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纸币发行准备论
周行己对于纸币既未表示怀疑,亦未表示反对。他从虚实轻重论出发,善意地指出“钞法交子之弊,不以钱出之,不以钱收之,所以不可行”。结果当然不会乐观。就是说纸币发行如果不受钱币的制约,也不考虑能否兑现,就会大大降低信誉,影响它的正常流通。因为“民之交易,不能悉辨其真伪,一也。输于官而不可得钱,二也。是以东南之民不肯以当三易钞,而尽销为黄钱(祭祀用的纸钱),此前日已行之弊也”。东南百姓就不肯用当三钱来兑换小钞。周行己认为如果交钞可以兑换铜钱,则“交钞为有实”,在他看来铜钱与交钞相较,铜钱为实,交钞为虚。只有坚持兑换才能“可信于人,可行于天下”。就是说才能保证纸币的信誉不受影响,也才能保证纸币的正常发行和流通。可见,周行己主张的是足值货币流通,纸币应能兑取现金。
同时,他又提出纸币连同现钱公据的发行准备只须三分之二,不须百分之百,“其法既行,则铁钱必等,而国家常有三一之利,盖必有水火之失,盗贼之虞,往来之积,常居其一,是以岁出交子,公据(即现钱公据,籴粮所发汇票)常以二分之实,可为三分之用”。即所谓“以二分之实可为三分之用”。因为流通中的纸币有三分之一可能会或损失于水火灾害之中(“水火之失”),或损失于抢劫偷盗(“盗贼之虞”),或滞留、周转在流通中,即因不会退出流通而不会兑现的流通中的纸币(“往来之积”)。前者属于自然消耗,中间属于个人损失,后者是流通中交钞的最低存量。尽管周行己对第二种情况的认识不正确,但前后两种情况,其中特别是后一种情况的分析尤为难能可贵。
所以每年发行的纸币(交子、连同公据),只要经常保留三分之二的现金就足够应付兑现的需用了(“常以二分之实,可为三分之用”)。李纲(1083—1140)在南宋高宗绍兴六年(1136)写的《与右相乞罢行交子札子》,也曾提及四川交子之法。他说:“当时设法者措置得宜,常豫桩留本钱百万贯,以权三百万贯交子,公私均一,流通无阻,故蜀人便之。”可知当时已经这样做了,并且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时人所详知认可了。根据彭信威《中国货币史》记载,北宋官交子最高发行限量每界为1256340缗,现金(四川通行铁钱)准备是36万缗,现金准备只占发行限额的百分之二十八强。就是说周行己提出的准备率大体接近现实比例。他提出的这一整套纸币发行准备金的理论在世界范围内确为首创,而且是不需要十足现金的纸币发行准备理论。尽管在理论的科学性、系统性方面尚有欠缺,但他毕竟是认识纸币流通规律并进行科学概括的第一人。他极大地丰富了中国古代货币思想宝库,为世界金融思想史的一枝奇葩而当之无愧。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