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1 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的阶段
依照工程项目的基本建设程序,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的阶段主要包括:项目建议书阶段、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设计文件阶段和建设准备阶段,概括起来其工作内容如下:
1.提出项目建议书
工程项目的主管部门、地区、企事业单位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长远规划,结合行业和地区发展规划的要求,提出工程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相关依据;产品方案、拟建规模和建设地点的初步设想;资源情况、建设条件、协作关系等的初步分析;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设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估计。经过调查、预测分析后,提出项目建议书,报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初审。行业主管部门初审通过后报国家计委,并委托有资格的工程咨询单位评估后进行审批。
2.编、报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建议书一经批准,即可着手进行可行性研究,对项目的技术上是否可行和经济上是否合理进行科学的分析和论证,国家规定所有基本建设项目都要在可行性研究通过的基础上,选择经济效益最好的方案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根据不同的投资规模分级审批。
3.编、报设计文件
可行性研究报告经过批准的工程项目,应通过招标择优选择设计单位,按照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和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由主要投资方组织审批,初步设计文件经批准后,总平面布置图、主要工艺过程、主要设备、建筑面积、建筑结构、总概算等不得随意修改、变更。
4.建设准备阶段
项目在开工建设之前要切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其主要内容包括:
(1)征地、拆迁和场地平整。
(2)完成施工用水、电、路等工程。
(3)组织设备、材料订货。
(4)准备必要的施工图纸。
(5)组织施工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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