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无形资产管理变革和创新的途径

无形资产管理变革和创新的途径

时间:2023-11-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我国企业要发展自己的优势,就要充分利用企业所特有的无形资产,建立无形资产的创新机制,增加无形资产的存量。促使无形资产有效运营,是无形资产管理的根本目标。另外,在企业进行国际兼并和对国外企业转让无形资产的过程中,由于管理者和评估人员对无形资产的外延认识不够,常常造成评估后的无形资产价值低于其应有价值或者是毫无根据地高估无形资产价值。

二、无形资产管理变革和创新的途径

在当前的现实环境中,技术日益复杂和昂贵,市场竞争更加激烈,产品与服务的差异化愈加困难。在这种环境下,企业必须通过不断创新来获得竞争优势。只有成为一个创新型的企业,即不断应用创新来提高自己产品及服务异质性的企业,才能在市场中的各项表现优于对手。然而,创新管理过程是一个困难重重而且充满风险的过程,一方面创新是企业竞争力的源泉,另一方面创新管理不同于常规的经营管理,企业需要掌握相关管理知识及一整套创新管理技巧。企业的创新是多样性的资源与多样化的人才的有效整合,创新的最终目的是实现创造性与纪律性、感性与理性的最佳组合,不断形成企业的创新资源优化与企业文化再建。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企业各项竞争的焦点更多地移向了由无形资产等构成的核心能力。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既要采用传统的方式用好、管理好各项无形资产,更要勇于创新和变革,提升企业的管理能力和水平。

(一)观念的变革和创新

1.把握和建立游戏规则

我国企业要保护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首先应学习和运用关贸总协定中的《知识产权协定》和相关的条约。我国一些知名企业由于缺乏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知识,频频发生企业商标被外国企业抢先注册的现象,比如我国的著名中药品牌“同仁堂”和啤酒品牌“青岛啤酒”就曾被日本、美国抢先注册。《知识产权协定》和我国的《商标法》均采用注册在先的原则,即谁先申请商标注册,商标权就授予谁。根据这一原则,首先使用商标的企业如果不及时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便无法对该商标取得商标权。另外,《巴黎公约》第4条规定:凡在成员国初次申请之月起6个月内,在别的成员国可享受初次申请的优先权。公约又规定一个商标在本国已获得合法注册,则在其他成员国的注册也就不应该被拒绝。了解了上述规定,我国企业就可以通过及时在国内和国外申请注册使用商标而保护企业的商标。另外,我国成为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员国后,在我国初次申请的商标在允许的时效范围内就可以在其他成员国享受优先权以增加商标注册的成功机会。

其次,应防止对国外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的侵权行为。由于我国的《商标法》还不健全,加之我国企业对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协议还不够了解,所以在进出口贸易中常发生因出口产品侵犯外国专利而遭索赔的现象。我国《商标法》目前尚无具体保护驰名商标的条款,致使司法机关对相关的案例无法可依。而《知识产权协定》对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已扩大到禁止在不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与驰名商标相同或相似的标志。但是,目前国内一些小企业和私营企业使用国外驰名商标的现象数不胜数,所以,在入世后,这种使用不相关行业的驰名商标的做法将不再合法。若是出口的产品使用了国外不相关行业的驰名商标则一定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随着我国逐渐取消对外资企业的限制性规定,外资企业将在我国享受越来越多的国民待遇。我国企业要发展自己的优势,就要充分利用企业所特有的无形资产,建立无形资产的创新机制,增加无形资产的存量。促使无形资产有效运营,是无形资产管理的根本目标。越来越多的外资企业将通过各种方式进驻中国市场。我国企业则可以利用我们在地理上的优势,通过无形资产的投资合作,实现企业的低成本扩张。相对于外资企业来说,我国企业对国内的市场更为了解,国产名牌产品已开拓了相当的市场,但是我们在技术和管理上则相对欠缺,因此,管理者可以用企业的品牌进行投资,与国外拥有先进技术的企业发展强强合作,优势互补,通过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来改善产品性能。

从目前的国际技术贸易现状来看,发达国家往往处于技术许可或转让的主导地位,而发展中国家主要是技术引进方,发达国家常借助其在技术上的优先地位,在与发展中国家签订技术许可或转让合同时,往往附加许多限制性条款,如技术许可方强迫接受方在许可方或其指定处购买不需要的技术设备产品和服务,并以此作为接受方取得所需技术的条件。此外搭售的对象还可能是一些落后的工艺或设计,而这些工艺或设计单独购买时价格可能低得多。这些限制性条款往往会大幅度增加企业无形资产的引进成本,有时甚至会让企业遭受损失。《知识产权协定》中在第二部分第8节专门规定了对许可合同中反竞争行为的控制,这些控制条款的目的是防止滥用知识产权进行垄断。在实践当中,这些竞争行为多数情况下出现在专利、非专利技术等工业产权类无形资产的许可贸易中。

但是《知识产权协定》对作为知识产权主要持有者和技术主要供应者的发达国家,在国际技术贸易中滥用其技术垄断地位及知识产权几乎没有作出任何有效的约束,这样必然会使发展中国家在引进技术时难度加大。随着知识产权国际保护标准的提高,我国在这方面的压力也越来越大。另外,在企业进行国际兼并和对国外企业转让无形资产的过程中,由于管理者和评估人员对无形资产的外延认识不够,常常造成评估后的无形资产价值低于其应有价值或者是毫无根据地高估无形资产价值。

2.努力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企业核心能力理论的奠基人美国学者普拉哈拉德和英国学者哈梅尔对核心能力是这样定义的:“核心能力是一个组织中的积累性学识,特别是关于协调不同的生产技能和有机结合多种技术的学识,它使公司在某一特定领域内成为领先者。”根据这个定义,核心能力的内容包括技术、技能和知识,它本质上是企业通过对各种技术、技能和知识进行整合而获得的能力(1)。核心竞争力的提升是指在产品、技术更新换代日益加快的今天,为了保持原有因素的竞争优势,或要将企业的竞争优势持续下去,企业就需要在变化的环境中不断保护、更新已有的优势,创造新的竞争优势的过程。核心竞争力的提升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企业内部竞争资源的完善、企业外部竞争资源的整合、市场重组。

企业内部竞争资源的完善,主要是指管理的完善,管理是指在既定的环境下,对企业组织的资源进行有效整合以达成企业组织既定目标与责任的动态创造性活动。当外部环境、企业组织的资源及结构发生变化时,企业组织的目标、责任和本来适合的管理方式都会发生相应的变化。由于核心竞争力具有延展性,它能渗透到企业的方方面面,因此适当地完善企业内部管理,能创造一个全新的资源配置方式,使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环境中良好地生存与发展,从而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企业核心竞争力是由一系列专长和技能共同构建的,企业在建设和发展核心竞争力的过程中,必然会在所需要的各种要素或专长方面面临不同程度的贫乏,因此,企业应该通过各种方式获取建立核心竞争力所必需的专长和技能。虚拟企业充分利用各成员企业在某一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并将这些分散在不同成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进行低成本、高效率的重组,在最短的时间内,设计、制作、销售市场上欢迎的产品,实现新产品快速上市的要求。

市场重组同样可以提升核心竞争力。发挥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作用无疑是要培育核心产品,而核心产品则为企业的竞争力要素通过企业流程再造之后的市场重组提供了新的思路。无论怎样,企业的竞争优势是在市场上实现的,任何重组努力,最终都要落实到产品和市场等非常具体的问题上,如果企业将市场限定为最终产品,那么它生存的市场空间和应付竞争压力的灵活性就会受到很大程度的限制。因此,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进行市场重组是很有必要的。

同样,对本企业的无形资产的组织和管理,重点应放在构成核心能力的无形资产——“核心无形资产”上,重点要落实在:①不可替代性。对核心能力的形成起直接作用,而且其作用是其他资源无法替代的。②不易模仿性。竞争对手难以模仿和复制,将能够为企业带来持久的利润贡献。③优越性。与竞争对手的同类资源相比具有优势。④耐久性。具有较长的使用寿命周期,并且作为发展核心能力的资源发挥作用的时间越长,其价值越大。

核心能力和无形资产在本质上是一致的:都体现为企业的能力,能够使企业成为特定市场领域的领先者并获得超额利润。二者在内容上也有许多共同之处,除土地使用权、特许经营权等权利类无形资产和企业信誉、口碑等声誉类无形资产外,其他无形资产或者本身就是一种技术、技能或知识,或者是企业运用这些技术和知识所获得的成果。虽然不能将核心能力和无形资产简单地等同起来,因为无形资产毕竟是一种资产,而不直接表现为能力;而核心能力不是“资产”,不会出现在资产负债表上。但是根据普拉哈拉德和哈梅尔关于核心能力形成的有关论述,可以得出结论:核心能力是由无形资产构成的。企业的生产技能(如丰田的集约制造)、销售渠道(如威名的后勤保障)、商标(如可口可乐的广告)或者知识产权(如摩托罗拉保护并利用其各项专利的能力)等无形资产都可以构成核心能力。因此,无形资产是核心能力的构成要素,是其载体;核心能力以无形资产为基础,是企业通过对多种无形资产的有机整合而形成的。

3.以名牌企业带动国家整体的企业的竞争

在当今的市场竞争中,提高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名牌企业是生力军企业,以名牌为核心的企业重组和资源配置已成为一种时尚。邓小平同志在南巡讲话时说:“我们应该有自己的拳头产品,创造出我们中国自己的名牌,否则就要受人欺侮。”而且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实施名牌战略是中国企业求生存、谋发展的一种必然选择,中国企业在这一积聚力量的过程中,必须时刻保持清醒的认识,提高品牌管理能力。同时,创建名牌企业,实施名牌战略,也是中国经济走向成熟的标志。一个民族必须要有一大批在世界上叫得响的产品和企业,才能在世界经济舞台上占据一席之地。

实施品牌战略,营造品牌环境,加强品牌保护,将更有助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首先,应重视企业的人力资本,人才的组织和管理是无形资产产生和增值的根本条件。企业应注重员工综合素质的提高,缺乏高素质人才和合作精神的集体不可能生产出高质量的名牌产品。企业的管理者应把品牌意识灌输到每个员工的思想中,要在企业中形成强劲的创名牌的风气。企业还应不断地从国内和国外引进高新技术人才,增加产品科研经费的比重,建立企业特有的技术及工艺,生产具有竞争力的产品,不断扩大市场份额。其次,创建企业特有的企业形象。企业形象由多个层面构成,如产品形象、服务形象、公益形象等。良好的企业形象会进一步促进营销工作,产生更显著的营销效果,形成良性循环。再次,要发展企业文化,营造企业规范。由管理风格、规程和企业精神构成的企业文化建设是规范营造的手段。世界上著名的大企业都有自己的风格,这种风格就是企业规范的表现形式。它的营造就是企业品牌价值的积累过程。

从法律意义上讲,品牌是一种知识产权;从经济学意义上讲,品牌是与企业有形资产相对应的无形资产;从文化或心理意义上讲,品牌是一种口碑、一种品位、一种格调。成功的品牌使企业的产品卖得快、卖得多、卖得贵,对企业意味着超额盈利能力,其价值超过资产负债表中“商标权”的价值。品牌的知识度、美誉度、忠诚度凝聚着独特的企业精神。品牌的创新过程,也是企业综合素质、整体水平提高的过程,企业的品牌创新是一项战略工程,通过品牌创新,可以促使企业在更高层次、更大空间发展壮大,达到价值裂变。

在知识经济时代,由信息技术革命带来的最重要的成果就是网络化,即通过高新技术把分散的部门,乃至整个世界纳入一个巨大的网络,使各项经济活动在网络中进行,构成一个地球村。网络的发展大大提升了产品品牌的传播速度,缩短了公众的认知时间,品牌塑造的时间大大缩短。可口可乐公司用了一百多年的时间来树立其品牌,雅虎只用了5年。当然,品牌的树立与持续发展属于不同的内容,要成为大众持久接受的驰名品牌,还有很多的后续工作要做。

品牌战略的核心是名牌产品,而要形成名牌产品就必须拥有优质产品,必须在同类产品中能够凭借出众的品质赢得客户的信赖,质量是品牌赖以形成和存续的生命力源泉。在知识经济下,决定产品质量的要素依然是人、设备、技术和管理方式等,但在新的形式下需要根据新式和新技术的发展进行不断的提升和促进。而且,在知识经济时代,消费者对产品的质量、服务和价格的期望值也在不断提高,随着社会经济发展而不断提升的产品、服务的性价比也在不断推动着竞争的基准,这些也要求厂商不断提升产品、品牌的技术含量。

根据知识经济的特点和我国的状况,在实施名牌战略中要注意如下几个方面的问题:①在知识经济条件下,不同的国家受益情况是不均等的。知识经济发展快、高技术产业比重高的国家收益多,且会呈递增之势;高技术比重低的国家受益少,且会呈递减之势,同时,期间常因技术原因出现严重的环境和资源问题。我们发展高新技术,一方面可以用新技术发展信息密集型产品,以及利用信息技术开发“信息—劳动密集型”产业,创造新的市场需求;另一方面要抓住发展高新技术的机遇,在力争发展出自己的技术专利,在当代经济竞争中获得主动权。②要具有国际意识。所谓国际意识就是要求企业以全球为视点,建立一个属于世界经济的民族工业形象,一个世界品牌的形象。在当前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下,没有国际市场的品牌是没有长久生命力的,而且放弃与国际上强大的竞争对手的正面交锋,就等于放弃了巨大的国际市场。网络缩短了人与人之间的距离,缩短了产品的营销渠道,沟通的差距越来越短,共同的标准将使全球成为一个巨大的市场。每个生产经营者都要以世界公民自居,打破思维上地域限制,树立跨国界的品牌意识,体现博大、开放、多元一体的世界发展趋势。

在实施品牌战略之时,企业还需结合自身实力,选择正确的品牌战略。企业必须从自身实力出发,慎用多品牌战略,减少品牌发展过程中的贪大求全、多方涉猎,盲目与国外品牌比拼经营范围。一个不成功的品牌推广、延伸,往往会波及原有的品牌形象,产生不必要的负面影响。品牌战略只有服从企业的长期战略,为企业的长期战略服务,才会有利于企业长期战略目标的实现。

(二)方式的变革和创新

1.将专利竞争引向标准竞争

在知识经济时代,企业的经济活动虽然仍离不开实物资本,但企业经济增长的主要源泉在于其拥有的技术、知识及能力。企业价值的大小从根本上说不在于其实物资本的多寡,而在于其创新能力的强弱,在于其拥有的专利、技术的多寡及市场垄断效果。创新是经济发展的主要推动力,也是企业专利及技术的主要源泉。在新技术革命的今天,技术创新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盈利的源头活水,是产生专利技术的重要途径。一个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力及地位,主要取决于其技术创新能力,许多成功企业的经验都说明这一点。企业应结合自身的规模及生产技术特点,加强技术研究与开发,只要树立了技术创新对企业生存、发展的决定性影响作用,任何规模的企业都能搞出技术创新,并从中获益。因而专利的多寡往往决定着一个现代企业的生存与发展。

专利的作用更多的体现在开辟市场的能动作用。由于专利入侵的隐蔽性和突发性,利用获取某国专利权的方式进入该国市场,特别是高新技术领域市场,历来是相当有效。专利申请常常是市场竞争的前奏,大规模的专利申请的背后常常是大规模的投资和激烈的市场争夺。例如,虽然美国摩托罗拉公司在中国投资建厂始于1992年,但其专利申请早在1987年就已经开始,到1992年底共申请中国专利近100件,使其在通讯技术领域占据了相当优势的地位,确保其产品在我国市场上达到了很高的占有率。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是企业的最重要的资产。减少国外技术壁垒对我国出口企业经济安全的影响是一个系统工程,其中关键之一就是要提升我国产品的技术水平和自主知识产权数量。从高新技术企业核心技术的构成看,主要为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缺乏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是中国许多企业的致命弱点,不掌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就不能形成真正的竞争优势,在国际市场上单靠低廉的价格只能是权宜之计,掌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势在必行。

然而从竞争的技术内涵和层次看,专利之争只是知识产权领域竞争的初级阶段,对专利具有一定市场统治的标准之争是专利之争发展的必然趋势(2)。专利竞争的发展必然导致各企业都重视技术的开发和申请专利保护,由此势必会出现各种格式应用技术抢夺市场的局面,造成不同制式的产品充斥市场,且多数技术之间互不兼容,从而造成消费者的无所适从和社会资源的极大浪费,社会需求的驱动必然导致技术标准由分裂走向统一。一些企业联合起来在政府的推动下制定行业标准,或者强制,或者引导,通过各种方式将自己的标准过渡到“通用标准”,便利广大消费者,也为整个市场的发展起到推动和促进作用,并由此占据市场竞争的制高点。因此,技术标准之争也就顺理成章地发展成为专利之争的更高级形式。

中国企业,特别是高科技产业要更加健康地发展,就必须改变以往追随国际标准的被动局面,积极参与拟定和构建技术标准。我国仅参与了国际标准化组织1个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和5个分技术委员会的工作,迄今为止我国只主导起草了13项非关键性国际标准。而技术标准对我国出口直接与潜在的影响每年超过500亿美元,使中国企业走出国门的战略一再遭遇技术壁垒。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信息产业部、科技部等相关部门需要进一步协调加强高科技产业的技术标准体系建设。同时国家也应制定出相应的政策,创造良好条件,大力鼓励支持技术标准的充分实施并给予严格有效的监督。

具有形成国际标准的实力和潜力的优势企业应积极参加国际、地区性标准的制定活动,而不是只做技术标准的执行者。虽然在目前的1.6万项国际标准中我国参与制定的比例微薄,但我国仍有相当多的出口产品,具有形成国际标准的实力和潜力,国家也应制定出相应的政策,创造良好条件,大力度鼓励支持、引导国内企业积极加入到有关的国际标准组织,在国际标准的制定中将中国企业的观点、标准反映进去;国家各标准技术委员会、各标准制定机构,应与国内企业保持紧密联系,为中国企业提供咨询和技术支持。

如果不对知识产权进行有效的管理,我国企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将在国际市场的竞争中处于下风,既不能有效地占领市场又不能有效地保护自己。知识产权意识是市场意识的重要内容,知识产权协议是市场竞争的新规则。提高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应对知识产权在市场竞争中的作用和对加速实现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作用有清醒的认识,转变以往重有形资产管理和外延扩大再生产,轻无形资产管理和内涵扩大再生产的观念。强化高新技术企业决策者的知识产权意识,认清知识产权管理并与时俱进,对现代企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生存发展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现代市场竞争是整体的竞争,是一个产业链与另一个产业链之间竞争,任何一个环节出了问题都可能导致整个竞争的失败和众多企业的失利。只有被市场接受的先进技术才能真正成为技术标准,进而掌握自己的命脉。如果我国高新技术企业能够更好地掌握和运用知识产权规则与技术标准规则来参与市场竞争,就能赢得更多的主动,逐步扭转市场竞争中的被动和困难的局面。

2.发挥企业文化的作用

自20世纪80年代,“企业文化”这一概念从日本、美国引入我国,经过20余年的消化、吸收和发展,“企业文化”开始被我国的理论界与企业界所关注。特别是当大家都开始意识到,杰出而成功的公司大都有强有力的企业文化的时候,建设自身企业文化便被纳入到众多企业的管理议程中。企业文化是企业信奉并付之于实践的价值理念,也就是说,企业信奉和倡导并在实践中真正实行的价值理念。作为企业管理的一种新观念,是指企业等经济实体在生产经营中,伴随着自身的经济繁荣而逐步形成和确立并深深植根于企业每一个成员头脑中的独特的精神成果和思想观念,是企业的精神文化。企业文化包括企业的经营观念、企业精神、价值观念、行为准则、道德规范、企业形象以及全体员工对企业的责任感、荣誉感等。企业文化现象都是以人为载体的现象,而不是以物质为中心的现象,由一个企业的全体成员共同接受,普遍享用,而不是企业某些人特有,并且是企业发展过程中逐渐积累形成的。

企业文化的构成包括精神文化层、制度文化层和物质文化层三个层面。其中,精神文化层包括企业核心价值观、企业精神、企业哲学、企业理念、企业道德等。制度文化层包括企业的各种规章制度以及这些规章制度所遵循的理念,包括人力资源理念、营销理念,生产理念等。物质文化层包括厂容、企业标志、厂歌、文化传播网络。

企业的精神层为企业的物质层和制度层提供思想基础,是企业文化的核心,制度层约束和规范精神层和物质层的建设;而企业的物质层为制度层和精神层提供物质基础,是企业文化的外在表现和载体。三者互相作用,共同形成为企业文化的全部内容。企业文化是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形成的经营理念、经营目的、经营方针、价值观念、经营行为、社会责任、经营形象等的总和,是企业个性化的根本体现,它是企业生存、竞争、发展的灵魂。如果把一个企业比做人,那么,如果只有财富,没有积极向上的精神和良好的文化氛围,这个企业就会萎靡不振,当然绝不可能成为一流企业。企业文化说起来是个大框框,但其做起来也就是一件件琐细的事项,只有做好了方方面面的规划和建设,将各种实在而有效的机体糅合起来,企业文化才会得以突现。

随着社会从工业时代向知识时代的转变,文化和精神的作用将变得越来越重要,文化不再是可有可无的东西,而是在每个时代都起着推动时代前进的作用。我国的两院院士、电子学家罗沛霖教授认为,“伴随新的产业革命,文化不再仅仅抽象地、间接地作用于社会物质实践,而且文化事业(产业)终将占据社会物质实践的绝大部分,并终将成为整个社会物质实践的压倒的支配因素。这是人类进步史中无可比拟的大事件。”而美国乔治·华盛顿大学管理学教授威廉·哈拉尔则认为,“随着时代的进程,以文化为主导的精神(mental或spiritual)不断成长,从事精神和文化活动的人员大大增加,以至社会最终将成为以精神和文化为主导的社会”。

因此,如果说实施知识管理必须倡导、创建和弘扬优良的企业文化的话,那么,一方面就可以理解为什么企业文化成为愈来愈热的热门话题;另一方面,与公共管理状况有直接联系的社会大文化环境的重要性,也就显得格外突出。因为任何一种优秀文化,绝非一朝一夕一蹴而就,或下一道命令所能形成,需要社会群体共同作不懈努力和进行长期的积累。这就涉及人才培养中的文化、品德素质等问题(3)。企业要持续发展必须具备人才、科学管理、科技创新三个方面的能力,而形成一种不断发展变化的提高过程之中的企业文化,更是企业的人才、管理、创新三者所不可缺少的催化剂。

企业文化的核心是人本管理,高层次企业文化的形成,依赖于高层次人才的汇聚。反之,企业文化的形成,也有利于人才队伍的建设与发展,如果没有良好的企业文化做依托,没有使人才充分发挥才能的平台,企业最终也无法留住人才。作为20世纪80年代出生的先进管理思想,企业文化管理被认为是企业管理的最佳方式,企业文化有助于改变传统的管理方式。传统的机械式的管理模式也许会使企业有一定程度的发展,但是这样的企业最终将失去活力,从而失去市场竞争力和发展动力。

企业文化的发展还有利于企业技术创新。企业文化的良性循环和发展能增强企业的凝聚力,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根本动力就是技术创新,只有不断的创新才能适应新的竞争。企业文化的建设是永远都处于一种不断发展、完善的过程中,从而进一步促进企业不断进行发展,增强市场竞争力,实现创新与增长。

3.加快无形资产的摊销,提升企业的竞争力

知识具有二重特性,一方面具有共享性,可重复使用;一方面其更新速度快,其推陈出新的频率是传统工业经济不能相比的。正因为此,知识经济时代,企业的创新是把双刃剑,高新技术迅速发展,技术更新换代很快,无形资产的价值也随时有可能因科技的发展而贬值。因此对于无形资产的核算,应充分考虑谨慎原则,充分考虑因技术发展给企业的无形资产带来的贬值风险。

无形资产摊销的经济内涵是对无形资产进行价值补偿。现行的《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和《企业会计制度》均规定,无形资产自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这种直线摊销方法,在无形资产占次要地位的工业经济时代及知识、科技含量较低的企业有其合理性。但在知识经济时代,无形资产已在企业资产总额中占有举足轻重的比重,并且其价值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如果仍然采用直线摊销法计算无形资产摊销额,会对企业利润核算和无形资产价值补偿产生不利影响。

可确指的无形资产,其有效年限受法律、规章、契约和资产自身的性质等多种因素制约,其价值会随着有效年限结束而消失,特权也终结。因此,其价值应在受益期内逐步转移到产品价值中去。当前我国企业一般采用等额摊销法,这种方法简便易行,各期负担较均衡。但也存在问题,表现在我国法律规定无形资产摊销期较长,10—40年不等,采用等额摊销法不能使企业无形资产的价值更快地得到补偿,因此不能更好地激发企业开创积累无形资产的内在动力和增强企业对无形资产管理的重视。

无形资产摊销作为对无形资产进行价值补偿的途径,其补偿方法应与其内含经济利益的消耗方式相一致。实际上,不同内容的无形资产在其经济寿命期内,对企业的贡献是不一样的。有的是在寿命期内平均发挥效能,例如土地使用权;有的初期阶段效能大,随后逐渐减弱,例如专利技术;还有的无形资产在使用过程中不断增值,效能也越来越大,例如品牌、商誉。因而,在无形资产摊销核算中,简单地采用直线法无法将收益与成本进行合理配比,有悖于摊销的实质。因此,应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对不同内容的无形资产采取与其价值消耗方式相适应的摊销方法。

无形资产不同于实物资产,其存在的基本前提是能否产生超额利润,因此无形资产的价值应该是未来超额利润的资本化。由于无形资产可以不受成本限制大量重复使用,因此无形资产价值不会因其使用而发生流转,相反其价值高低与未来市场份额大小直接相关(通常所占市场份额越大,其价值越高,有高度的增值性和风险性)。根据《企业评估准则——无形资产》,企业结合市场情况,应聘请有资质的资产评估事务所,定期对企业研发过程中特殊的、重要的无形资产进行评估,以便企业后续的摊销与核算。

摊销期过长也与现代科技的发展进程要求不一致,不利于调动企业开创新无形资产的积极性。因而,宜采用无形资产加速摊销法,即无形资产在有效年限的早期每期分摊较多的摊销费,后期摊销费用较少,以加快摊销速度,使无形资产的成本快速补偿。加速摊销的根据是:一是无形资产在投入使用前期因其对产品质量的巨大影响而使该产品具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和市场竞争力,企业效益较为显著。能提供较多收益理应多负担摊销费用,符合收益与费用的配比原则。二是当代科学技术呈加速发展的势头,新科技、新发明不断涌现。加速摊销法与科技进程一致且能减少因无形损耗造成的经济损失。三是无形资产一经投入使用,其价值就逐步下降,采用加速摊销法可使无形资产的账面净值与其市场价值逐渐接近,还可避免评估时人为过高地作价。

作为WTO的一员,随着各利益集团之间技术贸易封锁瓦解和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国际技术贸易封锁将有所松动,我国在享受WTO大家庭内的所有的成员资格待遇,朝有利于我国引进高新技术的方向发展,加快国内技术改造和创新的步伐的同时,对技术性资产的摊销方法也会提出更高的要求。针对此影响,我们必须衔接好国际通用摊销办法,既要满足企业发展的需要,又要符合国际惯例,避免不必要的分歧和纠纷。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