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节 投资循环的稽核
单位投资工作与融资工作一样,是单位财务工作的重要内容,为了避免与第八节重复,本节主要说明投资循环稽核工作的重点。
一、投资评估作业稽核重点
投资评估作业稽核重点如下:
(1)所有投资活动是否依权责主管核准后办理。
(2)股权投资总额与作业程序是否符合公司法规定。
(3)长期投资是否经评估及效益分析。
(4)短期投资是否具有变现性及流动性。
(5)其他。
二、买卖作业稽核重点
买卖作业稽核重点如下:
(1)各项投资的取得与处分是否依规定程序核准后办理。
(2)购买各项金融产品是否经比价、询价过程。
(3)购入的有价证券,是否经会计记录详细内容。
(4)中途解约或到期,出纳是否将相关资料转会计入账。
(5)处分所得款项是否如期缴交财务部。
(6)复核证券交易损益,核对出售证券成交单、交易税完凭证及所得税申报资料。
(7)其他。
三、保管、异动作业稽核重点
本作业稽核重点如下:
(1)有价证券存入、借出、返还、领出是否有随时登记保管物品的异动。
(2)逾期未返还的,经管人员是否进行过追查。
(3)经营人员追回有价证券时,是否将此情况呈报。
(4)是否按期收回本金、领取利息或股息。
(5)是否到期未向金融机构办理领回本金。
(6)各项有价证券是否有专人分别管理。
(7)其他。
四、盘点、抵押作业稽核重点
本作业稽核重点如下:
(1)是否按规定办理有价证券盘点作业。
(2)盘点差异时,是否将情况反映给主管并加以改善。
(3)有价证券若须抵押,是否获准后按规定办理,应查核质押单位签收证明并查核贷放款合同。
(4)抵押解除时,是否办理抵押注销并将资料分送相关单位。
(5)实地盘点手存证券并检验所有权是否确属公司。
(6)其他。
五、申报、公告作业稽核重点
本作业稽核重点如下:
(1)各项投资取得与处分是否按规定进行公告。
(2)投资股权超过标准者是否按规定公告、申报抄送或聘请专家评估。
(3)其他。
六、会计处理作业稽核重点
本作业稽核重点如下:
(1)有价证券应视作现金,其保管及入账应由不同人员担任。
(2)有价证券的记录是否确实。
(3)有价证券取得的法定权益手续是否完备。
(4)期末评价是否正确。
(5)长短期投资科目划分是否适当。
(6)是否按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处理准则处理投资账务。
(7)取得有价证券明细表与会计明细账核对是否相符。
(8)查核账载进出总额并与当期证券买卖情形印证。
(9)确定结账日有价证券的市价。
(10)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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