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孔琳之的反“废钱用谷帛”论
孔琳之(369—423),字彦琳,东晋会稽山阴(今浙江绍兴)人。好文义,解音律,家贫,不治产业。安帝元兴年间,桓玄专权,为西祭酒时,不肯随声附和,反对以谷为币、复肉刑之议,迁员外散骑侍郎、太尉主簿、尚书左丞、扬州治中从事史。入宋,为御史中丞、官至祠部尚书。
“桓玄辅政,立议欲废钱用谷帛(11)。”孔琳之在汲取前人认识成果的基础上总结货币流通的历史经验,发表了自己对货币及其流通的见解(12)。可从以下五个方面分析认识。
一是货币的流通手段职能。他引经据典,以《尚书·洪范》为根据,认为“洪范八政,以货次食,岂不以交易之所资,为用之至要者乎!若使不以交易,百姓用力于为钱,则是妨其为生之业,禁之可也。今农自务谷,工自务器,四民各肄其业,何尝致勤于钱”。在治理国家的八件大事上,货币是仅次于粮食而位居第二的,以此来证明货币流通手段的重要,证明它在治理国家时所处的至关重要的地位与所起的重要作用。虽其如此,百姓并未用一切力量去铸钱,并未妨碍赖以为生的农业,以致需要禁钱。现在农民能安心种地,手工业者能安心做工,四业之民都在干分内的事,何尝是为贪钱而孜孜以求,更何况圣明的先王之所以创造出无用的货币来,就因为它能够沟通有用物的交往联系。既可减少货物的损耗,又可减少运输的麻烦,所以钱币代替了古代的龟贝,历代相沿不废(“既无毁败之费,又省运致之苦,此钱所以嗣功龟贝,历代不废者也”)。在《管子轻重篇》和晁错之后,孔琳之继承了货币名目论的观点,故尔认为“圣王制无用之货,以通有用之财”,“以交易所资,为用之至要者乎!”
二是金属货币最适合充当货币材料。它较之龟贝、谷帛具有无可比拟的优越性。他指出钱币较之龟贝,“既无毁败之费,又省运致之苦”,既节省流通费用,又便于保存携带。较之谷帛则优越性更加明显,“谷帛为宝,本充衣食,今分以为货,则致损甚多。又劳毁于商贩之手,耗弃于割截之用,此之为敝,著于自曩。”即谷帛本是人间的宝物,人类最基本的生活必需品,用它们充当币材必会招致更多的劳动损耗。人类早就发现在商贩的运输过程中有被毁坏,在找零的割截中被耗弃之弊;近来又发现“巧伪之民,竞蕴湿谷以要(谋求)利,制薄绢以充资。”官府虽“制以严刑,弗能禁也。”孔琳之的这一分析较之索辅深刻而完整。
我们知道币材要求具有同一性、同质性、可分性和可合性,体小值大、不易腐烂磨损、便于保存携带、对生产和消费不产生直接影响等特性。对此,孔琳之的论述尽管不够完整、明晰,也没有以价值理论为基础,从货币的五个职能的需要入手,对币材的物质特性展开论证。可他已经认识到这一问题的重要,从而对不同币材的特性加以比较和阐发,强调金属货币的优越,揭示了实物货币的不足,较之前人反对实物货币的理由更条理且深刻。嗣后,北朝的尚书令、任城(今山东济宁市)王(元)澄(456—519,字道静)也认为“布帛不可尺寸而裂,五谷则有负檐(担)之难,钱之为用,贯(qiǎnɡ,穿钱绳)相属,不假斗斛之器,不劳秤尺之平,济世之宜,谓为深允(恰当)(13)”。
孔琳之对于货币有用性和无用性的议论,以货币名目论为前提,即在否认它们自身使用价值的情况下,单单承认它们作为流通手段的社会属性。对此我们应有一个明确的认识,是否该全盘否定,不予些许肯定?回答是否定的。马克思说:“它们(金银——引者注)不仅在直接生产过程中没有什么用处,而且作为生活资料,作为消费对象,它们同样不是必需的。因此,不论把多少金银投入社会流通过程,也不致对直接生产过程和消费过程发生不利的影响,它们本身的使用价值并不与它们的经济职能发生冲突(14)”。在币材选择上,孔琳之认识到金属货币较之谷帛对于人类生存的有用性要小得多,简直可以说没有。因而他只强调谷帛的有用性而否认金属的有用性就毫不足怪了。加之金属货币具有谷帛所不具有的充当币材的物质特性,对此我们应予以充分肯定。同时需要指出的是,他根本否认金属币材在人类生产和生活中的作用,使他无法分清贱金属铜与贵金属金银的区别。以致在我国长期使用铜钱的历史过程中,由于它在生产生活中是生产工具、生活用品、军事器械、装饰品和宗教神器的原材料,又在流通中是须臾不可或缺的铜铸币的主要币材。因而作为生产工具、战争武器和生活消费的职能与充当币材的经济职能相冲突,加之铜材价格与铜钱实值和名义价之间的差价,促使铜钱便常为政府或私人销铸为器皿或兵器,造成流通中货币量的不足,交换的阻滞。一方面钱荒时有发生,常常困扰当局和有见识的地主阶级的文人学士,另一方面又老调重弹:“圣王制无用之货,以通有用之财”。这种实践与理论间的相互冲突,适足暴露出这一理论的偏差,并由此招致实践上的长期困扰。
三是废钱而诸弊生。孔琳之认为废钱不用的原因不在钱币,而在于汉末以来长期的战乱。“今既用而废之,则百姓顿亡其财……贫者仰富,致富之道,实假于钱。一朝断之,便为弃物。是有钱无粮之人,皆坐而饥困,以此断之,又立弊也。”钱币作为流通手段被禁止使用,钱币的各项职能作用便无从发挥,作为社会财富一般代表的属性也就得不到体现。有钱不准许购买,铜钱持有者的正常生产、生活都将受阻,难以为继。照孔琳之的解释,全国谷物有的家庭仓庾充溢,有的则无斗粮之储,这种贫富余缺间的调剂融通必须借助货币才能得以实现。一旦废钱不用,有钱无粮的人就要坐等挨饿,百姓的财产就会遭受损失,此其一。其二是人们行用钱币已久,使用习惯且十分方便,一旦改动,必然引起百姓的疑虑惶恐,从而引起市场的不稳定,社会秩序的紊乱。其三是历史证明,废钱不得人心。魏明帝废钱用谷已有30个春秋,却因为“不便于民”,而引起举朝议论,有才干、通晓政治的人无不认为应该恢复钱币的流通。朝野上下一致不同意使用粮食或布帛来充当通货,足见废钱用谷帛之不得人心,即所谓“不便于民”。正所谓,“民习来久,革之必惑。语曰:‘利不百,不易业’。况又钱便于谷邪!魏明帝(曹叡)时,钱废谷用,三十年矣。以不便于民,乃举朝大议。精才达治之士,莫不以为宜复用钱,民无异情,朝无异论(15)”。
四是用钱而未见弊端。孔琳之除反面阐述钱币的作用,如司马芝所说:“用钱非徒丰国,亦所以省刑。”是从正面说明钱币有利于社会再生产的正常顺利进行,这不啻是经济问题,还是个政治问题。孔琳之认为假如百姓全力以铸钱,就会妨碍他们赖以为生的事业,政府禁止也未尝不可。如今是农民安心务农,百工安心务工,士农工商四民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又有哪一个人是在钱上下功夫花力气呢?就是说生产(当时仅限于农业的生产而言)决定流通,社会的存在和发展依赖于社会再生产的正常顺利进行。流通的规模,投入劳力的多少,流通中所需铸币数量的大小都必须在社会再生产所提供的许可范围内,特别是在它所提供的最终产品的数量与价格水平范围内进行,否则,禁钱也是合理的。在论证中,有被夸大的成分,比如说百姓没有在私铸上投入劳力,那是因为中国古代社会终究是以自然经济为主体,除国家经费收付,商品经济特别发达区域或商贸城市外,均不是以商品生产、商品流通为目的社会经济生活架构,加之当时的货币流通还是以旧铜钱的流通为主,或与钱币流通范围受到限制和重创为特定历史环境的私铸尚未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相关;否则,铸钱与农业生产争夺劳力的事情总会发生,此其一。其二,使用钱币的地方不贫,用粮代替钱币流通的地方不富(“用钱之处不为贫,用谷之处不为富”)。言外之意,一个地区的富裕状况并非取决于是否取消了金属货币。金属币材尽管不是商品生产和交换发达的根源,却是商品生产与交换发达程度的标志,因此一个地区的富裕与否不取决于币材,但选用何种币材却是当时当地生产力发展水平、商品生产和交换发达程度的标志,对此孔琳之是认识的。话说起来十分简单,含义却相当深刻。其三,魏孝武帝末年,“天下无事,时和年丰,百姓乐业,便自谷帛殷阜,几乎家给人足”。这个事实充分说明“钱又不妨人也”,对于正常的社会政治经济秩序并不妨害。由此得出结论,认为引发废钱讨论的真实原因是“兵革屡兴,荒馑荐(接连)及,饥寒未振,实此之由。”故救弊之术不是废钱,只能是“大革视听,弘敦本之教,明广农之科,敬授民时,各顺其业,遊荡知反,务末自休,固以南亩竞力,野无遗埌矣。于是以往,升平必至,何衣食之足恤”。下决心革除偏见,改变传统的将钱币与农本对立,不分青红皂白地将农业落后、缺衣少食、百姓贫困的根由统统归结为使用货币,货币流通的陈旧观念。要发展农业生产只能加强农业的教育,宣传发展农业的政策。教育农民把握农时,安心本职生计,促使无业闲散人员返农归田,经商的也能歇业务农,全国上下齐心协力办农业,不荒废一块土地。只要这样坚持下去,有什么样的衣食问题得不到解决,什么样的升平之世不能到来。“愚谓救弊之术,无取于废钱”,便是结论。
五是金属货币终归要代替实物货币,钱币终归要代替谷帛,这是大势所趋,长久之策。经过从正面到反面的比较,历史到现实的追踪,孔琳之在反驳那种认为曹魏恢复用钱是为了增加国家财力,“利公富国”的奇谈怪论时指出,曹魏时很多有道德有才华的人都在朝中做官,他们为国家规划最大的利益,辅佐皇帝制定安邦之策,“若谷实便钱,义不昧当时之近利,而废永用之通业,断可知矣。斯实由困而思革,改而更张耳”。如果行用谷帛真的比钱币便利,曹魏的贤达名士绝不会被眼前利益蒙蔽而放弃永远需用的谷帛,他肯定曹魏打算恢复用钱是从国家长远利益和根本利益出发的一次革旧除新的更张。表明他认为钱币才是“永用之通业”,钱币代替谷帛是符合长远利益之大势所趋,根本之所在。
孔琳之认为谷帛替代钱币是特定历史条件下的特殊社会现象,是权宜之计,绝非解决贸迁有无,融通调剂财物的长远根本办法。钱币具有谷帛无可比拟的优越条件,最适合于充当币材,为其“永用之通业”。这对钱币是破天荒的最高评价,虽说不够科学准确,有偏颇之嫌。可在废钱用谷的一片喧嚣声中,在商品货币关系处于低谷的困难时期,他力排众议,明确提出“钱便于谷”,谷不便人的主张是那样的坚定不移,所表现的聪明睿智,非凡夫俗子所能为。他的果敢坚毅、实事求是的态度,在中国古代,在南北朝时期,石破天惊般都该是首屈一指的。充分肯定钱币的积极作用,足见孔琳之对于货币流通认识之深刻,信念之坚定,胆识之过人,立论之积极、进步。在他的坚持下,“朝议多同琳之,故玄议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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