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论纸币流通
刘定之认为纸币流通与铸币流通的弊病表现不同,两者为什么会形成这样的不同,他未作答。
可钞法为什么难以通行天下,是什么原因阻碍了它,怎样才能使它畅行无阻。刘定之的前人曾关注并讨论过,成祖朱棣时,都御史陈瑛说:“此岁钞法不通,皆缘朝廷出钞太多,收敛无法,以致物重钞轻(26)。”仁宗朱高炽时,大理寺卿虞谦(1366—1427)则以为:“钞法不通,其弊原于出多而入少,今但多方收之,而不轻出,民艰得钞,则自流通(27)。”意见集中于投放随意,不加控制;回笼不力,大量拥堵在流通领域。刘定之认为纸币流通的弊端在于:“自宋以来率用楮,而楮之弊在于贵贱不中。”其所谓贵贱,当指纸币币值的高低,即购买力之大小不适中,非大即小。这个问题似与纸币数量直接关联,所以认定:“少造之则钞贵,而过少则不足于用;多造之则钞贱,而过多则不可以行。必也如宋之天圣、元之中统,则庶乎贵贱得中矣。”他的分析该说是切中时弊,颇为中肯。用今天的话说,是纸币印造、发行得少了,单位纸币币值就会升高,其购买力跟着提高,物价反而下跌;可如果纸币印造发行得太少,不能满足商品交换的需要,势将不利于商品流通,进而会影响商品生产;反之,纸币印造发行得多了,单位纸币币值下跌,其购买力随之下降,物价反而上升;纸币印造发行得太多,则纸币不被接受,无法发挥流通工具的作用,这一认识与货币数量论不同。货币符号流通时,其所代表价值,即其购买力与其所发行数量成反比例变化,与其钱币“轻重”相区别,这一认识无可指摘,且很有见识。信用货币,不同于以丝、以银,乃至以钱为本位币的钞币,明代未对发行纸币的本位币加以确定,也未对发行总量及流通期限做一说明。在他看来“一交千文者,钞之良法也”。宋仁宗天圣元年一界印造125万缗,跟元世祖中统年间刚发行中统钞时有十足的发行准备和保证兑现一样,才实现了纸币币值的稳定,纸币购买力的适中。
总结前代纸币流通的经验。他认为成功之处不在于“绳之以重法,收之以厚敛”,而在于一敛一散之中。法重,只起保证维护作用,在利益与违法间的选择,只在于权衡得失利弊孰重孰轻,历史上甘冒风险而贪图谋利的案例不是太少,而是太多了。敛,即随时以新兑昏,“许民以昏钞赴官倒换,而纳其工墨之钱。”于是流通中纸币量不至过多,也不至过烂,“故钞无滥恶”,此其一。其二是官府不啻发行钞票,而且要设法收回流通中的钞票,即“许民以交会赴官收纳,而充其赋役之数。”只有当流通中的钞票有投放又有回笼时才有可能流通自如,而“敛之无方,则大贵必也。”“如宋之法,外路以钱、会中半而解发,民间以钱、会中半而输纳,可也。”他羡慕钱、会并行,中半兼用的作法。同样纸币“散之无节,则大贱必也。”“如宋之法,三年为限而造一界,一界之数无过百万,可也。”相反,“轻而为中统之一文与三文,重而为至元之一贯折五,皆不可行也。”
对照前代纸币流通的正反经验,考察当今,他认为存在的问题有三。其一是只发行不回收,纸币无法循环往复,川流不逝,“钞之造于上也,有出而无纳。”其二是昏钞不能兑换新钞,“钞之行于下也,有敝而无换”。其三是奸胥猾吏利用赋税征钞扰民,故使百姓破产败家以完税,官吏横征暴敛以充国库。即“及其征钞于民也,豪商大贾积钞于家而无征,奸胥猾吏假钞为名而渔猎,闾左贫民鬻田产、质妻子,而后得钞以送之官,大臣谋国、扰郡县、暴闾里,而后收钞以贮之库。呜呼!不意古人利民之事,而为今日病民之本也。”这有违纸币发行的原意,拂戾百姓心愿的倒行逆施,恶劣行径。纸币原本是为了方便百姓,以利于生产和交换的实现和发展,而今却成为残害百姓的根源。此中虽有是古非今之嫌,亦未必没有夸大纸币作用之意,但其针砭时弊绝无丝毫的掩饰。当时纸币流通的弊端确如所指,大明宝钞早已贬值,发行数量不仅失去控制,还在不断增加。永乐、宣德年间虽曾采取户籍食盐、增税等办法收回钞票,可纸币贬值却如断了线的风筝,法定官价大明宝钞一贯折合白银一两,宣德七年(1432)湖广、广西、浙江商税、重课收钞,一两银即只折钞一百贯了。十年英宗即位,次年(1436)少保兼户部尚书黄福说:“宝钞本与银钱兼使,洪武间银一两当钞三五贯,今银一两当钞千余贯,钞法之坏,莫甚于此(28)。”可见刘定之的话信而不诬,只是未抓住导致纸币贬值的本源。
他治理纸币贬值、钞法不通的对策是有针对地提议,有节奏地推行印造新钞,或收回旧钞。前者“则直造新钞而用之,上之所以赏赐俸给者以渐而出之,下之所以轮纳赋役者时或而取之”。中央政府只要通过赏赐、俸禄,供给等渠道逐渐向流通中投放新钞,百姓则通过缴纳赋税的渠道陆续渐次将手中的纸币流回政府。这样纸币的投放和回笼就都有了正常渠道,就可以使纸币流通有条不紊,控制在适中的数量限额内,则“钞何患乎不行”。后者为政府如果是有计划地收回旧钞,可采取的办法有四,其一是“取之商贾”,采取厚本抑末的政策,通过税收途径收回钞币。其二是“取之徒役”,采取纳钞赎罪免役政策,收回钞币,昭示皇恩,两全其美,各得其所。其三是“出帑藏以收之,”如宋孝宗时拿出库银兑现,乾道二年(1166)出内库及南库银一百万两收会子。淳熙三年(1176)“户部岁入一千二百万,其半为会子,而南库以金银换收者四百万(29)”。其四是“出公钱以收之”,如赵开(1064—1141,字应祥,南宋四川安居人)那样。这四种办法都行得通,只反对当局一味地打老百姓的主意,一味地索取。他认为采取“头会箕敛”的办法进行搜刮是下策,有违“古人利民之事”的初衷。可他又说:“为今之计者,如不欲收旧钞乎,则直造新钞而用之。”他不准备收回旧钞,只印造、发行新钞,旧钞是不是要作废。如是,则百姓手中的旧钞将废于一旦,多少人会因此而破产,损失、流离、遭难、岂不与上述说法自相矛盾,同属下策吗?如若不然,流通中的纸币岂不愈多!足见他的想法还不够成熟,缜密。
诚如宣宗朱瞻基宣德年(1426)即位时,范济诣阙言八事,所提最重要的是楮币之法。他说:“太祖皇帝(朱元璋)命大臣权天下财物之轻重,造大明通行宝钞,以钞一贯准银一两,民权趋之,华夏诸国莫不奉行。迄今五十余年,其法少弊,亦由物重钞轻所致。……臣乞陛下断自宸衷,谋之勋旧,询之大臣,重造宝钞,一准洪武宝钞若干,务使新者不冗,旧者兼行,取元日所造之数,而损益之,当国家之用而经度之。每季印造几何,内府供用几何,给赐几何,天下税课日收几何,官吏俸给几何,以此出入之数,每加较量,用之不奢,取之适宜,俾钞罕而物广,钞重而物轻,则钞法流通永永无弊。”明人陈子龙边批道:“钞以便行财耳,以钞为财,万不可久也(30)。”强调控制钞币发行量,不能允许以发钞来满足财政需要,弥补财政亏空,他们不像前边所提陈瑛,以户口食盐法,夏原吉以增添市肆门摊诸税,加大钞币回笼力度,给增列税目开了个坏头,所以其后无所不取,如曰增加,其后顿益五倍,始曰权增,其后虽减免有之,而钞关竟为永制。泛滥于宣德,实为民害(31)。户部尚书黄福(1363—1440)提出“宜量出官银……于南北二京……倒换旧钞,年终解京,俟旧钞既少,然后量出新钞换银解京(32)。”朝廷抛售白银,回收流通中的钞币,以增加回笼,减轻通膨压力,可也只是杯水车薪,若不从源头上下工夫,减少开支,控制发行,仅以抛售白银增加回笼,终将黔驴技穷,无可奈何,已为历史所证实了。
总之,他往往采取称颂前人的手法来批评时弊,否定当今。他的出发点和归宿点总是试图劝当朝,通过控制纸币流通量来保证币值的稳定和纸币流通的稳定。这在理论上不错,可在实践上难以行得通。作为一介应举的儒士,大多站在基层百姓的立场,切身感悟商品经济发展的冲刷洗礼,体味币制的酸甜苦辣,不会像陈瑛、夏元吉和黄福之为朝廷命官雇员那样,为朝廷排忧解难,替朝廷辩解,因而他的建议与最高统治者强制发行过量纸币的本旨相抵触,与最高统治者的眼前利益相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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