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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技术自主创新的基本策略

时间:2023-11-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精算技术的自主创新的重点应放在对损失资料的收集上,收集我国风险事故的损失资料,分析得出我国风险事故发生的规律与特性,并用恰当的模型反映出来。只有这样才能开发出适合我国市场的保险产品,才能促进保险产品自主创新。两次生命表的推出,都是中国保险业的自主创新。

四、保险技术自主创新的基本策略

下面我们就按前文的分类,从精算技术、企业管理、风险管理技术和信息技术等四个方面分别讨论保险技术的自主创新。

(一)精算技术的自主创新

精算技术的实质是通过对损失资料的研究,找寻风险事故的损失规律,包括风险因素、损失额度与概率分布,再用恰当的数学函数或计量模型对损失发生的频率与程度进行尽可能准确的模拟。因此精算技术的发展依赖两个条件:一是数学和统计学的发展,二是损失资料的收集。

数学与统计学是保险业外部的基础性研究,保险业的精算人员应注重将其成果引入精算领域,形成可用于精算的模型和计算方法。更重要的是,精算技术要与信息技术紧密联系起来,对精算模型和计算方法做信息化、系统化的处理,制成精算软件并申请专利,从而形成自主产权的精算技术成果。

精算技术的自主创新的重点应放在对损失资料的收集上,收集我国风险事故的损失资料,分析得出我国风险事故发生的规律与特性,并用恰当的模型反映出来。只有这样才能开发出适合我国市场的保险产品,才能促进保险产品自主创新。同时,这也是我国保险业进行产品模仿创新和对国外产品引进、吸收、再创新的正确出路,即在我们模仿、引进国外保险产品的时候,设定费率体系的依据应是我国的统计数据。

1995年之前,我国寿险业一直使用日本的生命表。1995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人身险部精算处编制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张行业经验生命表(CL1990—1993)。2005年12月22日,保监会又颁布了最新的生命表(CL2000—2003)。两次生命表的推出,都是中国保险业的自主创新。第一张生命表反映了中国人口自身的生命特征,第二套的四张生命表则反映了中国人口经过10年的发展之后新的生命特征。统计资料的革新与改进,提升了中国寿险业经营的科学性和产品定价的公平性。同样,收集和更新其他险种领域的损失统计资料也可以起到相同的作用。

在损失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工作中,我们应当对保险责任做尽可能细致的分解,把损失资料按相互独立保险责任分类整理,这样有利于对不同的保险责任分别定价。这样做的好处是,通过保险责任的重新组合,可以得到满足不同的被保险人个性化需求的“新”产品。比如,企业财产保险中,雪灾和泥石流都是列明的保险责任,但试想海南省的被保险人怎么能会因为雪灾遭受损失,而位于各大城市中心的企业又怎么会有泥石流的损失风险呢?显然,这些投保人面对的是不公平的条款、为不需要的保障支付了保费。如果能够对雪灾和泥石流风险分别定价,我们就可以针对不同投保人的需要制定出更合理的产品。同时,对于保险企业,可以制定一种按保险责任统计的赔付率,从而可以直观地观察到风险变化的趋势和特点,使企业调整费率有更科学的依据、风险管理更有针对性。

(二)企业管理的自主创新

企业管理是一个涵盖内容非常广泛的领域,基于保险行业生产与销售不可分割以及成本事先不可预知的特点,笔者认为当前保险行业管理的自主创新,其重点应放在销售管理和后援机构管理上。这是因为销售的成功与否决定了保险公司的收入,而后援机构的运营成本是保险公司经营成本中较为可控的部分。销售的自主创新使保险公司找到更适合中国消费市场的销售方式;后援机构管理的自主创新使保险公司形成更有效率的管理模式,取得更低的运营成本。

1.销售专业化

与发达国家的保险消费者相比,中国的保险消费者风险意识差、购买欲望弱,中国的消费者需要保险消费教育。只有做好消费者的教育和引导,使消费者认识到风险的客观存在和保险消费的必要性,才能更好地完成保险销售。

被保险人性质的不同,会使不同的被保险人面临种类和程度都不尽相同的风险,比如制造企业风险主要在于厂房和设备等财产风险;餐饮服务业的风险则主要来自于公众责任和产品责任等法律责任风险;年轻、无子女的家庭需要针对自身健康和父母健康的保障;中年、有子女的家庭则会更多地需要养老和针对子女的保障。因此,保险业务人员专业从事针对某一类型被保险人的销售工作,一方面可以充分了解此类型被保险人的风险状况和保险需求,另一方面可以从事对保险消费者的教育和引导,开发保险市场和消费者的潜在需求。

保险公司一方面要对业务人员做风险管理和相关行业知识的培训,培养业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另一方面要对销售队伍的组织架构做出调整,从原来按区域划分销售团队的传统做法,改为按被保险人类型划分销售团队,这样一是有利于保证销售和服务工作的专业化,培养具有专业素质的销售队伍,二是有利于减少团队之间竞争带来的资源浪费。

2.管理集中化[6]

在后援机构的管理方面,集中管理模式正在改变着中国保险业。保险业的集中管理模式是指对保险企业的数据、应用系统、业务处理做集中管理的一种管理模式。

集中管理,首先是利用先进的数据存储技术对海量业务数据进行集中管理;在此基础上再利用网络与信息技术,建立标准化、统一的业务处理平台,确保数据的集中存储和处理流程的规范统一以及数据资源的共享。随之而来的是业务处理的集中,现在很多保险公司正在积极筹建包括业务处理中心、财务处理中心、核保核赔中心、信息处理中心等的后援基地。一些集团化的大公司也在其子公司集中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始集团公司数据的整合和集中管理。

集中管理模式对保险企业有着非常积极的影响:一是数据集中为保险企业带来了更及时、准确和大量的客户资料、投保信息、产品销售信息等市场相关数据以及损失、理赔情况等各种风险测算数据。这些数据一方面使新产品定价有了科学依据,便于保险产品的创新开发;另一方面更及时地指导公司对产品的价格和责任进行合理调整,推出换代产品,保证保险产品不断创新。二是保险企业利用集中的信息技术平台,支持B2B和B2C的投保模式,客户、代理机构和代理人直接通过网络获取保险产品信息,远程录单,从而保证快速出单;保险企业销售管理人员可以利用这个平台随时了解各销售渠道、销售队伍的变化情况和销售业绩状况。更重要的是网络技术把原先狭窄的销售渠道和覆盖面拓展到了无限的空间。三是利用共享数据资料和统一的业务处理平台,客户可以在公司任何一个分支机构进行投保、缴费、保全、理赔等业务,打破了属地原则的局限性,大大方便了客户;同时,客户利用电子商务、客户关系管理和呼叫中心等服务平台,进行在线业务操作,享受电子化服务,突破了时间限制;此外,保险企业借助信息及网络技术可以构建跨企业、跨行业的综合服务平台,为客户提供更加全面、快捷的保险和其他生活服务。四是集中管理模式实现了保险企业“扁平化”,通过减少大量的中间环节和管理层级,提高了管理的效率和力度。尤其是对业务的统一处理使得作为非独立法人机构的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不再兼做两核,总公司可以更有效地控制业务质量和管控风险,防止承保不严和因分支机构考虑自身利益而产生的滥赔、多赔或惜赔、少赔的现象。五是有了集中的数据与集中的系统支撑,公司的经营效益指标核算可以很快由以前的年度核算,做到月核算、周核算,甚至做到日核算,避免了原来在分散处理系统下,公司总部需要了解整个公司的财务状况时,手工汇总各分支机构出具的财务报表而带来的极为烦琐的工作。快捷、准确的经营效益核算集中,有利于实时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务状况,保证公司的稳健持续经营。

在推行集中管理的同时,我们也要注意防范以下风险:一是数据集中将数据、业务处理和其他应用系统数据都存放在一个集中的数据管理中心,将原来分散的数据管理风险集中于一点,保险企业会面临自然灾害和人为事故带来的系统瘫痪风险。这就要求集中模式管理的保险企业必须建立即时的数据系统备份,以保证数据能够灾后恢复。二是网络系统的集中管理带来的风险。一旦集中管理的通信网络出现故障,那么各级公司的业务处理和日常的办公都会受到影响,这就需要我们在网络建设方面采用双线路、双备份设备的策略,以减少网络中断给业务处理带来的影响。同时保险企业需要更高素质、更高水平的信息技术人员来提供可靠的技术保障。三是规范、统一的集中管理系统可能不能满足各地多变的管理需求,从而导致管理僵化、损失经营效率的风险。我国地域辽阔,各地的风土民情、管理思想和业务特点存在一些差异,规范、统一的管理系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局部地区业务的拓展。

(三)风险管理技术的自主创新

风险管理技术的创新可以尽可能降低保险经营的不确定性,确保经营稳定。因为所谓注重业务质量并不意味着在承保阶段将所有风险大的业务全部拒绝承保,因为这只能造成市场的萎缩,同时也可能造成社会效益的损失。正确的做法是,运用承保技术准确地估计风险、运用风险控制技术降低风险、运用风险分散技术消化风险。只有这三项风险管理技术不断地创新,才能做好这三个“运用”;只有做好这三个“运用”,才能将低质量业务转化为可盈利的高质量业务。同时,这也会使投保人享受到风险管理的附加服务。这种风险管理服务可以成为保险业服务差异化竞争的核心和主要实现手段。而且,风险管理技术的创新有可能产生物化的技术成果,可以得到专利权保护,从而实现短期内无法模仿的市场领先。

承保技术的重心在于对风险的认识,具体来讲就是对各类标的的风险暴露、风险事故诱因和导致损失扩大的因素全面而深入的认识以及对其他人、物、环境等因素与损失之间的关联(即风险链)的把握。提高对风险的认识,有利于我们准确地预计风险事故的类型和估计损失概率的大小。

风险控制技术的发展基础是承保技术的发展。在深入地认识了风险事故的诱因和导致损失扩大的原因以及其他与损失相关联因素之后,我们才能进行有针对性的研究,以找到有效切断风险链的风险控制手段,包括技术手段、差别费率手段和合同条款手段等。就如同巴蓬的凤凰火灾保险公司建立了自己的消防队,改变了火险公司面对损失的被动赔付局面一样,高水平的风险控制技术可以使保险企业不再被动地接受风险,而是可以更主动地处理、控制和降低承保标的的风险。

风险是客观的,人们对风险的认识就是对自然现象和规律以及社会现象和发展规律的认识,也就是基础研究解决的问题。因此,这两项技术的创新离不开高校、科研院所等研究机构的参与。保险企业一方面要注重收集总结相关领域的研究成果,另一方面应与研究机构积极合作,有针对性地开展风险研究。在研究中,保险企业要充当向研究提供资金的项目资助者、为研究人员提供事故统计资料的研究资料提供者以及基础研究成果向保险经营应用转化的应用研究引导者。在前文中我们提到的英国火灾试验所,从事的就是防火科学的全面研究,包括各种建筑材料的防火性能和试制各种防火器材。这些研究成果都将有助于保险承保和风险控制工作的进行。而且在研究中所取得的物化成果,比如某种优质的防火材料、独特的灭火器材或火灾控制方法系统,可由保险企业申请专利保护,形成市场竞争的一张王牌。

风险分散技术的创新点在于利用合适的工具把风险损失在更广泛的范围内分散。保险本身就是一种将个体损失在全部面临同类风险的投保人集体中分散的工具;共保和再保险是将单一保险人不能独自承担的风险在经营同种业务的保险人之间分别进行横向和纵向的分散的工具;巨灾债券,则把在保险业内无法消化的巨大风险利用债券这一工具在更广阔的资本市场中进行分散。在认识到这些现有的风险分散工具的共性之后,我们可以认为,风险分散的基础不应只局限于面临同类风险的个体集合,任何的共性都可能成为风险分散的基础,关键在于基于这种共性开发创新的分散工具把这些个体集合起来。这样一来,就可以实现风险分散的创新。保险企业可以通过设计新的风险分散工具来处理原有机制无法处理的风险。

此外,保险企业可以考虑建立风险管理专家系统,以配合风险管理技术的创新。保险企业对各类保险标的特别是重大项目的大型标的进行承保、理赔和风险管理工作的过程中,需要大量的建筑、工程、机械、电气、医学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参与,除了利用本企业的人力资源外,保险企业也可以通过聘请兼职的专家,建立外部的专家网络。但保险企业一般很难聘请到这些领域的专家,那么一套优秀的风险管理专家系统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保险企业对这类专家和专业知识的需求,同时也可以起到促进风险管理知识在企业内部迅速传播、交流和共享的作用。

风险管理专家系统应该包括各行业、各类标的的风险因素和风险管理手段、相关安全标准、历史同类标的的损失资料等信息。该系统应为两核人员提供保险标的的相关知识、列出应注意的风险点并提出风险管理建议,同时给出其他类似标的的历史投保情况、损失和理赔资料以供参考。

风险管理专家系统内的风险及其管理信息可来自于对相关领域科研成果的总结,也来自于对行业或本企业所承保标的历史损失资料的统计分析。

(四)保险经营管理中信息技术应用的自主创新

保险企业信息技术包括四个方面,即计算机技术、数据通信技术、网络技术和数据库技术。在这些技术的基础上集成了业务管理系统和办公自动化系统。信息技术是现代保险业提供服务的基本物质支撑,同时也是保险创新的关键因素之一。著名的创新研究者Barras所创建的“反生命周期理论”正是源于对保险、银行等的观察。Barras的研究发现,首先,这些服务业采纳了某项信息技术,触发了一个“自然的技术轨道”,导致了渐进工艺创新的出现,目的是提高服务的效率;其次,出现了一个更加重要的创新,导致了服务质量的改进;最后,在产品生命周期最后,一个产品创新才出现。由此可见信息技术应用对于保险创新的重要性。

借助于信息技术,保险企业可以在承保、理赔、客户服务等环节实现业务流程的信息化。以车险理赔为例。车险理赔需要多个岗位协作完成,理赔流程包括客户报案受理、查勘、定损、立案、核赔和支付等几道程序,案情复杂或金额较大的赔案还要上交上级部门审核处理。传统的工作模式中,工作人员要将各类文字材料和照片汇总为卷宗,这些卷宗要在各个理赔环节的各个机构、岗位之间传递处理。卷宗的传递主要靠邮递、传真和人工方式进行。在信息技术的工作模式下,查勘人员可直接将数码照片上传至理赔系统,传统的纸质材料也通过扫描成为电子文档保存在系统中,定损、核赔、缮制、财务等环节随即开始作业,减少了卷宗流转带来的时间延误和人工传递可能导致的丢失。业务流程的信息化提高了作业流程的效率和质量。

借助信息技术,保险企业可以转变营销方式,大力开展电子商务。电话、网络的普及,使得销售终端延伸到客户的家中;电子商务使保险公司与客户不受时间和空间的约束,更直接地进行业务往来。电子商务省却了保险营销活动中很多的中间行为,节省了佣金支出,使保险公司能够提供更低价格的产品;同时也可以减少代理机构和代理人的不诚信行为。

借助信息技术,保险企业可以促成组织创新和管理变革。前文所述的保险业集中管理模式,正是以网络技术为基础来实现的。信息系统可以准确、快捷地为经营管理人员提供各项经营指标,如月销售额、公司资产分布、索赔数额等,减少了传统管理模式下以信息传达为主要工作内容的中低层管理人员的数量,从而提高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节省了管理成本。

信息技术是一项相对独立的技术,鉴于保险公司人才和开发能力的限制,它很难在信息技术的基础研发领域有大的作为,因此保险公司在信息技术领域的自主创新应表现为对信息技术领域最新成果的自主创新的应用。信息技术应用的目的是配合保险公司管理的自主创新。

基于以上分析,保险业信息技术运用的重点应放在以下几个方面:

1.坚持业务流程和办公流程的自动化和信息化。以业务流程与办公流程的自动化与信息化促进保险公司组织结构的扁平化和运营的虚拟化。组织的扁平化减少了不必要的管理人员,可以加强一线的业务和客户服务队伍建设。运营的虚拟化使保险公司将部分业务环节,如展业、定损、客户服务等,外包给中介公司,充分调动外部资源,彼此合作,共同发展。这样的虚拟性运营使保险公司专注于经营的最核心环节,减少了不必要的资本投入,削减了运营成本。运营的虚拟化要建立在完善的网络和电子商务平台的基础上,合作伙伴应随时可以通过电子商务平台与保险公司的业务系统进行交互操作;保险公司也要能通过信息系统对合作伙伴的行为予以检查和约束。

2.加强电子商务平台的建设。电子商务平台是指解决保险产品的网上投保、报价、在线支付、电子出单、网上理赔的B2B和B2C系统。电子商务平台应该同时实现合作中介机构和业务人员对公司业务系统的直接操作。我国很多保险公司在电子商务领域都有着不同程度的尝试,如中国人保、中国人寿、平安、太平洋和美亚等几家公司都推出了在线交易平台。然而,总体来讲,我国的保险电子商务开展得并不成功,交易量很小,其中的主要原因包括两点:一是消费习惯使客户必须要求见到销售人员才会安心消费,何况现在许多消费者连销售人员都不会相信,就更不必说相信网上的资料了;二是大部分保险产品的条款专业性强,普通消费者不易理解,所以消费者不愿通过网上购买,能够在网上销售的产品都是标准化程度高和条款简单、易于理解的车险、货运险、意外险等。因此,要开展电子商务,保险公司还要在保单通俗化、产品标准化等方面加大工作的力度,同时可以运用在线咨询等手段解决消费者网上投保时遇到的问题。电子商务平台的建设也不应只局限在电子商务网站的建设上,比如把标准化的产品放在银行的自助终端进行销售也是保险电子商务的一种实现方式。

3.开发建设客户关系管理(Client Relation Management,CRM)系统。成功的CRM系统可以有效地管理现有客户,不断挖掘和扩展新的客户资源。以客户为中心的CRM系统取代以业务为中心的传统经营管理系统,更加符合集约型增长模式的要求。在汇总客户相关数据的基础上,保险公司应重视数据挖掘工作,把单纯的数据转变为有效的信息,以支持管理人员做出决策。

【注释】

[1]1998年中国保险年鉴.中国保险年鉴编辑部.

[2]2003年中国保险年鉴.中国保险年鉴编辑部.

[3]2005年中国统计年鉴.中国统计年鉴编辑部.

[4][美]Felix Janszen.创新时代.雷华,马乐为,译.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2002:4.

[5]韦福祥.对服务补救若干问题的探讨.天津商学院学报,2002(1).

[6]李越于2007年4月28日在中保网www.sinoins.com发表了《大集中引发保险业管理重大变革》一文,对集中管理模式做了较为全面的论述,本书此处做简单的引用和适当的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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