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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沔论公廨本钱伤人刻下

时间:2023-11-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玄宗开元六年七月,崔沔在《议州县官月料钱状》中,对公廨本钱之弊大加挞伐,认为它使富人幸免于课役,贫民却倍受其害,破产者甚众。其实,他们根本不曾领取公廨本钱,诸使并同此例。正后句话所说,在公廨本钱中,平民百姓又平添了一层额外盘剥。这才是公廨本钱的最大弊端。因而富户“幸免”徭役,贫民倍受其弊,公廨本钱的伤人刻下,具在其中了。朝廷收紧了公廨钱的经营管理权,随即又设立了公廨库。

三、崔沔论公廨本钱伤人刻下

崔沔(673—739),字善冲,长安人。武则天时举贤良方正高第,对策第一,历任主簿、左仆阙、祠部员外郎、中书舍人、虞部郎中、御史中丞、著作郎、太子左庶子、中书侍郎、魏州刺使,还归后,历秘书监、太子宾客。为人纯正清直,口无二言。

玄宗开元六年(718)七月,崔沔在《议州县官月料钱状》中,对公廨本钱之弊大加挞伐,认为它使富人幸免于课役,贫民却倍受其害,破产者甚众。

其所谓“富户既免其徭,贫户则受其弊”。前句话是说,作了纳质债户的富人可以享有免课徭役,有罪官府不敢劾治的特权。一些不法的富人甘愿交纳利钱,受牒贷罪,有的甚至不取本钱,只立虚契,以求庇护。宪宗元和六年(811)御史中丞柳公绰(14)在奏文中,对此作了详细披露,“请诸司诸使应有捉利钱户,其本司本使给户人牒身称:准放免杂差遣夫役等,如有过犯,请牒送本司本使科责,府县不得擅有决罚,仍永为常式者(15)”。一个闲厩使的下面就有利钱户八百余人,比照此法免其夫役者,通计数千家。如果犯了罪,往往是侥幸逃脱,“所称捉利钱户,先亦不得本钱,百姓利其牒身,情愿虚立保契,文牒一定,子孙相承”。像刘嘉和一类人,因为与人殴斗,打破人头,闯下大祸后,才投靠闲厩使,情愿缴纳利钱,得牒身以免府县科决。其实,他们根本不曾领取公廨本钱,诸使并同此例。若积欠主保逃亡,则转征近亲及重摊转保,官吏吞没公款。捉钱的高户豪民乘机作弊,投身要司,依托官本,广谋私利,把能够收回的归了自己,拖欠的则以官钱为名,威逼鱼肉百姓。正后句话所说,在公廨本钱中,平民百姓又平添了一层额外盘剥。“初,捉钱者私增公廨本,以防耗失,而富人乘以为奸,可督者私之,外以逋官钱迫蹙闾里,民不堪其扰(16)”。贫民受累更广、更苦、更深,可见一斑。

故《资治通鉴》唐玄宗开元六年记载:“唐初,州县官俸,皆令富户掌钱,出息以给之;息至倍称,多破产者。”唐代后期,公廨本钱贷放数额不断增加,逐月纳息的负担愈形沉重。宪宗元和十一年(816)九月东都御史台奏称:“当台食利本钱,从贞元十一年至元和十一年,息利十倍以上者,二十五户。从贞元十六年至元和十一年,息利七倍以上者一百五十六户,从贞元二十年至元和十一年,息利四倍以上者一百六十八户(17)”。这仅是东都御史台一处的情况,尚未总括京、都诸司使、州府县诸使的全貌;这还只是捉钱户、人的纳利增长情况,并非贫民下户从捉钱人、户手中借债所纳息利增长的情况。诚如崔沔所说:“托本取利,以绳富家,固乃一切权宜,谅非经通彞典,顷以州县典吏,并捉官钱,收利数多,破产者众。散诸编户,本少利轻,民用不休,时以为便,付本收利,患及于民。”这才是公廨本钱的最大弊端。

他分析以五千为本,七分生利,一年所输利息共为四千二百,加上其他劳务费用开支,也就不只五千,对于平民百姓来说,已经成为重负。因而富户“幸免”徭役,贫民倍受其弊,公廨本钱的伤人刻下,具在其中了。

他评介公廨本钱的出发点,即其讨论国事,制定国策的原则立场,是“议国事者,亦当忧人为谋,恤下立计。”认为国家财政收支必须坚持“养贤之路,国用尤先。取之齐民,未为剥下”的原则,既要养贤,就必须首先保证财政收入;取之于民,一定要负担合理、均等,绝不能剥夺刻下。我们将他的本意引申,理解为:薄俸禄不足以养廉,缺少公款无以治事,两者皆长贪之本,举钱生息,尤为秕政。自然得出“何用立本息利,法商求资”的责难,而官府效法商贾追逐盈利资本的危害已如上述,废止公廨本钱的结论也就顺理成章了。

基此,他的对策是,国家收支必须“咸出正赋,罢所新加”。“十一而税,上下各足。”一切收支都应该依靠正赋来解决。“通计众户,据官定料,均户出资,当年发赋之时,每丁量加升尺,以近及远,损有兼无,合而筹之,所增盖少。”即按户平均征收,每人多征不过升尺,所增无几。只有这样,才能实现“时则不扰,简而易从”,才能收到流亡渐归,仓库渐实的效果。

开元十年,中书舍人张嘉贞又陈公廨本钱不便,遂罢。可十八年,复置。宪宗元和初年(806),捉钱者私自添增公廨本,以防耗损本钱,禆补官利,近闻富人乘以为奸,投身要司,依托官本,广求私利,可征索者,自充家产,或逋欠者,证是官钱,非理逼迫。为弊非一,“民不堪其扰。御史中丞崔从奏增钱者不得逾官本”,勘有剩要请从没官。从之。“其后两省(门下、中书)捉钱,官给牒逐利江淮之间,鬻茶盐以挠(扰乱)法。十三年,以官田多少不均,每司收草粟以多少为差”。文宗李昂开成四年(839),“宰相李珏、杨嗣复奏堂厨(公膳)食利钱扰民烦碎,于是罢堂厨捉钱官,置库量入计费(18)”。朝廷收紧了公廨钱的经营管理权,随即又设立了公廨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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