的概念和特征

(一)保险市场的概念

保险作为商品经济的产物和组成部分,必然与市场产生联系。所以保险市场是保险经济关系赖以生存和实现的形式,它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保险市场主要是指以保险中介人为沟通渠道的、具有固定交易场所和稳定交易行为模式的保险经营场所。例如,16世纪英国伦敦的保险业务均集中在皇家交易所内进行。广义的保险市场是保险商品交换关系的总和或是保险商品供给与需求关系的总和,它既包括了保险商品交换的场所,也包括了保险商品交换过程中需求与供给关系及其有关的所有活动。

参照市场的含义,我们可以给保险市场下一个定义:保险市场是指保险商品进行交换的场所,是保险交易主体间所产生的全部交换关系的总和。保险市场既可以有固定的交易场所,也可以没有固定的交易场所。在保险市场上,既可以面对面地交易,又可以通过电脑、电话等通信工具达成交易。

(二)保险市场的特征

保险市场是金融市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不同于商品市场或生产要素市场,有其独有的特征。

1.保险市场直接经营风险

任何市场都有风险。但是,一般的市场交易中交易的对象是商品和劳务,并不是风险本身。而保险的经营对象恰好是风险,它通过对风险的聚集和分散来开展经营活动。这就需要保险人具有专业知识,能够满足各种各样的人对规避风险的需求。正是由于保险市场交易对象的特殊性,才导致了保险市场具有专业性强、经营面广的特点。

2.保险市场是预期市场

保险合同签订后,被保险人不能立即从保险人那里得到保险支付,这是因为保险是对未来不确定事件的发生所带来的经济损失而进行补偿的一种承诺,只有在合同拟定的期限内,风险事件出现并造成损失时,合同才生效。不难看出,保险交易类似于一种期货交易,保险市场是一个预期性很强的市场。

3.保险市场是非即时结清市场

所谓即时结清市场是指交易一旦结束,双方应立即知道交易结果的市场。一般意义上的商品市场和生产要素市场,都是即时结清市场,保险市场和以上所述市场不同,它是一个非即时结清市场。由于保险市场上交易客体的特殊性,使交易双方无法立即知道交易的结果,而必须在未来约定的时间内,看保险事件是否发生,然后,双方才能知道交易的最终结果。因此说,保险市场具有非即时结清的特点。

4.保险市场是政府积极干预性市场

由于保险具有社会的广泛性,保险业的经营活动直接影响广大公众的利益。它所承担的是未来的损失赔偿责任,政府有责任保证保险人的偿付能力,以保障广大被保险人的利益。同时政府的监督和管理,对保护投保人获得合理的保险条件和费用支付条件也是必不可少的。所以即使在实行自由经济的国家,政府对保险业仍实行严格的监督和控制,如保单格式、保险费率、各项责任准备金、资金运用等都受到政府限制。所以保险市场在管理形态上基本上是属于政府积极干预性的市场。

二、保险市场的构成

一个完整的保险市场一般由保险主体、保险商品和保险价格三要素构成。保险主体一般由保险商品的供给方、保险市场的需求方和保险中介构成。保险商品是保险市场的客体。保险价格是被保险人为获得保险保障而由投保人向保险人交纳的费用,它通过保险费率来体现。

(一)保险市场的主体

1.保险商品的供给方

保险商品的供给方是指提供保险商品的各类保险人。保险人的组织形式多种多样,我们在下一节将作详细介绍。

2.保险市场的需求方

各种各样的客户构成了保险市场的需求方。客户之所以购买保险商品,是因为他们存在着保险需求。社会中的每一个人,都面临着大量的危险,这些危险会给人们的生产和生活带来诸多不便。于是,人们便产生了对安全的需求。当保险出现后,安全需求就转化为保险需求。

3.保险市场的中介

保险市场中介又称市场辅助人,是指介于保险人和投保人之间,促成双方达成交易的媒介人。保险市场中介主要包括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和保险公估人,对此我们将在下一节详细介绍。

(二)保险商品

保险商品是保险市场的客体。和一般商品不同,保险商品有着自己的特征。

1.保险商品是一种无形商品。保险商品是一种劳务商品,它具有抽象性,无法被顾客具体感知。这种无形性是保险商品和其他实物商品最重要的区别之一。

2.保险商品是一种 “非渴求商品”,即人们不会主动去购买的商品。保险商品的这种特征源于人们对危险发生的不确定性所存在的侥幸心理。在这种心理的支配下,人们认为危险不会降临到自己头上,于是对购买保险不感兴趣,不会主动要求购买保险。

(三)保险价格

所谓保险价格,就是某种保险的单位保险金额的保险费。所谓单位保险金额,即以一定数额的货币量作为该种保险的一个计量单位。每一个计量单位的保险费,就是保险费率。

三、保险市场的种类

根据不同的标准,我们可以把保险市场作如下几种分类:

(一)财产保险市场与人身保险市场

按保险承保的标的划分,保险市场可分为财产保险市场和人身保险市场。财产保险市场是保险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这个市场上,保险公司承保的标的是各种财产,包括物质形态的财产以及与物质形态财产有关的利益。该市场又可分为财产保险市场、责任保险市场、信用保证保险市场。在人身保险市场上,保险公司承保的标的是人的生命和身体。人身保险市场又可分为人寿保险市场、意外伤害保险市场和健康保险市场等。

(二)国内保险市场与国际保险市场

按照保险活动范围来划分,保险市场可分为国内保险市场和国际保险市场。国内保险市场的发展程度和本国经济状况息息相关,国内的其他因素,如国家对保险业实施的宏观政策、地理环境、文化传统等,也会影响国内保险市场。国内保险市场可再分为地区性保险市场和全国性保险市场。国际保险市场是指由于保险人跨国经营保险业务而形成的市场。在国际市场上经营保险业务,面临的竞争会更激烈,当然,发展的空间也更大。目前,保险市场国际化已成为一种趋势,许多保险公司正实施全球化战略,以期占领更大的国际保险市场份额。国际保险市场可细分为区域性保险市场和全球性保险市场。

(三)原保险市场与再保险市场

按照保险交易的层次,保险市场可分为原保险市场和再保险市场。在原保险市场上,投保人和原保险人直接进行交易,原保险人承担全部危险责任,原保险市场可分为国内原保险市场和国际原保险市场。在再保险市场上,原保险人把其所承担的部分或全部危险责任转移给再保险人。再保险市场可分为国内分保市场和国际分保市场。

(四)自愿保险市场与强制保险市场

按保险实施的方式划分,保险市场可分为自愿保险市场和强制保险市场。在自愿保险市场上,投保人能够决定是否投保,保险人能够决定是否承保以及以什么条件承保。然后,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签订保险合同,确定权利义务关系。而在强制性保险市场上,政府常以法律的形式对有关问题加以规定,个人没有选择的余地,必须参加保险。

四、衡量保险发展水平的指标

(一)保险费收入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保险市场的保费收入已经从初期的4.6亿元发展到2011年的1万4千多亿元。变化如此之大的保费收入,表明中国已经或者正在逐步成长为当今世界新兴的保险大国。

但是,与那些保险业发展历史较早、规模较大的国家相比,中国保费收入的规模还显得有些微不足道。中国今天的保费收入只是美国的4.4%、日本的9.8%。当然,这种情况并不是中国的特有现象,几乎所有的发展中国家概莫能外。统计资料显示,全部发展中国家的寿险业务只占世界保险市场份额的9%,全部发展中国家的非寿险业务只占世界保险市场份额的9.7%。但是中国的保费收入的增长率是值得世界瞩目的。在过去30年里,中国的保费收入环比增长率达到20%以上,这是中国保险业发展的一大亮点。从世界保险发展历史来看,即使在经济发展势头处于上升时期,比如,在20世纪最后的10年即1990—1999年期间,世界寿险保费收入的增长率,发展中国家是10.5%,工业化国家是4.8%,世界平均水平是5.3%。中国的保险发展速度既高于发达国家的水平,也高于发展中国家的水平。正是在这种古今中外均属罕见的事实面前,有人得出了发展中国家的保险市场是最具发展潜力的新兴市场,中国是世界上保险业发展最快的国家的结论。

(二)保险深度

保险深度是指保费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 (GDP)的比例,它是反映一个国家的保险业在其国民经济中的地位的一个重要指标。2011年全球平均保险深度为7%,中国为3%。

(三)保险密度

保险密度是指按照一个国家的全国人口计算的人均保费收入,它反映了一个国家保险的普及程度和保险业的发展水平。2011年全球平均保险密度为627.3美元,中国为1 062元人民币。

(四)保险资产

根据最新公布的数据,中国保险业2012年底总资产是7.35万亿元。评判一个事物的大与小,衡量一个事物的高与低,不仅要看它的绝对量,同时要看它的相对量。如果将7.35万亿的保险资产作为一个相对概念,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比较并得出结论:一是将它与其他金融行业的金融资产进行比较;二是将它与其他国家的保险公司的资产进行比较。

2012年11月底银行业金融总资产为127万亿元,而美国友邦保险以及子公司的总资产达到600亿美元。美国AIG集团申请救助前的资产量有1万亿美元之多。所以无论从保险资产和银行资产的对比,还是和国外保险公司资产相比较,中国保险公司总资产都还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五)保费收入占居民储蓄余额的比例

保费收入与居民储蓄余额之间存在着一定的比例关系。这种比例关系反映出一个国家保险业的发展水平。国际上公认的这种比例关系因国家的经济发展程度不同而不同。一般说来,保费收入占居民储蓄余额的比例,发达国家的平均值是15%,发展中国家的平均值是7%。

(六)每百万人拥有的保险公司数量

将每百万人所拥有的保险公司数量作为衡量保险业发展与否的一个指标,是国际上通常使用的一种方法。世界市场上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选择制度:一种是相对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如日本、中国大陆和中国台湾地区等;一种是相对宽松的市场准入制度,如美国、英国、中国香港等国家或地区。所以,在这个指标下出现了美国有28家保险公司,日本和中国台湾都不足2家保险公司的区别。美国与日本尽管选择的市场准入制度截然不同,但两者同样是世界上保险业最发达的国家。中国的保险公司数量已经从当年的1家发展到今天的140多家。尽管中国每百万人所拥有的保险公司数量有限,但中国实行的不是 “子公司制”,而是 “分公司制”。在中国保险市场上存在的数量众多的分公司及其分公司下的中心支公司、支公司来为大众提供保险服务。

(七)保险渗透率和投保率

保险渗透率是指购买保险的家庭占家庭总数的比例,保险投保率是指购买保险的人数占总人数的比例或者是投保单的件数占总人数的比例。如果按照渗透率衡量保险业的发展程度,那么,保险渗透率越高,表明这个国家的保险业越发达,反之则否。根据统计资料显示,发达国家的保险渗透率达到90%,发展中国家的保险渗透率接近60%,而根据中国部分城市的抽样调查,保险渗透率尚在25%~30%之间。美国的投保率是157.62% (1996年),日本是594.43% (1996年),中国台湾是99.28% (1998年)。中国的投保率没有超过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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