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无形资产的产权问题
一、无形资产与实物资产、知识产权的关系
1.无形资产与实物资产
无形资产是在实物资产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实物资产是无形资产的基础,是无形资产实现的物质载体和表现形式。因为:(1)实物资产的出现早于无形资产;(2)无形资产的产生是人们规避风险和企业规模扩张产品差别化的要求;(3)无形资产的形成必须通过产品形状、质量等有形的东西体现出来,如著名商标是企业在产品质量服务等方面长期保持的结果、技术要通过新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及新产品体现其价值。
无形资产又是与实物资产截然不同的一种资产,它是一种虚拟资产。实物资产的价格由制造成本和利润构成。其成本有确切的实物;其利润是由竞争决定的平均利润;其时间是经济和技术寿命;其功能是生产产品,产品的获利性来源于其产品的质量和产量。即产量、价格和成本这几个变量便能完整地表达实物资产,它是一个固定的量,完全能用数量表达。现行会计体系表达的正是实物资产的本质和能力。其风险限于价格,即价格的不确定性或不可控性。正如西方经济学完全竞争所描述的企业是价格的接受者。
无形资产是无形的,其价格由成本和获利性决定。其成本包括有形的实物,但大部分是无形的知识等及人的体力、精力的耗费;其获利性来源于一种权力,一种可以消除价格风险和支配资源的支配力。如商标、技术可以提高企业知名度和信誉度,固化消费者,从而固化价格,而价格高低取决于知名度和信誉度即垄断的程度。西方经济学的垄断竞争、寡头垄断和完全垄断描述的价格的影响者、制定者便是这种情况。所以,无形资产的获利性不是一个固定的量,它取决于其垄断的程度。用博弈论的话说,取决于未来企业的战略支付空间等。由此,无形资产的存续期也是不确定的。而现行会计体系是无法处理此类问题的,必须采用新的概念和程式方法。比如引入概率方法、去除不合理的会计假定。
另外,无形资产获利性是脆弱的,其本质在于它来源于权力,这种权力必须在法律和秩序的前提下才能存在。这要求加强无形资产的立法保护,这种制度的差异解释了发达国家与不发达国家的差距;同时也说明无形资产保护与自由竞争之间的矛盾,反映了知识经济与实体经济的不同甚至冲突,如美国司法部分解微软公司的案例。
2.无形资产与知识、知识产权
关于无形资产,中国大百科全书指不具有形体的能为企业提供未来权益的资产,通常包括商誉、商标、专利权等;1993年由财政部颁发的《企业财务通则》指企业长期使用但是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1993年联合国经社理事会推出的《国民核算体系》将无形资产列入非金融资产,包括无形固定资产和非生产无形资产,前者有矿藏勘探支出、计算机软件、娱乐、文学或艺术品原件和其他,后者有专利权实体、租约和其他可转让合同、购买的商誉和其他非生产无形资产;《国际通用会计方法》指没有实质实体的固定资产,或表明企业拥有的一项特殊权利,或有助于企业取得高于一般水平的收益;美国评估机构认为无形资产包括23项之多。可以看出,人们对无形资产的内涵、外延分歧很大。
关于知识产权,17世纪中叶由法国卡普亚夫提出,比利时皮卡弟做了进一步发展;吴汉东在《知识产权法教程》中指人们对智力成果和经营管理成果依法拥有的权利,它与物权相对应,有时间性、共享性、专有性和地域性,狭义指商标权、专利权和著作权,广义在狭义基础上加上发现和发明;1992年《中美关于保护知识产权的谅解备忘录》中指商标、服务商标、商店名称或原产地名称;1994年我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中国知识产权的保护状况》及有关知识产权的各项规定指商标专用权、专利权和著作权;世界各国及国际组织只有对商标、著作、专利进行保护的法律和条约;1885年签订的《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中的工业产权包括发明专利权、实用新型工业品式样和产地标记。
尽管如此,我们仍能发现两者的区别和联系。其区别是:(1)范围和内容不同。即它们有各自互不包含的内容,无形资产多于知识产权。(2)两者的依据与基础不同。无形资产的依据是获利性,反映经营过程中的经济关系;知识产权的依据是权利性,反映的是法律关系。(3)两者的形成过程不同。无形资产形成于经营管理过程,目的是控制市场,获取利润;知识产权形成于智力创造过程,目的是保护人们的精神产品。两者的联系是知识产权可以形成无形资产,或者说知识产权在某种意义上就是无形资产。没有知识,就没有无形资产,也就没有知识产权。知识是两者共同的基础。
二、无形资产的产权及其保护
产权是指财产的权利,而财产就是产品和服务。所以,产权就是指产品和服务的获取、转移等方面的法律规定。产权包括所有权、占有权、支配权、处分权、使用权和剩余索取权等。也就是说,一个产品或服务会衍生出许多权利束,权利束之间会形成相互制衡的关系。关于权利的形成,产权经济学认为是利益双方谈判形成的,权力的规则会使得利益双方以至整个社会的产出增加。谈判有三个步骤,建立风险值、确定合作的剩余和就分享剩余达成协议。而谈判成功的前提是,产权明晰和信息对称。如果产权不明晰,风险值无法建立;如果信息不对称,人性中有限理性造成的贪婪会无法确定合作的剩余。英国的霍布斯在17世纪就提出建立法律结构使私人难以达成协议的损失最小。
产权经济学建立的标志是罗·科斯在20世纪60年代的“社会成本问题”一文的发表。他在文中剖析了牛吃麦这样的外部性问题。而外部性指某人的行为对其他人的影响无法在市场交换中反映出来。比如环境污染造成的危害无法获得赔偿,蜜蜂使苹果产量增加也得不到报酬。斯蒂格勒命名的科斯定理说,如果交易费用为零,不管初始的产权如何,市场机制可以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而事实上是存在交易费用的,影响交易费用的因素就是产权。这样产权的初始归属就会影响资源的最优配置。
产权影响交易达成进而阻碍资源达到最优配置的例子可以说是比比皆是。国有企业的改革中国有资产的流失、企业兼并中由于某方的私人权利功败垂成。产权可以分为私人产权和公共产权,公共产权又可分为集体产权和社团产权。产权的演进史表明,人类开始时首先出现的是公有产权,因为产权是一种规则,是由双方谈判和由法律约定而成的,而这需要时间和成本,诺思称之为制度供给的成本。在资源丰富的条件下,人们不会关心资源的分配,自然也不会考虑配置的效率。所以,公有产权不需要谈判,制度成本极低,最早产生不足为奇。由于资源的稀缺性,人们才关注资源配置的效率,才会去关心如何分配稀缺的资源。于是新制度产生的成本与制度的需求也就是制度的收益相比较,收益大于成本,私有产权制度便会产生。孟子讨论的井田制瓦解以及“有恒产者有恒心”的概括正是说明了公有产权向私有产权过渡的事实和过程。
产权的安排不同,其经济效率也不相同。也就是说,如果应该归属私人产权的产品或服务由公有产权掌控,则其生产效率低下,产生大卫·休谟所说的公地悲剧。比如国有企业的生产效率低于私有企业。但是,如果本应为公有产权的公共品安排为私人产权,则整个社会的福利和人类的进步会受到损害。公共品指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物品。对这类物品由于外部性和搭便车等原因,其产权不易私有,因为私有产权的履行和保护费用极高。
无形资产的特点是外部性和公共性。对于无形资产,经济学提供了三种不同的产权安排。第一种是私人产权,即用市场机制生产无形资产,但要通过一个比较间接的支付方法,使这类资产的生产者完全有可能得到费用的补偿。这样就不会产生由于费用无法收取使该资产生产不足和低效率。波斯纳提出利用期货合同解决公共物品的收费和补偿问题。对于公共性的无形资产,由于知识传播费用小而生产费用大,而且能够利用期货市场解决生产成本补偿和赚取利润,私产制度是可行的选择。问题是利用市场机制可能会造成资源的重复投资或重复配置,这会导致资源浪费,违背了经济学效率的本质。
第二种方法是公有产权,即由政府生产具有公共品性质的资产。政府免费提供该类资产的最大问题是效率不高。政府是由一群具有自己利益的人组成,他们会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损公肥私,导致生产成本高,浪费严重;同时,政府的生产成果由于免费提供,与人们的需求不会一致,造成大量成果无法转化为生产力,也是很高的浪费。
第三种方法是对无形资产的生产者赋予垄断的或专有的权力。即利用立法手段限制竞争者,或者利用特许权、执照和专有权的形式保护生产上的垄断地位。这样既提高了资源利用的效率,又为生产者和发明人提供了在市场机制下不可能存在的动力。因为这是将无形资产界定为私人产权并受法律保护,这样可以节约成本。同时对该公共资源的使用必须申请并付费,解决了成本补偿问题。但是,对于无形资产的权力依据或经济学准则尚不清楚。本来对社会极其有益的东西,由于繁琐的手续和使用的代价,加上保护和监督中各种交易费用的存在,尽管保护无形资产生产效率的私人产权制度在实践中应用极广,但它的价值和效率是令人怀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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