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房屋和室内财产保险——安居必备
eavy Investment
“5·12”汶川大地震后出炉的国家统计局2008年第二季度居民金融保险意识调查的数据显示,国民保险的意识得到持续加强,越来越多的人对个人财产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更加重视。地震、洪水这些巨灾的较频繁出现,使越来越多的老百姓开始关注对个人和家庭的风险保障。而当我们准备分析自己所拥有的财产及其风险时,我们首先想到的会是什么呢?没错,是房屋及家居财产。
●房屋保险,从买房时开始
一个中等收入的美国人工作两年半就可以支付两成的房产首付,而一个中等收入的中国城镇居民想做到同样的事情目前却十分困难。房产正成为中国人一笔巨大的投资,对很多人来说甚至可能是一生中最大的投资。如此巨大的一笔投资,你当然需要保障它的安全。同时,由于房屋的总价值相对于收入而言很高,所以80%以上的人在购买房屋时都需要银行或其他住房贷款机构的贷款。对于额度不小的这么一笔贷款,银行为了能够确保还款不受意外事故(如天灾等)的影响,也会要求房主能够提供一定的担保才予以借款。购房者和银行的两种需求共同指向了房屋保险。
在我国,最常见的单独承保的房屋保险就是“房贷险”。由于在还贷期内,房屋和借款人都有可能遇到风险事故,所以一直以来贷款购房都实行强制的房贷险,即“个人抵押住房综合保险”,它包括房屋险和还贷保证保险。房屋险保的是房产的安全,还贷保证保险则是在借款人因意外伤害而丧失还款能力时,由保险公司向银行还款的保证保险。房贷险既保房屋又保人。对需要保人又要保房的借款人来说,房贷险有着自己的优势。近年来,上海地区所有房贷险都附加了还贷保证责任,其功能类似于普通人身意外险,但费率更为优惠。同样的意外保障额度,综合房贷险比人身意外险更划算。因此,对于大多数借款人而言,用房贷险来替代部分的意外险、家财险,还是比较合算的。
然而,看似保障齐全的房贷险遭到了很多借款人的质疑,质疑内容包括强制性是否合理、保费支付方为什么是房主而不是受益方银行、保费是否合理等。目前一些银行已经做出了改变,不再要求强制性的“个人抵押住房综合保险”,开始认可一些具有保证还贷特征的人寿保险,如“房贷两全寿险”和“房贷定期寿险”等。该产品在保障范围中提供身故或伤残的保障,如果被保险人在贷款后期出险,保险公司给付的保险金在偿还贷款余额后,剩余部分则可留给家人作为生活费用,解决了多数借款者担心的问题。去除了对房屋本身的保险责任之后,房主的保费负担得以减轻,但是,如果房屋因意外事故遭到损毁,则房主又将面临经济能力难以承受之重。所以,稳健的房主不应只为还贷而投保,自有房屋的保险也是非常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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