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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初期货的萌芽

时间:2023-11-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纺纱业、纺织业、面粉业是20世纪初中国发展最好的近代化工业,商品化、产业化程度最高,其中又以上海及周边发展得最好,而且,大豆、棉花、纱布、面粉等作为工业品,其质量的均匀性好,暗合了期货品种易于分级的要求。在上海证券物品交易所正式于1920年7月1日开业之前,上海华商证券交易所已经于6月28日以期货的名义进行国债和股票的期货交易了[13]。

二、20世纪初期货的萌芽

20世纪初,随着民族工商业的发展,为便于业内交易,逐步形成了一些行业公会。如上海的金号设于19世纪80年代末,光绪三十一年(1906)向清政府报告注册成立了金业公所,中国机制面粉贸易所成立于光绪末年(1908),华商股票掮客自发组织的交易机构上海股票商业公会成立于民国3年(1914)。这些行业公会成立后,逐步在固定会所,按照一定的规则进行证券或商品的交易,以现货交易为主,早期也有定期交易等类似期货交易的交易形式。[4]

中国近代有记载的“类期货交易”始于1907年上海金业从事的黄金空盘交易。

1907年,印度发生罢工风潮,银价暴落,上海金号因做定期买卖(当时称空盘交易)受影响而倒闭的很多。上海道台瑞澂在商会会址处立碑,禁止买卖空盘。碑文如下:“照得上海金业,常有买空卖空事情。其买进者名曰多头,其卖出者名曰抛盘。至期非真实买卖,并不各交现金现银,但以金价高低,核其输赢之数,互相找给。前数年前此风虽有,尚未大长,上年逐渐放大,即有金店倒闭,伙伴逃亡,并闻有因此自尽者。本年愈做愈大,近日金价陡涨,闻有一人有输赢至数十万金者,核计通市输赢,不下数百万两,非仅关一人一家之身家性命,实于上海市面大有掣动。查买空卖空,大于禁例,本道访查得实,亟应严行禁止,以维市面而保身家,为此谕饬金业董事,以后如实买实卖,无论中外商人,均不禁止;其余买空卖空,以前概不追究,自本年十一月初一日起,一律永远禁绝。”[5]

从碑文中可以看出,空盘交易在中国20世纪初金业内已自发地形成,且规模相当大,因为金银是当时的流通货币,甚至对市面大有影响。

现将金业公所的主要交易规则转录如下[6]:

兑换买卖成立后,均应互立公共规定之成单,投请上海金业公所附设之监查交换所验明,注册盖戳,方认为凭证;

定期交易成立后,除本埠金业公所注册之同行各店外,或买或卖,均须缴存额定价值担保金于同行承受交易之店,当由该店,书立收据,付与买主或卖主为证;

预订定期交易成立后,设有市价涨落,逾至原定价格五两时,得请买主卖主,照涨跌之市价,结核补价,转立定单为凭;

如欲将他项金货,或非同行之标金备抵交解上海通行标金者,以视该金色高次若干,面议另订;

定期交易,如至期限末日,货未交清者,结核买主若干,照是日汇丰银行初次挂出之日洋电汇价目(以100日元合多少两白银表示),以四百八十元(指日元),结核上海通行标金十两(上海标金以十两为交易单位)之价格,听卖主买回,每金十两,别贴前买主运费元三两(即买回价格=日洋电汇价目×480/100+3[7])。

这些规则表明,当时的空盘交易已具有期货的部分基本特征:

1.交易时间确定,集中场内交易;

2.保证金交易;

3.大量买空卖空,不以实物交收为目的,现金结算买卖差价。

当时的空盘交易与现代期货不同的是:

1.尚未有承担履约担保责任的交易所;

2.交易仅限于业内,无正式经纪业务,社会资金尚无从参与;

3.在合约到期前不能通过合约转让来免除交割义务,必须持有到交割期。

黄金空盘交易产生的原因是:“盖吾国产金极少,海外购运需时颇久;于购运期中,不无市价涨落之危险;金商为欲免除此项危险计,因有定期买卖之发生,当时所谓‘空盘交易’者是也。”[8]

虽然上海金业公所的空盘交易受到了清政府的禁止,但随着清政府在1911年被推翻,一些商业公会改组的交易所自发开始了远期交易。如上海股票商业公会演变而来的上海华商证券交易所,上海机器面粉公会演变而来的上海面粉交易所,上海金业公所演变而来的上海金业交易所。

《申报》、《民国日报》等有报道的最早的远期交易如下:1919年(民国8年)8月13日即有同业买卖的九月标金的合约交易,同时有英国先令和美国金洋以白银标价的九、十月月份交易[9],23日即有九月、十月二个月份标金的合约交易[10];1920年(民国9年)2月27日即有绿兵船品牌的面粉二、三、四月份合约交易;证券不是远期交易,是上海股票商业公会之证券交易所市价[11];1920年11月19日,杂粮已有大连大豆次年三月份之前的远期行情[12]。因为没有这些(近)远期交易的规则,不能断定这些是期货交易,但至少是远期合约的交易,且已经具备了集中交易的场所。

纺纱业、纺织业、面粉业是20世纪初中国发展最好的近代化工业,商品化、产业化程度最高,其中又以上海及周边发展得最好,而且,大豆、棉花、纱布、面粉等作为工业品,其质量的均匀性好,暗合了期货品种易于分级的要求。这说明,期货交易作为一种避险工具,在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时,已经自发地在行业内开始尝试了,这一点和美国初期的期货交易是在业内的远期合同上演变而来是一样的。在上海证券物品交易所正式于1920年7月1日开业之前,上海华商证券交易所已经于6月28日以期货的名义进行国债和股票的期货交易了[13]。以上情况说明,期货交易在中国不是突然产生的,在行业内经过了一个演变过程,顺应了行业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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