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中国人的反对
民国七年(1918)八月,旧财政部《币制节略》说:精琪提出条议以后,“廷臣多非议其说,不敢尝试”[37]。首先提出激烈的反对意见的是总办江南商务局刘世珩。
光绪三十年(1904)二月,刘世珩在《银价驳议》中,将“条议”及“诠解”逐条驳斥,其中有一段最为激烈。他说:“按银价一议,其原因起落,诚有大可异者。其始,则中国不度己之情形,不审事之利弊,贸贸然以一纸觉书抵之美政府,以为斯事之起点。其继,美政府即贸贸然〔按美政府倒不是贸贸然〕,开议会,派大臣,由一国所议者推而集各国之所议,以为斯事开场。其终,美大臣又不知何所据,更贸贸然自居为中国之代表,会议于欧洲各国,以迫求此事之结果。试[问]美政府何爱于中国,乃以代办使臣一纸之书,遂不惜开议会劳大臣如此?……是果为美国政府文明之施乎?抑果为中国交谊亲密之报乎?请毕观斯议,即可知其所为也已。噫嘻!自二十世纪以来,各国政策之方针齐集力于权利扩张之主义,所谓义声仁德,概乎毋闻。今中国自引其端,美国乃乘时以奔赴。中国自开其隙,各国乃就势而争趋。如火之然,如泉之达,不有原因,奚为结果?结果既现,抵制诚难。”[38]
刘世珩的驳议虽然说得痛哭流涕,但对此案的影响似不很大。据《中国近代币制问题汇编》的编者陈度说:“本书甲辰(光绪三十年)二月,南洋官报局排印,传世甚稀,今自上海涵芬楼抄出。”精琪条议之所以未被采用,大概是由于廷臣“不敢尝试”,而张之洞一个奏折更有决定性的影响。
光绪三十年(1904)七月,即精琪离开北京准备回国以前不久,湖广总督张之洞奏驳虚定金价铸用金币折:“财政一事,乃全国命脉所关。环球各国,无论强弱,但为独立自主之国,其财政断未有令他国人主持者,更未有令各国人皆能干预者。今精琪条议……所云,直欲举中华全国之财政尽归其所谓正司泉洋员一手把持,不复稍留余地,而又恐各国之议其后,故一则曰使赔款国之多数能满意,再则曰赔款国之代表人可以查看账目,而不复问主权之何属,其悍然不顾乃至此极,实出情理之外。”[39]
1904年8月28日,精琪离开北京的前一天,要求当时代表中国政府的庆亲王奕劻发表意见,以便回国后报告美国政府。奕劻写了一封回信,大致说,经过谈话之后,他完全表示同意,对于精琪所提的条议及诠解,更非常感谢。他认为划一币制这一点,关系极为重要。中国政府正在考虑这问题,并拟设立国家银行来执行。其他各项还待研究,并还要考虑人民的情感,使能逐渐见诸实行,务期符合精琪的愿望。以下还说了一套客气话,结束了这封回信[40]。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