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货币的起源与形式演变

货币的起源与形式演变

时间:2023-11-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货币还是财富的象征,拥有货币也就占有了财富。但这又是一个非解开不可的谜,因为了解货币的起源是认识货币本质、职能与作用的起点,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是正确认识货币金融理论的起点。这种观点是货币名目论和货币国定论的萌芽。巴贲在货币本质的理论方面是彻底的货币名目论者,在货币起源的理论方面是坚决的货币国定论者。中国古代关于货币起源有代表性的观点大体有两种,即先王制币说、交换起源说。

第一章 货币与货币制度

【学习目的】

通过本章的学习,你将能够:

(1)了解货币的起源,了解货币形式演变过程;

(2)掌握货币的本质及职能并了解西方经济学家货币本质观;

(3)理解货币与经济的关系以及货币在经济中的作用;

(4)了解货币制度的主要构成要素与货币制度的演变。

在现代经济生活中,货币是人们最熟悉的东西,几乎每天都要和它打交道。人们用它购买商品、支付费用、偿还债务、缴纳税金,还用它购买股票、债券、投资办公司。货币还是财富的象征,拥有货币也就占有了财富。货币同样是现代经济发展的要素,企业间的经济往来,财政收支的组织和实现,金融机构各项业务的开展,国际经济的交往都离不开货币。从社会再生产过程来看,如果把社会再生产比作有生命的机体,货币就是这个生命体的血液;如果把社会再生产比作没有生命的机器,货币就是这台机器上的润滑油。可以说,在现代社会中,人们随时随地都与货币发生着密切的联系。货币以其特有的渗透力,影响着社会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然而货币也是最复杂的经济现象,货币是怎样产生的?是如何演变发展的?货币的本质是什么?货币与经济关系如何?等等,从古到今曾有无数的经济学家去研究和探寻货币的奥秘。在这一章我们将一一解答这些问题,使大家通过学习,对货币和货币制度有比较全面和深入的了解。

第一节 货币的起源与形式演变

一、货币的起源

人类社会在地球上已有百万余年的历史,但货币只不过是几千年以前才出现的事物。在中国,货币的存在已有四五千年的历史。现在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每天都在与货币打交道,对货币可以说是司空见惯,但货币到底是从哪里来的?它的本质如何?这些问题长期困扰着人们。对此,马克思曾引用当时英国议员格来斯顿的话说:“受恋爱愚弄的人,甚至还没有因钻研货币本质而受愚弄的人多。”货币到底从何而来,似乎成了一个谜。但这又是一个非解开不可的谜,因为了解货币的起源是认识货币本质、职能与作用的起点,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是正确认识货币金融理论的起点。

(一)历史上的各种货币起源说

1.西方学者的不同观点

早在公元前300多年以前,古希腊学者亚里士多德(Aristotle)就提出了货币是由国家规定和创造的观点。他又认为,货币不是自然发生的,而是根据协议或国家法律确定的,货币的价值可以由法律规定,也可以根据法律废除货币。这种观点是货币名目论和货币国定论的萌芽。

货币名目论的主要代表人物巴贲(N.Barbon)认为货币是国家创造的,国家权威赋予铸币价值。他认为只要有君主的印鉴,任何金属都可以有价值,都可以作为货币。巴贲在货币本质的理论方面是彻底的货币名目论者,在货币起源的理论方面是坚决的货币国定论者。

古典学派的杰出代表亚当·斯密(Smith Adam)比较明确地认为,货币是随着商品交换的发展逐渐从“许多种类货物”中分离出来作为“共同衡量标准”或“共同价值标准”的一种货物。斯密详细地从物物交换中由于物品种类多,人们很难记住它们的相对价值,以及由于生产的专业化和需求的多元化使交换极不方便等方面,说明了货币出现的原因,他认为,货币是聪明人为了克服直接物物交换的困难而协议出来的,是“有思虑的人”在交换中挑选出来的特殊产品,而且还认为货币不是由国家随意规定和随意取消的,而是在交换过程中自发产生的。

杜尔阁(A.R.Turgot)较早对货币起源问题进行了理论探讨,也较有成效。他从商品交换的不同形式出发,将货币的产生分为三个阶段:首先,在一种商品同另一种商品之间孤立的交换行为中,商品的交换价值是不确定的;其次,他认为,在一个对每种商品都有许多供给和许多需求的国家里,每种商品对每种其他商品都会保有一种担保品;最后,并非每种商品都可以作为取得其他商品的普遍担保品,这要取决于该种商品是否容易转运、保存和不变质。黄金和白银由于其自然属性而最终成为人们乐意保存的这种担保品。

布阿吉贝尔(Pierrede Bois—Guillebert)认为货币的产生与信用有关,他认为由于卖者出售商品以后,不能立刻从买方那里得到自己所需的货物,于是就要某种物品作为将来交换商品的保证,所以就需要金钱来帮忙,于是就产生了货币。

2.中国古代的货币起源说

中国古代关于货币起源有代表性的观点大体有两种,即先王制币说、交换起源说。中国古代主流观点是先王制币说,出自于《管子·国蓄》中的一句话:“王起于禺氏,金起于汝汉,珠玉起于赤野,东西南北距周七千八百里,水绝壤断,舟车不能通。先王为其途之远,其至之难,故托用于其重,以珠玉为上币,以黄金为中币,以刀布为下币。三币握之……先王以守财物,以御民事,而平天下也。”意思是说先王为了进行统治而选定某些难得到的、贵重的物品为货币,认为货币是帝王贤人钦定的,是人君之权柄,是统治阶级治国安邦的工具。交换起源说出自于西汉司马迁《史记·平准书》中的论断:“农工商交易之路通,而龟贝金钱刀布之币兴焉”,即货币产生于交换的发展之中,而对于交换,他认为,是一种自然发生的事情。

总之,从历史上看,中外学者对货币的起源提出了种种假说,其中有些观点对货币起源有科学的认识,比如亚当·斯密、司马迁认识到货币是因交换而产生,一些西方古典学派学者还认识到货币是由普通商品演变而来等,但是大部分观点主观臆断的成分大,而且没有历史考证的科学证明。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货币产生的分析受到了西方古典学派的影响,相比而言,马克思对这个问题的分析比西方古典学派的分析更为系统、深入、全面和科学,这是经济学研究中公认的事实。马克思从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出发,采用历史和逻辑相统一的方法观察问题,科学地揭示了货币起源。

(二)马克思的货币起源学说

1.货币是商品经济内在矛盾发展的产物

马克思认为,商品的内在矛盾是使用价值与价值、具体劳动与抽象劳动、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的矛盾。其中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的矛盾是商品经济的基本矛盾,这对基本矛盾决定于商品经济的两个基本条件——生产资料私有制和社会分工。生产资料私有制使生产成为私人的事情,劳动直接是私人劳动;社会分工使生产者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依存,每个人的劳动都是社会总劳动的一部分。在社会分工的条件下,每个人的生产活动都是专业化的,都是一元的,生产的产品也是一元的,但他的消费需求却是多元的,要求用多元的产品来满足,为了克服这种一元的生产与多元的消费之间的矛盾,生产者就必须将自己的产品与他人的产品相交换,产品的交换使私人劳动转化为社会劳动。也就是说在社会分工条件下,有着使私人劳动转化为社会劳动的内在要求。私人劳动要转化为社会劳动,必须以个人产品的使用价值对他人有用为前提条件,通过交换产品出售出去了,才证明个人产品对他人有用,从而也就实现了商品的价值,使生产个别产品的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的矛盾得到解决。所以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的矛盾推动了商品运动——商品交换。

商品要交换,就要解决一个交换量的问题,就是你给我多少,我给你多少的问题。交换必须公平,交换双方互不吃亏。那么,商品是根据什么确定交换量的呢?能不能根据商品的使用价值呢?回答是否定的。因为商品的使用价值是异质的,无法进行比较,比较的根据只能是各种商品共同具有的同质的东西。什么是同质的东西呢?马克思指出就是人类劳动,因为各种产品都是人类劳动的产物,都是支付一定体力、脑力的结果。商品可以按照其所包含的劳动量来进行交换,这个凝结包含在商品中的人类的一般劳动、抽象劳动就是政治经济学中所说的价值。各种商品的价值,在质上是同一的,因此在量上是可以比较的,经过比较,价值量相等的商品相交换,这就是等价交换的原则。为了实现等价交换,必须根据商品价值来衡量交换量是否相等。

但是价值是包含在商品中的内涵因素,它既看不见也摸不着,所以商品的价值还必须有一个外在的表现形态,才能进行量的比较,这就是价值形态,比如一只羊与两把斧头相交换,一只羊的价值就通过两把斧头外在地表现出来了。羊的价值的具体形象就是两把斧头,后一种商品斧头就是前一种商品羊的价值表现形式。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商品的内在矛盾推动着商品交换不断地由低级向高级发展,价值表现形式也不断地由低级向高级演进,价值形式发展的最高形式就是货币形式,所以我们说货币的产生是商品内在矛盾不断发展的结果。

2.货币是价值形式发展的最高形式

价值形式发展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货币形式的产生,是一个从低级的价值形式向高级的价值形式发展、演化的漫长的历史过程。马克思根据大量的历史资料,指出历史上曾出现过四种价值形式,即简单价值形式、扩大价值形式、一般价值形式、货币形式。了解了这四种价值形式的演变过程,就可以了解货币是如何产生的,如图1-1所示。

图1-1 价值形态的演化过程

(1)低级的价值形式——简单的价值形式与扩大的价值形式。简单价值形式,也称偶然价值形式,即一种商品的价值偶然地表现在另一种商品上的价值形式。早在上古时代,在原始社会较晚阶段,由于劳动生产率很低,剩余产品数量非常有限,交换只是在原始公社之间偶然发生,一种商品的价值只是简单地、偶然地通过另一种商品表现出来。

在新石器时代的晚期,由于金属工具的使用,第一次社会大分工产生了,畜牧业和农业相分离,共同生产逐渐被个人生产所代替。随着私有制的出现,公社与公社之间的交换逐步被个人与个人之间的交换所代替,交换日益发展成为经常的现象,这时一种物品不再是非常偶然地和另外一种物品发生交换关系,而是经常地与另外多种物品相交换。扩大的价值形式,即一种商品经常地与另外多种商品相交换,其价值可以通过许多商品的使用价值表现出来,商品价值表现的范围扩大了,就称为扩大的价值形式。

简单价值形式与扩大价值形式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它们都属于直接的物物交换形式,在直接物物交换的条件下,只有交换双方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彼此都需要对方的商品,而且价值量相等时,交换才能成立。交换的成立受到严格的条件限制,这就使交换受到极大的局限。比如,有羊的人希望以羊换布,而有布的人则想换米,有米的人希望换锄头,有锄头的人愿换丝,有丝的人想换羊。在物物交换的条件下,有羊的人为了得到布必须先以羊换丝,再以丝换锄头,然后以锄头换米,最后以米换布。只有逐步地解开需求链,才能使生产这些产品的劳动得到社会承认,从而使私人劳动转化为社会劳动。要解开这个需求链是要花费极大精力的,更何况在一个限定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内这样的需求链未必存在。所以物物交换具有极大的局限性,制约了交换的发展,提高了交易成本。

(2)高级的价值形式——一般价值形式和货币形式。随着商品经济日益发展,当越来越多的物品进入交换领域以后,人们自发地行动起来寻找克服物物交换困难的方法。人们发现市场上有一种或几种商品交换次数最多,其使用价值是大家所普遍需要的,于是大家都先用自己的产品去换这种商品或这几种商品,然后再用它去换回自己所真正需要的商品。于是慢慢地,这种商品或这几种商品就从整个商品界中分离出来了,当市场上所有的商品都要求用这种商品或这几种商品表现自身价值的时候,这种商品就成为所有其他商品价值的表现材料,具有了与其他所有商品直接交换的能力,成为所有物品的等价物,也称为一般等价物。用一般等价物表现所有物品的价值,马克思称之为一般价值形式。

当价值表现物被长期固定在某一种或某几种商品上,这时价值形式发生了质的飞跃,一般等价物的出现标志着商品交换进入了高级阶段,直接的物物交换让位于通过媒介的间接交换,交换过程就分裂为买和卖两个独立的阶段,商品所有者先卖再买,为了买而卖,这种间接交换就是商品流通,其公式是:商品→一般等价物/交换媒介→商品。

随着商品交换的发展,交换的地域范围越来越大,为了便于携带,克服交换的地域限制,一般等价物逐渐固定在金银等贵金属上,当金银等贵金属独占地、固定地充当一般等价物时,一般价值形式就演变为货币形式了。

当价值形式发展到高级阶段,等价物被固定在某一种商品上时,这种商品被称为货币商品。从货币的发展历史来看,某种商品作为一般等价物,从商品世界分离出来以后,人们就把它视为货币了,也就是说人们不仅仅认为金银是货币,还将能够充当一般等价物的实物商品也看做货币,看做是与金银货币不同的货币形式。在当代,货币形式仍然在不断地发展,在不同的国家,不同的历史时期,曾有许多不同的商品充当过货币的材料,形成了不同的货币形式。

二、货币形式的发展与演变

货币形式的发展主要体现在币材的变化上,货币形式的发展经历了数千年的历程,虽然世界各国经济发展程度不同,同一时期不同国家的货币发展程度也是不同的,但是从总体趋势来看,各国货币形式的发展大体都经历了从实物货币到金属货币,再由金属货币到信用货币的演变发展过程。如图1-2所示。

(一)实物货币

实物货币是人类最早采用的、最原始的货币形式,实物货币具体表现为实物形态的商品,其作为非货币用途的价值,与其作为货币用途的价值是相等的。换句话说,假如某一种商品既可以作为货币用以交换,又可以作为一般商品进行消费,其价值都是相等的,那么这种商品就是一种实物货币。在人类历史的远古时期,生产力不发达,交换的目的就是为了满足生产和生活的某种需要,所以作为交换媒介的货币一般是具有特殊使用价值的、最普通的供求对象,是相比其他商品而言较为珍贵,最能代表社会财富,并易于保存的实物。据考证,在中国的商周时期,牲畜、粮食、布帛、珠玉、贝壳等都充当过货币,其中,以贝最为流行。“夏后以玄贝”,贝自然生成均匀的个体,便于计量和找零。在古语中货币两个字有不同的含义,“货”是指珠、贝、金、玉等,“币”是指皮和帛,钱在中国古代是一种形如铲的农具,说明中国古代社会曾长期使用实物货币。

实物货币刚刚脱胎于商品,并不是理想的币材,理想的币材应当具备四个特征:一是价值比较高,这样可用较少的媒介完成较大的交易量;二是易于分割,即分割之后不会减少它的价值,以便于同价值高低不等的商品交换;三是易于保存,即在保存过程中不会损失价值,也无须支付费用;四是便于携带,以便于在较为广大的地区进行交易。而实物货币一般都不能同时具备以上四个特征,比如贝壳便于携带和保存,因是外来商品价值也比较高,但是却不易于分割;牲畜价值虽高,便于转移,但保存它要花费成本,特别是一头牲畜分割以后,其部分价值会大大低于整体价值。

随着交换的发展,对以上四个方面的要求越来越高,这就使得金属日益成为货币商品。因为只有金属的自然特性最符合充当币材的四个特征,尤其是金属可以多次任意分割,分割后还可以冶炼还原,这就比实物货币具有更明显的优越性。所以世界上比较发达的民族都比较早地采用金属充当货币。

(二)金属货币[1]

世界上充当货币的金属主要是金银铜,铁作为货币的情况较少,这是因为冶炼技术发展以后,铁的价值很低,用于交易过于笨重,而且易锈蚀,不易保存,但是有的民族、国家也曾短暂出现过铁充当货币的历史。总的来看,金属货币演化的顺序是沿着两个方向进行的:

第一,金属货币经历了由贱金属到贵金属的演变。这个发展方向是与生产力的发展和商品交换的发展相适应的,在金属货币产生的初期,生产力不发达,商品交换规模相应较小,所以价值低的贱金属铁、铜就可以满足交易的需要,当社会经济发展到相当水平,交易规模相当庞大时,就需要价值高的贵金属金银来充当币材。金银的自然属性具有质地均匀、便于分割、便于携带、不易损坏、体积小、价值高的特征,这些特征使金银最适于充当货币,所以马克思说过一句话:“金银天然不是货币,但货币天然是金银。”

在西方主要资本主义国家,黄金充当币材的垄断地位是在19世纪先后完成的,其货币形式的发展基本遵循了由贱金属向贵金属的演变。但中国货币形式的发展并没有严格地由贱金属向贵金属演变。据考证,中国最早的货币金属是铜和金两种,铜在商殷时代的中晚期,公元前14~前11世纪,已经使用铜铸造货币,距今已有3100年以上的历史,黄金在商代的遗址中就有发现,但只是作为饰物,在战国时期就开始作为货币使用了,考古发现一种铭文读为“郢爰”的金钣,就是战国楚地的货币。进入周代以后,中国一直是铜币流通的天下,直到20世纪30年代还有铜元流通,民国政府在20世纪20年代、30年代还发行过铜元。白银作为币材是从宋朝开始,并一直是主币的币材。

总之,从中国货币史考察,中国的币材是金银铜并行,以铜为主。中国使用铁作货币的历史很短,五代十国出现过铁钱,宋代四川专用铁钱,有些地方铁钱、铜钱并用,贵金属作货币主要是银,金作货币相对较少。

第二,金属货币经历了从称量货币到铸币的演变。金属货币最初是以块状流通的,金银块、金银锭、金银元宝都属于称量货币,使用称量货币每笔交易都需要称重量、鉴定成色,有时还要按交易额的大小把金属块进行切割,这种货币就是称量货币。称量货币交易起来很不方便。后来,有些有名望的大商人在贵金属块上打上自己的印记,标明重量和成色,表示用自己的信誉对其真实性负责,这样就方便流通了,这就是铸币的雏形,当商品交换扩大到更大范围以后,当地有名望的商人给货币进行信用背书就不行了,这时要求对货币的重量、成色给予更权威的证明,而最具权威的自然就是国家。

铸币是由国家打上印记,证明重量和成色的金属块。所谓国家的印记,包括形状、图案、花纹、文字等等。最初各国的铸币有各种各样的形状,但后来都逐步过渡到圆形,因为圆形最便于携带而不易磨损。中国最古老的金属铸币是铜铸币,有三种形制:“布”、“刀”、“铜贝”。第一种是“布”,是铲形农具的缩影,最早的布出现在西周、春秋。第二种是“刀”,是兵器刀的缩影,它主要流通在齐国、燕国。第三种是“铜贝”,最初是在南方楚国流通,通常称为“蚁鼻钱”,形状像海贝,也称鬼脸钱。从秦始皇起,我国历代王朝发行的铜铸币都采用秦朝“半两”铜钱圆形方孔的形制,与西方圆形铸币不同的是中间有方孔。秦始皇的“半两”铜钱是中国统一铸币制度的开始,以后历代王朝货币的名称虽有改变,但秦始皇“半两”铜钱的圆形方孔的形制却一直延续到清代。秦朝到隋朝的铸币是以重量命名的叫“半两钱”和“五铢钱”,“五铢钱”从汉朝起到隋朝流通了700年;唐武德四年(621年),废铢两制,实行宝货制,成为历代皇朝铸币的基本形制,其形状仍为圆形方孔,其币文为通宝、元宝、重宝等,前面再加当朝皇帝的年号,这种形制一直延续到清代,唐高祖武德四年发行的货币为“开元通宝”,不再以重量铭文而以年号铭文,使铸币彻底摆脱了称量货币的影响。受西方货币文化的影响,清光绪二十六年,在广东首先制造了新式的机制铜元,改变了铜钱圆形方孔的形制,机制铜元只流通了短短三十几年,1935年实行法币政策以后,铜元也逐步退出历史舞台。清朝中后期,开始铸造银币,称“龙洋”;北洋政府发行的银币,称为袁大头;国民政府发行的是印有孙中山头像的银币。

图1-3 我国历史上的一些实物货币和金属货币

(三)信用货币

信用货币是以信用作为保证,通过信用程序发行和创造的价值符号。信用货币有两种类型,一种叫可兑换的信用货币,也称传统的信用货币;另一种叫不可兑换的信用货币,也称现代信用货币。

可兑换的信用货币就是随时可以兑换黄金的信用货币,这种货币实际上是黄金的代用货币,它是一种价值符号,代表金币在流通中发挥货币的职能。可兑换的信用货币最早出现在英国,在中世纪后期,英国的金匠为顾客保管金银货币所开出的收据[2],可以在流通领域代表金银币流通,这是原始的信用货币(信用货币的雏形),在持有者需要的时候,这些收据随时可以兑现金银币,所以叫可兑换信用货币。可兑换信用货币是金属货币流通制度下的价值符号,开始信用货币是被动发行的,银行出现以后便开始主动地发行信用货币,银行事先印制好不同面额的银行券,印制发行的数量由银行所吸存的金银的数量所决定,银行所储存的金银是发行银行券的信用保证和兑现的准备。于是银行券就成为银行发行的、代替金银货币流通的、可以随时兑换金银的信用货币。最初的银行券都实行100%的黄金保证,即发行多少银行券就须储备多少黄金。后来由于银行券的普遍使用,兑现的频率下降,黄金准备的比率也就降低了,最低的时候甚至只需10%的准备就可以满足兑现的需要。银行券是通过商业票据贴现发行的,因此有黄金和商业信用双重保证,银行券的发行与商品流通是紧密联系的,不会因过多发行造成通货膨胀。信用货币的使用克服了大宗交易携带贵金属货币的不便,扩大了货币供给的规模,提高了交换效率。

不可兑换信用货币就是不能兑换金银的信用货币。典型的不可兑换信用货币是政府以政权为后盾,强制发行、流通的纸币。纸币是政府以国家信用为基础发行的,它的发行并不需要金银准备作保证,不受金银准备的束缚,国家可以在没有金银准备的情况下发行纸币。它完全割断了货币与贵金属的联系,国家不承诺兑现金银。这些货币在流通领域之所以被接受,完全是由于人们信赖政府,相信货币的购买能力将会得到政府的保证。另外,由银行发行的不兑现的银行券,也是与纸币并行流通的不兑现信用货币的重要形式。不兑现银行券是由可兑现银行券演变而来的,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发生经济危机时,一些国家的银行曾停止银行券兑付黄金,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世界各国的银行券普遍停止兑现黄金,战后有的国家曾短暂恢复兑付,但往往附带有苛刻的条件,直到1971年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美国政府宣布美元停止兑换黄金,各国政府也宣布与美元脱钩,从此世界各国发行的银行券都成为不兑现的信用货币,银行券完全纸币化了,至此银行券与政府纸币合二为一,由中央银行垄断发行,流通中的货币完全由纸质的不兑现信用货币所取代,货币商品完全退出历史舞台 。

专栏1-1

我国的纸币

我国从古到今的纸币有:北宋的“交子”(使用纸币比西方早700年)、元朝的“中统元宝钞”、明朝的“大明宝钞”、清朝的“大清宝钞”、国民政府的“法币”、边区发行的银行券、新中国的“人民币”。现在已发行到第五套。

我国的第一套人民币从1948年12月1日起发行,到1955年5月10日停止流通。它统一了各解放区革命政权发行的货币,取代了国民党政权发行的货币,停止了金银和各种外币的流通使用,使统一的货币占领了全国市场。

第二套人民币于1955年3月1日开始发行,到1998年12月31日宣布停止流通。从第二套人民币开始,发行了人民币硬币,自此新中国货币进入纸硬币混合流通的时代,对健全我国货币制度,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起到了应有作用。

第三套人民币从1962年4月20日开始发行,其券别结构合理,纸、硬币品种齐全,设计思想明确,印制工艺水平进一步提高。第三套人民币是我国独立自主研制开发出来的第一套货币。

第四套人民币从1987年4月27日开始陆续发行,并增加了50元和100元两种大面额币种,这对于适应商品经济的发展,方便流通,提高效率等发挥了显著作用。

第五套人民币从1999年10月1日起陆续发行。第五套人民币共有100元、50元、20元、10元、5元、1元纸币和5角、1角硬币八个券种。为调整人民币流通结构,完善币制,第五套人民币增加了20元票面的券种。2005年8月31日又发行了改进版的第五套人民币。

现代信用货币不仅包括现钞,还包括银行存款。因为银行存款也是银行部门通过信贷程序创造出来的,存款所有权的转移成为现代社会购买商品和支付费用的主要形式。尤其是活期存款,它能与现钞一样发挥作用,存款人可以使用支票直接在其活期存款中支付货款和费用,所以可以签发支票的活期存款被称为“存款通货”。在现代经济生活中,人们的货币收付中,现钞收付只占一少部分,大部分都通过支票转账,现钞加上活期存款统称为流通中的货币,也称狭义货币。

定期存款和储蓄存款因为不能直接用支票进行转账支付,而必须转为现金或活期存款之后才能购买商品、支付费用,所以,它们是不能直接流通的信用货币,被称为“准货币”、“亚货币”或“潜在的货币”。另外,商业票据、国库券、保险单等票券,在一定的条件和范围内也充当购买手段和支付手段,所以也可视为“准货币”、“亚货币”、“潜在的货币”。狭义货币与准货币之和称为广义货币。

(四)电子货币

由于现代社会交易规模越来越大,用现金和支票支付会耗费巨大的社会成本,银行依靠现代电子技术,用电子信息的传送来完成个人、企业及经济单位之间的货币的收付,用多种类型的银行卡取代现钞和支票,这种支付工具,被称之为电子货币,由于网络银行的出现,人们将不需要持有纸币,未来很可能会出现一个无现金的社会,实在的货币材料将退出历史舞台。电子货币阶段在欧美发达国家已初步形成,并随网络、通信技术的提高呈蓬勃发展之势,在我国发展也非常快。

专栏1-2

货币的发展阶段

货币的发展可以粗略地划分为两个阶段。首先是货币的实物商品本位阶段,简称商品货币阶段。这一阶段中以实物商品充当货币,例如羊、布、贝、白银,最终,黄金以其天然的优越性成为最适合充当货币的实物商品。布雷顿森林体系的解体、黄金与美元的脱钩、黄金的非货币化标志着此阶段的彻底结束。其次是货币的信用本位阶段,或称虚本位阶段,简称信用货币阶段或管理货币阶段。其间,货币与实物商品完全脱离关系,货币价值及货币发行量皆取决于一国金融当局的政策。其内部又划分为两个分阶段:①纸币阶段。以不可兑现的纸币形态为货币的存在方式,目前世界各国均处于纸币阶段。②无形货币阶段或称电子货币阶段。即个人、企业及一切经济单位将通过磁卡或网络等高科技介质进行所有的经济、金融活动。已不需要通过持有纸币来表示对货币的拥有,纸币形式失去了存在的必要。电子货币阶段在欧美发达国家已初步形成,并随网络、通信技术的提高呈蓬勃发展之势。纸币阶段和无形货币阶段的区别在于货币的表现形式,而本质上都属于信用货币阶段。

第二节 货币的本质与职能

一、马克思的货币本质观

货币的本质就是分析货币的本质属性是什么。马克思将货币本质概括为这样一句话:“货币是固定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它反映一定的社会生产关系。”这是对金属货币本质的概括。马克思对货币本质的认识是建立在对货币起源分析基础上的。我们如果去掉修饰词,就可以得到货币是商品的表述。从货币发展史可以知道,在实物货币、金属货币阶段,货币是商品,反映了历史事实,马克思写《资本论》时是19世纪中下叶,西欧各国普遍实行金本位制,当时货币就是黄金,黄金本身就是有价值的货币商品,是一般等价物的载体。马克思对货币本质的表述包含了三个重要的理论前提:

1)货币最终是一种商品,因为它是在长期的交换过程中,从商品世界分离出来的,它不仅有价值,而且有使用价值。按照马克思的货币理论,只有货币本身是商品时,它才能发挥货币的职能。

2)货币具有以自身使用价值形态表现商品价值的能力,即可充当一般等价物。这样,就使得货币成为特殊商品。

3)交换领域之所以能够普遍接受货币,首先是由于货币本身也是一种商品,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同时也因为货币所代表的是一般购买力,持有货币实际上等于握有相应的商品。

马克思也对纸币的本质作出过解释,他认为纸币是金属货币的代表,是一种价值符号,间接地发挥货币的职能。他说:“纸币是金的符号或货币符号。纸币同商品价值的关系只不过是商品价值观念地表现在一个金量上,这个金量则由纸象征地可感觉地体现出来。纸币只有代表金量,才成为价值符号。”[3]马克思时代的纸币是可以兑换金的银行券,它是金的符号,代替金流通,马克思对当时纸币本质的概括是科学的。然而,现代纸币已不是商品,它的发行已与贵金属完全脱离了关系,说它是金的代表,是金的价值符号是不符合事实的。因此,马克思所表述的货币本质和纸币本质,已不适用于现代信用货币。现在,大部分国内教科书把货币的本质概括为:“货币是一般等价物,并反映一定的社会经济关系。”由于现代信用货币符合一般等价物的两个基本特征:充当表现和衡量一切商品价值的材料,具有与一切商品相交换的能力。所以仍然发挥着一般等价物的作用,这样表述现代信用货币的本质是科学的。

马克思认为货币不是单纯的物,是对经济关系或生产关系的反映,这是马克思对货币本质的深层认识。马克思指出“货币代表着一定的社会生产关系,却又采取了具有一定属性的自然物的形式”。货币体现了什么样的生产关系,它如何体现生产关系,这也是理解货币本质的一个关键。在信用货币制度下货币体现的经济关系包括:

1)商品经济关系。具体就是指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各个商品生产者必须按社会需求的客观比例进行生产和交换的生产关系,而这种生产关系又体现为货币对商品的制约关系。通过货币交换可以检验生产的产品是不是为社会所需要,假如商品生产者生产的产品不为社会所需要,就不能卖掉它而获得货币,生产商品的私人劳动就不能转化为社会劳动;反之,假如生产的产品为社会所需要,那么就能卖掉它,生产商品的私人劳动就可以实现为社会劳动。通过货币交换还可以检验生产的产品有多少为社会所需要,如果某种产品的生产数量超过了社会分工的需要,就只能部分实现其价值,所以就要求每个商品生产者都必须按社会生产的客观比例来进行生产,这就是商品经济的生产关系,是一条市场法则。在西方经济学中,把货币说成是“选票”,消费者对市场上的商品买不买,出多少价格买,就好像对某种商品投不投选票,投多少选票。不投选票,或少投选票的商品,就是市场不需要的商品,或生产过剩的商品,生产者就要停止生产或减少生产,从而保证经济均衡发展,这就是有名的“看不见的手”的理论。西方经济学货币选票理论与马克思关于商品经济关系的阐述是一致的,这种经济关系表现了不同的社会形态下货币本质的共同性。

2)货币体现了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的分配关系。无论按资分配、按劳分配,都必须通过货币来完成,无论是以红利的形式分配,还是以工资的形式分配,分配货币的多少,就表明对新创造价值贡献的大小,将来共产主义社会按需分配,人们的分配关系就不需要货币来体现了。

3)马克思阐述了货币在不同社会形态中所体现社会生产关系的特殊性,货币是一个历史范畴。在私有制社会里,货币是无偿占有他人劳动的工具,体现的是阶级剥削关系;在社会主义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条件下,货币主要反映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利益一致的、相互协作的新型的社会生产关系;将来货币会随着私有制的消亡而消亡。

二、马克思的货币职能观

货币职能就是货币本身所客观存在的功能。在商品交换中,货币作为一般等价物的作用是通过货币的各种职能来表现的,所以我们说货币职能是货币本质的具体体现。通过对货币职能的分析,我们可以进一步了解到,货币的一般等价物作用是如何发挥的。马克思认为货币具有价值尺度、流通手段、贮藏手段、支付手段、世界货币五种职能。下面分别介绍。

(一)价值尺度职能

1.价值尺度职能的含义

价值尺度职能是货币表现商品价值并衡量商品价值量的功能。这是货币最基本、最重要的职能。马克思说:“金的第一个职能是为商品世界提供表现价值的材料,或者说是把商品价值表现为同名的量,使它们在质的方面相同,在量的方面可以比较。”可见货币的价值尺度职能包含两个含义:一是在质的方面,充当表现一切商品价值的手段;二是在量的方面,充当计量商品价值大小的标准。

2.货币执行价值尺度职能时的特点

(1)执行价值尺度的货币可以是观念上的货币。货币作为价值尺度必须具有价值,用自己的价值(或代表的价值)去衡量商品的价值,但具体执行这一职能时并不需要用现实的货币同商品进行比较,只需要观念上的货币就可以了,比如100斤大米值150元,在交换中,对大米的价值进行测定时并不需要放150元货币在米的旁边进行衡量,而是在观念上标一个价就可以了,但是在观念上进行标价,并不是凭空臆想,而是以大米和货币的价值比例关系为依据的,所以执行价值尺度职能的货币必须具有价值。

(2)执行价值尺度的货币必须是足值的货币。在金属货币条件下,所谓足值就是货币的名义价值必须和实际价值相等,在信用货币条件下,所谓足值就是指货币的名义价值相对稳定,也就是单位货币所代表的价值要相对稳定。如果货币本身的价值不稳定,就不能很好地执行价值尺度职能,完成表现和衡量普通商品价值的任务。

(3)货币执行价值尺度职能具有独占性和排他性。执行价值尺度职能的货币只能是一种。充当计价货币、主币的币材只能是一种,即货币形式是唯一的,计价方式是统一的。在金属货币流通条件下,如果两种不同价值的货币商品同时充当价值尺度,那么所有商品就会有两种不同的价格,这两种价格会随着两种货币商品市场比价的变化而变化,引起市场价格的混乱,对商品交换是不利的,所以价值尺度的两重化是同价值尺度职能的独占性与排他性的要求相矛盾的。在信用货币流通条件下也有这个要求,现在主权国家一般不允许其他国家的货币在本国流通,就是这个道理。

(4)货币执行价值尺度职能要通过价格标准这个中间环节来完成。由于货币在执行价值尺度职能时,是用本身的量来表现和衡量商品的量,所以货币本身必须有计量单位,就像用尺子量其他物品的长度一样,首先尺子本身要有长度单位:尺、寸、分一样。价格标准就是货币本身的计量单位,具体地说价格标准就是人们所规定的货币单位及其等分,这是一种为统一计价而作出的技术性规定。制定价格标准的过程是首先确定一个基本的货币单位,然后对这个单位进行等分,比如人民币基本货币单位是“元”,然后对元进行等分,等分十份,每一份是“角”,等分一百份,每一份是“分”。有了价格标准,商品的价值就可以直接表现为基本货币单位或等分的倍数,如某一种商品值多少元、多少角、多少分;或多少英镑、多少先令、多少便士等。

3.价格标准的决定

从历史上看,最初金属货币的价格标准是与其重量单位一致的,如秦朝铸造过“半两”铜钱,汉朝、隋朝铸造过“五铢”铜钱,钱币上分别铸有“半两”、“五铢”的币文,表示货币单位的名称。史书说,这些铜钱“重如其文”,即每一枚铜币的含铜的重量与铜钱的货币单位名称是相符的[4]。再如,英国货币单位英镑原来是重一镑的银币的货币单位名称。

后来在商品经济的发展过程中,价格标准与重量标准逐渐分离了,而由国家通过法律来规定。比如在旧中国流通银元时,国家规定银元的货币单位名称为圆,“圆”是舶来品,“圆”与货币重量无关,一圆银币含纯银0.648两。再如英国18世纪实行金本位制以后,虽然金币的货币单位名称没有变,仍然称作镑,但是货币单位名称英镑已与重量镑无关了,一英镑只重1/15镑,因为按当时的1∶15的金银比价,一英镑含1/15镑纯金而不是一镑纯金。

现代信用货币的价格标准中,除货币单位名称的规定可能有历史沿袭之外,其货币单位已与重量标准没有任何联系了,比如我国现行的人民币“元”是从银元的货币单位“圆”沿袭而来,而英国的纸钞英镑是从金银币的货币单位“镑”沿袭而来,这种货币单位名称只是由国家所作的一种纯技术的规定,与重量标准已毫无关系。

在金属货币流通条件下,通过价格标准衡量商品的价值,就好像用砝码的重量去衡量物体的重量;在信用货币流通条件下,通过价格标准衡量商品的价值,就好像我们利用预先在弹簧秤上刻好刻度去衡量物体的重量,两者效果是一样的。

4.价格的决定

有了价格标准后,商品的价值就可以表现为价格,商品价格是商品价值的货币表现。商品价格的变动,主要取决于商品的价值和货币的价值这两个因素的变化。商品价格与商品的价值成正比,与货币商品的价值成反比。在货币价值不变的条件下,商品价值上升,商品价格会上升;商品价值下降,商品价格会下降。在商品价值不变的条件下,货币价值下降,商品价格会提高;货币价值上升,商品价格会下降。

商品价格等于商品价值要有一个前提,这就是供求平衡。但在商品经济条件下,供求平衡是罕见的,供求不平衡是经常的,所以商品价格常常高于或者低于它的价值。商品的供求关系,取决于货币数量与商品的对比关系。对于某种商品来说,供求平衡与否取决于购买该种商品货币数量的多少,当用于购买某种商品的货币数量过多时,会造成该商品求大于供,从而引起该商品价格上升;反之,会引起该商品价格下降。这相当于消费者用货币对商品投选票。

如果货币数量的过多过少不是相对于某种商品而言的,而是相对于所有商品而言的,那么过多的货币就会造成全部商品价格的普遍上升,这就是货币价值的下降,也称货币贬值、通货膨胀。反之,就会造成价格下降,货币升值。

5.价值尺度与价格标准的区别

(1)价值尺度是商品内在的人类劳动的化身,具有抽象的性质,价格标准是商品价值外在的、具体的表现形式。

(2)价值尺度就是表现商品的价值和衡量商品的价值大小,是人们使用货币的目的之一,而价格标准是达到目的的手段。

(3)价值尺度是在商品交换中自发形成的,并不依靠国家的权力,而价格标准是由国家法律确定的。

(4)由于货币商品价值会因劳动生产率的变化而变化,所以价值尺度本身会因货币商品价值的变化而变化,并通过价格表现出来。价格标准是人为规定的,因而不会经常变动。

(二)流通手段职能

流通手段职能是指货币充当商品的交换媒介,实现商品价值的功能。货币执行流通手段职能时有以下三个特点:

1.必须是现实的货币

作为价值尺度不需要现实的货币,而是观念上的货币,可是作为流通手段则必须是现实的货币,要求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观念上的货币是买不到任何商品的。

2.可以是不足值的货币本体

货币作为流通手段,只是起交换媒介的作用,人们出售商品取得货币,并不是为了消费货币,而是要用货币购买自己所需要的商品,因而人们对货币本身的价值如何并不十分关心,他们关心的是货币的购买力,即能不能换回与其面值等值的商品,这样就产生了用不足值的铸币或用价值符号——纸币来代替足值货币执行流通手段职能的可能性。

3.具有一定的货币危机性

货币危机是指货币流通与商品流通脱节,造成经济失衡。在货币充当交换的媒介,执行流通手段职能的条件下,商品交换分裂为买和卖两个独立的行为,商品生产者出售商品取得货币以后,可以立即购买自己所需要的商品,也可以隔一段时间再去购买,可以用所得货币的全部购买商品,也可以只购买一部分商品,可是社会分工把各个生产者联系在一起,形成了一个相互依赖的链环,如果有人出售了自己的产品后不立即购买,就会连锁地影响许多人不能出售和购买,这种情况超过一定的限度就会造成买卖的严重脱节,从而有引发经济危机的可能性。

(三)贮藏手段职能

1.货币贮藏的形式

货币贮藏是指货币退出流通,被当做价值的独立形态或社会财富的一般代表保存起来的功能。货币贮藏的典型形式是一般社会财富贮藏,因为货币是“天生的平等派”,是社会财富的一般代表,货币的交换范围是无限的,货币可以随时同任何商品相交换,是所有商品价值的体化物,贮藏货币,也就是贮藏了一般社会财富,作为贮藏手段的货币必须退出流通领域长期贮存。在金属货币条件下,最典型的货币贮藏形式就是金银窖藏。因为金银本身具有价值,是社会财富,同时它又随时可以同任何商品相交换,所以它是一般社会财富的代表。

现代信用货币能不能充当贮藏手段?现在对此是有争论的,一种观点认为,信用货币没有贮藏手段职能,因为纸币本身没有价值,是货币符号,纸币只有在流通中才有价值,退出了流通,它就是纸、印刷品,保存纸币达不到保存价值的目的。另一种观点认为,纸币具有贮藏手段职能,因为纸币本身虽然没有价值,但是它代表了一定的价值,贮存纸币也能起到贮存价值的作用。在现实生活中窖藏现钞的情况较少发生,一般是以银行存款的形式来保存价值。与金属货币发挥贮藏手段职能不同的是,金属货币发挥贮藏手段的职能是无条件的,而纸币发挥贮藏手段的职能是有条件的,就是纸币的币值必须稳定,如果币值不稳定,纸币就丧失了贮藏手段职能,在通货膨胀时纸币丧失贮藏手段的职能,银行存款就会变成出笼的老虎。

2.货币贮藏手段的特点

货币作为贮藏手段具有三个特点:一是执行贮藏手段的货币必须是现实的货币。二是必须是具有十足价值的货币。贮藏货币是为了保存价值,是保存一般社会财富,因此一般要求具有十足价值的现实货币,在金属货币制度下就是金银自身。贮藏金银,不论对贮藏者个人来说,还是对社会来说,都是价值的实际积累,不论是以金币、银币储存,金块、银块储存,还是以金银饰物储存,其作用都是一样的。在信用货币制度下,必须是价值稳定的货币,不断贬值的货币不可能发挥贮藏手段的职能。三是执行贮藏手段的货币具有量上的有限性和质上的无限性。执行贮藏手段的货币可以购买商品的数量是有限的,但是可以与任何商品相交换,所以在质上是无限的。

3.货币贮藏手段对货币流通的作用

对于不同的货币形式来说,其贮藏手段对货币流通的作用是不一样的。在金属货币流通的条件下,货币贮藏具有自发地调节流通中货币的作用。当流通中货币数量过多时,过多的货币会自动地退出流通转为贮藏;当流通中货币数量不足时,贮藏的货币又会自动地投入流通。货币的贮藏手段职能可以自发地调节流通中的货币量,使货币的实际流通量符合流通领域对货币的客观需要。这是在金属货币流通条件下一个极其重要的自发调节机制,它意味着金属货币制度是最稳定的货币制度。这种机制形成的原理是:在金属货币流通条件下,货币和商品都有内在价值,如果流通中多余的金属货币不退出流通,按供求关系决定市场价格的规律,货币的名义价值就会低于它的实际价值,其表现就是货币贬值,商品价格上涨,这时货币所有者为了避免蒙受交换的损失,就会把多余的金属货币熔化成金属条块贮藏起来,由于过多的货币退出流通进入贮藏领域,所以流通中的实际货币量与货币客观需要量又会恢复均衡。如果流通中的货币量过少,商品的价格会下降,这时用金属货币购买商品有利可图,于是贮藏金银又会重新投入流通,直到货币的流通量与客观需要量相等为止。

在信用货币流通条件下,由于货币投入流通以后就无法自动退出流通,当流通中货币量过多的时候,把货币存放在银行并不能使货币供应量减少,因为在纸币流通条件下,银行存款是货币供给量的组成部分,在银行存款货币派生机制的作用下,存款还会派生更多的货币,因此当货币数量过多时,只会导致货币贬值、物价上涨,这种不断贬值的纸币不能发挥贮藏手段职能,从而也不能起货币流通蓄水池的作用。在信用货币流通的条件下,货币供求不能自发地实现均衡,只有通过国家的宏观调控机制实现均衡 。

专栏1-3

作为价值贮藏手段的黄金

当价格水平连年翻倍提高的时候,货币的单位购买力即会削减一半。因此通货膨胀是在向货币征收一项“税”,税率是每年的通货膨胀率。货币的实际价值由于每年的通货膨胀开始有值得注意的加速现象时,人们便试图将货币转换成看上去能抵御通货膨胀,而且能可靠保值的资产。历史上,黄金比为这个目的而挑出的任何其他资产都更为合适。由于黄金具有大自然恩赐的有限蕴藏量、吸引人的外观和工业使用价值,所以几个世纪以来一直被认为奥妙无穷。历史上,文明社会总是渴望积累黄金,并且相信它的价值将经久不衰。

1834年,黄金卖到大约每盎司20美元。事实上,19世纪一个诱人的美元硬币是20美元的金片,是1盎司上等金子做成的。1996年,黄金的价格达到每盎司400美元。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黄金价格的增长也伴随着通货膨胀的步伐前进,黄金成为抵御通货膨胀的一种良好的保值手段。

然而,在过去的30年里,黄金只在出现相当严重的通货膨胀时才被当成一种好的投资。20世纪70年代,当第二次进入两位数通货膨胀时期时,黄金价格逐步攀升,且幅度很大。1972年和1980年间,黄金价格提高了10倍还要多1980年中的一个时期,投机热一度把黄金价格抬升到每盎司800美元,而到了20世纪80年代初以后,当通货膨胀出现明显回落时,黄金价格才随之降温,有所回落。1982年以来的这段时期,黄金已经不与通货膨胀同步了,在过去的15年里,甚至像储蓄账户的银行存折这样的保守投资和美国政府债券都对黄金失去了热情。

资料来源:[美]迈克尔·G.哈吉米可拉齐斯、卡马·G.哈吉米可拉齐斯著:《货币银行与金融市场》,聂丹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19页。

(四)支付手段职能

1.货币发挥支付手段职能的具体形式

支付手段职能是指货币作为独立的价值形式进行价值单方面转移的功能。所谓价值形式的单方面转移,就是说货币运动与商品运动不是在同一时间进行,货币作为价值的独立形态先于或后于商品运动而转移。

货币发挥支付手段职能有两种形式:一是为商品流通服务;二是为非商品流通服务。在为商品流通服务方面:最初,货币作为支付手段是由商品的赊销、预付引起的。赊销就是商品的买者在买卖中先获得商品,待约定日期到达时再用货币清偿债务;预付就是在商品交换中买者先交付货款或定金,待约定日期到达时再取得商品。在这两种交易方式下,货币都是作为独立的价值形式先于或后于商品运动进行价值的单方面转移,所以货币执行的是支付手段的职能。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商品流通的规模越来越大,商品的大宗交易、批发交易都采用转账结算的付款方式,这时货币也是发挥支付手段的职能,因为在通过银行转账结算的情况下,交货的时间与货款到账的时间是不一致的[5],这时货币作为独立的价值形态作单方面的转移。现在,一手交钱,一手交货,钱货两清的交易方式,只会在商品的零售交易中发生,这时货币执行的是流通手段的职能。执行支付手段的货币的规模要大于执行流通手段的规模。

当商品生产发展到一定水平和规模的时候,货币发挥支付手段职能的范围就会越过商品流通领域,为非商品流通服务,如在支付工资、交纳房租、地租、水电费等的时候,货币都是进行价值单方面转移,发挥支付手段职能。另外,与财政、信贷有关的货币收支活动,也是货币发挥支付手段职能的领域。

2.货币发挥支付手段职能的特点

货币发挥支付手段职能的特点:①必须是现实的货币;②可以是不足值的货币,价值符号、纸币都可以发挥支付手段的职能;③使发生货币危机的可能性有了进一步发展。因为,货币发挥支付手段职能使商品交易不卖也能买,从而使买卖进一步脱节,商品经济的矛盾进一步复杂化,商品生产者之间的债务链条越来越长,越来越紧密,当其中某一个链环失常,不能按期支付债务,就会引起连锁反应,使更多人不能支付债务,如果超过一定限度,就会引起整个支付链条的断裂,而使大批企业破产,所以货币的支付手段职能使货币危机发生的可能性有了进一步发展。

(五)世界货币职能

1.世界货币职能的主要内容

世界货币的职能是指货币超越国界,在国际市场上发挥一般等价物作用的功能。货币执行世界货币职能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作为国际间的一般支付手段,用以平衡国际贸易差额,偿付国际债务、支付利息和其他非商业性支付;二是作为国际间的一般购买手段,即一个国家以货币向另一个国家购买商品;三是作为国际间财富的一般转移手段,这种货币的转移不是由国际间商品流通引起的,而是由一些特殊的原因引起的货币单方面的价值转移。如战争赔款、经济援助、捐赠、提供政府、民间贷款等等。

2.发挥世界货币职能的形式

在金属货币流通条件下,货币发挥世界货币职能时必须脱下自己的民族服装,恢复贵金属条块的本来面目,以原始金属条块的形式发挥职能,因为在各个国家内部起作用的价格标准、铸币印记等,是根据本国的民族习惯和国家政权的强制力而获得社会意义的,对其他国家来说毫无意义,但是贵金属是各个国家的货币材料,本身是有价值的,所以完全可以以原始贵金属条块的形式,在国际市场上发挥世界货币的职能。

在信用货币流通的条件下,货币的名义价值都是发行国强制赋予的,越出国界以后,其国家强制力不再有效,所以大多数国家的货币都不具备世界货币的职能,只有少数几个发达国家和地区的货币,由于其经济实力雄厚,对外贸易发达,可以自由兑换,币值稳定,被世界各国在国际贸易中广泛接受,当作国际贸易的计价、结算手段以及储备货币,所以被称作硬通货,如美元、欧元、日元、英镑等,这些国家和地区的货币现实地在国际间的经济交往中发挥着世界货币的职能,这是世界货币流通领域出现的新情况。

(六)五大职能之间的关系

(1)在以上五大职能中,价值尺度和流通手段是货币最基本的职能,也是货币的定性职能,马克思曾说过:“价值尺度和流通手段的统一是货币。”一般等价物的两个特点就体现在这两个职能上,具备这两个职能的物品就是一般等价物,就是货币。

(2)货币的支付手段和贮藏手段职能都是在价值尺度职能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价值尺度是支付手段、贮藏手段的共同前提。没有价值尺度职能,就没有支付手段职能和贮藏手段职能。

(3)支付手段以流通手段为归宿,因为支付手段的最终结果是商品交换。

(4)贮藏手段以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为归宿,因为贮藏货币最终是为了在今后某一天用其购买商品或支付债务。

(5)世界货币职能不过是货币超越国界发挥价值尺度、流通手段、支付手段和贮藏手段的职能而已。

三、西方经济学家货币本质观

(一)货币金属论

货币金属论(Metallic Theory of Money)强调货币的价值尺度、贮藏手段和世界货币等职能,将货币与贵金属等同,认为货币是一种商品,货币必须具有金属内容和实质价值,其价值由贵金属的价值所决定。货币的本质就是贵金属。

这种理论源于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朴素的金属学说。16~17世纪形成的重商主义思想理论体系的早期特征就是“重金主义”或“金属主义”,认为只有金银才是一个国家的真正财富。学术界一般认为后来的古典经济学派也是货币金属论者。

(二)货币名目论

货币名目论(Nominal Theory of Money)是同货币金属论相对立的一种货币理论。货币名目论者从流通手段、支付手段等职能的角度认识货币,完全否定货币的商品性,否认货币是内在价值的一般等价物。认为货币只是计量商品价值的一种符号,一种名义上的存在。而货币之所以成为货币,与货币本身的价值无关。“货币国定论”是货币名目论的典型代表,根据这种理论,货币是法制的产物,是国家职权的创造物。货币的价值由国家法律和行政力量所决定,只要获得国家法律和行政力量的支持,任何没有价值的东西都可以充当货币。商品价格的变动,原因在商品方面,不在货币方面。凯恩斯的货币本质观也是具有代表性的货币名目论,他认为货币是一种计算单位的符号,经济生活中的债务和一般购买力均通过这种计算单位的符号来表现。

四、西方经济学家关于货币职能和货币定义的表述

西方经济学家把货币职能表述为交换中介、价值标准、延期支付标准和财富贮藏手段,其中,交换中介、延期支付标准和财富贮藏手段与马克思流通手段、支付手段和贮藏手段的内涵并没有很大的区别,但是西方经济学的价值标准与马克思的价值尺度有根本的区别,反映了两种理论的理论基础根本不同。西方经济学家对货币本质的认识上持货币名目论的观点,因此他们对价值标准的认识是建立在货币名目论的基础上的,在他们看来,货币本身没有价值,只是一种计量单位,货币发挥价值标准的职能,就是把商品价值按照国家法律所确定的、共同的货币单位来划分,就像把长度单位确定为米、分米、厘米或英尺、英寸,把重量单位确定为磅、盎司或吨、公斤、克一样。而马克思经济学中的价值尺度职能,是建立在劳动价值论基础上的,他认为,货币是有内在价值的商品(金属货币)或代表黄金的价值符号(纸币),货币之所以能作为衡量其他商品价值的尺度,是因为货币与其他商品一样,是劳动的产物,本身凝结着价值。货币发挥价值尺度职能不过是在货币与商品价值对等的基础上,把商品的价值表现为货币的若干量。马克思认为,货币的流通手段职能与价值尺度职能是相互独立的,价值尺度职能是表现、衡量商品的价值,流通手段是实现商品的价值。货币有价值才流通,货币的价值尺度职能在其进入流通过程以前就已经具备了,是先于流通手段职能而存在的,进入流通过程以后,只不过是用其价值的具体表现形式——价格标准把商品的价值表现为价格而已。所以,马克思认为货币的价值尺度职能和流通手段职能是第一性职能,是货币的定性职能,因而马克思从职能的角度给货币下的定义是:“价值尺度和流通手段的统一是货币。”[6]而西方经济学的交换中介职能与价值标准职能不是相互独立的,货币发挥价值标准职能与发挥交换中介职能是同一个过程。西方经济学家认为,由于货币本身没有价值,只有进入流通以后才有价值,所以货币发挥价值标准职能是在货币发挥交换中介职能的过程中完成的。货币发挥交换中介职能,媒介商品的交换,实际上包括两个转化,即商品转化为价格,价格转化为商品。前一个转化是货币发挥价值标准职能,后一个转化是货币发挥交换中介职能。前一个转化不过是为货币媒介商品交换提供一个价值计量标准,所以货币发挥交换中介职能的过程实际上包含了货币发挥价值标准职能的过程。因此,西方经济学家认为,货币第一性职能是交换中介职能,而价值标准职能是从属于交换中介职能的,货币的价值标准职能只有在货币发挥交换中介职能时才存在。这就是西方经济学家为什么把货币定义为交换中介,而不定义为交换中介和价值标准的统一的原因。

第三节 货币在经济活动中的作用

一、西方经济学家对货币作用的认识

在西方经济学研究中,货币的作用以及货币同经济的关系的讨论,是一个很古老的论题,我们甚至可以向上追溯数百年的历史,但是对这个问题展开系统研究却是从古典经济学派才开始的,是近代金融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自此以后关于对这个问题的研究可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古典学派的研究。古典学派的经济学家用“两分法”(Dichotomy)对经济进行分析,得出了“货币面纱观”(the Veil-view of Money)的结论。“两分法”的要害在于否定货币对实体经济的影响,认为货币是商品交换的媒介,它只是在流通领域中发挥作用,它只不过是覆盖于实物经济之上的一层“面纱”,它的变动只影响一般物价水平的变动,而不会对实体经济产生影响,货币对实体经济的作用是“中性”的。在古典学派经济学家看来,经济的长期发展完全是实质经济因素而不是货币因素所决定的,因而政府任何积极的货币政策都是多余的,甚至是有害的;货币政策的任务只是在于控制货币数量,稳定物价水平,维持货币的购买力。

第二阶段是维克塞尔和凯恩斯的研究。首先对古典经济学派“货币面纱观”提出挑战的是瑞典经济学家维克赛尔(K.Wicksell),他以累积过程学说论证了货币通过利率影响商品相对价格变动,进而影响实体经济变动传导过程。凯恩斯借鉴维克塞尔的理论,在1936年出版的著名的《就业、利息与货币通论》中深入地揭示了货币对实体经济的影响,将货币金融理论与经济理论融合在一起,填平了货币分析与实物分析之间相隔离的“壕沟”,从而奠定了货币经济理论的基础,为国家运用货币金融政策干预经济提供了理论依据,从此,以货币金融政策为研究核心的宏观金融理论得到了空前发展。凯恩斯关于货币对经济作用的理论被称为经济学领域的一场革命。

第三阶段是现代货币学派的研究。认为短期内货币会对经济的实质增长产生影响,但是长期只会造成物价的变动,而不会对实体经济增长产生影响,任何试图通过货币手段干预经济的做法,只会成为经济的扰乱因素,因此反对政府干预经济,主张实行自由经济政策。

二、马克思对货币作用的认识

马克思对货币作用的考察是分别在《资本论》第一卷和第三卷进行的。《资本论》第一卷考察的背景是简单商品流通,把握这个条件对于我们理解马克思货币作用理论是相当重要的。在简单商品流通条件下,马克思并没有把货币看作资本,只是把货币看作交换的媒介,货币只是在商品交换中起计价和媒介的作用,在这里马克思只是强调商品流通对货币流通的决定关系,而并没有在第一卷讨论货币对实体经济增长的影响。认为在货币经济的初始阶段货币对实体经济的作用是消极的。马克思对货币与实体经济关系的考察是在《资本论》第三卷进行的,《资本论》第三卷考察的背景是资本主义商品生产,在资本主义商品生产条件下,货币不仅是交换的媒介,在社会总资本的周转、循环过程中,货币还作为资本发挥职能,马克思认为货币在经济运行中的作用有以下四个要点:①生产要素只包括生产资料和劳动力,货币资本不是生产要素,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它是使生产要素结合在一起形成新的生产能力的黏合剂。因此,货币要发挥促进经济增长的作用必须有一个前提,即流通界在没有货币的条件下就已存在着生产资料和劳动力,投入的货币量要与生产要素的数量相适应。②货币资本是推动经济增长的第一推动力和持续推动力,资本所有者要投资于企业,必须预付货币资本,资本循环以货币资本开始,以增值的商品换得货币而告终,企业家如果要继续生产,必须把货币资本投入第二次资本循环过程。③资本循环是生产过程与流通过程的统一,因此,与商品流通相适应的货币量,是实现社会再生产过程的必要条件。即主张适量货币流通。④对货币流通的正确调控可以缓解经济危机,反之,会加深经济危机。

我们可以把马克思关于货币对实体经济作用的论述归纳为四点:①动力作用。它是推动实体经济增长的动力。②导向作用。货币资本投向哪里,现实生产要素就配置到哪里。③媒介作用。生产资料和劳动力都是商品,商品交易必须以货币作交易媒介。生产资料与劳动力结合形成生产过程,必须以货币为黏合剂。④纽带作用。货币资本是把个别资本循环联结在一起构成社会总资本运动的纽带。

三、社会主义经济学家对货币作用的认识

(一)计划经济时期对货币作用的认识

在计划经济时期,社会主义经济学家讲到货币的作用,总是强调社会主义货币与资本主义货币的作用是不同的。首先,他们认为,社会主义货币发挥作用的范围与资本主义是不同的,传统社会主义经济学否认生产资料、劳动力、技术等是商品,认为只有生活资料是商品,货币作为一般等价物只是在与生活资料交换的狭小范围内起作用,即斯大林所谓的半商品经济理论。其次,他们强调货币是计划的工具,是国家有计划地安排生产、分配、交换和积累的手段。其实质是认为计划是国家管理宏观经济、配置资源的主要手段,而货币只是在计划的制订和执行过程中起统计和核算的作用。因此,在计划经济条件下,货币是消极货币,货币是跟着物资走的,而物资是由计划分配的。

(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对货币作用的认识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体制改革使货币发挥作用的条件发生了根本的变化,所以货币发挥作用的范围也发生了极大的变化,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把生产资料、技术、商誉、经济信息等当作商品,必须通过市场买卖取得它们,虽然还没有在理论上提劳动力是商品,但是劳动力市场的形成,实际上意味着劳动力已成为商品;根据社会主义法律,土地、矿藏、森林等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还不能自由买卖,但在实际操作时又制定了许多变通的政策,使土地的使用权、矿藏的开采权等可以在市场上交易,从而使土地、矿藏等自然资源具有了价值,成为交易的对象,货币在这些领域现实地发挥着作用。与资本主义不同的是,社会主义法律规定“黄毒赌”不允许成为买卖的对象,这有利于货币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发挥健康的作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进行宏观经济的调控,已不再主要依靠计划、行政的手段,而主要依靠货币的手段,发挥经济杠杆的作用。对物质资源的分配,主要通过市场,企业和个人要获取资源首先要有货币,货币资金的流动引导物资的流动,物资是随着货币走的。总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货币对经济的作用,不再是无关紧要的,而是至关重要的,货币不再是消极货币,而是积极货币,是积极影响经济发展的工具,货币流通不仅决定于商品流通,而且对商品经济的发展有着巨大的反作用。

社会主义经济学家还认为,虽然货币对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发挥着巨大的作用,但是货币在人类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是有限的。首先,货币是一个历史范畴,它随着私有制的产生而产生,也会随着私有制的消亡而消亡。其次,货币并不是社会再生产的基本生产要素,它只是社会再生产基本生产要素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黏合剂,社会经济发展的决定因素不是货币,而是取决于社会资源、科学技术、劳动生产率等实质经济因素。所以任何夸大货币的作用,认为货币是万能的观点都是片面的、不科学的。

第四节 货币制度的形成与演变

一、货币制度的形成

货币制度简称“币制”,是指国家以法律形式确定的关于货币发行和流通的结构和组织形式。它由国家有关货币方面的法令、条例等综合构成。

货币制度是在资本主义国家规范金属铸币发行和流通的基础上形成的,人类使用金属铸币有4000年以上的历史[7]。但是,在前资本主义社会,由于自然经济占主导地位,商品经济不发达,所以货币发行和流通呈现极其分散、极其紊乱的特点。这些特点主要表现在:①铸币权分散,欧洲在前资本主义社会没有统一的民族国家,由各个封建领主分而治之,各个封建领主都铸造自己的铸币,比如中世纪的德国,分属于各国封建领主的制币所就有600多个。在中国,秦朝以前封建君主列国割据,造币权也是非常分散的,秦始皇统一了中国后,虽然统一了铜币的造币权,但是后来银币的铸造却极其分散,如清朝,银币是主币,按实际重量流通,但重量标准却不统一,同是一两,就有广平、关平、漕平、库平之分,而且各个省都铸造银币,其重量、成色、名目、形式都很杂乱,大多限于本省流通。②铸币不断变质,造成流通秩序混乱。铸币变质就是铸币的重量减轻、成色降低。铸币变质开始是一种自然现象,是无意的,是使用磨损造成的,但由于国家信用的作用,变质的铸币与足值的铸币一样能以其名义价值流通,并换回等值的商品,所以后来统治者发现了这个秘密,为了财政的需要就有意铸造变质铸币,其结果是使货币的发行超过货币的需要量,造成物价上涨,流通秩序混乱。以中世纪的欧洲为例,9世纪下半叶因加罗林王朝统治的瘫痪,使享有最高裁判权的大领主都发行了不同的银第尼尔,由于缺乏有效控制,统治者发行的第尼尔重量和成色不断下降,结果,查理曼货币改革时铸造的优质银币逐步被含有大量铜的新币代替,到了13世纪中叶,第尼尔已不再是银白,而几乎是黑色的了。铸币的变质使物价飞涨,民不聊生。

流通秩序混乱不利于正确地计算成本、价格、利润,不利于建立广泛稳定的信用关系,阻碍了商品生产的发展和统一市场的形成,这对资本主义的发展是极为不利的,为扫清发展的障碍,资本主义国家先后以各种法令的形式对货币和货币的发行、流通作出了种种规定,这些法令和条例逐渐固定下来就形成了统一的稳定的资本主义货币制度。

货币制度的宗旨是加强对货币发行和流通的管理,维护货币的信誉,管理金融秩序,促进经济发展。

二、金属货币制度的构成要素

(一)币材和货币单位

规定以哪一种金属作为币材,这是一个国家货币制度的基础,确定不同的金属作为币材,就构成不同的货币本位。例如确定以白银作币材,就是银本位制;确定以黄金作币材,就是金本位制;确定以黄金和白银同时作币材,就是金银复本位制。究竟选哪一种金属作为币材虽然是由国家确定的,但这种选择要受客观经济条件的制约,随着经济的发展,币材的选择一般是由贱金属向贵金属演进的。

货币单位是在货币金属确定以后随之确定的,货币单位包括货币单位名称和货币单位价值量的确定。在金属货币流通条件下,货币单位名称在各个国家不一样,是由各个国家的民族习惯决定的,如在英国称为镑,在美国称为元,在法国称为法郎等,一国货币单位的名称往往就是该国货币的名称;货币单位价值量的确定,就是规定货币单位所含货币金属的重量。最初,货币单位名称与货币单位所含的货币金属的重量是一致的,后来两者逐渐脱离了。

(二)本位币与辅币的铸造与偿付能力的规定

一个国家的通货通常分为本位币和辅币。本位币又称主币,是一个国家的基本通货,是法定的计价、结算货币,在金属货币制度下,本位币是按照国家规定的币材和货币单位铸造的货币,它的名目价值与实际价值是一致的,是足值货币;辅币是主币以下的小面额货币,主要用于零星交易和找零,辅币的面额小于单位主币的面额,是主币的一个可分部分,辅币是用较贱的金属铸造的,是不足值的货币,其名目价值高于其实际价值。

国家对主币和辅币的铸造和偿付的规定主要有如下两条:

1.本位币自由铸造,辅币限制铸造

因为本位币是一种足值铸币,铸造者不会因铸造货币而盈利,所以本位币既可以由国家铸造,也允许公民将任何数量的货币金属送到国家造币厂请求铸造成本位币,造币厂只收少量的铸造费或完全免费,同时也允许公民将本位币熔化成金属条块。这样做,就可以发挥货币贮藏手段职能自发地调节流通中货币量的作用,使货币流通量与客观需要量始终保持一致。为了保证铸币足值铸造和流通,国家还以法律形式规定了主币的公差,“公差”即铸币的实际成色和重量与国家标准比较所能容许的最大误差,如果超过公差,可以请求政府兑换新币,所以主币是按实际价值流通的,这些规定保证了一个国家货币流通的稳定。

由于辅币是不足值货币,其名义价值高于实际价值,可以为铸造者带来收益,所以辅币不能自由铸造,只能由国家来铸造,而且严格限制辅币铸造的数量,以防不足值的辅币充斥市场,劣币驱逐良币,造成币值不稳。保证不足值的辅币能按其面值流通,主要是依靠国家法律规定的辅币与主币的固定的兑换比例,以及辅币与主币的自由兑换的强制性规定。辅币之所以用较贱的金属铸造是因为辅币流通频繁、磨损大,如果用贵金属铸造是对社会财富的一种浪费;辅币之所以不按实际价值铸造,主要是为了避免价值尺度二重化,引起流通程序的紊乱。

2.本位币具有无限法偿能力,辅币只具有有限的法偿能力

无限法偿即法律赋予本位币在一切交易、支付活动中,不论数额大小,任何人都不得拒绝接受,否则将被视为违法。辅币是有限法偿货币,即每次支付活动中在一定金额内可以用辅币支付,如超过规定的金额,可以拒绝接受。为了能使过多的辅币自发地流回到国家手中,还规定用辅币向国家纳税,向政府兑换主币不受数额限制。

(三)银行券和纸币的发行与流通

在金属货币制度下,流通中货币除了铸币形式的主辅币外,还有银行券和纸币。货币制度对其发行与流通也要加以规定。

在金属货币制度下,银行券是一种黄金凭证,是商业银行在商业票据贴现基础上,通过银行信贷程序投入流通的,最初银行券的发行是有双重保证的,就是既有商业票据的信用保证,又有黄金保证,持券人可以随时到发行银行兑换黄金。19世纪中叶以后,银行券逐渐改由中央银行集中独占发行,被国家法律认定为法定的支付手段。发行时不实行严格的黄金准备制度,虽然规定了含金量,但并不能保证兑现,直到完全取消兑现,银行券也由可兑换银行券演变成不可兑换银行券,银行券完全凭借着国家政权的力量强制流通,此时,银行券已经完全纸币化了,而不再是典型意义的银行券了。

纸币是由于战争和弥补财政赤字的需要,由国家强制发行的,既无任何保证也不规定含金量的货币符号,如果纸币发行数量超过流通的需要,就会出现纸币贬值。

(四)黄金准备制度

准备制度也称发行保证制度。在金属货币制度下,发行银行券和辅币的银行必须建立贵金属储备制度,它的作用有三:一是作为兑付银行券的准备金;二是作为调节货币量的准备金;三是作为国际支付的准备金。在金属货币制度下,对可兑换的银行券的发行国家规定了严格的准备金比例。

三、货币制度的演变

从货币制度发展的历史过程来看,各国先后曾采用过的货币制度有以下几种,如图1-4所示。

图1-4 货币制度类型

(一)银本位制

银本位制是以白银为本位币币材的金属货币制度。其主要内容包括:白银为本位币币材,享有无限法偿能力、按实际价值流通、自由铸造和熔化、自由输出输入等。

银本位制有银两本位和银币本位两种类型。银两本位是实行银块流通的货币制度,以白银的重量单位——两作为价格标准;银币本位是实行银铸币流通的货币制度。

银本位制是历史上最早的金属货币制度,在货币制度萌芽的中世纪,欧洲的一些国家和地区曾采行此制。16世纪后半叶开始盛行。中国早在汉代,白银就已成为货币金属并广为流通,但直到清末宣统二年(1910年)才正式采用银本位制,实际上是银元与银两并用。1933年4月,国民政府实行“废两改元”,才真正实行银币本位制。而其他国家则早在19世纪末就相继放弃了银本位制。各国放弃银本位制的原因:一是金贵银贱。从18世纪70年代开始,由于白银开采冶炼技术进步,白银供应增长很快,白银价格大跌,金银比价差距越来越大,造成实行银本位制的国家货币对外贬值,影响了国际收支的平衡以及国内经济发展和物价稳定。二是银的价值含量走低,已不能满足越来越频繁的大宗交易的需要,资本主义商品经济迅速发展,要求用价值更高的黄金加入流通,由于大宗交易逐渐改用黄金计价、结算,这样,银本位制就逐渐过渡到了金银复本位制。

(二)金银复本位制

金银复本位制是指以金和银两种金属同时作为本位币币材的金属货币制度。在这种货币制度下,金银是货币金属,均可自由铸造和熔化、两种货币自由兑换、无限法偿,金银可以自由输出输入。金银复本位制是资本主义发展初期最典型的货币制度,它于1663年由英国开始实行,随后欧洲各主要国家纷纷采用。这种货币制度又可分为平行本位制、双本位制和跛行本位制三种类型。

平行本位制是两种货币都按其所含金属的实际价值流通,国家对两种货币的兑换比率不作规定,而由市场上生金银的比价自然确定,这样市场的商品必然出现两种价格,即金币价格和银币价格。如生金银的市场比价波动,金银币的兑换比率也会随之变动,从而以两种铸币表示的价格也会相应发生波动,这样会使两种货币都不能很好地发挥价值尺度的作用,造成交易的混乱。于是一些国家就用法律规定了金币和银币的兑换比率,这就形成了双本位制。

双本位制是金银币按法定比价同时流通的货币制度。在这种货币制度下,生金银的市场比价大幅波动,会出现生金银市场比价与金银币的兑换比率相背离的情况,其结果会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在流通中,实际价值高于名义价值的良币会被人们收藏起来退出流通,而实际价值低于名义价值的劣币会充斥市场。这种现象被称为“劣币驱逐良币”规律,也称格雷欣法则(Gresham’s Law)[8]。银贱则银币充斥市场,金贱则金币充斥市场,这必然造成货币流通的混乱。因此,在双本位制下,虽然法律规定两种金属铸币可以同时流通,但是实际上,在某一时间内只有一种金属货币流通,这样货币制度又演变为跛行本位制。

所谓跛行本位制是指国家虽然规定金银币都是本位币,可以同时流通,但又规定金币可以自由铸造,而银币不能自由铸造,金币和银币按固定的兑换比率流通。限制银币自由铸造,目的是为了避免劣币驱逐良币的情况发生。在这种货币制度下,银币不能以本身的价值流通,而只能以金币的价值符号流通,银币实际上只起辅币的作用,真正的本位币只是金币。严格地说这种货币制度已不是复本位制,而是一种由复本位制向金本位制过渡的货币制度。

总之,复本位制是一种不稳定的货币制度,其主要根源在于这种货币制度价值尺度两重化与货币发挥价值尺度职能时所具有的独占性和排他性是相矛盾的,不符合充当一般等价物的商品要固定在一种商品上的客观要求。所以,英国于1816年宣布废除这种货币制度,随后,拉丁货币同盟各国(包括法国、意大利、比利时、瑞士、希腊、西班牙)也于1878年废除了这种货币制度。

(三)金本位制

金本位制是以黄金作为本位币币材的货币制度。19世纪美国加利福尼亚、南非和澳大利亚丰富的金矿大量开采,黄金供应充裕,加上资本主义经济迅速发展,迫切需要体积小、价值大的货币用于交易,于是各国纷纷采用了金本位制度。金本位制又可分为金币本位制、金块本位制和金汇兑本位制三种形式。

1.金币本位制

金币本位制就是以金币作为本位币流通的货币制度。金币本位制是典型的金本位制,这种货币制度以黄金作为本位币的币材,是一种非常稳定的货币制度,其稳定是由所谓“三大自由”保证的。即为了保证主币按实际价值流通,规定金币可以自由铸造、无限法偿;为了保证各种价值符号能稳定地代表黄金流通,规定辅币和银行券还可按其面额自由地兑换黄金;为了保证货币的对外价值稳定,规定黄金可以自由地输出输入。正是这三大自由,保证了金币本位制具有自发调节货币流通、稳定物价和平衡国际收支的能力。

金币本位制是一种比较稳定的货币制度,资本主义第一次、第二次产业革命的全盛时代就发生在金币本位制时期,金币本位制对资本主义的发展起了重要的促进作用。金币本位制大约最早于1821年在英国开始实行,后来,德、法、比、意、美等国相继采用,直到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时中断,前后盛行达100年之久。中断的原因主要是资本主义国家为战争和弥补财政赤字大量发行银行券和纸币,造成通货膨胀,破坏了金币本位制的信用基础。战后各资本主义国家曾试图恢复金币本位制,使通货稳定,但是由于资本主义各国黄金存量分配不平衡的矛盾不能得到解决,大部分都面临币材不足的困难,所以各国都未能恢复战前那种典型的金币本位制,而采用了金块本位制和金汇兑本位制这两种变通形式。

2.金块本位制

金块本位制又称生金本位制,是指国家虽然规定金币为主币,但国家并不铸造和使用金币,而由中央银行发行以生金为准备的银行券进行流通的货币制度。这种货币制度虽然规定了银行券的含金量,但持有人只能有限制地兑换生金。如英国在1925年规定银行券至少在1700英镑以上才能兑换黄金,法国在1928年规定银行券至少在215000法郎以上才能兑换黄金。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资本主义相对稳定时期(1924~1928年),英国、法国、比利时、荷兰等国曾采用过这种货币制度。1929~1933年世界性经济危机爆发以后,由于不能保证银行券兑换黄金,所以这些国家都先后放弃了金块本位制,转而实行不兑现的信用货币制度。

3.金汇兑本位制

金汇兑本位制又称虚金本位制。这种货币制度规定金币为主币,但国家并不铸造和使用金币,只发行有含金量的银行券。这种银行券与另一个实行金本位制国家的货币挂钩,实行固定的兑换比率,该银行券在国内不能兑换黄金,但可以兑换外汇,再用外汇到挂钩国兑换黄金。这种货币制度要求将作为货币发行的黄金和外汇准备全部存放在被挂钩国,国家主要采用无限制地向公民供应外汇的方法,来维持本国货币与挂钩国的兑换比率。采用这种货币制度必然使本国货币依附于某一个经济实力雄厚的外国货币,其本质是一种附庸的货币制度。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战败国——德国、意大利、奥地利等国,曾采用过这种货币制度。旧中国国民党政府于1935年11月实行币制改革发行的法币,先后依附于英镑和美元,也属于金汇兑本位制。1944年7月,根据布雷顿森林条约,各资本主义国家的货币与美元挂钩,实行固定比价,各国中央银行可以用35美元一盎司黄金的官价向美国联邦储备银行兑换黄金,从而形成了以美元为中心的世界货币体系,这种货币制度也是金汇兑本位制的一个变种。1971年8月美国政府宣布美元停止兑换黄金,并在1971年和1973年两次宣布美元贬值,于是一些资本主义国家先后宣布废止本国货币与美元的固定比价,使以美元为中心的世界金汇兑本位制瓦解。至此,世界货币制度完全进入不兑现的信用货币本位制。

(四)不兑现的信用货币制度

不兑现的信用货币制度特点是:以不兑现的纸币为本位币,不规定含金量也不能兑换黄金,完全取消货币发行的金银保证,货币由中央银行垄断发行,并通过信贷程序投放到流通中去,信用货币以国家政权的强制力流通,并具有无限法偿能力。

信用货币的使用不仅大大节约了社会流通费用,而且金属货币制度下经常出现的币材匮乏的问题也得到了一劳永逸的解决,但是信用货币制度本身也孕育着很大的危机性,通货膨胀主要由以下三个原因导致:一是由于信用货币的发行没有特定的保证,发行过程中缺少内在的制约机制,所以很容易出现财政发行,导致通货膨胀;二是信用货币通过银行信贷程序发行,在商业银行存款派生机制的作用下,很容易导致信用膨胀;三是信用货币制度下已不存在货币的贮藏手段对货币流通的自发调节机制,一个国家货币流通能否正常,将取决于该国政府宏观调控的能力,政府经济政策的失误将导致货币流通秩序的紊乱。因此,在信用货币制度下,中央银行必须严格遵循经济发行的原则,并灵活地运用各种货币政策工具对货币流通进行调控,以保证币值的稳定。

四、人民币制度

人民币制度的建立是以人民币发行为标志的。1948年12月1日,华北银行、北海银行和西北农民银行合并成立了中国人民银行,同时正式发行人民币作为全国统一的货币。人民币发行后,在通过逐步收兑、统一解放区货币的基础上,又迅速收兑了原国民党政府发行的伪法币、金圆券乃至银行券,并废除了当时尚有流通的金银外币等,从而建立了以人民币为唯一合法货币的、统一的货币制度。人民币制度的基本内容是:

(1)人民币主币单位为“元”;辅币单位为“角”和“分”;“元”、“角”、“分”为10进制。

(2)人民币没有含金量的规定,它属于不兑现的信用货币。人民币的发行保证是国家信用和国家拥有的商品物资,黄金外汇储备主要是作为国际收支的准备金。

(3)人民币是我国唯一合法货币,严禁伪造、变造和破坏人民币。

(4)人民币的发行实行高度集中统一,中国人民银行是人民币唯一合法的发行机构,并集中管理货币发行基金。

(5)人民币的发行实行经济发行的原则,中国人民银行必须根据国民经济和适应商品流通的需要发行人民币,保证人民币的币值稳定。

(6)人民币对外国货币的汇率,由国家外汇管理局统一管理,按有管理的浮动汇率体制,由市场决定。人民币汇率采用直接标价法。

这里特别需要指出的是,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对外开放的进一步发展,我国的货币制度在一些方面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作为长远目标,国家将创造条件,逐步使人民币成为自由兑换的货币。随着祖国统一大业的逐步完成,香港、澳门已回归祖国,形成了一国三币的格局,如何协调人民币与港币、澳元的货币流通,建立与新时期的新要求相适应的货币制度,仍然是一个需要认真研究的课题。此外,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尤其是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之后,货币制度中有关金银、外汇的规定,也需要做出适当的调整。

五、国际货币制度

国际货币制度(International Monetary System)也称国际货币秩序,是调节各国货币关系的一整套国际性规则、惯例、安排和组织形式。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①汇率制度,即各国货币汇率的确定和变化机制,它在国际货币制度中居于核心地位,制约着国际货币制度的其他方面,并反映着一定时期内国际货币制度的特点。②国际储备资产的确定,即为满足国际支付和调节国际收支的需要,一国应持有的储备资产总额和构成。③各国货币的可兑换性与国际结算的原则,即一国货币能否自由兑换,在结算国际间债权债务时采取什么样的结算方式,对支付是否加以限制等。④国际收支调节方式,即当出现国际收支不平衡时,各国政府应采用什么方法调节国际收支,各国间政策措施如何相互协调。

根据国际货币制度的历史演变过程以及国际上的习惯称谓,国际货币制度大体可分为金本位制、布雷顿森林体系以及现行的牙买加体系。

(一)国际金本位制度

国际金本位制度是历史上第一个国际货币制度,它大约形成于19世纪末,到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时结束。1816年,英国制定了《金本位制度法案》,率先采用金本位制度。鉴于当时英国在国际上的地位和影响,英国的做法被欧洲各国及美国纷纷效仿。到19世纪80年代,资本主义比较发达的国家如法国、比利时、意大利、瑞士、荷兰、德国及美国先后实行了金本位制,至此,金本位制度发展成为世界性的货币制度。

国际金本位制度的特征主要有以下几点:①黄金充当国际货币,是国际货币制度的基础。在金本位制度下,金币自由铸造(意味着也可以自由熔化),黄金能够在货币形式与商品形式之间自由转换。这一特点决定了金本位制度具有一个与纸币本位制度截然不同的优势——没有通货膨胀。②各国货币之间的汇率由它们各自的含金量对比所决定。金本位制度是严格的固定汇率制。各国货币都规定了含金量,各国货币所含金量之比即为铸币平价,铸币平价决定着两种货币汇率的法定平价。黄金输送点和铸币平价之间的差异取决于黄金在各个国家间的运输费用。而且,由于当时黄金的运输费用相当便宜,金本位制度下的汇率是非常稳定的。③国际收支可以实现自动调节。当一国国际收支赤字时,意味着本国黄金的净输出,从而国内黄金储备下降,货币供给减少,物价水平下跌,导致本国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增强,外国商品在本国市场上的竞争能力减弱,于是出口增加,进口减少,国际收支改善。反之则反是。

(二)布雷顿森林体系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还没有结束的时候,重建国际货币体系的工作被提上议事日程。1944年7月,44个同盟国的300多位代表出席在美国新罕布什尔州布雷顿森林市召开的国际会议,在这次会议上确立了新的国际货币体系——布雷顿森林体系(The Bretton Woods System)。

布雷顿森林体系的主要内容有:①建立一个永久性的国际金融机构,即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以促进国际货币合作和国际政策协调;②实行以美元—黄金为基础的、可调整的固定汇率制,美元直接与黄金挂钩,规定35美元等于1盎司黄金,各国政府和中央银行随时可用美元向美国联邦储备局按规定价格兑换黄金;③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向国际收支赤字国提供短期资金融通,以协助其解决国际收支困难;④废除经常项目下的外汇管制,但是对国际资本流动进行限制;⑤规定“稀缺货币”条款(Scarce—currency Clause),即当大量盈余国的货币在基金组织的库存下降到75%以下时,该国货币就被宣布为“稀缺货币”,成员国有权对“稀缺货币”采取临时性兑换限制。

布雷顿森林体系是国际货币合作的产物,它消除了战前国际金融秩序的混乱状况,在一定时期内稳定了资本主义世界的货币汇率,营造了一个相对稳定的国际金融环境,促进了世界贸易和世界经济的增长。但是,由于布雷顿森林体系实际上是一种美元本位制,因此,它的运行既要求储备货币发行国——美国,保证美元按固定官价兑换黄金,以维持各国对美元的信心,又要求美国提供足够的国际清偿力即美元。而信心和清偿力又存在着不可克服的矛盾:美元供给太多就会有不能兑换的危险,从而发生信心问题;美元供给太少就会发生国际清偿力不足的问题,这就是所谓的“特里芬两难”(Triffin Dilemma)。从20世纪40~50年代的“美元荒”到60年代以后的“美元灾”,美元泛滥严重打击了人们对美元的信心,1960年就开始出现了抛售美元的现象。随着美国国际收支的进一步恶化,抛售美元、抢购黄金乃至抢购德国马克、瑞士法郎的风气越来越盛,美元危机不可避免。

1971年8月15日,为阻止各国政府继续向美国以美元兑换黄金,美国总统尼克松宣布实施“新经济政策”,单方面终止各国政府按官价向美国政府以美元兑换黄金承诺,并加征10%的进口关税。其他国家也纷纷撕毁与美元保持固定汇率的协议。至此,布雷顿森林体系宣告崩溃。

(三)牙买加体系

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后,国际金融形势动荡不安。1976年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达成《牙买加协定》,同年4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理事会通过《IMF协定第二次修正案》,从而形成了新的国际货币制度。《牙买加协定》的主要内容包括:

1.浮动汇率合法化

会员国可以自由选择汇率制度,可以采取自由浮动、管理浮动或其他形式的固定汇率制,但会员国的汇率政策应受IMF监督,并与IMF协商。

2.黄金非货币化

废除黄金条款,取消黄金条款,取消黄金官价,黄金与货币完全脱离联系,取消会员国相互之间以及会员国与IMF之间需用黄金清算债权债务的义务,并逐步处理掉IMF所持有的黄金。

3.提高特别提款权的国际储备地位,修订特别提款权的有关条款,以使其逐步取代美元和黄金而成为主要的国际储备资产

4.扩大对发展中国家的资金融通,以IMF出售黄金所得收益援助发展中国家,并扩大IMF信贷的部分贷款额度,放宽“出口波动政策”额度

牙买加体系是世界经济动荡、多变和发展不平衡的产物,而它的运行也恰恰能够大体适应世界经济的这种状况,因而对世界经济的发展有一定的推动作用。但是,由于当前货币体系汇率频繁波动,调节机制不健全以及缺乏统一的货币标准,随着国际经济关系的变化与发展,其弊端也日益显露,并越来越制约着国际贸易和世界经济的发展。因此,进一步改革国际货币制度,建立合理、稳定的国际货币新秩序,就成为各国所面临的共同课题。

六、区域性货币制度

区域性货币制度是指由某个区域内的有关国家(地区)通过协调形成一个货币区,由联合组建的一家中央银行来发行与管理区域内的统一货币的制度。区域性货币制度的建立,以货币一体化理论为依据,其中以西方经济学家蒙代尔的“最适度货币区理论”为代表。区域性货币制度一般与区域性多国经济的相对一致性和货币联盟体制相对应。

1.区域货币制度的发展过程大致经历了两个过程

(1)较低阶段。各成员国仍保持独立的本国货币,但成员国之间的货币采用固定汇率制和自由兑换,成员以外的由各国自行决定,对国际储备部分集中保管,但各国保持独立的国际收支和财政货币政策。

(2)较高阶段。区域内实行单一的货币,联合设立一个中央银行为成员国发行共同使用的货币和融资政策,办理成员国共同商定并授权的金融事项,实行资本市场的统一和货币市场的统一。

2.区域性货币制度现存类型

(1)西非货币联盟制。其最初组建于1962年,由非洲西部8个国家组成,并成立了西非国家中央银行,发行共同的货币“非洲金融共同体法郎”,供各成员国使用。

(2)中非货币联盟制度。其成立于1973年,由中非5个国家组成,并成立了中非国家中央银行,发行共同的货币“中非金融合作法郎”。

(3)东加勒比货币联盟制度。其于1965年成立了共同的货币管理局,发行“东加勒比元”,实行与英镑挂钩的联系汇率,1976年脱钩改为盯住美元。

(4)欧洲货币制度。它是从欧洲货币联盟开始的,最早可以追溯到1950年建立的“欧洲支付同盟”和1958年取代该联盟的“欧洲货币协定”。欧共体建立以后,1994年成立欧洲货币局,1998年成立欧洲中央银行,1999年1月1日欧元正式启动。

本章小结:

(1)关于货币的起源,历史上有各种不同的观点。有人认为货币是由国家规定和创造;有人认为是人们为了克服直接物物交换的困难协商出来的,等等。马克思科学地揭示了货币的起源,认为货币是商品经济内在矛盾的产物,是价值形式演变的必然结果。

(2)货币作为表现、衡量和实现商品价值的工具,为了适应商品生产和交换的发展,其形式因币材的变化,不断演变和发展,经历了实物货币、金属货币、信用货币等演进过程。电子货币只是信用货币的一种表现形式。

(3)西方经济学家和马克思的货币本质观各有不同,这使他们对货币职能的认识和所下的货币定义也不同,分辨和理解它们的不同,是学习货币理论的关键。

(4)马克思的货币职能观深刻地揭示了货币如何发挥一般等价物的作用。货币发挥价值尺度、流通手段、支付手段、贮藏手段和世界货币职能时各有特点,五大职能之间存在密切关系,其中,价值尺度和流通手段职能是货币最重要、最基本的职能,是定性职能,其他的职能是在这两个职能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5)西方经济学家和马克思对货币的作用有不同的认识,社会主义经济学家在计划经济时期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对货币的作用也有不同的认识,认为在计划经济时期的货币是消极货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是积极货币。

(6)货币制度是在资本主义国家规范金属铸币发行和流通的基础上形成的,货币制度的宗旨是加强对货币发行和流通的管理,维护货币的信誉,管理金融秩序,促进经济发展。金属货币制度的构成主要包括四个方面:①币材和货币单位;②本位币和辅币的铸造与偿付能力的规定;③银行券和纸币的发行与流通;④黄金准备制度。

(7)货币制度经历了银本位制、金银复本位制、金本位制、不兑现的信用货币制度的发展演进过程,其中金本位制是最稳定的货币制度,而金银复本位制是最不稳定的货币制度,不兑现的信用货币制度最容易产生通货膨胀。

(8)国际货币制度大体可分为金本位制度、布雷顿森林体系以及现行的牙买加体系。区域货币制度也是货币制度发展的特殊现象。

关键术语:

简单价值形式  扩大价值形式     一般价值形式  货币形式

一般等价物   称量货币       铸币      信用货币

价值尺度    流通手段       贮藏手段    支付手段

世界货币    货币金属论      货币名目论   本位币

辅币      无/有限法偿     货币制度    银本位制

金银复本位制  平行本位制      双本位制    跛行本位制

金币本位制   金块本位制      金汇兑本位制  格雷欣法则

黄金准备制度  不兑现信用货币制度  国际货币制度

复习思考题:

(1)为什么说货币是商品经济内在矛盾发展的产物?请结合价值形式发展阐述货币产生的过程。

(2)简述货币形式演变发展的过程。

(3)贵金属为什么最适合充当货币的币材?

(4)货币执行价值尺度职能和流通手段职能有何特点?

(5)什么是货币的贮藏手段职能?人民币具有贮藏手段职能吗?

(6)在金属货币制度下,货币的贮藏手段职能为什么能自发地调节货币流通?

(7)请阐述马克思的货币本质观。

(8)马克思与西方经济学家的货币本质观有何不同?

(9)马克思的货币定义与西方经济学家的货币定义有何不同?为什么?

(10)马克思的货币五大职能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11)计划经济时期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货币作用有何不同?

(12)什么是货币制度?金属货币制度包括哪些内容?

(13)金银复本位制为什么是不稳定的货币制度?

(14)“劣币驱逐良币”规律的发生原理是什么?

(15)为什么金币本位制是稳定的货币制度?

(16)不兑现的信用货币制度为什么容易产生通货膨胀?

(17)国际货币制度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18)布雷顿森林体系为什么会崩溃?

案例分析题:

(1)当政治上的“一国两制”在中国取得重大突破时,经济上的“一国四币”即人民币、港币、澳门币及新台币早已在两岸四地相互流通,这种新的经济文化现象,具有独特性。

据有关资料,目前在大陆流通的港币现金已超过150亿港元,占香港货币发行总量的30%左右。而从台湾涌向大陆和香港的资金高达600多亿美元,其中有相当数量的新台币流到大陆,已在福建等地流通。由于受20世纪90年代末东南亚金融危机的影响,港元、澳门元与币值稳定的人民币关系十分密切,除金融机构相互挂牌外,形成了地域性的如珠江三角洲一带互为流通使用的局面。广州、深圳、珠海等地,接受港元、澳门元的店铺随处可见。内地城乡居民为了使自己拥有的货币收入分散化以及出于投资或收藏等原因,他们也多拥有港币、澳门元及新台币等。与此同时,人民币在香港、澳门已进入流通领域,在这些地区,越来越多的人将人民币作为“硬通货”及结算货币。在香港或澳门的街头上,除银行外,还随处可见公开挂牌买卖人民币的兑换店。更有趣的是,香港、澳门大多数的商店、饭店、宾馆等很多消费场所都直接接受人民币,一些商店门口甚至挂上“欢迎使用人民币”的牌子招揽顾客。台湾也同样出现了人民币的流通现象,许多人将人民币作为坚挺的货币来看待,台湾警方已视伪造人民币为非法,不少台胞回大陆探亲后,都带着人民币回去使用或留作纪念。

思考题:

①这种独特的货币现象对大陆、港、澳、台四地的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什么样的作用?

②这种现象长期发展下去,试问会不会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为什么?

(2)周末快下班的时候,在一家网络公司里,老板找来员工小王,给了他一个装有工资的信封,里面按理说应该是1000元,但小王打开后发现里面竟然是一张5年期债券,承诺未来4年里每年年末支付100元的利息,并在第5年末支付1100元。小王有点生气,因为自己马上还要交房租。所以他告诉老板他要货币,不要债券。老板想劝说他接受债券,因为债券承诺在未来会支付他更多的钱,但是老板失败了。最后只能给小王开了1000元的支票。支票当天就能兑现,小王可以收到全部的1000元。

思考题:

①货币职能究竟是什么?在我们的生活中又有怎样的作用和地位呢?

②为什么小王要货币而不要那张债券?在什么情况下他可以接受那张债券,又可以解决自己的急需呢?

【注释】

[1]严格地说,金属货币也是一种实物货币,由于金属货币在货币发展史上有独特的地位,所以单独讨论。

[2]在中国称为“银票”。

[3]《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148页。

[4]一两等于二十四铢,半两等于十二铢。

[5]时间差三天以上。

[6]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85页。

[7]据考证中国在公元前21世纪就使用货币。

[8]汤姆斯·格雷欣是16世纪英国的财政学家。“劣币驱逐良币”规律最早由16世纪英国伊丽莎白王朝的造币局长汤姆斯·格雷欣向国王上书建议改革币制时提到这个现象,当时是指成色差的铸币驱逐成色好的铸币。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