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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商业银行的内部管理制度建设

时间:2023-11-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一定意义上,从上海商业储蓄银行的这方面建设情况,可以探知当时华资商业银行在内部管理制度建设上的发展趋势和水平。现笔者主要根据上海商业储蓄银行原始档案资料,对其内部管理制度建设作一考察,以求教于方家。陈光甫曾多次在由上海银行主要骨干参加的会议上强调:银行必须建有制度。

民国时期商业银行的内部管理制度建设——以上海商业储蓄银行为中心

马长林

民国时期,特别是20世纪二三十年代,随着工商业经济的发展,民间游资的积聚,以及南京政府大量内债的频繁发行,为华资商业银行进入一个高速增长期提供了机遇。众多商业银行通过各种途径吸收社会存款,同时以买卖政府债券、向中小企业发放贷款等方式,进行金融资本的运作,获取利润,并进行资本扩张。在此期间,以“北四行”、“南三行”为代表的一批商业银行,因经营得法等因素,无论是存放款总额还是利润增长,以及资本额扩张,都名列华资银行前茅。其实审视这些华资银行高速发展的过程,可以发现在金融业务不断拓展的背后始终伴随着制度构建及不断完善的影子,有的甚至还是其发展过程中的核心行为。近代以来,由于历史的原因,华资商业银行创办后,银行内部制度建设进展缓慢,各个银行均根据自己的悟性,去模仿、认识和探索,形成的概念大多是片言只语,实际的操作也往往同经营业务等混合在一起。从20世纪初期开始,随着一批从海外留学归来的专业人士入主金融业,及国际金融界对中国影响的扩大,银行界有关制度建设的理念及对制度建设内容的认识,虽比以前大有进步,但仍处于分散的各自为战的状态,同业间缺乏交流,缺乏比较规范成熟的制度。因此,要比较系统地整理出民国时期华资银行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发展变化的情况,是比较困难的。这也是至今我们很少能看到这方面研究成果的原因。尽管如此,从当时这些银行留下的档案文献资料中多少能找到他们有关制度建设的认识和实践记录。在众多华资商业银行中,上海商业储蓄银行在业务经营指导方针上始终坚持和突出“服务社会”的宗旨,在经营策略上注重风险防范,在内部管理上十分重视制度建设,并注意不断更新发展,是华资商业银行在这方面的一个典型。在一定意义上,从上海商业储蓄银行的这方面建设情况,可以探知当时华资商业银行在内部管理制度建设上的发展趋势和水平。现笔者主要根据上海商业储蓄银行原始档案资料,对其内部管理制度建设作一考察,以求教于方家。

一、管理制度建设的倡导

我国华资商业银行自创办后,在管理制度建设方面,虽曾试图模仿西方商业银行的做法,但“总体上说来,自清末以迄北洋政府时期,商业银行的组织及内部管理制度是不健全的。这种状况到国民政府成立,并未能得到改善,不仅一些新设立的商业银行组织结构紊乱,管理松懈,即使一些在当时规模较大,颇有名气的商业银行,其内部组织与管理制度也未臻健全”,“因此,从1928年开始,随着国民政府统一的完成,社会渐趋安定,一些重要的商业银行,为了适应新形势的需要,纷纷对本行组织和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了改革,在进行改革的过程中,许多著名的银行家提出了一系列健全和完善商业银行内部管理制度的思想”[1]。这些思想主要包括实行总经理负责制、健全人事管理制度、完善业务管理制度等[2]

在这些著名的银行家中,上海商业储蓄银行(以下简称上海银行)总经理陈光甫是典型的一位,因为他对于银行加强制度建设的理念和意识比较清楚,对于进行内部制度建设对促进和保证银行业务发展的重要性有着深刻的体念。陈光甫曾多次在由上海银行主要骨干参加的会议上强调:银行必须建有制度。1933年7月,他在上海银行的管理会议上谈到银行“此后应如何造成新生命”时说:“银行须有制度。”[3]而陈光甫这一思想,源于他在国外学习时对国际上符合近代发展趋势的先进制度管理的仰慕,对此他曾说:“吾自海外归来,即注意营业上之国际化”,“凡事皆极力迎合近代趋势,期达国际化之目的”[4]

为了在管理制度建设方面集思广益,便于统一思想、果断决策,1931年7月,陈光甫在上海银行专门设立了管理会议制度,这种会议称为总处管理会议,又称为总经理处会议,每周召开一次,参加对象为总经理处直属的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会议内容多为就银行内部管理的重要事项进行讨论和决策。对于这一定期专门召开的高层会议应该着重讨论的内容及这种会议形式本身的重要性,陈光甫曾多次作了阐述。如关于会议特点,陈光甫曾说:“本会所要谈者,为管理上重要问题,支支节节之琐事,自可不讲,尤贵要有独创之见,能自出心裁,开辟营业途径……今后担任本行重要职务者,均应多用精神,为本行开辟生利之途,若长此吃倒帐赔上如何得了。”[5]关于会议的重要性,陈光甫曾说:“吾人何以在此严寒天气冒冷而来开此会议,因此项管理会议实为全行根本所寄。”[6]这些均充分反映了陈光甫对这一会议制度所寄予的期望。

陈光甫不但对于管理在银行经营和生存中的地位和作用的认识十分清楚,经常在有关会议上对银行骨干进行教导,而且对于上海银行在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环节及各个时期管理上存在的缺陷,也十分明白。1933年,横向比较,此时上海银行几个主要经营指标看起来不错,如资本运作效率,上海银行为最高,其平均每1元资本可得存款22元5角,交通和中国银行均在其后,每1元资本分别可得存款为20元9角和19元2角8分,但实际上由于管理上存在一些漏洞,在这些数字的背后存在一些不可小看的问题。如银行开支方面,上海银行的指标也名列各银行前茅。以开支占毛收益百分比计算,1923—1933年十年中开支占毛利平均比例,在华商银行中,除了广东银行,上海银行为最高,达62.15%,中国银行、交通银行等均在上海银行之后[7]。同时,上海银行的坏帐额也居高不下,1932年达300多万元,1933年达200多万元,两年中坏帐达600万元之多[8]。为此陈光甫在管理会议上十分郑重地指出:“我行以十万资本逐渐扩充,以有今日,虽营业上日增月盛,总觉管理上尚嫌散漫,不能集中”,“凡事必先有宗旨,而后有章程,有章程而后有组织,能组成统一之章程即可按照章程办事”[9],“我行症结之端,第一在于坏帐,第二在于舞弊,第三在于开支过巨,此三事者,吾虽在梦中,亦厥忧虑”[10]。他特别强调了当时上海银行因管理不善而产生的三大弊端。

上海银行的高速扩张,也带来了加强管理的客观需要。对此陈光甫的认识也很清楚。1930年8月17—20日,上海银行召开第一次全行性行务会议,在这次行务会议召开的第一天,陈光甫即将加强管理作为会议应该讨论解决的三大问题之一。他在致词中指出:“我行近年来分行添设日众,行员之数亦大为增加,人事上及业务上其范围皆较往昔为大,惟是规模扩大,则组织易趋于散漫,行动亦易致纷歧,管理方面更觉不易着手,吾人今后对于业务上应如何联络,对于方针上应如何一致,对于管理上应如何整饬,此今日所当讨论解决者二也。”[11]正是根据陈光甫提出的要求,这次行务会议重点对各分支行提出的许多加强管理方面的提案草案进行了讨论,如行员服务勤惰惩奖案、行员训练案、人事效能增进案、行员保人每年复查案以及行员服务待遇规则等,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一批新的管理规章。

二、组织机构的调整和多层次管理制度的建立

1929年1月,上海银行进行组织机构调整,成立了总经理处,下设总务、业务、调查、人事等9个科,强化总经理负责制,扩大总经理的职权,规定总经理得以总揽全行事务,在经营决定上不受董事会干预[12]。对于上海银行这一组织管理体制的改革,陈光甫的指导思想很明确:要强化管理,先须从组织机构入手。他说:“吾人要知在今日环境下,惟有使本行组织统制化,才能适应金融统制之环境,才能有生存进展之途径。”[13]什么是银行组织的统制化?对此,陈光甫解释道:所谓统制化,有五种意义:(甲)统一的营业政策;(乙)重复事务之去除;(丙)中枢命令之服从;(丁)主管人员之负责;(戊)办事效率之机械化[14]。而强化总经理职权,正是上述要求之体现。根据实现银行组织统制化的要求,1934年6月,上海银行进一步改革组织管理体制,在总行层面,专门设立了管理部,下设业务、人事、检查、调查、总务5个处;在分支行层面,将原先的区经理和分行改为管辖行制度,进一步加强了对各地分支机构的管理。同时,“总行设视察员,随时查核总行、管辖行、分支行处、寄庄、仓库以及各种附属业务、人事、帐目”[15]。对于强化总经理职权,银行相关规章作了十分具体的规定,如关于施行管辖行制度后如何进行管理,规定:“凡在管辖区域内分支行处寄庄,对于业务上之建议,应先陈报管辖行,转陈总经理”;“凡在管辖区域内分支行处寄庄及仓库之增设、合并或裁撤,由管辖行陈报总经理候核”;“凡在管辖区域内分支行处寄庄,对于营业上、会计上、人事上各种章则、簿据、表报之改良建议,应直接陈报总经理候核”;“凡在管辖区域内分支行处寄庄之农业放款、盐业放款、仓库事务、领券事务,应用各该专号函直接陈报总经理”;“凡在管辖区域内分支行处寄庄,对于已经核准之各项押放款、汇款、押款以及其他营业拟订合同契约时,应将其条文直接陈报总经理候核”;“凡在管辖区域内分支行处寄庄之开支预算”,及“在管辖区域内分支行处房地产之购置建筑”,“应直接陈报总经理候核”[16]。1936年,对于这种总经理集权管理制度的必要性和意义,陈光甫再次予以强调:“兹后各种契约合同,务须由余或杨副经理亲自签字,或事前审核”,“余之查核,为加一种考虑,多一条防线而已”[17]

在组织机构实行统制化的同时,以通函、通告、通讯方式向各分支机构及时传达总经理的意旨,成为上海银行内部管理制度的一大特色。对此陈光甫总结说:银行“所进行之各种工作均有进步,且能以通函、通告、通讯为接近总分行全体同人之工具,实已造成一良好之基础,合于吾人之需要,并藉以认识吾人所欲得之消息,此可谓成功之一点”[18]

1933年7月,上海银行以总经理名义所发的密字通信第二十二号,即是一份颇具代表性的文件。这份密字通信对上海银行历年放款成本,从存款平均利率、放款平均利率及各项开支等方面作了总结性研究,同时又对历年呆帐损失的原因作了深入分析,归纳了人事、情面、市面变动、对方经营不善等几方面原因,提出“本行过去放款之事实,应为吾人所铭刻而不能忘者”,特别指出在“今日全世界经济情形,日趋于不景气,则生存竞争决无可徘徊侥幸之余地”之时,“深望全体同仁,体念本行创业之艰,及社会付托之重,必尽心力而为之,丝毫之差,不容放松”[19]。同年11月,上海银行所发密字通信第三十号,又对近期全国金融界所发生的开封同和裕事件、济南维持钱业事件、广州金融风潮、赣省军政府借款等金融事件作了详细通报,并据此认为:“查此次闽省独立,密尔匪区,倘事态扩大,则影响所及,恐将牵动全国市场,际此内忧外患事变纷乘之时,各行应付营业,尤当格外注意”,并因此提出了当前银行的营业方针:“一、各项信用放款,尽力紧缩,所有长期放款尤应一律拒绝。二、钱业来往,极力减少,存放同业,亦须审慎,并注意同业间电汇票汇之信用。三、抵押物品,不可呆滞,押额不可过高。四、高利存款,一律拒收,切勿以同业竞争作为比例。五、注意当地政治经济之变化,随时函电报告关系各行,预为准备。六、库存货币种类,应随时注意其变动。”[20]1935年,上海银行以密字通信第四号发布了《本行环境之回顾与前瞻》一文,此文撰写源于“近数年来,我国金融环境,发生极大变化,最近改革币制,对于银行经营,尤多影响,本行今后经营方针,亟有详加考虑之必要”。全文由总经理处草拟,“将数年来金融环境之变化、银钱业演变之趋势、币制改革对于银行之影响及本行营业之回顾等”作了深入叙述,并对银行今后如何提高经营效率等方面提出十大要点。这份文件从金融之革命、银钱业之将来、币制改革后之金融环境、本行过去营业之回顾等四个方面进行了分析和阐述,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本行今后之方针”。其根本点概括为开源和节流。开源方面,包括六条方针:(1)应积极联络存款人士,使其信任本行之经营,并以此为其他业务之对象。(2)提倡商业承兑汇票,逐渐替代信用往来,推行银行承兑票据,逐渐替代押款。(3)筹划公司债之发行及承受,以替代厂基押款,必要时保本付息。(4)凡本行投资巨大之工商业,应由本行聘请技术人才,彻底管理,如不能全权管理或严格监督者,概不投资。任何事业,如本行投资,占其大部,其经营之责任亦宜由本行担负。(5)研究各种重要商品之性质及产销情况,在安全范围内努力推广商品押款(包括以商品为抵押之承兑及贴现票据)。(6)积极与中国旅行社联络,辅助督促其改进,藉以宣传本行之业务。节流方面,包括四条方针:(1)本行组织力求单纯化,性质相同之事务集中办理。(2)研究分支行办事处及寄庄之业务,观察其过去及将来之获利能力,决定其有无继续存在之需要。(3)改良办事手续,求其精密而简单。(4)改进人事之管理,努力训练行员。

上述开源节流方针,其核心是加强管理,提高银行效率,故这份通信在开头和结尾一再强调“提高本行经营之效率”。通信在其开首写道:“吾人观往测来,不得不认为在今日环境之内,提高经营效率,实较任何时期为重要,本行今后生存之基础,即在于此,万不可偷安自误,等闲视之。”通信在结尾又再次强调:“凡经营金融事业者,苟不弃其往昔侈泰之念,而努力改进其效率,其势必归淘汰,可无异议。本行过去基础虽颇为巩固,政治方面,亦极力爱护,但非提高经验效率,亦将无以保持社会人士之信任。换言之,即本行今后生存之基础,在效率二字”,“审此,则提高本行经营之效率,应为吾人三饭不忘日夕从事者也”[21]

以总经理名义向各级分支机构下发的这类重要通信,既及时传达了总经理有关加强管理的理念和要求,而此种方式本身也成为上海银行统一骨干层次人员思想、确保正确方针得以切实贯彻的内部管理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三、专项管理制度的构建和完善

上海银行在加强内部管理过程中,非常重视专项管理制度建设。在已经形成的一系列专项管理制度中,总经理视察分行制度和全行员工管理制度是比较严密和健全的制度之一。

上海银行随着业务发展和经营规模扩大,在全国一些主要城市开设了分支行或办事处,为了掌握这些分支机构的经营状况,推动这些分支机构的业务发展,20世纪30年代初已实行总经理视察各分行制度。陈光甫作为银行总经理,几乎每年都要赴各地分支行进行视察。目前发现的陈光甫所写的“视察日记”,就专门记述了1930年12月7日至1931年1月23日期间他到镇江、南京、临淮、蚌埠、徐州、济南、青岛、天津、北平、郑州、武汉等地视察分支行的详细情况。在视察过程中,陈光甫在了解情况的同时,既同一批骨干人员交流思想,灌输他的经营理念,同时也直接观察行员的行为规范,进行现场指导。如1930年12月陈光甫到北京视察,29日一早到西郊民巷分行视察,“至分行,见行员接待顾客,有不甚和颜悦色者。吾行标揭服务社会之行训,对待顾客,最宜和蔼。语云,和气生财。愿吾行同事对于‘和’字,下一番工作,汝以笑脸迎人,人亦必以笑脸报汝,倘以粗声暴气对人,即足以引起对方之恶感,宜切戒之”[22]。1931年1月7日陈光甫来到北平分行,对于行员应该和颜悦色对待顾客又作了谆谆教导:“于分行集中行员及旅行社员午膳,语之曰:我行宗旨为服务社会,应对顾客,首宜和易,面貌死板,为国人通病,此或为旧时礼教所养成,我等需力改之,宜常以笑颜近人,使人于见面之初,即有好感。”[23]

1934年3月14日召开的管理会议对总经理视察分行办法作了专门研究。在这次会上赵汉生报告视察分行办法说:“往年总经理视察期限较长,今年拟变更办法,规定路线分十次出发,一,南京、芜湖、安庆;二,九江、南昌;三,汉口、武昌、长沙;四,沙市、宜昌;五,蚌埠、临淮、徐州、板浦;六,济南、青岛、济宁;七,天津、北平;八,郑州、陕州、开封;九,广州;十,苏州、无锡、常州、镇江、扬州、南通。”同时对视察时间和参加人员作了规定,“各区行程往返在一星期至十日之间”,“各地停留以一日为原则,匆促时得减为半日”,“出发视察人数以二人为原则,除总经理外再遴派一人”。此外对视察内容也作了很细致的规定,视察内容包括“一存款,二放款,三呆帐,四汇款,五盈亏,六开支,七人事,八市面情况,地方政治及治安,九堆栈、保险及一切附业,十其他接洽事项”。同时对于视察时必须注意的一系列问题也作了说明:第一,需要检查“目前营业如何,将来如何扩展”;第二,“呆帐是否力催,有无需要总分行合作”;第三,“人事支配是否适宜”,对此特别注明“最好个别谈话,询其家庭经济个人志趣”;第四,“办事方法与事绩适当否”;第五,报告是否按期寄总行,函件是否归档;第六,经理月报中之营业计划是否实际需要,能否实现;第七,行会决议案是否实行,是否透彻,有无流弊与困难;第八,行内布置是否清洁整理,全体精神如何等。同时,还要求在视察前十天有关各科准备好被视察分支行以下材料:上一年全行营业概况,当年全行概况,包括存放款、呆帐情况,盈亏和开支情况,行员统计表和行会记录等[24]。这充分表明,上海银行对各分支机构的定期视察,已经制度化。

人事管理是银行内部管理的重要方面,陈光甫对于人事管理于银行生存的重要性有着极其深刻的认识,他多次强调:“吾觉上海银行之所以在社会占有地位,人事上之安排准备极属重要,即以吾个人而言,倘无人事科相助为理,不知须多受若干苦痛,多历若干困难。”他还以一些大公司企业的发展历史为鉴,总结说:“历观吾国公司工厂之盛衰,大概皆为人事问题之关系营业之优劣,关于人事者居其六七。”[25]1933年6月,在一次管理会议上讨论有关管理事务时,陈光甫说:“吾人所亟应管理者,第一在于业务”,“第二在于人事”[26]。1938年2月,侵华日军已占领上海,上海银行仍在已成为“孤岛”的租界内坚持营业,陈光甫在外省周游视察了四个月后回到上海,在上海银行召开的最后一次行务会议上作长篇发言时又一次提到了人事管理。他说:“积二十余年之经验,益知办理银行必以人事健全为无上要素,本行将来复兴,端在努力改进人事。关于今后之人事,第一要有纪律,守秩序,精神不可颓唐,尤须纠正本身缺点,而尤最最要紧的,绝对不能再发生弊病。如本身有弊病,如何能使社会信任?故今后必须加紧训练行员,严格管理行员,对于个人道德品性之修养,尤须以身作则,勤加注意。”[27]

上海银行在开设不久就重视人事管理。1915年上海银行创办初期,即制订了职员服务章程,此后不断修订补充[28]。1922年,颁布了行员到行办事时刻及请假规则,规定行员“须于上午8时3刻前到行,亲自签名。于签到后在营业时间前准备舒齐,于顾客来行时,立可接待,如逾时在9点以前者作为半日假,在9时以后作为全日假,每年逾所定假期者按日扣薪,若未请假又不到行者,从严处罚”[29]。从1924年开始,各地分支行都开始制订“行员办事之支配法”,即行员岗位职责。1926年,总行各部门也制订了岗位职责,对部门职责的要点和每个员工的岗位职责都作了明确规定。如对存款部,指明“事务繁忙,遇有顾客欲开新户,辄难兼顾,至顾客初次前来往往观望,莫知应向何处接洽,兹为对待顾客更加周密起见,拟就存款部柜前另设玻璃匾标明‘开立新户处’,俾指引顾客向该处,先由主任面与接洽,然后引至经理室再行接洽”。对国外汇兑部,则指明“按国外汇兑处帐务甚繁,现由陆达明、周维踪二君办理,由袁雄之君助理,仍见不敷支配,拟请加派一人助理登帐。查该部内传递信件及送签票据均可随时呼唤司役,就柜台外传递,殊见费事,且单据携出部外或有失落,兹为便利内部传递及汇订帐单及料理杂事,似应调派学生一人在该部服务,并兼实习”[30],规定很是细致。

1929年,上海银行颁布了行员等级薪级条例,与此同时,人事管理部门机构建制也逐渐扩大。1923年上海银行设立行员部,1928年改为人事科,1934年升级为人事处。人事部门所制订的一些规章制度也逐渐齐全完善,充分反映了上海银行人事管理的水平。其中颇具代表性的一份制度是《员役保证细则》,对新进银行的员工如何提供保证人、填具保证书等事项作了详细规定。该细则在“总纲”中规定:“本行员役,除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各行处顾问参事外,均需于到行服务前,觅妥保证人,填具保证书”,“本行员役之直系血亲或配偶及伯叔兄弟,不得为该员役之保证人”。对于保证人资格,《细则》规定:“本行行员保证人,例须负无限保证责任”,“酌定保证人之身家,以其保证行员所负责任,有使银行蒙受损失之可能性数目之四倍为准”,“例如该员所负责任,有使银行蒙受损失约计一万元之可能性者,则保证人之身家,至少应有四万元,方为合格”。除了个人保证,商号也可以做保证人,但在担任保证人时,必须加盖“商号书柬图章,或正式重要公章”,“商号系合资经营者,除负责人员有权用商号名义保证人外,任何股东,用商号名义加盖私章具有保者”,为不合格。对于新进员工提供的保证书,还必须进行审查和校验。对此,《细则》也作了详细的规定:“保证人如在本埠,即派员加以调查,并嘱将查得情形,详细填注于保证人调查表,经审核符合保证资格后,更嘱持向保证人验对,由渠在保证书背面,批‘照验无讹’字样”;“保证人如在外埠,应即将其应具之身家,书明与保证人调查表内,连同保证书,一并寄托保证人居住地,或邻近行处办理调查验对手续”。对于保证人发生变化,《细则》也规定了注意事项:“本行行员保证人,散居各地,为求管理上之严密妥善计,应随时留意,或有死亡,或因职业境况发生变迁”,致失去保证资格时,“其居住上海者,由总经理处人事科留意,居住各当地或邻近分支行处者,由总经理处人事科抄具行员保证人备查表,寄交各该行处主管人员存查”。另一方面,如果行员对于保证人发生变化致失去保证人资格“而隐瞒不报者,一经察出,各该主管人员,应将详情陈报总经理,请予处分”。对于行员离职等发还保证书情况,《细则》也清楚地规定:“凡由本行辞退,或在职身故人员,其保证书须于其离职满六个月后,方可以发还”,“凡因舞弊亏欠行款,或有越轨行动,由本行开除之人员,其保证书,须经确实查明,可以卸责时,方可发还”。此外《细则》对于行员职务发生变化或服务行处调迁,主管人员如何对其保证人资格进行复核等事也作了明确的规定[31]

上海银行人事处制订的《职务解析》也是一份很具特色的人事管理规章。其“前言”说:“我行业务,日形扩充,分行处之增设既多,人事之调整益繁,进用与升迁人员之标准,乃有迅速厘订之必要。兹特编订职务解析,内将全行职务,分成二十四类,每类列举界说、类别、标准、责任、经验、供给来源、升迁机会、考核标准八项。我同人熟览于此,当可了然于其职司之所在,责任之攸归,而知所致力焉。”[32]

这份文件对银行实际经营和管理中设置的24种职务的定义,每一种职务不同的职位类别,行使职能的标准、责任、经验以及升迁的考核标准等一一详细列出,一目了然。如对于最底层的抄写员,其定义为:“凡遵从上级人员之命令,不劳思想,仅事缮写之人员,为抄写员。”其职位类别分为各种表单报告抄写员、各种结单清单抄写员、性质相同收付呆板之转帐员、各种记录登录员、报纸剪贴员、文件通告抄写员、解条抄写员七种,规定其工作标准为“须有耐性”,“须字迹端正”。其升迁机会是:当“成绩优异者,遇有簿记员归档员统计员保险员驻栈员或文牍员之缺,得升迁之”。而升迁考核标准为:抄写字迹有进步,抄写速度加快,错误减少。如对“收付员”的定义是:“凡收付现款或票据,或办理照票等事务,俾他人凭其认可,而收付现金或票据之人员。”其类别分为照票员、支付汇款员、现款收付员、证券本息收付员、打本票员、打划条员、汇划员、零星洋款管理员等七种,规定其行为标准是:“须秉性慎密,因手中出入,悉为现款或票据,不可有误,”“须操守谨严,忠实可靠”,“须略有应付能力,即遇顾客拥挤,亦能应付裕如”,“须有礼貌,因时与顾客接触”,“须办事敏捷,免劳顾客久候”,“须略有口才,俾顾客遇有疑难,得以随时解释”,“须能鉴别伪劣钞洋及票据”,“须熟谙珠算”,“须仪容端正,态度和蔼”,“须能操当地方言国语及通常应对之英语”。其升迁机会则是当“成绩优异者,遇有核对员或出纳员之缺,得升迁之,并得随时调充同级职务”。而升迁考核标准则是招待顾客是否周到、办事是否迅速及错误是否减少。文件对于较高级职员也作了详细的规定。如对于主管员,其定义为:“凡在总行各处部,或管辖行主管一部分重要事务,而直接对经理负责之人员,为主管员。”其类别为总行各处之各科主任、总行各部分之各科主任、管辖行之各科主任。其职务行为标准为:须头脑清晰,使所管事务有条不紊;须有应付能力,因常代表该处部或分行,与行内其他处部或分支行处寄庄及外界接洽事务;须有判断能力,遇有疑难或纠纷,能自谋解决;须有计划能力,能设法改良及发展;须有执行能力,对上级人员交办事务,或已得上级人员许可办理之事务,能使之完成;须有驾驭能力,对隶属人员,能指挥如意;须对隶属人员,加以指导及训练;须有口才,以便应付;须有普通及银行常识;须能阅读并写作中英文。其升迁机会是:成绩优异者,遇有执行助员或秘书之缺,得升迁之,并得随时调充同级诸职务。升迁的考核标准为:所管事务是否严密及整饬,所管事务有无发展或改良[33]

在对行员人事进行严密管理的同时,与培养人才相关的行员培训等制度和措施也逐步健全。1923年上海银行开设了银行实习学校,学生经6个月学习并考试合格后到行中实习,后来因“感觉6个月之短期训练时间迫促,不足以使之修养丰富”,在1929年将实习学校改为银行传习所,“以养成专门人才为宗旨,俾毕业后得投身银行界,充分发展其所学”。1931年又改为行员训练班,从高中毕业生或者大学预科毕业,或高等专门学校肄业二年以上者,通过考试录取,训练期限三年,前一年半中,半天上课,半天实习。至1937年,共办了6期,招收学生257人,其中“留行80余人,任重要职务者颇多,已成本行干部之重心”[34]

上海银行在行员人事管理方面,其制度建设之全面、效果之显著,在华资银行中颇有代表性,反映了其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所达到的水平。鉴于上海银行和其他一些商业银行在这方面的制度建设,有学者在进行考察后评论说:“近代中国商业银行已经基本形成自身的人力资源管理理念,虽跟现在相比存在很大差异,但在强大的传统阴影约束中,能从对物的管理迈向对人的管理迎合了时代发展的趋势,极大地丰富了我国银行业经营管理的经验宝库,对今后我国商业银行业的改革、发展都具有很大的现实与理论借鉴意义。”[35]

四、结  语

上海银行内部管理制度建设之发展和健全,显然同银行的主持人陈光甫本人的认识和重视密切相关。而总经理陈光甫之所以能够这样做,同他个人的经历以及不断追求进步革新的思想和心态有关。

首先,陈光甫曾经留学美国,学习金融专业,对于资本主义国家管理制度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所发挥的威力显然印象深刻,因此对于西方有关管理的新成果,他都敏捷地予以吸收。如1932年1月在一次行务会议上,陈光甫特地提到了一本新出的西文书籍,他说:“昨日鄙人得一西文书籍,名为《银行管理各种问题说明》,为新出版者,对于银行业之事务,条分缕析,朗若列眉,不但以法律为准绳,且列举种种实际考察研究方法”,“是书为最新出之银行界读物,对于种种银行应有之研究,靡不分门别类,列表说明,而对于成本之计算,管理之方法,以及董事及总经理负责之问题,亦皆有精警透辟之解释,实为吾行同人所应有之知识”[36]。对于银行内部管理的重要性,陈光甫的认识也十分深刻,他曾强调:“在一般的分行经理,或部经理,以为经理之使命,以做生意达到赚钱之目的为止,钱可赚,责任即了,内部办事手续,马虎一些,无足轻重。鄙人则谓赚钱为求生存,固是要紧,而内部手续,为一行精神所寄,万不能忽视之”;“银行者,譬如人之整个身体,内部手续,如身体内部脏腑机关,银行经营业务,犹如人在世上,奋斗求生,如内部脏腑机关,摄养不得其法,则犹诸内部手续,办理不善,将影响到整个身体,身体衰弱,奋斗能力消失,欲求生存,宁有是事。论此道理,鄙人感觉欲求银行之繁荣,必先整顿内部手续,然后方能言业务之进展,若轻视内部管理不加整顿,仅谋业务上之进展,犹如身体外表强壮,而脏腑不健,演成外强中干之隐患,未有不失败者也”[37]。确实,像陈光甫那样能够对内部管理的重要性达到这种程度的认识,在当时的中国银行界并不多见。

其次,不断适应形势和环境的变化,及时实行变革,这也是陈光甫银行生涯中所一直追求的。他曾说:“现在世界上不论什么事业,都在月新日异中,银行事业也得推陈出新,有猛晋的精神,才能站稳,跟着进步,本行所以创办训练班,正要替银行界栽培一般在水平线上的人才来发展将来银行事业”[38],“大凡推行新法有三种步骤,最初为创办,创办之始,规模未备;第二步,必须于创办之后再为改革;第三步,改革之后可见成功。吾人之精神,完全在于改革,更在于继续不断的改革。能有创造之精神,仍完全在于改革,更在于继续不断的改革。故有创办之精神不足为奇,仍须有勇猛改革的精神,创办而改革,改革而成功,成功再改革,改革又成功,俾创办、改革、成功三事循环不断,周而复始,一直向上进展,此即所谓自强不息也”[39]。这些言论反映出陈光甫将不断进行改革,视为银行事业成功的生命力和原动力。

陈光甫作为上海银行总经理,其领先于他人的理念和认识等,无疑对上海银行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和发展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但也应该看到,上海银行内部管理制度建设的成功,同整个银行管理制度决策机制形成的良好环境有密切关系。从另一个角度讲,同银行一批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有着统一的共识不无关系。我们看到,上海银行长期来形成多种会议制度,诸如行务会议、管理会议的定期召开是雷打不动的。这类会议的议题之一,就是对有关管理制度制订、修改、实施等问题进行讨论和研究。如果没有这些已形成牢固制度的会议,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的出台也是不可想象的。长期以来总经理陈光甫思想言论的熏陶,会议制度的严格执行,都无形中提高了中层骨干人员的认识水平,形成了一种群体意识和环境氛围。如果没有这一辅助条件,上海银行的内部管理制度建设肯定达不到这样的程度和水平。在这里,我们也看到了在企业制度建设中,领头个体与群体相辅相成的关系。

上海银行内部管理制度,虽然主要侧重于对内管理,但正如前面所举陈光甫所述,对内管理是银行的腑脏,对于银行整体运作在某种意义上讲具有决定性意义。上海银行比较齐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规范而成系列的人事管理制度,对于保证主体业务的深入开展,规避和减少各种风险,取得令人满意的经营效果,其作用是不可估量的。正如有学者所指出的:“上海银行经过长期的考核、调整,逐渐形成一个以陈光甫为核心的富有现代银行管理经验的经理层,从而使该行能在毫无安全、稳定保障的内外环境下,获得巨额利润收益。”[40]

(作者马长林,上海市档案馆研究馆员)

【注释】

[1]程霖:《中国近代银行制度建设思想研究》,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91页。

[2]同上书,第191~199页。

[3]上海市档案馆藏上海商业储蓄银行档案(以下简称“上海银行档”),Q275-1-234,1933年7月5日,第九十六次管理会议记录;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金融研究所编:《上海商业储蓄银行史料》,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861页。

[4]上海银行档,Q275-1-234,1933年6月28日,第九十五次管理会议记录。

[5]上海银行档,Q275-1-241,1935年11月20日,第四十二次管理会议记录。

[6]上海银行档,Q275-1-238,1935年1月16日,第二次管理会议记录。

[7]上海银行档,Q275-1-234,1933年8月16日,第一○二次管理会议记录。

[8]上海银行档,Q275-1-234,1934年5月16日,第一三八次管理会议记录。

[9]上海银行档,Q275-1-238,1933年7月26日,第九十九次总经理处会议记录。

[10]上海银行档,Q275-1-238,1933年7月26日,第九十九次总经理处会议记录。

[11]上海银行档,Q275-1-199,第一次全行行务会议记录。

[12]参阅程霖著:《中国近代银行制度建设思想研究》,第191页。

[13]1935年7月第二次全行行务会议陈光甫致辞,《上海商业储蓄银行史料》,第868~869页。

[14]1935年7月第二次全行行务会议陈光甫致辞,《上海商业储蓄银行史料》,第868~869页。

[15]上海银行总字通告61号,《上海商业储蓄银行史料》,第789页。

[16]上海银行总字通告72号,《上海商业储蓄银行史料》,第789~790页。

[17]1936年2月19日陈光甫在行务会议致辞摘要,《上海商业储蓄银行史料》,第735页。

[18]上海银行档,1932年12月14日,第69次总经理处会议记录,《上海商业储蓄银行史料》,第738页。

[19]上海银行档,Q275-1-347,密字通信第二十二号。

[20]上海银行档,Q275-1-347,密字通信第三十号。

[21]上海银行档,Q275-1-347,密字通信第四号(1935年)。

[22]邢建榕、李培德编注:《陈光甫日记》,第128页。

[23]同上书,第132页。

[24]上海银行档,Q275-1-234,1934年3月14日,第一二九次管理会议记录。

[25]上海银行档,Q275-1-274,1932年11月9日,第六十四次总经理处会议记录。

[26]1933年6月28日陈光甫在管理会议致辞摘录,《上海商业储蓄银行史料》,第729页。

[27]上海银行档,Q275-1-232,1938年2月23日,第五次行务会议记录。

[28]1916年7月4日,上海银行增改职员服务章程,1917年11月1日,修改职员服务章程。参见薛念文:《上海商业储蓄银行研究(1915—1937)》,中国文史出版社2005年版,上海商业储蓄银行大事记。

[29]薛念文:《上海商业储蓄银行研究(1915—1937)》,上海商业储蓄银行大事记。

[30]上海银行档,Q275-1-182,行员服务规则。

[31]上海银行档,Q275-1-185,上海商业储蓄银行《员役保证细则》。

[32]上海银行档,Q275-1-185,上海商业储蓄银行人事处编《职务解析》。

[33]上海银行档,Q275-1-185,上海商业储蓄银行人事处编《职务解析》。

[34]《上海商业储蓄银行史料》,第805~807页。

[35]兰日旭《:中国金融现代化之路——以近代中国商业银行盈利性分析为中心》,商务印书馆2005年版,第294页。

[36]1932年1月20日陈光甫在行务会议上致词摘要,《上海商业储蓄银行史料》,第729页。

[37]1935年12月4日陈光甫在第36次行务会议上书面谈话,《上海商业储蓄银行史料》,第730页。

[38]1933年2月6日陈光甫在上行第三届训练班开学致词,《上海商业储蓄银行史料》,第877页。

[39]1932年9月28日总经理处会议陈光甫谈话,《上海商业储蓄银行史料》,第881页。

[40]兰日旭:《中国金融现代化之路——以近代中国商业银行盈利性分析为中心》,第29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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