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阿拉伯数字书写的有关规定
(一)书写与数位相结合
写数时,每一个数字都要占有一个位置,每一个位置表示各种不同的单位。数字所在位置表示的单位称为数位。数位按照个、十、百、千、万的顺序由小到大、从右到左排列。写数和读数的习惯顺序都由大到小、从左到右。我国的数位排列如表2-1所示。
表2-1
书写的阿拉伯数字是与数位结合在一起的。书写的顺序为由高位到低位,从左到右依次写出各位数字。例如,柒佰贰拾叁应写为723。
如果某一个数位没有数字,就用一个“0”来表示;如果是整数,则比它小的数位均需用“0”表示出来。例如,肆仟贰佰零捌应写为4 208,贰万应写为20 000。
(二)采用三位分节制
在经济工作中使用分节号能够较容易辨认数的数位,有利于数字的书写、阅读和计算。
数的整数部分采用国际通用的“三位分节制”,从个位向左每三位数空1/4格。例如,
带小数点的数,应将小数点记在个位与十分位之间的下方。例如,
(三)关于人民币符号“¥”的使用
在填制凭证时,小写金额前一般要写上人民币符号“¥”。“¥”是拼音“YUAN”(元)的缩写,既代表了人民币的币制,又代表了人民币“元”的单位。所以小写金额前填写了“¥”以后,数字之后就不要再写“元”了。例如,¥9 326.46,即为人民币玖仟叁佰贰拾陆元肆角陆分。一般对外传递的凭证,均须填写货币符号。
书写时,在“¥”与数字之间不能留有空位,以防止金额数字被人涂改。
书写人民币符号“¥”,尤其是草写“¥”时,要注意与阿拉伯数字有明显的区别。
在登记账簿、编制报表时,不能使用“¥”符号,因为账簿、报表上不存在金额数字被涂改而造成损失的情况。
注意:在账页或报表上如果使用“¥”符号,反而会增加错误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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