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外汇与黄金市场
一、外汇市场
(一)外汇市场的概念
外汇市场就是进行外汇买卖的场所。外汇市场与资金市场有许多不同点。资金市场是一种借贷市场,发生关系的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使用的是同一种货币。外汇市场买卖的则是不同国家的货币。
外汇市场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外汇市场是银行与顾客之间的交易;狭义的外汇市场仅指银行间的外汇交易。
外汇市场有有形市场和无形市场之分。有形市场,即外汇交易所,它一般设在证券交易所的建筑物内或交易大厅的一角,在规定的时间内,各国银行的代表集于此地从事外汇交易。无形市场,则没有具体的地点,买卖双方通过电话、电传、电报或其他通信手段来进行交易。
外汇市场的参与者有:经营外汇业务的指定银行、外汇经纪人、进出口商、外汇投机者和其他外汇供求者。此外,各个国家的中央银行也经常参与市场活动和采取干预措施,以保持本国汇率的稳定。
(二)外汇市场的业务
外汇市场的业务主要有以下几种:
1.即期外汇交易
也称现汇交易,是指外汇银行与客户或银行同业之间按照当天的即期汇率做成的外汇买卖交易。它一般在交易当日或两日内进行交割,它可以在银行柜台上通过电话、电报、电传方式进行。即期外汇交易在外汇市场交易中占主要地位。
2.远期外汇交易
又称“期汇交易”,是指买卖双方先订立买卖合同,规定外汇买卖的数量、期限、汇率等,到约定日期才按合同规定的汇率进行交割的外汇业务。预约的交割期限按日计算,一般为1个月到6个月,最长可以到1年或1年以上,但以3个月期限的居多。远期外汇交易是进出口商防止外汇汇率变动风险的一种措施,也是从事外汇业务银行平衡其外汇头寸的重要方式。
3.掉期外汇交易
是指一种货币在被买入(卖出)的同时即被卖出(买入),所买入(卖出)和卖出(买入)的货币金额相等但期限不同,一为即期,一为远期,或两个不同期限的远期。交易的结果是交易者所持有的货币期限发生变化,这就是“掉期”的含义所在。
4.套汇交易
是指同时在不同的外汇市场上,利用某两种货币或多种货币的汇率差异,采用贱买贵卖的原则,套取收益的外汇交易,它又可分为地点套汇、时间套汇和利息套汇几种。
(1)地点套汇。它可分为直接套汇和间接套汇两种。直接套汇是最简单的一种套汇,也称双边套汇,是指利用同一种货币在两个不同地点的外汇市场上的汇率有高低差价,同时在这两个外汇市场上一面买进一面卖出这种货币,以赚取汇率差价。间接套汇是指利用三个不同地点的外汇市场上的货币汇率差异,贯彻贱买贵卖的原则,同时在这三个外汇市场买进卖出外汇,进行套汇获利。
(2)时间套汇。是指在同一外汇市场上利用外汇交割期的不同,套取货币汇率的远期升水或贴水以获利的外汇交易。
(3)利息套汇。也称套利,是指利用两个国家或地区金融市场短期投资利率的差异,将资金从利率较低的金融市场转移到利率较高的金融市场进行投资,以赚取利差的外汇交易。
5.期权交易
在外汇市场上进行的期权交易是指货币期权。货币期权交易实际上是一种货币合约交易,是指买方有权在期权合约期内或到期日按商定的汇率买进或卖出商定数额的外汇,但也可以不执行合约的一种交易。
二、黄金市场
(一)黄金市场的概念
黄金市场是集中进行黄金买卖的交易场所,是构成金融市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按其性质划分,黄金市场可分为主导市场和区域市场。主导市场是国际性交易集中的市场,其价格的形成和交易量的变化对其他市场有很大影响。区域市场是指交易规模有限且多集中在本地区及市场影响不大的市场。此外,黄金市场可分为现货市场和期货市场、自由交易市场和限制交易市场等。
世界黄金市场的参加者是黄金的需求者、供应者和经纪人。供应者主要是:
(1)黄金生产者;
(2)各国政府、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抛售黄金的私人;
(3)出售金币的某些国家。
黄金的需求者主要是:
(1)各国中央银行,其目的是用作官方储备资产;
(2)工业生产者,其目的是用其作为原料;
(3)私人,其目的是为保值或投机。
目前世界上大约有40多个黄金市场,其中最著名的有伦敦、苏黎世、纽约、芝加哥、我国香港地区、巴黎、新加坡等。
2002年10月30日,上海黄金交易所成立,我国黄金市场正式形成。
(二)黄金市场上的主要交易方式
黄金市场上主要有现货和期货两种交易方式:
(1)现货交易。是指交易双方在成交后两个工作日交割的黄金交易方式。
(2)期货交易。是指先由交易双方签订合同并交押金后,在预约的日期再进行实际交割的交易方式。
黄金期货与商品期货一样,一般不需真正交货,绝大多数合约在到期前已经对冲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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