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 城市公债的构成要素
与国债相似,城市公债的要素包括债券的期限、规模、利率等。
一、城市公债的期限
从期限来讲,债券可以分为限期债券和系列债券。限期债券指债券只有一个到期和支付期限。系列债券指在许多年内有多个确切地到期支付时间表。
城市公债期限的确定遵循两个原则:
(1)城市公债主要用于长期基础设施项目投资,故期限多以长期为主;
(2)城市公债的期限要与所投资项目的年限相对应。
二、城市公债的发行规模
为确定城市公债的合理发行规模,应考虑城市政府的财政收入以及债务规模现状。政府的债务负担将直接影响到政府的偿债能力。
世界银行判断地方政府发行新债务能力的指标通常有:债务与当前收入的比率、资本支出占总支出的比率和经常性收入与经常性支出的差额等。
美国州、市政府常用的指标是债务占可征税财产评估值的比率,而可征税财产反映了政府创收的基本能力。
对于像水、电、煤等城市公共事业部门,通常采用一般的资产负债比率来衡量其发债规模是否适度,是否具有偿债能力。
三、城市公债的利率
城市公债的利率一般是参照国债的利率水平,同时因发债政府的信用状况、发债规模以及债券的流动性等因素而异。其上限是社会投资的平均利润率,通常情况下,城市公债的利率要略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债券的利率是债券发行人和投资者最关心的。城市公债以中长期为主,在债券未偿付之前市场利率的降低将加重政府的实际债务成本和负担,而市场利率的上升又会有损债券投资人的收益。
利用期权、期货、互换等金融衍生工具,可以帮助政府、投资人规避利率风险。比如在期权交易中,出售选择权(Put option)是有利于投资人的,当市场利率上升或者投资人怀疑发行政府的偿债能力时,通过行使出售选择权,投资人可以在规定期限内,以一定的折价要求债务偿付。同样的,政府也可以拥有购买选择权(Call option),即在到期日之前,回购部分或全部债券,从而借机降低利率,可回购的债券一般具有较高的利率。
四、城市公债契约
城市公债契约一般包含以下项目。
发行人(Issuer):一般指城市政府;
面值(Face amount)、到期日(Maturity date):即在该日偿还债券面值金额;
利息率(Interest rate):利息一般每半年支付一次,即于每年的6月1日和12月1日付息;
起息日(Dated date):从该日开始累计利息;
支付对象(Payable to):即债券的所有者;
支付代理人(Paying agent):债券所有者也可以从支付代理人处获得利息支付;
受托人(Trustee):一般责任债券一般没有受托人,确定受托人主要是保证发行人及时还本付息和专款专用;
早赎特征(Call feature):债券契约上也可以规定发行人可以在某一日期之后至到期日之间的特定时间提前赎回债券。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