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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发展与经济发展

时间:2023-11-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金融发展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上,以美国的格利和爱德华·肖以及雷蒙德·戈德史密斯的理论最为著名。在雷蒙德·戈德史密斯看来,金融发展是指金融结构的变化,研究金融发展就是研究金融结构的变化过程和趋势。他的基本结论表明,金融发展与经济发展有着密切的联系,并且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金融发展中存在着明显的区别。显然,金融机构这两方面的作用都能有效地促进经济的增长和发展。

第十一章 金融发展与金融深化

【学习目的】

通过本章的学习,你将能够:

(1)了解金融发展的基本含义、衡量指标;

(2)理解金融发展理论,以及金融发展与经济发展的关系;

(3)熟悉金融抑制与金融深化;

(4)把握发展中国家的金融自由化发展趋势以及中国的金融改革和金融深化。

在20世纪90年代,世界上较贫穷的国家吸纳了数目甚为庞大的私人外来资金。根据世界银行的报告,在1990~1996年,流入的总数达到9380亿美元。总体而言,中国是最大的受惠者(2170亿美元),但墨西哥(1120亿美元)、巴西(760亿美元)、马来西亚(600亿美元)、印度尼西亚(500亿美元)和泰国(480亿美元)全都有大笔资金流入。从理论上说,这类资金是天降的横财。它使较穷的国家有能力减少贫穷和提高生活水准。不过,理论不是实行起来永远都一帆风顺的。许多国家对流入的资金管理不当,银行里可以遍地都是假公济私或无力竞争的情景,劣质的贷款得以成交,或者跨国公司建立了太多的工厂,又或者投机活动将股票价格推到不实际的高度,以及充裕的外汇——由海外投资者所提供的美元和日元——供给钱财在进口上大肆挥霍。

如果资金的流入放慢或掉头而去,那蓬勃的景象就会崩垮下来。这正是在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时,在泰国所发生的事。没必要建的办公大楼已停止了劣质的贷款如毒菌般在金融公司和银行里散布滋生、股票市场暴跌。其结果是这些国家和地区的经济迅速进入萧条和衰退。

为什么这些国家和地区的经济会出现这种状况?经济发展和金融发展之间到底存在什么样的关系,是相互促进,还是相互阻碍?通过本章的学习,你将找到这些问题的答案。

第一节 金融发展与经济发展

一、金融发展及其衡量指标

(一)金融发展的含义

所谓金融发展,主要包括金融资产的发展、金融机构的发展和金融市场的发展。自银行产生以来,人们就一直在思考金融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20世纪60年代中期以后,金融发展理论随着发展经济学的产生而产生。金融发展理论,主要研究的是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即研究金融体系(包括金融中介和金融市场)在经济发展中所发挥的作用,研究如何建立有效的金融体系和金融政策组合以最大限度地促进经济增长,及如何合理利用金融资源以实现金融的可持续发展并最终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在金融发展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上,以美国的格利和爱德华·肖以及雷蒙德·戈德史密斯的理论最为著名。

在格利和爱德华·肖看来,所谓的金融发展,主要是各类金融资产的增多及各类金融机构的设立。在各类金融资产中,货币只是其中的一种;而在各类金融机构中,银行也只是其中的一种。随着经济的发展,金融也随之发展。这种发展不仅表现在各种非货币金融资产的涌现及其数量的增多,也表现在各种非银行金融中介机构的建立和发展。

在雷蒙德·戈德史密斯看来,金融发展是指金融结构的变化,研究金融发展就是研究金融结构的变化过程和趋势。他把各种金融现象归纳为三个基本方面,即金融工具、金融机构和金融结构。其中,金融结构就是一国现有金融工具和金融机构的形式、性质及其相对规模。不同类型的金融工具和金融机构组合在一起,构成不同特征的金融结构。一般来说,金融结构越复杂,即金融工具和金融结构以及它们的组合数量和种类越多、分布越广、规模越大,金融发展的程度就越高,经济也就越发达。

(二)几种典型的金融发展理论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一批新独立的国家在追求本国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不同程度地都受到储蓄不足和资金短缺的制约,而金融发展滞后和金融体系运行的低效是抑制经济发展的深层次原因。20世纪60年代末至70年代初,一些西方经济学家开始从事金融与经济发展关系方面的研究工作,创立了金融发展理论。其中,比较著名的理论有戈德史密斯的金融结构与发展理论、麦金农和肖的金融抑制论和深化论,以及后来兴起的金融约束论。

1.金融结构理论

雷蒙德·戈德史密斯在1969年出版的著作《金融结构与金融发展》中,运用统计资料,对金融结构和金融发展作了横向的国际比较和纵向的历史比较,从而揭示了金融发展过程中带有规律性的结论,即“金融理论的职责就在于找出决定一国金融结构、金融工具存量和金融交易量的主要经济因素,并阐述这些因素怎样通过相互作用,从而形成金融发展”。

戈德史密斯的金融发展理论提出了一个重要的量化指标,即金融相关比率(FIR),该指标从数量上论证了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他把各种金融现象归纳为三个基本方面,即金融工具、金融机构和金融结构。其中金融结构就是一国现有金融工具和金融机构的形式、性质及其相对规模。不同类型的金融工具和金融机构组合在一起,构成不同特征的金融结构。他的基本结论表明,金融发展与经济发展有着密切的联系,并且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金融发展中存在着明显的区别。关于这两个问题,他从理论和历史两个方面进行了分析。

从理论上看,金融机构对经济增长的效用必须从总体以及储蓄和投资的分配这两个方面进行探讨。一方面,金融机构的存在和发展可以有效地增加储蓄与投资的总量。另一方面,金融机构的介入还能有效地将既定的资金分配给收益率较高的投资项目,从而使平均投资效率得以提高。显然,金融机构这两方面的作用都能有效地促进经济的增长和发展。同时,他也指出在某些情况下,金融机构的存在和发展也许会给经济增长带来消极的影响。比如,金融机构的存在与发展将大大便利政府的借款,从而使金融工具成为政府弥补财政赤字、筹措经费的重要工具。因此,从理论上看,金融发展对经济增长的影响是难以确定的。

从历史经验来看,戈德史密斯发现,在不同国家之间或在同一国家的不同时期之间,金融发展对经济增长的影响也大为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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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蒙德·戈德史密斯简介

美国经济学家雷蒙德·戈德史密斯,1904年出生于比利时的布鲁塞尔,1927年获柏林大学哲学博士学位,毕业后在德国先后从事统计和金融研究工作。1934年迁居美国,供职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和美国战争生产理事会,并加入国际收入与财富研究协会委员会,兼任该委员会主席。1956~1961年任纽约大学经济学教授,1962~1974年任耶鲁大学经济学教授。

戈德史密斯在其著作《金融结构与金融发展》一书中认为,“金融理论的职责就在于找出决定一国金融结构、金融工具存量和金融交易流量的主要经济因素,并阐明这些因素怎样通过相互作用,从而形成金融发展”。他认为,金融发展就是指金融结构的变化,研究金融发展必须以有关金融结构在短期成长期内变化的信息为基础。他在这些信息资料的基础上找出了各国金融发展的一条共同道路。尽管金融发展的起点和速度都是千差万别的,但没有资料可以证实除了在战争和通货膨胀时期以外有哪一个国家的金融发展偏离了这条道路。

2.金融深化理论

20世纪60年代以来,发展中国家的金融发展问题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1973年,美国经济学家罗纳德·麦金农和爱德华·肖先后出版了《经济发展中的货币与资本》和《经济发展中的金融深化》两本著作,对发展中国家的金融发展及与经济增长的关系和采取的货币金融政策和体制进行了深入探讨,分别提出了“金融抑制理论”和“金融深化理论”,建立了一套比较适合发展中国家特征的货币金融理论,在西方金融界引起的反响很大。由于这两个理论有许多相似之处,这里将它们统称为“金融深化论”。

(1)金融抑制论。根据麦金农的分析,所谓金融抑制是指这样一种现象:政府对金融体系和金融活动的过多干预压制了金融体系的发展,而金融体系的不发展,又阻碍了经济的发展,从而造成金融压制与经济落后的恶性循环。对金融抑制现象的系统理论解析构成了金融抑制理论,该理论主要用于分析发展中国家抑制市场机制和不恰当的金融管理政策对经济成长和经济发展如何产生阻滞作用。

该理论认为,金融变量与金融制度对经济发展来说,发挥促进作用还是阻滞作用取决于政府的政策和制度选择。在许多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着选择金融政策和金融制度不恰当的现象,表现为政府当局对金融活动干预强烈,人为压低利率,使本币币值过高等。这些不恰当的政策和制度选择是导致金融抑制的主要原因,阻碍了经济的发展。

金融抑制在发展中国家对经济发展和经济成长的负效应主要包括:负收入效应、负储蓄效应、负投资效应和负就业效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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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纳德·麦金农简介

罗纳德·麦金农教授,1935年出生于加拿大的埃德蒙特。1956年获埃尔伯塔大学学士学位,1961年获明尼苏达大学博士学位。他长期执教于美国斯坦福大学经济系,自1984年至今一直担任该系国际经济学教授。他长期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亚洲发展银行以及广大发展中国家政府提供货币政策和经济金融发展的专业咨询。

麦金农教授是世界上首先分析“金融压抑”对经济发展构成严重障碍的经济学家。他的第一本著作《经济发展中的货币和资本》成功地分析了金融压抑的危害,成为金融发展理论的奠基之作。

麦金农教授在他的《经济自由化的顺序——向市场经济转型中的金融控制》一书中给出了金融自由化的政策顺序,对发展中国家特别是包括中国在内的中央计划经济国家的转型产生了深远影响。

麦金农教授对于国际区域货币汇率安排也造诣颇深。他在1997年亚洲金融

危机后,提出“东亚货币锚定美元”的主张,引起了强烈反响。在《东亚汇率两难和世界美元本位》一书中,麦金农教授更是明确表明了美元作为东亚货币本位的主张以及该主张对于减小汇率波动、维持金融稳定的作用和意义。

(2)金融深化论。1973年,爱德华·肖提出了金融深化理论。与金融抑制相反,所谓金融深化,肖认为是这样一种情形:如果政府取消对金融活动的过多干预,发展中国家货币金融和经济可形成金融改革与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

该理论认为,金融与经济发展息息相关,功能健全的金融体系能使较贫困地区的经济增长步伐变得更快;反之,扭曲的金融会阻碍经济的发展。肖指出金融深化一般表现为三个层次的动态发展:一是金融增长,即金融规模不断扩大;二是金融工具、金融机构的不断优化;三是金融市场机制或市场秩序的逐步健全,金融资源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得到优化配置。这三个层次的金融深化相互影响,互为因果关系。

金融深化是一个国家金融和经济之间呈现的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状态。麦金农和肖认为,金融抑制是发展中国家的一大发展障碍,要想实现经济迅速增长就必须进行金融深化,进行适当的金融改革,放松过度的政府干预,让金融体系充分发挥其有效配置资源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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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德华·肖简介

爱德华·肖教授(1908~1994年),出生于美国的新墨西哥州。1929年在斯坦福大学获学士学位,第二年在该校获硕士学位,1936年又在该校获得博士学位。1941年,担任斯坦福大学经济学教授,其间曾任经济系主任。1964~1966年,肖在布鲁金斯学会任研究员,还曾在美国财政部、联储和军队任过职。1964~1967年,肖作为国际发展机构的一员曾在韩国工作过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亲身经历了这一时期韩国的金融改革。此外,在1967年,肖还受福特基金会的派遣到乌拉圭工作,这使其对一些发展中国家的情况有了较多的了解。1973年以前,肖的主要著作有《金融理论中的货币》(与约翰·格利合作)等。

在上述理论和背景的影响下,1973年肖以《经济发展中的金融深化》一书轰动了经济理论界。并以与斯坦福大学另一经济学教授罗纳德·麦金农著名的《经济发展中的货币与资本》一书,在20世纪80年代成为发展经济学中金融理论的代表作,共同构成了金融深化理论的基础。它之所以成为金融深化理论的经典著作,在于它从一个全新的角度对金融与经济发展的关系进行了开创性的研究。

3.金融约束论

随着金融发展理论研究的不断深入,特别是信息经济学的发展,为金融发展理论的研究构筑了微观基础。以斯蒂格利茨为代表的新凯恩斯主义经济学家从不完全信息的角度提出了金融约束论。

金融约束理论运用信息经济学理论对发展中国家的金融市场和金融体系进行了研究,他们认为金融深化论的假设前提是瓦尔拉斯均衡的市场条件,但这在现实中难以成立。况且,即使现实中存在这些条件,但由于经济中普遍存在着信息不对称导致的逆向选择、道德风险和代理行为等因素的影响,金融市场是失灵的。

金融约束理论认为,金融市场失灵本质上是信息失灵,它导致了金融市场交易制度难以有效运行,必须由政府供给有正式约束力的权威制度来保证市场机制的充分发挥。政府可通过金融约束政策来为金融部门和生产部门创造“租金机会”,并通过“租金效应”和“激励作用”来有效解决信息不完全问题。政府的这种选择性干预将有助于金融的发展并推动经济增长。

(三)金融发展的衡量指标

对于一国金融的发展程度,西方经济学家提出了对金融发展的衡量指标,主要从两个角度进行衡量分析:一是根据金融发展的含义,通过对金融结构状态的数量指标来衡量;二是通过金融发展状态与经济增长的相互关系来衡量。

1.金融内部结构指标

(1)主要金融资产(如短期债券、长期债券、股票等)占全部金融资产的比重。

(2)金融机构发行的金融工具与非金融机构发行的金融工具的比率,该比率是衡量金融机构化(Financial Institutionalization)程度的尺度。

(3)在非金融机构发行的主要金融工具中,所有金融机构持有的比率,该比率用来进一步衡量金融机构化程度。

(4)主要金融机构如中央银行、商业银行、储蓄机构及保险组织的相对规模大小。

(5)各类金融机构资产之和分别占全部金融机构总资产的比重,该比率为“分层比率”,用来衡量金融机构之间的相关程度。

(6)主要非金融部门的内部融资(如公司本身的资本积累)和外部融资(主要指通过金融渠道融入资金)的相对比重。

(7)在外部融资中,各种融资工具所占的比重;在各类股票和债券中,国内部门(主要是国内金融机构)和外国贷款人各占的份额。

2.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的相互关系指标

(1)金融相关率指标(Financial Interrelation Ratio)。所谓金融相关率,是指一定时期一国全部金融资产价值与该国经济活动总量的比值。金融资产包括:非金融部门发行的金融工具(股票、债券及各种信贷凭证);金融部门,即中央银行、存款银行、清算机构、保险组织和二级金融交易中介发行的金融工具(通货与活期存款、居民储蓄、保险单等)和国外部门的金融工具。实际统计中,经济活动总量通常用国民生产总值或国内生产总值来表示。

金融相关比率的变动反映的是金融上层结构与经济基础结构之间在规模上的变化关系,它大概可以被视为金融发展的一个基本特点。因为在既定的国民收入或国民财富基础上金融体系越发达,金融相关系数也会越高。而且,随着国民收入的提高,金融相关比率也会提高,因此人们可以用金融相关比率来衡量金融发展的水平。金融相关比率的影响因素有很多,戈德史密斯提出了如下七个与之呈正向相关的因素:货币化率、非金融相关比率、资本形成率、外部融资率、金融机构新发行比率、金融资产价格波动和乘数;三个与之呈反向相关的因素:实际收入增长率、物价上涨率和平均资本—产出比率。

(2)货币化率(Monetization Rate)。在一国所生产的所有产品和服务中,有的通过货币进行交易,有的不通过货币进行交易。通常称通过货币交易的经济活动为货币经济,而称不通过货币交易的经济活动为自然经济。货币化率就是指一国通过货币进行交易的商品与服务的值占整个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这个比重越高,说明一国的货币化程度越高。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使用货币进行商品和服务交易的范围越来越广,通常把这种现象叫做货币化程度的不断提高。

除了以上提到的指标外,还可以根据研究需要构造适宜的指标来对金融发展做实证研究。比如,流动性负债比率,即金融体系的负债(现金+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活期以及有息负债)与GDP的比值,可以用来衡量金融深度;商业银行—中央银行比率,即商业银行资产除以商业银行与中央银行资产之和,可以用来分析商业银行与中央银行在配置社会储蓄中的规模对比;私人信贷比率,即分配给私人部门信贷与国内总信贷的比率,以及通过金融中介分配给私人部门的信贷与GDP的比率,来衡量信贷在私有部门与公共部门之间的分配;股票市场成交量比率(即股票成交量/GDP)以及股票的换手率(即股票成交量/流通股本)来衡量股票市场发展程度,等等。

二、金融发展与经济发展的关系

经济发展主要是指各种实际经济因素的发展,如物质财富的增加、生产技术的进步及经济制度的健全等。金融发展与经济发展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经济发展是金融发展的前提和基础,金融发展是推动经济发展的动力和手段。

(一)金融发展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

金融发展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金融发展有利于帮助实现资本的积聚与集中,可以帮助实现现代化的大规模生产经营,实现规模经济的效益。这个作用是金融的基本功能,金融产业越发达,迅速积累资本的功能就越强。在金融高度发达的国家,金融不仅能迅速帮其集中国内资源,还能迅速调动国外的资源,推动经济资源的全球范围优化配置,扩大资源利用的空间和渠道,并推动全球经济一体化。②金融发展有助于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从而提高社会经济效率。发达的金融体系为投资人提供了众多可供选择的投资工具和理想的投资市场,在充分竞争的条件下,各种金融工具的价格相对趋近合理水平。在投资人的理性投资行为制约下,资源往往会从不善于利用资源的地方流出,转而流向资源得到有效利用的地方,从而实现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③金融发展有助于提高用金融资产进行储蓄的比例,因而有助于提高社会的投资水平。以实物资产进行储蓄,一旦遇到投资机会往往难以迅速转化为其他的资产形式而错失投资良机。因此,投资对储蓄的依赖实际上很大程度是对金融资产储蓄的依赖。金融业的发展可以提供一个完善的金融市场,提高金融资产的流动性,而且金融市场的发达表现为金融资产的丰富、交易的多样和收益的稳定、合理。这样就会提高人们持有金融资产的兴趣,增加以金融资产形式持有的储蓄比例。尽管社会总储蓄水平可能没有变化,但是由于金融资产储蓄在向其他资产转化上的便利,也会带动社会投资的提高。④金融发展有助于提高经济发展水平。随着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金融业获得了快速的发展,金融业的产值大幅度增加,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也不断提高,金融业自身的产值增长直接构成一国GDP的重要组成部分,提高了经济发展水平。

(二)经济发展对金融发展的作用

经济发展对金融发展的带动作用体现两个方面:①经济发展会使得社会收入水平不断提高,从而提高人们对金融投资和理财服务的需求。这种需求就是推动金融发展的原动力。②经济发展形成越来越多的大企业集团,这些大企业集团需要与其融资需求相匹配的现代金融机构为其服务。这意味着金融机构的融资规模必须大,融资的效率必须高,融资的手段必须多样化,承担风险的能力必须强。同时,众多新生的、有发展前景的企业也需要金融机构为其提供能适应其需求变化的服务。经济发展导致企业规模及类型的变化,是金融工具、金融机构多样化和金融效率迅速提高的直接原因之一。

第二节 金融抑制与金融深化

一、发展中国家金融抑制的产生及影响

所谓金融抑制就是指政府通过对金融活动和金融体系的过多干预,抑制了金融体系的发展,而金融体系的发展滞后又阻碍了经济的发展,从而造成了金融抑制和经济落后的恶性循环。这些手段包括政府所采取的使金融价格发生扭曲的利率、汇率等在内的金融政策和金融工具。美国经济学家格利和爱德华·肖根据发展中国家的实际情况提出了金融抑制。他们将发展中国家存在的金融市场机制没有得到充分发挥、金融资产单一、金融机构形式单调、过多的金融管制和金融效率低下等现象概括为金融抑制。

在金融抑制下,因为存款的实际收益很低,所以储蓄很低,由于银行不能根据风险程度决定利率,低的实际贷款利率吸引那些低收益和低风险项目,对生产性项目或高风险项目来说,要么得不到贷款,要么借助于信贷配给,而银行只能选择安全项目,从而使风险降低,对于生产企业来说,很难得到银行信贷,只好求助于非正式或场外市场,这样非正式的信贷市场就会产生。

(一)金融抑制的表现

由于格利和爱德华·肖将金融发展主要描述为金融机构的发展,因此他们分析发展中国家金融抑制的表现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与金融机构发展密切相关的方面:

(1)发展中国家的金融机构极其单一,商业银行在金融活动中居于绝对的主导地位,非银行金融机构则极不发达;金融机构的专业化程度很低,金融效率低下。发展中国家还通过一些特别的信贷机构进行金融抑制。中央银行掌握了这一非常重要的资源,将廉价的信贷资源导引至不同的特别银行机构,这些银行机构依次以非均衡的低利率将资金用于促进出口、对小农户的信贷和政府想补贴的工业项目,如此等等。于是,这些银行机构就承担了部分政府的功能,中央银行的信贷也可以直接流向财政部,以弥补政府的预算赤字。

(2)发展中国家的金融体系存在明显的“二元结构”:一是以大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为中心的由现代化银行为代表的现代金融部门;二是以落后的边远地区和农村为中心的由民间信用形成的如钱庄、当铺、合作社为代表的传统金融机构。两者在同一国家共同作用,承担不同的资金融通需求。

(3)政府通过干预限制外源融资。在金融抑制下,政府对于外源融资进行控制,由政府决定外源融资的对象。甚至政府往来账户上的普通赤字,也常常预先占用存款银行的有限放款资源。而经济中其他部门的融资则必须由放款人、当铺老板和合作社的有限的资金来满足。

(4)发展中国家的直接融资市场十分落后,并且是作为政府融资的工具而存在,企业尤其是私营企业和中小企业的资金来源主要靠自我积累和银行贷款。即使是在直接金融市场上,发行的金融工具形式单一,规模有限。这与发达国家有着庞大的间接金融市场和丰富的金融工具形成了鲜明对比。

(二)金融抑制的成因

对于金融抑制现象,经济学家们分析认为,这不仅与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落后的客观现实有关,更重要的是由于发展中国家实行的金融压制政策。发展中国家都想发展经济,但是往往面临经济发展水平低、政府财力薄弱、外汇资金短缺的实际。为了获得资金推动经济发展,政府常常不得不对存贷款利率、汇率、信贷规模和投向、国际资本流动以及金融的准入实行全面限制和干预。具体看导致发展中国家金融压制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1)通过规定存贷款利率和实施通货膨胀政策,人为地压低实际利率。发展中国家往往为了鼓励投资,而人为通过设定贷款利率上限的办法降低投资成本。同时,为了通过财政扩张的方式拉动经济发展,发展中国家往往面临高额的财政赤字。为了解决财政赤字,发展中国家往往通过通货膨胀政策,通货膨胀率居高不下。而过低的名义利率又长期导致实际利率很低,甚至是负数,结果倒是本来就稀缺的资金加速外流。而过低的实际利率使得人们以货币形式持有资产的意愿大大降低,金融资产规模的扩大也就无法实现。

(2)信贷配给制度使得稀缺的资金资源得不到有效配置。由于实际利率低下导致的低储蓄率,发展中国家往往面临资金短缺。而发展中国家又实行选择性的信贷政策,引导资金流向政府偏好的产业和部门。这些产业和部门往往都是享有特权的国有企业和具有官方背景的私人企业,预算约束的软化使资金在这些地方不能有效利用,直接结果就是资金配置效率低下。

(3)由于发展中国家实行严格的管制,致使金融资产价格严重扭曲,无法反映资源的相对稀缺,更无法实现资源自由、合理、高效的配置。具体表现为压低实际利率、高估本国货币价值。发展中国家一般都对贷款和存款的名义利率进行控制,时而采取规定上限的形式,时而又采用规定某一百分比的形式。这种低的或负的及不确定的实际存款利率,压制了社会对金融中介机构实际债权存量的需求。同时,这些措施使间接融资表层化,限制了这一金融过程提供用于投资的储蓄的能力。存在贷款低利率甚至负利率时,只能依靠信贷配额来消除对中介机构贷款的过高要求。中介机构的贷款利率水平往往偏低,某些利率还为特殊类别的借款人带来净补贴收益。

发展中国家,为了保持本币的稳定,往往将本币价值盯住一种坚挺的硬通货。然而,发展中国家的经济情况却无法同拥有硬通货的发达国家相比,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出现了本币价值的高估。由于这种高估,汇率无法真实反映本币价值,国内商品的出口受到很大限制。于是,政府便采取出口补贴和出口退税等措施,鼓励国内企业扩大出口,而且这种出口往往也只是限定在政府规定的具有出口权的企业之中,更多的没有出口自主权的企业则得不到这种补贴,只能将出口商品交给有出口自主权的企业,企业无法在同一水平上竞争。

(三)金融抑制的消极作用

(1)资本市场效率降低。任何加剧“金融抑制”的措施,都会降低已被限制的由银行导向的资本市场效率,这种代价将特别大。因为如果减少总需求而产生了商品和劳务的总供给“瓶颈”,这种需求下降就是自我打击的。如果相对于总供给的商品和劳务总需求被减少,价格水平只会下降(或停止上升)。价格不能真实反映供给与需求之间的关系,价格也不能起到刺激供给、限制需求的作用。

(2)经济增长达不到最佳水平。麦金农强调,不管怎样,金融抑制看来极其可能阻碍最初的经济增长。因为通过提高储蓄倾向和资本形成的质量,货币改革能够刺激实际产量增长,这个观点已得到确认了。反过来,一个经济增长中的高增长率对储蓄倾向和获得货币资产倾向的积极影响也是需要肯定的。虽然麦金农的理论特别强调发展中国家的实际,而且认为凯恩斯理论没有照顾到发展中国家的这种实际,但这并不等于说他否定了凯恩斯理论的全部。凯恩斯理论认为,经济增长的合意水平的前提条件是,投资等于储蓄。但在发展中国家,由于出现了金融抑制,使储蓄很难达到最佳水平,金融动员起来的储蓄也不能有效地转化为投资,导致了投资不能等于储蓄的结局,最后经济也就达不到合意的增长水平,金融抑制影响了经济增长。

(3)限制了银行体系适应经济增长的需要。抑制论者主张,银行体系应该扩大,其边界是直到持有货币的实际收益加上提供银行服务的边际成本等于新投资的边际收益时为止,这就是最优货币化点。一个有效的银行体系,可以将私人储蓄引向高收益的投资。然而,在金融抑制下,银行体系的扩展受到了限制,根本达不到理论上的边界,货币实际收益与服务的边际成本往往大于新投资的边际收益,银行业本身出现了缺陷,更无法引导私人储蓄向高收益的领域进行投资。

(4)加剧了经济上的分化。发展中国家的另一个重要金融现象是汇率抑制,即高估本币价值。其结果是本国商品出口缺乏国际竞争力,限制了本国商品的出口。由于当局是通过金融抑制手段来支持出口贸易,低价从农民手中收购农副产品的,但在出口时又给出口商以补贴,或者从有利于制造业产品这个角度来改变商品贸易条件,榨取其他地方特别是农村地区的强制性储蓄,且无须做出补偿。另外,正如前面所讲,内源融资使收入分配有利于城市中已拥有许多财富的富人。这样,使贫困的那部分人受剥夺而更加贫困,使富裕的人在分配中受益而更加富裕,市场经济的公平原则在这里得不到体现。

(5)融资形式受到了限制。一个企业或个人的内部积累毕竟有限,于是外源融资就成了一种大家趋之若鹜的权利,争取到外源融资的权利,就相当于拥有了一种稀有的金融资源,就相当于争取到了发展权。但是,金融抑制下对外源融资,尤其是对中小企业的外源融资是采取限制措施的,只有一些政府认为极为重要的大企业才有外源融资的权利。限制外源融资的后果是阻止了大批企业进行获得最佳生产技术的连续投资。

二、对付金融抑制的对策——金融深化

由于发展中国家的金融抑制导致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缓慢,所以发展中国家必须实施金融改革,实现金融深化,使金融得以发展。金融深化是指政府放弃对金融体系的行政干预,实行自由化利率政策和弹性汇率政策,使之能充分反映资金和外汇供求状况,鼓励各种金融机构的发展,开放金融市场,最大限度地吸引储蓄并灵活地转化为投资,从而促进经济增长的金融现象。金融深化的实质是:用市场机制代替行政干预,建立金融部门与经济发展之间的良性循环关系。

(一)金融深化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

金融深化可通过储蓄效应、投资效应、就业效应、收入分配效应促使经济发展。

第一,储蓄效应。金融深化具有凝聚储蓄的功能,取消利率管制后,实际利率必然上升,这样会使得储蓄的实际收益率上升。同时,还能影响国外部门的储蓄,扭转资金外逃,从而提高整个国家的储蓄能力。这样就能为国内经济发展提供有利的储蓄支撑。

第二,投资效应。一方面是上述储蓄效应增加了投资的总额,另一方面是利率管制的取消使得利率能作为一种有效的价格手段来引导资源配置。金融机构管制的放松会使市场涌现出许多新的金融中介机构,扩大了企业的融资渠道和途径,企业能在更方便和更大的范围内获取资金。而且,金融管制的放松使得政府对资金的行政性分配减少,信贷资金能流向最合理的投资项目。

第三,就业效应。货币实际收益率的上升提高了投资者的资金成本,投资者将倾向于以劳动密集型的生产代替资本密集型的生产,以节约资本的使用,整个社会的就业水平将相应得到提高。就业效应对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尤为重要。因为这些国家往往存在着大量的剩余劳动力,资本却相对稀缺。因此,通过以劳动密集型生产替代资本密集型生产,则既可充分利用这些剩余劳动力,又可缓解资本求大于供的矛盾,使有限的资本得到合理的配置和有效的使用。这将极大地促进一国经济的增长和发展。

第四,收入分配效应。金融深化及其相关的政策有助于促进收入分配的平等。因为落后经济中劳动力对资本的替代弹性很高,因而相对于工资率而言,利率和汇率的提高可能既增加就业,又提高工资收入的份额。金融深化也能抑制那些特权阶层和特殊关系户的垄断收入,促进社会分配的公平;金融深化的措施能够取代抑制经济中流行的农业与工业扭曲的贸易关系,缩小工农剪刀差。总之,“金融深化有利于就业和产出的稳定增长,从而使落后经济摆脱徘徊不前的局面”。

(二)金融深化理论的政策主张

金融深化理论在政策研究方面主要强调金融改革先行,因为金融是宏观经济中的核心和关键,金融压制是阻碍经济增长的主要障碍。麦金农和肖的金融改革政策建议方案具体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1)放开利率。要使人们持有的实际货币数量有较大的增长,必须取消对存款利率的限制,提高名义存款利率,同时减少政府财政赤字,严格控制货币发行,降低通货膨胀率,这样就可以使人们持有货币的实际收益增加。

(2)鼓励银行竞争。应当削弱少数专业化金融机构在吸收存款和分配贷款时所处的垄断地位,变专业银行为商业银行,成立新的银行,以鼓励竞争,增加期限长、利率高、数量大的贷款,这有利于技术进步。

(3)扩大对效率高的小规模经济单位的放款。应当扩大有组织的金融机构对城乡小规模经济单位的信贷。大银行也可以把货币贷给地方信用合作社和钱庄,再让他们以较高利率贷出。虽然这种贷款利率较高,但可以把资金从效率低的地方引导到效率高的地方,况且这种利率毕竟低于民间高利贷的利率。

(4)金融改革与财政改革同步。金融与财政要恪尽职守,金融没有代行财政的职能,不能靠通货膨胀帮助政府增加收入,或者通过利率来进行补贴。财政也不能代行金融的职能,如以行政拨款的形式进行优先投资、进行人为的资金配给等。要进行税制改革,从而减少财政赤字,缓和并消除通货膨胀。

(5)金融改革与外贸改革同步。外贸改革的核心是让汇率自由浮动,实行外币自由兑换。取消对进出口的歧视关税和特惠补贴,本币汇率应逐渐贬值,外贸全面自由化优于局部自由化。

尽管金融深化论仍存在很多不足,如过分强调金融的作用、过分强调市场机制的作用等,但却首次从理论上论证了过分的金融管制尤其是利率的过分压制对经济发展的负面作用。

三、发展中国家金融自由化发展趋势

自20世纪70年代麦金农和肖提出金融深化理论以来,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出现了金融自由化的浪潮。在世界金融发展史中,比较典型的金融自由化改革有两种:拉美南锥体三国迅速而全面的金融自由化和东亚发展中国家的渐进式金融自由化。

在金融自由化过程中,许多国家降低或取消了利率限制,降低了银行准备金率和市场准入门槛,减少了政府对银行信贷政策的干预,对银行和保险公司实行私有化;发展中国家还积极推动当地股票市场的发展,鼓励外国金融机构进入本国金融市场。有许多实证分析表明,金融自由化解除了发展中国家的利率管制,使利率能够真实反映资金供求状况,正的实际利率有利于提高发展中国家的储蓄率,从而增加银行的可贷资金;在金融自由化的国家,国内的实际储蓄率与国内生产总值增长呈正相关。然而,也有实证研究发现,由于利率提高会带来财富效应,利率与储蓄在实行自由化的金融市场里并没有存在明显的正相关。特别是20世纪八九十年代,实行金融自由化的国家相继发生金融危机,表明金融自由化在给发展中国家带来正的效应的同时,也会带来新的金融风险。

(一)20世纪70年代拉美南锥体三国的迅速金融自由化

20世纪70年代,拉美南锥体三国(如智利、阿根廷、乌拉圭)面临着相同的金融抑制环境:严重的滞胀局面、财政赤字严重、国际收支经常项目巨大逆差、物价和汇率的管制、金融部门受政府的干预、经济发展严重失衡。于是这三国在20世纪70年代中期实施了金融自由化改革实验。

南锥体国家实施的金融自由化主要改革措施包括:取消对利率和资金流动的管制、取消指导性信贷计划、降低银行储备金比率、减少本国银行和外国银行登记注册的障碍、放松外汇管制、放开国内物价水平、货币贬值等。

在实施中,上述措施的积极成效非常突出:①金融中介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大幅度上升,储蓄和信贷迅速增加;②资本流入量(包括外债)增长幅度很大;③利率快速上升,如在1975~1981年,智利的实际利率高达41%。

然而自由化的恶果也很快体现。由于实际利率的过快攀升,导致资本流入迅速,使得市场货币供应增加,造成了通货膨胀的心理预期,增加了通货膨胀的压力。同时,由于金融市场的放开,金融机构之间为了竞争,竞相提高存款利率而压低贷款利率,使得银行存贷利差减少,银行利润降低。并且由于政府放松了对金融机构的管制,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从事高风险的金融业务,而金融市场的放开使得金融资产的价格波动剧烈,银行倒闭成风。自由化使得政府掌控的金融资源减少,在金融系统出现危机的时候,不得不运用货币扩张的办法来实施救助,这又给恶化的金融环境雪上加霜。最终,以大规模的债务危机为表现,拉美的这次金融自由化宣告失败了。

(二)东亚发展中国家渐进式金融自由化

20世纪80年代之前,东亚国家的金融体系是一个受到严格控制(抑制)的体系,大多数国家实行利率限制。东亚地区很多国家经常使用直接控制来管理信贷的总供给和部门配置,这些国家一般都有高水平的法定准备金率,很多国家金融体制的特征是高度分割。这些国家的货币和资本市场都比较落后,而且绝大多数东亚国家的国际资本流动受到严格控制。

受到管制的金融体系阻碍了储蓄,扭曲了投资发展,许多东亚国家僵化的金融制度已经不再适应复杂的现代经济发展要求,也难以应对20世纪80年代国际金融市场的波动和贸易全球化的趋势。于是,以韩国和泰国为代表的东亚国家,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也开始了金融自由化的改革。与拉美国家相比,东亚国家的金融自由化进程要平缓得多,东亚国家的金融自由化主要采取渐进式的自由化战略,均以放宽政府管制、开放金融市场、加速金融国际化为特征。

从金融自由化的内容来看,东亚国家的金融制度的演进大致经历了以下六个阶段:①逐步放松了对利率的控制;②取消了一些金融领域的准入限制;③减少了政府对金融机构包括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干预;④改变了传统的金融分业经营方式,使金融机构向综合化方向发展;⑤放松了对外汇交易的限制;⑥资本跨国流动更加自由。

经过金融自由化改革,韩国和泰国的货币化程度、金融资产相关率均达到相当水平,金融机构与金融市场也发生了很大变化。但是,随着各国经济逐渐步入转型期,一些国家金融改革与经济转型不相适应,金融自由化进程过快,金融改革政策失误,终于酿成严重的金融危机 。

专栏11-4

我国台湾的金融自由化进程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为了促进我国台湾经济全面自由化,我国台湾金融先后进行了利率、汇率自由化、金融服务业综合化、金融机构设立自由化和公有银行民营化等几个方面的改革。

(1)利率自由化。我国台湾的利率自由化采取了渐进的方式。1975年7月,我国台湾开始放松利率管制,由“中央银行”核定利率的上下波动限制,银行可根据自身的资金状况和客户的信用程度在限制范围内浮动,但此时的浮动范围只有±0.25%。1980年11月,利率的浮动范围扩大到±2%以上。1985年3月起我国台湾实施放宽基本利率制度,银行根据自身经营状况、对客户授信的长短、用途以及客户信用评级和往来业绩等因素,以基本利率加码放款。1985年8月废止《利率管理条例》,1989年7月《银行法》修正,废止利率放款上下限制规定,由各银行完全依照市场机制运作。

(2)汇率自由化。1978年7月10日以前,我国台湾汇率制度属于盯住美元的固定汇率制。为了寻求我国台湾经济的稳定,我国台湾于1978年7月10日宣布不再盯住美元,改为浮动汇率制度,以使得汇率能根据市场的变化随时做出调整,发挥调节国际收支的作用。1979年2月1日,我国台湾外汇市场成立,确定5家商业银行为外汇指定银行,由这5家银行的负责人共同商议确定美元对新台币的中心汇率,实际汇率允许在中心汇率的±0.5%的范围内浮动。1980年,由于我国台湾对美贸易出现大量顺差,台美间贸易摩擦升级,美国要求新台币升值,同时放弃中心汇率制度。1989年4月,我国台湾宣布放弃中心汇率制度,经常账户下的外汇管制全部取消,资本项目下的外汇管制也基本从以前的“管出不管进”改为“管进不管出”的立场。

(3)经营业务的综合化。我国台湾银行业采取分类制度,分为商业银行、储蓄银行、专业银行和信托投资公司,各类银行各有专属业务。但在执行方面,商业银行却具有综合银行经营性质。早在1960年,一般的银行经过设立储蓄部和信托部,就可经营证券业务。1992年5月和8月,政府先后放开银行办理短期票

据的经营和自营业务以及办理短期票券的签证与承销。票券业务已成为一般银行的一项业务。1989年《银行法》修订时放宽了金融机构的经营业务范围,1988年以后,放宽中小企业银行的经营地域范围,1993年放宽信用合作社的业务区域和经营范围。

(4)金融机构设立自由化。在1987年7月前,金融机构在我国台湾仍然属于特许行业,在市场上处于垄断或寡占的地位。在我国台湾逐步放开各行业企业进出自由的推动下,1988年开始允许新设证券公司,1990年开放商业银行的设立,1992年开放保险公司的设立,1994年开放票券金融公司与证券金融公司的设立,1998年成立期货交易所,建立期货市场,2001年开放金融投股公司的设立。

(5)公有银行民营化。1989年,我国台湾在公用事业民营化政策方向确定后,对公用事业展开民营化工作。但有关公营银行民营化的推动直到1996年仍未见任何成效。1996年12月底召开“国家发展会议”,建议民营化过程加速,预定在2002年6月底完成公用事业民营化,包括8家银行在内。这8家银行采取在股票市场中以释股方式来达成民营化。

资料来源:李春平:《台湾金融自由化改革及其启示》,上海经济研究,2006.5。

第三节 中国的金融改革与金融深化

一、中国金融改革的历程与成效

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而且是从集中计划经济模式向市场经济模式转轨的国家,以发展中国家体制为分析背景的金融抑制理论和金融深化理论,对中国金融业的改革和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中国金融体制改革是以市场化为基本线索而展开的,在经济市场化过程中,必须相应地进行金融体制改革,积极消除金融抑制,建立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金融制度。

(一)中国金融改革的历程

1.从高度集中的金融调控体系到市场化调控体系的初步建立(1978~1994年)

中国的金融体制改革从1978年真正开始。1979年10月,邓小平同志提出“要把银行作为发展经济、革新技术的杠杆,要把银行办成真正的银行”,从而开始了恢复金融、重构金融组织体系的工作。30多年来的金融改革,遵循了一个以市场为取向的、渐进化的改革逻辑,改革的巨大成就体现在从整体上突破了传统的计划金融体制模式,突破过去那种高度集中的金融机构体系,朝多元化体系方向改革,基本建立起一个符合现代市场经济要求的市场金融体制模式。

(1)中央银行体系的形成。随着“大一统”的金融体制逐步向多类型、多层次的格局演变,金融管理的重要性更加突出。在此形势下,中国人民银行仍然一身兼二任,会削弱其统管金融全局的地位。1983年9月,国务院发布《关于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决定》,确立了中国人民银行的性质与地位,即作为发行的银行、政府的银行、银行的银行,是领导和管理全国金融事业的国家机关,应主要用经济办法对各金融机构进行管理。同时,另设中国工商银行办理中国人民银行原来所办理的全部工商信贷业务和城镇储蓄业务。中国人民银行完全摆脱具体银行业务,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标志着中国金融机构体系变革的一项重大转折,即中央银行体系的正式建立。

(2)以商业银行为主的金融机构体系的恢复与发展。1979年3月13日,重新恢复成立中国农业银行集中办理农村信贷,领导农村信用社。紧接着,中国银行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也分别从中国人民银行和财政部分离出来。1984年,中国工商银行从中国人民银行分离出来,承担了原有中国人民银行办理的金融经营业务。至此,新的金融体系有了雏形,四大专业银行业务严格划分,分别在工商企业流动资金、农村、外汇和基本建设四大领域占据垄断地位。1986年7月24日,作为金融改革的试点,国务院批准重新组建交通银行。1987年4月1日,重新组建后的交通银行正式对外营业,成为中国第一家全国性的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之后,又陆续成立了11家股份制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建立与发展,打破了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专业银行的垄断局面,逐步形成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多层次、多类型的金融机构组织体系的新格局,有利于营造多种金融机构分工合作、功能互补、平等竞争的金融服务体系。

(3)中国货币市场的产生。改革开放后,商品经济的发展、金融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给货币市场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收入分配格局的重大变化为货币市场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同时,国有企业的客观现实和财政体制、投融资制度的改革,客观上也要求货币市场的形成和发展。

自1979年开始,中国开始大力推行商业票据。1984年,中国人民银行颁布了《商业汇票承兑、贴现暂行办法》,并从1985年4月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商业票据承兑贴现业务;1986年,中国人民银行对专业银行以贴现形式买进未到期票据,正式开办了商业票据再贴现业务,从而标志着票据承兑贴现市场的初步形成。

同业拆借市场是中国货币市场中产生最早、发展最快、最具代表性的市场,它伴随着众多银行和金融机构体系的形成而发展。1985年,“实贷实存”的信贷资金管理体制的实行,允许并提倡金融机构之间以有偿方式相互融通资金;在1986年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管理暂行条例》中,明确规定“专业银行之间的资金可以互相拆借”。这些政策促进了拆借业务在全国的迅猛发展,同业拆借中介机构也在一些大中城市先后成立。经过几年的发展,中国初步形成了一个以中心城市或经济发达城市为依托,跨地区、跨系统的资金融通网络,同业拆借市场也逐步发展成为中国货币市场中范围最广、规模最大的部分。

另外,在这一阶段,国债回购业务和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也开始出现,壮大了发展中的货币市场。

(4)中国资本市场的产生。在“大一统”的银行体制下,中国是没有资本市场的。随着1979年以后金融组织体系的建构,以银行为中介的间接融资市场首先发展起来。进入1985年以后,利用发行债券和股票筹集资金的企业开始增多,银行开始发行债券,资本市场在中国逐渐产生。

1984年4月的城市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会议拉开了城市集体企业、国营小企业进行股份制初步试点的序幕。当年,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了50万元股票,开创了中国股票发行的先河。随着股份制试点的扩大和股票发行数量的不断增加,客观上要求放开并不断扩展股票流通转让市场。1986年9月26日,上海试办了股票的公开柜台交易,它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最早的股票交易方式,标志着股票流通市场在当代中国的恢复和起步。1990年11月26日,中国第一家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宣告成立。接着,深圳证券交易所于1991年7月3日宣告成立。沪、深交易所以及1990年建立的STAQ系统(中国证券交易自动报价系统)成为新中国成立后中国资本市场重新建立的正式标志。

1979年以来,中国经济理论界和政府部门重新肯定了债务在国民经济发展和经济运行中的重要作用。因此,从1981年开始,又重新恢复了国债的发行。但在十多年的时间里,并没有形成国债市场,国债发行本身是行政任务,发行量也比较小。1991年4 月20日,财政部同以中国工商银行信托投资公司为主干的承购包销团签订了《1991年国库券承销合同》,这标志着中国的国债发行终于开始走向市场。此后,国债发行逐步高涨,1994年国债发行全面走向市场,而且发行量突破了1000亿元。从此中国的国债市场形成了,再也没有出现行政摊派。同时,随着金融体制的发展,金融债券也开始产生。1994年4月,由国家开发银行第一次发行政策性金融债券。此后,政策性金融债券的发行稳步发展。

(5)金融宏观调控体制的建立与货币政策的发展完善。1979年末开始的经济金融改革,核心是逐步发挥市场在宏观调控和资源配置中的作用。这一时期是计划和市场调节并存的时期,伴随着金融机构体系的改革,中国的金融体制和货币信贷体制也适时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

1979年,中国着手改革僵化的“统存统贷”的信贷资金计划管理体制,在部分地区试行“统一计划,分级管理,存贷挂钩,差额包干”的信贷资金管理办法。这一办法将信贷资金计划管理上的统一性和灵活性结合起来,同时也促进了信贷资金管理水平的提高。但是,这一信贷资金管理体制也存在一个突出的问题,即中国人民银行和各专业银行之间的资金并没有分开,各专业银行在资金使用上仍然吃中国人民银行的“大锅饭”。

1988年初,中央银行提出“控制总量,调整结构”的货币政策,决定继续紧缩银根。但在不久后,中央银行迫于各方面压力放弃了紧缩政策,再加上价格放开因素,货币、信贷从上半年起迅速增长,造成了改革开放以来前所未有的经济过热。

1992年后,新一轮经济过热再次出现。1993年,中央银行首先采取了带有行政色彩的严厉的信贷计划来控制信贷规模,并于当年5月和7月两次提高存贷款利率。除此之外,中央银行还采取了诸如整顿信托业、加强金融纪律、限制地区间贷款等措施,在宏观上收紧了银根,整顿了金融秩序,但也造成了金融机构更多的不良资产,损害了非国有经济,暴露出中央银行调控能力不足的缺点。

在这一时期,中央银行开始注意发挥利率调节资金供求的杠杆作用,并开始通过再贷款和再贴现政策实施间接调控。再贷款逐渐成为调控基础货币的主要手段。至此,除尚未开展公开市场业务外,中国已基本建立起一套间接宏观调控机制手段。

(6)计划管理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外汇管理体制。1979年以后,中国外汇管理体制逐渐由高度集中的计划管理向市场管理过渡。到1993年之前,已经基本建立健全了计划管理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外汇管理模式。这一时期的改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逐步完善外汇经营管理组织体系:1979年3月,国务院批准设立国家外汇管理总局,归属于中国银行,并赋予它管理全国外汇的职能,从此改变了外汇多头管理的混乱状况。1979年10月,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被批准经营外汇业务,改变了原来外汇业务只由中国银行一家经营的状况。此后,包括外资金融机构在内的一大批银行、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陆续涉入外汇业务,中国逐渐形成了由国家外汇管理局统一管理、以外汇专业银行为主体、多种金融机构并存的外汇经营体制。

2)实行外汇上缴与留成制度,建立外汇调剂市场:1979年8月13日,国务院颁发了《关于大力发展对外贸易增加外汇收入若干问题的规定》,提出外汇由国家集中管理、统一平衡、保证重点的同时,实行贸易和非贸易留成制。1980年10月,制定了《调剂外汇暂行办法》,开始外汇调剂试点,随后逐渐扩大调剂主体范围、增加交易品种、放松外汇调剂价格的限制,中国外汇调剂市场逐渐发展起来,形成了计划管理和市场调剂并行的管理方式以及官方汇率和外汇调剂价格并存的双重汇率制度。

3)对人民币汇率不断进行改革,市场化程度提高:为了发展对外贸易,适应外贸体制改革的需要,1979年中国开始实行双重汇率制,即贸易外汇内部结算汇率和官方公布的非贸易外汇收支牌价并存。这种制度在一定程度上鼓励了出口,支持了外向型经济的发展,但总体而言并没有改变改革开放前外贸亏损的局面,并且双重汇率的实施为国际经济往来带来了很大的障碍。1985年以后,随着外汇调剂市场的发展,中国开始实行官方牌价和外汇调剂价格并存,这实际上是一种新的双重汇率制。

2.从市场化调控体系到金融体系全面深化发展(1994年至今)

1994年以后,中共中央已经明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金融体制也进入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中国金融业在已有的基础上继续发展,并初步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金融体制的基本框架。这一阶段的改革目标是: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以中央银行为领导、政策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相分离、以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为主体、多种金融机构并存的现代金融体系。在具体实施中,主要是围绕贯彻“分业经营、分业管理”原则推进的。

(1)中央银行职能的转变。1995年3月正式颁布《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国人民银行作为国家的中央银行,其性质、地位、职能有了坚实可靠的法律保障。该法还确定了中央银行的主要职能、主要货币政策工具,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不再对非金融部门发放贷款,促进了货币政策真正走向间接调控。

自1998年底开始,中国人民银行按经济区划在全国设置九大跨省市的分行(外加两个营业管理部),彻底改变了中国几十年来按行政区划设置分支机构的框架,这对减少行政干预、推进区域经济和金融发展、加强中央银行的金融监管,显然有着深远的意义。在这一时期里,与中国人民银行相关的监督管理职能的归属又发生了一些变化。1997年11月,原来由中国人民银行监管的证券经营机构划归中国证监会统一监管。1998年11月,中国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负责监管全国商业保险市场。2003年4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统一监管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从此时起,中国人民银行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主要职能转变为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和提供金融服务三方面。

(2)深化了商业银行市场化改革。1993年12月,《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提出,要把中国的专业银行办成真正的商业银行,至此专业银行的发展正式定位于商业银行。

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渐深入,要求建立一个适应市场经济环境需求的、有利于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完善的金融体制和投融资体制。于是,在1994年中国相继成立了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和中国进出口银行三家政策性银行,标志着中国政策性银行体系基本框架的建立。

三家政策性银行的成立,承担了四大专业银行的政策性金融业务,专业银行开始作为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而真正从事商业性金融业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正式颁布,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规定了中国商业银行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在内的中国商业银行的发展进入了法制化的轨道。2003年银监会成立后,立即着手四大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造及上市工作,这对四大商业银行的长远商业化发展更有着深远的意义。

在中国人民银行的大力支持下,股份制商业银行及时推出消费贷款、股票质押贷款、单位通知贷款、单位协定存款等新业务品种,开展“网上银行”业务,大力发展中间业务,是中国金融创新的“急先锋”,为金融行业整体服务水平的提高做出了贡献。

目前,中国已有多家股份制商业银行成功上市,四大国有股份制银行已经全部上市。

通过将城市信用社改制成为城市商业银行,将原来邮政储蓄体系改造成邮政储蓄银行,建立村镇合作银行,改变了发展中国家金融机构所特有的“二元机构”特征,大大优化了中国金融机构体系。

(3)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逐渐成熟。首先,全国统一的同业拆借市场开始形成。1996年1月3日,全国统一的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交易网络系统在上海联网试运行,4 月1日起正式运行,实现了同业拆借的统一报价、统一交易、统一结算。随着拆借会员不断增多,全国统一的同业拆借市场利率(Chibor)开始形成。这标志着中国同业拆借市场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其次,商业票据贴现和再贴现市场得到了较快的发展。1994年以后,商业汇票在全国大部分地区,特别是一些沿海经济发达省市被广泛使用,成为企业主要的结算方式和融资手段。再贴现手段也开始真正作为货币政策工具发挥作用,跨地区跨系统贴现、再贴现和银行间转贴现业务大幅度增长。1996年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正式实施,对有效地规范票据行为、促进票据的正常使用和流通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保证。

最后,证券回购业务。国债回购市场开办以来,交易主体较杂,交易行为混乱,资金投向十分不合理。经过1995年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和国家证监会的联合重点整治,有效控制了违规的回购交易,逐步化解了证券回购中积聚的金融风险。1997年6月,银行间债券回购业务在中国外汇交易市场网络上正式展开,它为中央银行开展以债券买卖为主的公开市场业务,以及商业银行充分运用证券资产,灵活调节资金头寸,减少金融风险都创造了条件。

在股票市场上,通过逐步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和实施股权分置改革,优化了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同时通过QDII和QFII等措施,扩大了资本市场的对外开放程度。债券市场上,在继续完善国债和金融债券的基础上,大力发展企业债券,丰富了债券市场交易品种,扩大了企业融资渠道。同时,通过整顿券商、鼓励投资基金等机构投资者的发展,优化了资本市场参与主体的结构。

(4)利率市场化进程加快,金融市场资源配置作用日渐突出。中国在1993年明确了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基本设想,1995年初步提出了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基本思路。从“九五”计划的第一年起,国家开始将一些资金置于市场中,通过市场机制来确定其价格,实现资金定价的市场化。中国利率市场化改革是从货币市场起步的,其中二级市场先于一级市场;存款利率改革先放开大额、长期,对一般存款利率是实行严格管制的;贷款利率改革走的是逐渐扩大浮动幅度的路子;在本、外币利率改革次序上,外币利率改革先于本币。2003年,在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文件中,又着重提出在金融宏观调控方面要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建立健全由市场供求决定的利率形成机制,中央银行通过货币政策工具引导市场利率。利率市场化离人们越来越近。

(5)货币政策间接调控体系在发展中完善。1997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建立了货币政策委员会,使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的体系和制度逐步完善,货币政策的制定向科学化、民主化迈进了一大步。货币政策的操作手段逐步由过去的以贷款规模直接控制为主转变为以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调控基础货币为主。1996年中国人民银行开办了公开市场业务,标志着一套完整的金融间接调控机制的基本建立。

(6)外汇和人民币汇率管理日趋成熟。1994年开始,中国进行了新一轮外汇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发挥了市场机制的作用,为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和实现人民币可兑换奠定了基础。

1994年实现汇率并轨,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同时,实行银行结售汇制度,逐步实现经常项目下的人民币自由兑换。1994年4 月4日,全国统一的外汇市场——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成立并正式运行,从此中国外汇市场由带有计划经济色彩的外汇调剂市场发展到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银行间外汇市场的新阶段。它的建立统一了人民币市场汇价,彻底改变了市场分割、汇率不统一的局面,奠定了浮动汇率制的基础,有利于企业的经营运作和进一步利用外资,同时也有利于中央银行充分发挥间接宏观调控的作用,保持汇率稳定。在外汇领域基本形成了国家间接调控下的市场机制。1996年,人民币正式实现在经常项目下的可自由兑换。

2005年7月21日,人民币汇率由过去盯住美元改为参考“一篮子”货币,汇率改为1美元兑8.11元人民币,变相升值2%,并且不再与美元挂钩。中国人民银行于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公布当日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美元等交易货币对人民币汇率的收盘价,作为下一个工作日该货币对人民币交易的中间价格。每日银行间外汇市场美元对人民币的交易价仍在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交易中间价上下3‰的幅度内浮动,非美元货币对人民币的交易价在人民银行公布的该货币交易中间价上下一定幅度内浮动。从此拉开了人民币汇率有管理浮动的序幕。

(二)中国金融改革的成就

金融体制改革30多年来,中国金融业通过创建多样化的金融体系、发展市场化融资体系、不断改进金融服务方式、建立有效的宏观调控和监管体系等方式,在维护经济稳定与金融业安全运行、运用货币信贷政策支持经济增长、促进经济结构合理调整、保持币值的稳定、维护金融秩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中国金融体制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1.健全多样化的金融体系,增强金融实力

通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发展,中国金融组织体系由单一的中国人民银行体制发展到今天,已初步建立了由中国人民银行调控,由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分业监管,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分离,多种金融机构、多种融资渠道并存,功能互补和协调发展的新的金融体系。

2.稳定人民币币值,为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金融环境

改革开放以后,中国不断推进外汇体制改革,形成了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生成机制,人民币的对内币值与对外币值有了共同的市场基础。中国人民银行有效地充实、运用、管理外汇储备和黄金储备,在国际经济交往中,人民币汇率的稳定也获得了较好的国际信誉。2008年爆发金融危机之后,中国人民银行谨慎地应对形势的变化,适度调整货币政策操作力度和调整方式,力保人民币汇率的稳定。

3.不断改进金融服务方式,发展市场融资体系

改革开放后,金融服务的市场需求和金融业的竞争开始加强。金融机构的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提供的各项金融服务已覆盖到国民经济各部门和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基本形成了适应经济发展需要的现代金融组织和服务体系。

从1986年中央银行开始推行以票据信用为主体的规范化结算制度,协调各金融机构,进行了支付结算体系的现代化建设。在“八五”计划期间,电子化的清算体系取得了重大突破,1991年中国人民银行电子联行系统正式投入使用,“天地对接”,“实时清算”。在由大额支付系统和全国电子联行系统组成的中国支付清算系统混合运行以来,一直运行稳定,为整个金融系统及全社会提供了良好的支付清算服务。同时,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与债券市场、外汇市场、同业拆借市场等有机连接,为其提供快速、高效的资金汇划和清算服务,有效支持金融市场的发展和货币政策的实施。中国逐步形成了一个以现代化支付系统为核心,商业银行行内系统为基础,各地同城票据交换系统并存的中国支付清算体系。

在建立市场融资体制中,一方面建立了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新的投融资体制,商业银行要求为基本建设项目贷款实行项目法人制度、项目资本金制度和项目铺底流动资金制度,并大力开展国际通行的银团贷款、BOT等新的融资方式。另一方面不断探索社会融资的市场组织形式。从银行同业拆借、外汇交易和票据贴现市场业务的拓展,到上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成立,体现了一个市场化融资组织形式的良性发展的逻辑。

4.建立有效的宏观调控和监管体系,维护经济稳定与金融业安全运行

1979年以后,经过30多年的改革,中国人民银行适应经济金融的体制变革与快速发展,宏观金融调控职能和调控手段不断强化,除了传统的信贷规模和现金发行量的计划控制之外,相继开发和运用中央银行贷款、中央银行基准利率、公开市场业务、再贴现率等手段进行货币和信贷总量调控与结构管理,并逐步由直接控制走向间接控制。到1998年,取消了信贷规模控制,全面转向货币供应量的间接调控,对金融机构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和风险管理,中央银行严密的金融监督日益成为经济金融安全的基本保证,在稳定银行业方面起到了巨大的作用。

5.稳步推进金融对外开放,积极开展国际金融合作

按照国内经济发展水平和国际间的相互合作原则,从1979年开始中国就有计划、有步骤地开放国内金融市场。随着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及国家实施“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的战略以来,中国金融业对外开放速度加快,金融对外开放水平不断提高,中央银行严格履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承诺,已有一批外资银行可以不受地域和客户限制办理外汇业务,并进一步增加了外资银行从事人民币业务的城市。

与此同时,一些中小商业银行正积极寻求到海外上市。近年来,中资金融机构也已经在一些经济发展速度较快和有发展潜力的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如在东南亚和非洲等地设立金融机构。

二、中国金融发展的政策选择

尽管中国金融改革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是中国从长期的计划经济模式向市场经济模式转轨这一特点决定了中国金融改革方向必然具有持续、浩大和艰巨的特征。中国的金融改革还存在国有股份制银行公司治理不完善、金融宏观调控机制不完全、金融体系不完善和金融监管不全面等问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有必要继续深入改革。

1.全面规划、系统协调、积极稳妥地推进金融体制改革

(1)完善经济金融运行趋势监测指标体系,增强货币政策的前瞻性和科学性。根据经济金融运行规律准确分析和判断经济形势和趋势,及时采取预调和微调措施,不断改进中央银行金融调控水平。

(2)建立健全金融市场体系,完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加大公开市场操作的力度,进行必要的窗口指导,保持贷款和货币供应量的适度增长,以保持人民币的币值稳定,以此促进经济持续增长。进一步发展以同业拆借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和票据市场为主体的货币市场,鼓励金融机构开发新的金融工具,大力发展直接融资,改善社会融资结构,促进货币市场、资本市场与保险市场的有机结合、协调发展。

(3)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充分发挥利率机制调控作用。进一步扩大贷款利率浮动幅度,逐步过渡到取消贷款利率上限,对贷款利率实行下限管理。存款利率应在条件成熟时实行上限管理,允许商业银行存款利率向下浮动。综合研究应用各种货币政策工具,引导市场利率,维护货币市场利率基本稳定,稳固推进利率市场化,逐步建立健全由市场供求决定的利率形成机制。

(4)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增强汇率杠杆对经济的调节作用。有选择、分步骤地实现资本项目可兑换,稳步推进人民币可兑换进程,逐步放松外汇管制,改进现行结售汇制度,放宽企业和居民用汇限制,积极培育外汇市场,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促进国际收支平衡。

2.加强金融监管,完善金融监管体系

(1)转变金融监管理念。发挥银监会新的管理体制的优势,拓宽金融监管覆盖面,实现本外币、境内外金融机构、表内表外业务、现场和非现场的统一监管;建立被监管机构档案,实现监管信息共享。完善日常监管、风险预警、资信评级、监管责任制度体系,增强监管效能;提高监管人员素质,以新业务、新知识培训为重点,努力培养复合型监管人才,按照新《巴塞尔协议》的要求,坚持持续性监管和审慎性监管原则,努力发挥监管在维护金融秩序稳定方面的功能和作用。

(2)加强三大监管主体的协调及与国际、区域监管机构的合作。加强银监会、保监会和证监会三者之间的联系、协调与合作,增强中国金融监管的合力和实效。要立足当前、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实际,创造条件,逐步实现混业经营、统一监管。要加强与国际和区域金融监管当局的合作与交流,及时提供与获取对跨国金融机构并表监管的必要信息,积极学习和借鉴外国银行的监管经验,不断提高中国的金融监管水平。

(3)加强金融立法,健全中国金融监管的法规。中国要继续完善金融法规体系,一是对照已有的金融法规,认真结合国际金融监管规则的要求,制定中国详细、全面的金融监管实施细则,突出可操作性,以确保监管工作规范、统一。二是结合当前快速发展的金融业务实际,要借鉴国际上先进的金融监管经验,尽快制定完善有关的金融监管法规,可建立市场准入、经营范围、风险管理、市场退出等各个方面的金融监管法规体系。

(4)建立良好的金融机构内部自律机制和营造依照市场经济规则办事的市场氛围。国外的实践证明,在成熟的市场环境下,金融机构的稳健运行,一般以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行业自律、中央银行监管的“三位一体”的安全体系为保证。前两者是金融机构自身以及金融机构之间的控制和约束,后者是外部对金融机构的制约和管理。这三个方面相互支撑,缺一不可。在加强监管的同时,完善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金融机构自我约束的意识,同时充分发挥同业协会的监督管理职能,确保金融体系的稳健运行。

3.大力发展资本市场,扩大直接融资

(1)大力发展资本市场是扩大直接融资,进一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的需要。推进资本市场的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要不断完善资本市场的层次结构和品种结构,不仅要发展股票市场,还要大力发展债券市场(在债券市场方面,不仅要发展国债市场,还要发展公司债券市场和地方债券市场);不仅要培育个人投资者,还要下大力气培育机构投资者;不仅要进一步完善证券发行市场,还要进一步完善证券交易(流通)市场,以适应市场投资者和筹资者的不同需要。

(2)加强资本市场本身的制度建设,不断完善资本市场法律法规体系,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3)大力推进全社会的诚信建设,加大对上市公司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市场主体的内控机制和规范化运作水平,奠定资本市场稳定发展的基石。

(4)为适应经济全球化和加入WTO的需要,提高中国资本市场的对外开放水平,加大中国资本市场的对外开放力度,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和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资本市场的合作和竞争。

4.系统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

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是巩固农业基础地位、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全面发展的重大政策,也是金融体制改革的重要环节。

(1)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明晰产权关系,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因地制宜改革农村信用社组织形式,把农村信用社办成产权清晰、管理科学、激励约束机制健全,主要为“三农”服务的金融机构。

(2)继续完善和发展农村政策性金融服务,明确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作为国家政策性银行的职能定位,形成农村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共同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格局。

(3)加快健全农信社、农行、邮政储蓄等多种金融机构分工协作、平等竞争的农村金融体系,适度放松农村金融的市场准入条件,允许农村民间金融组织合法化,允许外资金融介入到农村金融业务,重点支持农民自主参与的各种形式的合作金融,以增加农村金融的服务供给。

(4)逐步改革农村利率体制,推进农村利率市场化进程,有效抑制农村资金“城市化”的倾向,促使资金回流农村,降低农村融资活动的成本水平,并且通过农村利率的市场化引导和吸收民间资本,变非法金融为合法金融。

(5)建立有效的监管框架,完善农村金融法律法规,充实监管人员力量,改进监管理念,完善监管技术,提升监管质量和效率,确保包括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村信用社和按照合作原则建立的新的合作金融组织、民间金融组织共同为农村经济提供服务。

5.调整优化金融体系结构,改变金融结构不对称格局

大力发展以市场为导向的地方性中小商业银行;发展创业板市场、开放柜台交易市场,建立完善的资本市场体系;大力发展企业债券市场,积极探索地方政府债券。

本章小结:

(1)金融抑制是指发展中国家存在的金融资产单调、金融机构形式单一、市场机制未充分发挥作用、存在较多的金融管制(包括利率限制、信贷配额、汇率及资本流动管制等),致使金融效率低下的现象。金融抑制现象的出现并不是偶然的,它有着复杂的经济、政治和社会历史根源。金融抑制的手段主要有:利率管制、信贷配额、汇率管制、对金融机构的管制等。金融抑制会对经济发展产生一些负效应,主要包括:负收入效应、负储蓄效应、负投资效应、负就业效应。

(2)金融深化是指政府放弃对金融体系与金融市场的过分干预,放松对利率与汇率的管制,使其能充分反映资金市场与外汇市场的供求状况,并实施有效的通货膨胀控制政策,使金融体系能以适当的利率吸引储蓄资金,也能以适当的贷款利率为各经济部门提供资金,并进一步引导资金流向高效益的部门和地区,以促进经济的增长和金融体系本身的扩展。衡量一国金融深化程度的常用指标主要有:金融存量指标、金融流量指标、金融工具的多样化、金融资产价格指标、金融体系的规模和结构。爱德华·肖和罗纳德·麦金农从不同角度揭示了金融深化对经济增长产生的正效应,并得出了相同的政策结论,那就是发展中国家应该采取金融深化政策,减少政府干预,解除金融压制,促进经济发展。

(3)中国经济曾经长期处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之下,存在严重的金融抑制现象。经过30多年的改革,在金融机构体系和金融业管理体制建设,利率、汇率的市场化改革,金融调控监管机制的完善,以及金融市场稳步对外开放等方面都取得了很大成效。但金融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不可能一步到位,还需进一步的改革和完善。

关键术语:

金融抑制   金融深化   货币化比率   金融相关比率

复习思考题:

(1)什么是金融抑制?金融抑制的表现及其对经济增长的负效应有哪些?

(2)发展中国家金融自由化改革的经验和教训有哪些?

(3)金融深化论的政策主张是什么?

(4)发展中国家的金融体制有哪些特征?为什么说这些特征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发展中国家抑制性的金融政策造成的?

(5)试用“金融抑制”和“金融深化”理论分析我国金融发展中所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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