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会计报表编制规则和编制方法
一、资产负债表的编制
资产负债表是反映企业在会计报告期末全部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情况的报表。它是一张揭示企业在一定时点上财务状况的静态报表。
(一)编制规则
由于资产负债表反映的是企业某一时点的财务状况,所以其编制的规则是:按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三类账户的期末余额填列,即在会计期间终了时,由会计人员办理调整与结账之后,按总分类账户和有关明细账户上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三类账户的余额汇编。
(二)编制方法
(1)根据总账借方余额直接填列,如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交税费等。
(2)根据总账科目借方余额计算填列,如“货币资金”(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存货等。
(3)根据明细科目余额方向计算填列,如“预付账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收账款”等。
(4)根据总账科目和明细科目余额分析计算填列,如“长期借款”总账要扣除“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部分。
(5)根据科目余额减去其备抵项目后的净额填列,如“无形资产”减去累计推销无形资产跌价准备后填列,“应收账款”减去坏账准备后填列。
二、利润表的编制
利润表是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的动态报表。
(一)编制规则
由于利润表主要提供企业一定时期经营成果方面的信息,所以其编制的规则是:按照当期各损益类账户的实际发生额填列。
(二)编制方法
(1)“营业收入”项目,根据“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账户发生额之和填列。
(2)“营业成本”项目,根据“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账户发生额之和填列。
(3)“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根据“营业税金及附加”账户的发生额填列。
(4)“管理费用”项目,根据“管理费用”账户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5)“销售费用”项目,根据“销售费用”账户的发生额填列。
(6)“账务费用”项目,根据“财务费用”账户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7)“资产减值损失”项目,根据“资产减值损失”账户的发生额填列。
(8)“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项目,根据“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账户分析填列。
(9)“投资收益”项目,根据“投资收益”账户分析填列。
(10)“营业外收入”项目,根据“营业外收入”账户的发生额填列。
(11)“营业外支出”项目,根据“营业外支出”账户的发生额填列。
(12)“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项目,根据“营业外支出”账户的明细科目发生额填列。
(13)“所得税费用”项目,根据“所得税费用”账户的发生额填列。
(14)“净利润”项目,根据企业实现的税后利润额填列。如为净亏损则以“-”号填列。
(15)“基本每股收益”项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准则规定计算填列。
(16)“稀释每股收益”项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准则规定计算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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