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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谊论垄断铸币权

时间:2023-11-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33岁梁怀王坠马身亡,自责失职,忧伤年余亦死。著作有《贾谊集》通行。在货币思想与货币政策上表现为改集中官铸为自由放铸,改重如其文为贬值政策。二是有损于国家法令的权威性,势将威胁集权的中央政府的稳固。私铸会助长不法行为,给国家造成危害。一旦社会上私铸者剧增如云,即便处以死刑也将无济于事。上述两条是从政治上考察分析任民私铸的危害,不利于百姓的安居乐业,不利于中央政权的稳固,与休养生息政策正相背离。

一、贾谊论垄断铸币权

贾谊(前200—前168),河南洛阳人。汉代杰出政治家、思想家和文学家,被鲁迅称道为:“沾溉后人,其泽甚远。”(《汉文学史纲》)对我国传统文化和思想的继承和发展作出卓越贡献和影响深远的人。22岁为文帝博士,太中大夫,作著名的《过秦论》。次年力主根据汉政府的需要变更秦法,奠定制度,确立官位,振兴礼乐,强化君权,列侯就国。遭到周勃、灌婴、张相如和冯敬等元老重臣的嫉妒、反对和诋毁。被贬为长沙王太傅,28岁改任少子梁怀王太傅,其间仍多次上疏陈政事,作《治安策》。33岁梁怀王坠马身亡,自责失职,忧伤年余亦死。他的《过秦论》脍炙人口,流传至今。著作有《贾谊集》通行。

贾谊主张兼采儒法,德刑并用。在治国思想上,他比喻为:“仁义恩厚,人主之芒刃也;权势法制,人主之斤斧也(6)。”在具体实施中,他主张,“贤人政治”,以为“天下者,非一家之有也,有道者之有也”,“唯有道者理之(7)”。在经济思想方面,他承续法家思想,主张打击奇巧末技,商贩游食之民,“驱民而归之农,皆著于本(8)”,主张官营商业,控制市场,限制工商业发展。在总结秦失败的教训时,他批评秦“废王道而立私权,禁文书而酷刑法,先诈力而后仁义(9)”。汉总结其政体教训之一是“改帝王之制”,“废封建”,“同姓寡少”,以致孤立而败。所以“剖裂疆土”,大封刘氏子孙,将中央集权改为地方分权。为废止秦之苛政,在黄老思想支配下,经济政策上主张休养生息,放任自由。在货币思想与货币政策上表现为改集中官铸为自由放铸,改重如其文为贬值政策。汉高祖刘邦率先推行任民铸钱政策,“令民铸荚(jiá)铁”,导致恶钱流行,投机居奇,币值和物价波动,物价狂涨不止,“或至石万钱,马一匹则百金”。汉高祖刘邦八年(前199)颁布盗铸钱令,禁民私铸,同时下令抑商,矛头所向直指富商大贾,而且只能在所辖的15个郡内执行,对于诸侯王手中的30余郡则有鞭长莫及之碍,因为他们都交由刘邦的嫡亲把持,爵封侯,或曰食邑,自置吏,得赋敛。高祖依若肱股,对他们政府也只得听之任之。高祖的禁令只是一纸空文,有名无实。高后吕雉二年(前186)秋七月,铸行八铢钱(“半两”钱),似要下令禁止私铸钱。在与诸侯王、功臣集团对峙抗衡的日子里,以铜钱增重的方式来巩固中央财政,惠帝刘盈三年(前192),相国奏“遣御史监三辅不法事”,内中有“铸伪钱者(10)”,可知当时业已禁民私铸。文帝刘恒因地位脆弱,被迫向诸王、功臣集团让步。文帝五年(前175)夏五月废除“盗铸钱令”,更造四铢钱,再度推行“令民纵自铸钱”政策,以与民休养生息总政策相呼应。同时在财政政策方面中央政府对各诸侯王做出让步,把铸币权作为恩赐手段赏给近臣宠幸,刘邦的侄子吴王刘濞(bì)就在豫章铜山铸钱,招天下之亡命,积聚人力财力,大搞分裂不法活动。对此作法,反对者各抒己见,利害相陈,引发了我国历史上第一次关于货币铸造权的争论。

在呈皇帝的《谏铸钱疏》(标题为后人所加)(11)里,贾谊发表了国家垄断币材,控制货币发行权的观点。他是站在王道立场上,支持轻重等经济政策,以实现王霸道的妥协,礼与法、道义与营利的协调。他猛烈抨击无为思想,针对因循守旧,无为而治的时弊,提出种种对策。在经济领域,经商、铸钱、采铜,导致大量农业劳动力流失,经济形势日愈恶化,“今汉兴三十年矣,而天下愈屈,食至寡也。陛下不省耶?未获年,富人不贷,贫民且饥;天时不收,请卖爵鬻子,既或闻耳。……天下无蓄若此,甚极也(12)。”基此而产生的暴发户,与贪官污吏狼狈为奸,竞相侈靡,弄得社会治安恶化,法制不存,而地方分封割据势力,大抵强者先反。贾谊以为应恩威并重,以刑去刑。而任民私铸,流弊有四:

一是诱使百姓犯罪。他认为国家法令既然允许百姓雇工,租用矿山,冶铜铸钱,则规定币材只准使用铜锡,有敢搀杂铅铁,巧法降低成色质量的要处以“黥刑”就是枉然。因“厚利微奸,虽黥(qíng,墨刑)罪日报,其势不止”。私铸的目的就在于获利,不搀假作伪就无法取利,可殽之甚微,为利甚厚。百姓暗自私铸,犯罪的多至一县数以百计,加上横遭拷打或逃亡在外的嫌疑犯更是不计其数。这是官府“悬法以诱民,使入陷阱”所致,没有比这更诱人坠入法网的。

二是有损于国家法令的权威性,势将威胁集权的中央政府的稳固。私铸会助长不法行为,给国家造成危害。他认为从前禁止私铸时,百姓触犯死罪的尚且多得来不及处理,现在允准私铸则触犯黥刑的同样多得来不及处理。虽“黥罪日报,其势不止”,国家法令将愈难维护,这是其一。其二是老实人被利诱去为非作歹,谨慎的人也将身陷刑戮,刑罚的执行又至为不公,国家的法令怎么能不被人蔑视。当局为此而深感忧虑,百官也都认为一定要制止类似事情的发生。如果政府禁止得不得法,危害将会更大。“今禁铸钱,则钱必重;重则其利深,盗铸如云而起,弃市之罪又不足以禁矣。”以法令形式禁止私铸,定会引起币值的提高,私铸获利会更加丰厚。一旦社会上私铸者剧增如云,即便处以死刑也将无济于事。“为法若此,上何赖焉?”国家政权又如何巩固呢?!

上述两条是从政治上考察分析任民私铸的危害,不利于百姓的安居乐业,不利于中央政权的稳固,与休养生息政策正相背离。

三是“法钱不立”,“钱文大乱”。他指出:“民用钱,郡县不同;或用轻钱,百加若干;或用重钱,平称不受。法钱不立,吏急而一之乎,则大为烦苛,而力不能胜;纵而弗呵乎,则市肆异用,钱文大乱。苟非其术,何乡而可哉!”法钱,实为法货(化)的同义语(杨联陞),即法定货币,这里是指法定铸币,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钱币,即我们今天所说的本位货币或法偿币,不过当时并未强调它的法偿能力。在形式上,民间铜钱有轻重之分,轻钱一百枚再加上若干枚才抵得上一百枚标准四铢钱;重钱则一枚抵标准四铢一枚。各郡县不同,行用起来很不方便。所以贾谊认为,如果不确立法钱,官府仅凭一纸政令来统一货币肯定会把事情搞得“大为烦苛,而力不能胜”;相反,如果官府放任不管,又会招致“市肆异用,钱文大乱”。政府措施不当,百姓无所适从,就等于说把本来统一稳固的币制搞得分崩离析。这就为汉武帝时期五铢钱的铸造、流通奠定了理论基础。

四是百姓弃农铸钱,妨碍农业生产,社会风气日下。私铸获利甚厚,百姓将弃农而烧炭炼铜铸钱,以致“今农事弃捐而采铜者日蕃,释其耕耨,冶熔炊炭。奸钱日多,五谷不为多”。自然不利于经济的恢复和发展。

这后两条是从经济上考察分析私铸的危害。它造成市场紊乱,正常交易、地区间的经济往来和农业生产的恢复发展受阻。而农业的荒废势将危及国家的统一,经济的发展,助长分裂割据,危机中央集权的巩固,国家的长治久安。

国家垄断铸币权的主张。他认为光凭政权的强力来禁止私铸断然不能奏效。因为“令禁铸钱,则钱必重(货币购买力强);重则其利深,盗铸如云而起。”即便对违法者处以极刑也将禁止不住,“弃市之罪又不足以禁矣。奸数不胜而法禁数溃。”难言也,大事也。实在是由禁得不得其术,其伤必大,不当在于国家未控制币材的缘故。不得要领,未抓住问题的本源,要解决问题必须从源头处抓起,铸钱的本源自然是铜材、是铜矿,一旦基本币材铜流散到民间,私铸就将无法杜绝,其危害实在太大。如果实行禁铜政策,“勿命铜布于天下”,则“博祸可除,而七福可致”。所以国家垄断铜材,“收铜勿令布”,是从根本上垄断铸币发行权,势必有七个好处。“何谓七福?上收铜勿令布,则民不铸钱,黥罪不积,一矣。伪钱不蕃,民不相疑,二矣。采铜铸作者反于耕田,三矣。铜毕归于上,上挟铜积以御轻重,钱轻则以术敛之,重则以术散之,货物必平,四矣。以作兵器,以假贵臣,多少有制,用别贵贱,五矣。以临万货,以调盈虚,以收奇羡,则官富实而末民困,六矣。制吾弃财,以与匈奴逐争其民,则敌必怀,七矣。故善为天下者,因祸而为福,转败而为功。今久退七福而行博祸,臣诚伤之。”一是百姓不能私铸,触犯黥罪的几率会自然减少,罪犯会大大减少。二是随着伪造者减少,伪币的流通量自不会增多,使用钱币时百姓不会再相互猜疑。三是采铜铸钱的人自会返乡务农,不再影响农业生产。四是国家掌握了全部铜材,就可以利用铜储备来调节货币流通,控制市场,平抑物价。货币购买力下降时回笼之,相反则投放之,物价必然平稳,市场供求趋于均衡。五是国家还可用铜来锻打兵器,按照等级赏赐给贵族大臣,依次区分高低贵贱。六是国家运用货币来调整控制商品交易和市场供求,谋取高额盈利,收到官府富实而商贾困乏的奇效。七是国家控制住铜材,可与匈奴展开国力和军力上的竞赛,来争夺百姓,则匈奴将不战自溃,必来归顺。

在《新书·铸钱·事势》篇,贾谊指责:“法使天下公得顾租铸钱,敢杂以铅铁为它巧者,其罪黥。然铸钱之情,非殽铅铁及石杂铜也,不可得赢;而殽之甚微,又易为,无异盐羹之易,而其利甚厚。”所以弃田畴,损农事,饥于民,黥罪日繁,民愈相轻,三祸起来后,采铜日蕃,冶熔炉炭,私铸钱币。“奸钱日繁,正钱日亡,善人怵而为奸邪,愿民陷而之刑戮。黥罪繁积,吏民且日斗矣。少益于今,将甚不祥,奈何而忽?”在历数的私铸弊端中,首推“奸钱日繁,正钱日亡”。所谓奸钱,当系正钱之对称,私铸钱、伪钱、劣币之谓也;正钱,即法钱,良币,足值币之谓也。故今人所谓劣币驱逐良币法则,被贾谊准确无误的用他的方式表述了出来,这是二千年前的中国古人从货币经济生活中观察体会出来的八字真言,用来反对奸钱私铸。正是中国古人的智慧的凝练与特征。

贾谊,这位具有远大政治抱负和独具战略眼光的地主阶级知识分子中的奇才,在管子轻重理论的影响下,在这篇中国或许全世界最早的货币专论里,敏锐地把握住与货币流通理论有关的、政策性极强的国家垄断货币铸造权问题,他站在时代的前列,显露出卓越的才华和突出作用。一是认识到货币国有化的必要性。在实行割地和益壤并行的强干弱枝经济政策的同时,提出反对废除“禁盗铸钱令”的主张,以期实现集中铸币权,维护和加强中央政权的经济基础,削弱和切割地方分裂势力的主要财源。当时放铸的最大获益者是诸侯王国、官僚和富商巨贾。其代表人物吴王刘濞就拥有三郡五十三城封地,享有铸币权的时间最长,势力最大。他利用辖内豫章铜山,即山铸钱,积金钱,修兵革,聚粮草,富埒天子。他在告诸侯书中声称:“寡人金钱在天下者往往(处处)而有,非必取于吴,诸王日夜用之弗能尽(13)”。这不啻是在向世人炫耀,而且是在煽动,终于酿成七国之乱。贾谊的主张表面上是迁就时局釜底抽薪,实际上是准备从经济基础给地方分裂割据势力以毁灭性的打击。二是认识到货币流通的客观性。他不肯简单地运用行政手段来解决当时的私铸问题,这一思路说明他已认识到货币流通问题绝非君王强权、政府命令所能主宰。尽管从禁铜入手解决私铸的主张在当时同样难以实现,可禁铜作为国家制止私铸的手段确是他的创见,启用经济手段来解决私铸的思路的确令人瞩目,不得不令人刮目而视。三是在中国第一个提出法钱概念。货币流通正常化的条件是依据国家法定的形式、成色和重量来铸造钱币;私铸为了获利而搀杂物,不按标准以巧法铸造,导致币制紊乱,给商品交换造成人为障碍(“法使天下公得顾租铸钱,敢杂以铅铁为它巧者,其罪黥”。“民用钱,县异而郡不同……法钱不立……市肆不同,大小异用,钱文大乱”)。他还考察了铸币成本,把私铸和官铸钱币的成本差视为是否私铸的缘由。2000年前的这种认识十分了不起,很深刻,无疑对汉武帝时期五铢钱的产生起到理论先导作用。四是第一次把只同货币有关的轻重概念推广到商品货币流通领域,成为汉代轻重论的始作俑者。“七福”第四条主张国家通过敛散货币,调节物价,即国家通过增减货币流通量来改变货币购买力,影响物价高低,稳定市场,打击富商巨贾,增加财政收入,运用经济手段同匈奴势力斗争,成为《管子》轻重理论在汉代的先导。

同时,与贾谊主张国家垄断铸币权的还有颍川人贾山。汉文帝废除盗铸钱令时,贾山曾说:“钱者,亡(无)用器也,而可以易富贵。富贵者,人主之操柄也,令民为之,是与人主共操柄,不可长也(14)”。他的话包含二层意思:一是货币的本质是无用之物,然可以易富贵。就是说货币有交换价值,却没有使用价值,不是商品。统治者垄断铸币发行权与控制国家财富,增加财政收入是一而二,二而一的事情。钱币之所以有用,代表财富,就因为君王用它来网罗财富的缘故,这是货币名目论观点。二是强调国家垄断货币铸造权,认为这关系着中央政权的维持和稳固,诚如马克思所说:“货币是一切权力的权力”。当货币经济确立后,它就是一种不可抗力,具有冲破一切的能力。这种力量在货币经济早期显得特别明显和重要,因而铸币权必须牢牢掌握在国家手中,使统治者牢牢掌握财权,绝不能太阿倒持,授人以柄。恩格斯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中说:“最重要的商品即货币恰好需要垄断(15)。”同样,中国的先哲在商品货币经济历经战国秦汉的发展,伴随着政治上的统一,已经意识到货币制度的统一对于统一的国家政体的至关重要。他认为解除盗铸钱令,任民放铸,就等于是让国君与百姓共同执掌国家权力,这种处境决不能长久,否则十分危险,万不可孳长和蔓延。这一思想与韩非的“此人主之所以独擅也,非人臣之所以得操也(16)”一脉相通。韩非认为人臣有五件事情不能蒙蔽国君,其中之一就是“臣制财力,则主失德”。即人臣如果控制了财权,国君就会无恩德可言,所以财权必须独揽。如若造币权归于臣下,则君王的“失德”、“失制”将愈发严重。中央政府要加强统一的中央集权制,铸币权就必须统归中央政府所独享。否则,犹如“使虎其释爪牙而使狗用之,则虎反服于狗矣(17)”。贾山的操柄说与贾谊的禁铜说的思想渊源当推韩非的擅权思想。

然而汉文帝并未接受贾谊和贾山的意见,文帝接受的是以黄老思想为缘饰的“不私其利”,“使天下为公”的主张,实质上扩张了地方分裂势力,限制了国君的权力。吴国地处东南,涵盖三郡五十三城,依据障郡(后之丹阳郡)的铜山,即山铸钱,积金钱,修兵革,聚谷食,招募天下亡命之徒,夜以继日,三十余年。文帝又将严道(今四川荥阳)铜山赏赐给宠臣邓通,使朝廷处于“抱火厝(cuò,置)之积薪之下而寝其上,火未及燃”的危险境地,吴王刘濞和大夫邓通的钱遍布天下,使邓通的财富超过了一般诸王。文帝只是采取了一些消极的作法,如建立法钱制,制发砝码钱,用来稽核民间铸币的重量;地方里正用称钱衡来检验流通中的铸币;紧缩货币财政等(18),作为补救,对于放铸政策不只无济于事,反而更壮大了地方分裂割据势力,鼓起他们与中央对抗的野心和信念。直至景帝即位,邓通才被免官家居,三年(前154)吴王刘濞和楚王刘戊、赵王刘遂、胶东王刘熊渠、胶西王刘印、济南王刘辟光和淄川王刘贤等串通起兵,要求清君侧。兵败后,汉景帝于中元六年(前144)制定“铸钱伪黄金弃市律”,禁止私铸钱币,彻底改变了文帝自由放任的政策,把一度放弃的铸币权重新收归国有,并严禁私铸,一直垂范到近代,无所变更。足见贾谊、贾山见识之高远,绝非凡夫俗子可与伦比。这一思想被汉武帝付诸实施,成为统一铸币的重要理论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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