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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央行利率决议2022

时间:2023-11-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离岸国际金融市场又称欧洲货币市场,是一种在货币发行国境外以非居民为对象融通该发行国货币资金的市场。欧洲货币市场的各项业务都是在远离货币发行国边境、设立于其他国家或地区的金融市场进行的。欧洲货币市场交易的货币主要是美元,故而又可狭义地称作“欧洲美元市场”,简称为欧洲市场。然而人们在习惯上仍然把欧洲地区以外的境外货币市场看作是欧洲货币市场的一个组成部分。

第一节 欧洲货币市场

一、境外金融市场的理解

境外金融市场又称国际金融市场,泛指市场主体从事各种国际金融业务活动的场所。境外金融市场通常包括境外货币市场和境外债券市场两部分。但严格说来,境外金融市场还应该包括境外长期资金的借贷市场以及境外股票资本的融通等。只是限于篇幅,这里暂不涉及。

经常将国际金融市场区分为在岸国际金融市场和离岸国际金融市场两部分。

在岸国际金融市场是指非居民在货币发行国经营该种货币业务,并且交易活动受该市场所在国金融当局监管的交易场所。典型的在岸国际金融市场包括外国债券市场和国际股票市场。

离岸国际金融市场又称欧洲货币市场,是一种在货币发行国境外以非居民为对象融通该发行国货币资金的市场。例如,一家在英国的银行可以吸收其在法国的客户的美元存款,又可以把这笔美元资金贷给其在德国的客户。这样一种资金融通的体系或网络便构成了欧洲货币市场,又叫境外货币市场。而这种在美国境外转手的美元就是所谓的欧洲美元或境外美元。同样,也可以有境外英镑、日元等。

欧洲货币市场的各项业务都是在远离货币发行国边境、设立于其他国家或地区的金融市场进行的。所以,金融界人士才把这种市场称为离岸金融市场,以与传统的在岸金融市场,即设在货币发行国本土的金融市场相区别。由于欧洲货币市场设立于货币发行国境外,其从事的业务可不受该货币发行国有关当局的监管,而其业务的开展在一定程度上能带动市场所在国金融的发展,因而市场所在国监管当局对这一市场的交易也采取听之任之不予限制的态度。这样一来,欧洲货币市场实际上就成为一种“化外”市场,意即有关法令条例管辖不到的市场。

境外货币市场最先是在欧洲发展起来的。一些设在欧洲的商业银行除办理传统的业务以外,又开始吸收非居民的外币存款,即“欧洲存款”;同时又对非居民提供外币贷款,即“欧洲贷款”。而中长期的欧洲贷款则称为“欧洲信贷”。这种既办理传统业务,又办理非居民外币存贷业务的银行就是“欧洲银行”。用于存贷的外币叫做“欧洲货币”。这种欧洲货币是指在货币发行国境外流通使用的该发行国货币,它可以是美元(欧洲美元),也可以是英镑(欧洲英镑)、或日元(欧洲日元)等。

欧洲货币市场交易的货币主要是美元,故而又可狭义地称作“欧洲美元市场”,简称为欧洲市场。自20世纪60年代末起,境外美元的交易在亚洲地区、加勒比地区和中东地区也开始发展,在亚洲地区,主要是新加坡和中国香港,叫做亚洲美元市场;在加勒比地区,主要是巴哈马、开曼群岛,形成了拉丁美洲美元市场;在中东地区,主要是巴林,形成了中东美元市场。因此,欧洲市场的所在地实际上已不限于欧洲地区。然而人们在习惯上仍然把欧洲地区以外的境外货币市场看作是欧洲货币市场的一个组成部分。所以,“欧洲”与“境外”这二个词实际上可以替代使用。

欧洲货币市场是一种新型的国际金融市场。它与传统的国际金融市场明显不同。在传统的国际金融市场上融通资金,一般都是以该市场所在国的货币计值,同时需受该国法令管辖。在欧洲货币市场上融通资金,则是以非该市场所在国的货币计值,同时又不受该国法令管辖。欧洲货币市场的诞生,标志着金融市场的国际化不论从资金来源和运用、借贷货币、利率制定、参与者等方面来说均已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

根据营运特点,可以将离岸金融中心划分为功能中心和名义中心两类。作为一个区域或城市,功能中心聚集了诸多外资银行和金融机构,从事具体的存贷、投资等业务。其中又可分为一体化中心和隔离性中心两种类型。前者的内外投融资业务混在一起,金融市场对居民和非居民开放,伦敦和中国香港金融中心属于此类。后者则限制外资银行和金融机构与居民发生业务往来,只允许非居民参与离岸金融业务,新加坡和美国的“国际银行设施(IBFs)”属于此类。名义中心不经营具体的金融业务,只从事借贷投资业务的转账或注册等事务手续,纯粹是记载金融交易的场所,因此也叫做记账中心。许多跨国金融机构在免税或无监管的城市设立“空壳”的分支机构以将其全球性税务负担和成本降至最低。开曼、巴哈马、巴林等金融中心属于此类。

二、欧洲货币市场的产生与发展

欧洲货币市场的形成与发展,从表面上看,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某些西方国家所采取的货币金融政策造成的,但实质上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生产、市场和资本的进一步国际化以及西方各国经济发展不平衡所引起的货币金融领域矛盾的产物。是国际资金的借贷者对欧洲货币市场和各国国内金融市场两种市场存在的比较利益作出的判断,追求收益最大化,风险最小化的结果。欧洲货币市场之所以有很大的吸引力,关键在于它是一个不受任何国家金融法令约束、其资金移动、存贷金额、利率制定等完全自由的国际金融市场。

欧洲货币市场的最早萌发可以追溯到中世纪中叶。欧洲大陆定期举行博览会。参加博览会的各国商人有时使用汇票来支付货款。这些汇票常常是以博览会举办国货币以外的货币定值的,因此可以算作最早出现的欧洲货币信用工具。

20世纪50年代的朝鲜战争是近代欧洲货币市场的诱发因素。其时,美国政府下令冻结了中国在美国的金融资产。有鉴于此,当时的苏联和东欧等国出于政治上的考虑,决定将其存放美国的美元存款从美国转移到欧洲地区的银行,以免遭受冻结或没收,由此形成了一定规模的欧洲美元存款。据说,那时苏联的美元主要存放在苏联国家银行在巴黎的一个附属机构,其电传代号是“欧洲银行”。于是,各外汇交易商和银行便把从这家银行获得的美元存款称作“欧洲美元”。这就是“欧洲美元”这一称谓的由来。当时的英国政府为吸引资金以恢复英镑的传统地位,特许伦敦的各大银行接受境外美元存款和办理美元的信贷业务。于是,欧洲的美元市场初步形成。

1957年,由于苏伊士运河危机,引发了英镑危机。为了稳定英镑汇率,英格兰银行宣布提高利率并加强外汇管制,禁止商业银行向非英镑区国家提供英镑贷款进行贸易融资。在这种情况下,英国各商业银行为了自身的生存与发展,不得不大量吸收美元存款,转用美元贷款融通贸易资金,而英格兰银行对商业银行经营非居民的非英镑业务是不加干预的。这一措施使得英国在英镑疲软情况下继续保持其在世界性贷款中的传统领先地位,同时也在远离美国的伦敦进一步地确立了欧洲美元市场的雏形。

1958年许多欧洲国家放松或取消了外汇管制,恢复了其本国货币对美元的自由兑换。于是,不仅是美元存款,其他外币存款也在各国商业银行不断增加,这也使投资者能更自由地转移资金,为欧洲货币市场的成长提供了有利条件。

20世纪50年代末以来,美国的国际收支出现了长期的、持续的巨额逆差。由于布雷顿森林体系所赋予的美元作为国际货币的特性,美国出现的国际收支逆差,不论数额多大,实际上可以长期存在而无需弥补,成为美国的对外负债。这造成大量美元外流,顺差国则积存大量美元储备,从而增加了境外美元的供给。而美国政府为了减缓国际收支逆差的增长势头,发布了一些法规,其中有三条法规对欧洲美元市场的发展起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1)1963年7月,美国实行了利息平衡税,规定凡是美国居民购买外国证券,其利息收入必须纳税,以抵消购买外国证券能得到的高利息好处。这项措施的目的一方面是试图阻止美元外流,另一方面是试图限制外国企业用发行证券的方式到美国金融市场筹资。但实际效果却适得其反,美国资本仍通过其他形式和途径继续流往国外,大部分流向欧洲,以获取高利息收益。这反而促进了欧洲货币市场以及欧洲债券市场的发展。

(2)1965年1月美国实行自愿限制对外信贷计划,由联邦储备委员会管理执行。其目的是限制美国商业银行总行的对外贷款能力。其做法是,由联邦储备委员会根据各银行过去的对外信贷水平规定其信贷限额,从而使各银行自动限制其对外信贷额。这就促使美国银行在国外开设分支机构以便扩展信贷业务量,同时也迫使海外企业包括美国企业在国外的分支机构转向欧洲货币市场借款。

(3)1968年1月美国实行对外直接投资计划,强制性地限制美国公司的对外直接投资,包括限制美国公司向其海外分支机构转移的资金额和这些分支机构所获利润在海外进行再投资的资金额。其目的也是为了制止资金外流。结果又是促使这些美国公司在欧洲货币市场上为其海外分支机构筹措资金。

促进欧洲货币市场发展的另一重要因素是Q字条例的执行。根据1933年美国联邦银行法“Q字条例”,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对商业银行储蓄存款和定期存款规定一个最高利率。在20世纪50年代末至60年代初,规定商业银行对通知存款和活期存款(不超过30天的存款)不付利息,30天至90天的定期存款利率为1%,90天到180天的存款利率为2.5%,比期限相同的欧洲货币市场存款利率低,而且在欧洲货币市场对活期存款也支付利息,这就使得美国银行在吸引存款方面处于竞争不利的地位。

另外,在20世纪50年代后期,随着西欧经济的日益发展,对资金需求的日益增加,致使欧洲金融市场的利率持续上升,而美国银行由于Q字条例的约束,不能提高利率。而且,欧洲银行吸取的存款无法定储备金的约束,成本低廉,其存款利率可以高于美国银行存款利率,而其货款利率又可以低于美国银行贷款利率,存贷利差小于美国银行。这就促使原来存放在美国的资金从美国银行提出大量流向欧洲货币市场,以致于欧洲货币市场在1966年以后,资金规模迅猛增大。

自20世纪60年代末开始到70年代,一些主要西方国家通货膨胀严重,货币疲软。同时美国的国际收支赤字又使国际金融市场上资金充斥。于是,投机性的国际游资流向原西德和瑞士。原西德和瑞士的中央银行为维持外汇市场的稳定,采取了一些限制资本流入的措施。各国的金融机构为了获得马克和瑞士法朗纷纷把手中的硬通货投向欧洲货币市场。这也促进了欧洲货币市场的发展。

三、欧洲货币市场的特征

1.以融通短期资金为主

欧洲货币市场之所以主要是短期资金的融通市场,可以从这个市场上资金供给者和需求者的构成来分析。

欧洲货币市场的资金供给者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1)各国中央银行通常将其一部分外汇储备,主要是美元直接或通过国际清算银行存入欧洲银行(Eurobank),以1天、7天或1~3个月为期,获取短期利息。

(2)国际清算银行成立于1930年,并于同年正式开业。国际清算银行由一些国家的中央银行拥有和控制,向各国中央银行并通过中央银行向整个国际金融体系提供一系列高度专业化的服务,是一家办理中央银行业务的金融机构。国际清算银行的主要任务是“促进各国中央银行之间的合作并为国际金融业务提供新的便利”。国际清算银行和欧洲投资银行等国际金融机构也将持有的各种货币资金存放欧洲货币市场生息获利。

(3)跨国银行、跨国公司和官方机构的闲置、多余资金也都存放在欧洲货币市场牟取利息。

欧洲货币市场的资金需求者主要是:

(1)各国政府和政府机构、或为了弥补国际收支逆差和财政赤字,或为了解决周转资金的需要,从欧洲货币市场筹措资金。

(2)商业银行为了调剂头寸,跨国公司为了扩展对外贸易而融通资金,进出口商为了获得短期信贷,也都经常从欧洲货币市场筹措资金。

所以,欧洲货币市场以融通一年以下的短期资金占据了主导地位。后来尽管欧洲中长期信贷有很大发展,但它仍是以短期信贷为基础,即各种中长期贷款资金是通过借短放长来实现的。

2.以银行同业拆借为主

欧洲货币市场的经营以银行间借贷资金为主,也就是银行与银行之间相互拆借资金。银行同业间的资金拆借占欧洲货币市场借贷总额的很大比重,它属于批发市场,因为每笔交易的数额很大,一般少则数万美元,多则可达到数亿甚至数十亿美元。

欧洲银行同业拆借的数额之所以很大,主要是因为它在欧洲货币市场能起以下作用:

(1)有效地调剂头寸余缺。

任何一家欧洲银行在一定时间内(如1天、7天或1个月)经营业务所收付的资金不可能完全相等,总有收支差额。如收入资金额大于支付资金额,头寸就有多余;如支付额大于收入额,头寸就出现短缺。而且这种收支不平衡也不是一成不变的。一家银行只要有多余头寸,随时可以出借给别的银行。同样,如果头寸缺少,也随时可向其他银行拆借。银行同业之间相互拆借头寸非常方便。这样就能有效地调剂市场头寸余缺。

(2)安全地调配营运资金的货币构成。

欧洲银行用于经营业务的营运资金,其货币构成随着业务的开展往往会出现某一种或几种货币所占的比重偏大,另一种或几种货币的比重偏小。这些偏少的货币就不能应付该银行的业务需要。在传统的金融市场上,银行同业拆借一般只限于市场所在国的货币。因此,一般的做法是银行将偏多的货币换成偏少的货币,除非偏少的货币正好是市场所在国货币,这时才进行拆措。例如,一家伦敦银行英镑多,美元少,它只能将多余的英镑换成短缺的美元,这样就要承担英镑对美元的汇率风险。而在欧洲货币市场则可以采用同业拆借方式来解决货币构成问题,即贷出偏多货币,借入偏少货币。这里不存在汇率风险,因为可以直接借贷各种境外货币。例如,一家伦敦银行美元多,日元少,它可以向其他银行借出美元。借入日元。这样就能安全地调配各种货币。

3.以欧洲为中心,分散至其他地区

欧洲货币市场的兴起,必须具备若干条件:

(1)这个地区必须政治稳定,不存在没收冻结非居民资产的危险,也不用担心政府会实行激进的、对货币市场不利的政策。

(2)金融管制宽松。没有外汇管制,资本可以自由流动、不受限制。对银行经营非居民境外货币业务听任自由、不加干预、免交存款准备金。

(3)金融制度完备、银行机构集中,其中拥有若干家能报出存贷利率,据以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的主要银行。

(4)金融设备发达,国际通讯设备先进。与其他金融中心(包括其他地区的欧洲货币市场)通过电子通讯设备密切联系,形成网络,便于交流信息,进行交易。

(5)银行专业人员拥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和业务水平。

(6)地理位置良好,所处的时区有利,利用时差,可以同其他地区连续进行交易。

根据上述条件,欧洲货币市场诞生于欧洲,集中在欧洲,以欧洲为中心,然后分散到其他地区。当今的欧洲货币市场从地理上可切分为五个地区。现在依次按五个地区各选一个欧洲货币市场分述如下:

(1)西欧

伦敦是世界上最主要的欧洲货币市场,它是该市场在欧洲的中心。这种突出的领先地位,一是由于伦敦长期以来就是一个很主要的国际金融中心,为数众多的银行机构组成一个能同世界各地主要金融中心密切相连的国际银行网络,配置先进的电子通讯设备,有很好的条件成为欧洲货币交易中心。伦敦金融工作人员专业水平高,业务精通,操作技术熟练、工作效率高;二是由于英国金融当局对本币和外币银行业务严格划分,对境外货币业务放任自由,从不干预。

以伦敦为基地的欧洲货币市场的最大经营者是美国及日本银行的海外分行。在伦敦的美、日银行的金融操作各具功能特色,已呈明显的分工格局,如日本银行渐渐转向银行同业拆借业务,而美国银行专营大额定期存单业务。伦敦的美元存单是美国花旗银行于1966年率先推出的。

就欧洲货币信贷业务而言,伦敦又是中长期欧洲货币信贷的主要中心。伦敦银行同业拆放利率(LIBOR)不仅在欧洲短期信贷而且成为中长期信贷中应用最广泛、最普遍的参考利率。

尽管伦敦银行不能直接经营欧洲英镑存贷业务,但它们可以运用电讯设备通过英国海峡群岛(Channel Islands)的离岸金融中心从事欧洲英镑业务,然后在伦敦转账结算。

(2)加勒比和中美洲地区

开曼群岛对美国来说是建立海外避税港型的“欧洲银行”最为有利、最为合适的地区。这些避税港型银行是一些国际性大银行,主要是美国银行设立在开曼群岛的分支机构,是独立的法人。但实际上这些大银行只是在其开曼分支机构开立账户,实际的存贷业务、资金筹集和运用并不在那里,而是在其美国总部进行的。但一切交易都在开曼银行记账,其目的是为了逃避税收。

(3)中东

巴林是欧洲货币交易中东地区的中心。黎巴嫩战争使贝鲁特丧失了中东的贸易金融中心地位,这为巴林成为欧洲货币市场提供了条件。另一个原因在于巴林同沙特阿拉伯关系密切,使得巴林成为欧洲沙特里亚尔的交易中心。现在,以巴林银行同业拆放利率(BIBOR)为基础的美元和沙特里亚尔的欧洲信贷已经得到很大发展。

(4)美国

1981年3月,美国政府允许国内银行设立“国际银行业务的设施”,使得美国境内的欧洲货币交易合法化。

国际银行业务的设施是在美国银行及其分行以及外国银行在美国的分行所设立的一个部门,它相当于一家经营境外货币业务的银行,持有一套独立的账户。在这些账户上的存款没有法定准备金规定和支付利息上限。

国际银行业务设施的借贷客户只限于外国居民、其他国际银行业务设施账户及其母公司银行。当国际银行业务设施贷款给其母银行时,母银行仍应遵照规定建立相应的准备金。美国的许多州已经通过法律免征国际银行业务设施的州税和地方税,但仍需交纳联邦税。

国际银行业务设施不能发行可转让的信用工具如大额定期存单,其存款也不能获得联邦存款保险委员会(FDIC)的保险。

禁止国际银行业务设施发行可转让信用工具的目的,是防止美国居民持有这些资产,避免使境外美元与境内美元混淆不清。否则,美国居民可以直接向国际银行业务设施购买可转让存单,或者从流通市场上购买国际银行业务设施的存单。这个禁令,使得国际银行业务设施对美国银行的吸引力大大下降。许多美国银行宁愿选择开办或维持一个加勒比避税港型分行而不愿在本土设立国际银行业务设施。因此,对美国国际银行业务设施热情最大的是美国境内的日本银行和意大利银行的分行,它们的国内法律禁止其在加勒比开设避税港型分行,但没有阻止它们在美国设立国际银行业务设施。

(5)亚洲

新加坡是在亚洲的欧洲货币市场,或称亚洲货币市场。1968年10月美洲银行新加坡分行获准经营境外货币业务,但需要单独记账。这种业务可以接受非居民存款,也可以向海外贷款,存贷资金可以自由流动,也可以对非居民发行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由此形成亚洲货币市场,也称亚洲美元市场。

由于越南战争而流入大量的美元,以及时区适宜,上午可同亚洲其他地区如中国香港、日本进行交易,下午可同欧美地区如伦敦、纽约进行交易,是产生新加坡亚洲美元市场的重要原因。新加坡银行同业拆放利率(SIBOR)是当今在亚洲的境外货币借贷中通常使用的参考利率。

4.很少受到市场所在国金融和外汇法规的约束

货币发行国也无权干预。是真正的自由市场。这是离岸金融市场的关键特征。实际上,只要某个地方管制较松、税收优惠或地理位置优越,即使不存在巨量的资金积聚也能成为离岸金融中心。

5.借贷业务涉及多种货币,且非市场所在国货币

具有独特的利率结构,成本较低,效率较高。欧洲货币市场的存款利率略高于国内金融市场,而贷款利率略低于国内金融市场。

6.资金调拨方便,选择自由

市场所在国政府为吸引资金的积聚,扩大业务,往往给予充分自由的经营环境和许多优惠的措施。各金融机构设施精良,人才优秀,能够提供优质的服务。

四、欧洲货币市场的主要业务

欧洲货币市场的主要业务,是通过银行的存放款调剂资金的供求。

欧洲货币存款分两种:一种是通知存款,即隔夜至7天期存款,可随时发出通知提取;另一种是定期存款,分7天、1个月、2个月、3个月、6个月、1年,最长可达5年,通常以1个月和3个月的短期存款为多,每笔存款的最低额一般为5万美元。欧洲货币市场还流行可转让定期存单,期限以1个月、3个月、6个月期为多,也有长达5年的。这种存单的持有人在需要现款时可在市场上出售。1966年,这种欧洲货币存单首先在伦敦市场上出现。1970年,欧洲货币市场上还出现了欧洲商业票据的发行。

欧洲货币定期存款的交易金额一般至少为100万美元,数百万美元,上千万美元的交易也不少见。欧洲银行吸收的欧洲美元存款反映在它在美国国内银行的活期存款账上。货款亦以相似的方式进行,在伦敦的欧洲银行所贷放的100万美元贷款是通过它在美国银行的100万美元存款转移给借款人来实现的。由此可以看出,欧洲货币市场上的交易是以银行同业间划账为基础的。

在欧洲货币市场上发行的可转让定期存单通常有以下几种形式:

1.龙头存单(Tap CDs)

是一种按需发行的存单,例如,一家欧洲银行需要筹集一笔金额较大的资金,就可发行这种存单。存单面额很大,而且只发行一种面额,如100万美元,500万美元等。这种存单由发行银行直接出售。

2.分档存单(Tranche CDs)

是一种分几档面额发行的存单。面额有大有小,各档不同,最小为1万美元,最大为100万美元。同一档面额的存单,其利率、发行日期,付息日期与存单期限都相同,期限一般是3~5年,投资者可以任意选购哪一档。这种存单对喜欢购买面额较小存单的投资者颇有吸引力。分档存单一般由发行银行委托经理银行公开出售。

3.浮动利率存单(Faloating Rate CDs,FRCD)

这种存单按浮动利率计息。所谓浮动利率是指存单利率定期(如6个月)随市场利率变动而变动。例如,伦敦发行的欧洲美元存单,其利率通常按6月期LIBOR+img9。存单面额为25万美元或以上。

4.远期存单(Forward CDs)

这种存单实际上是发行银行与存款人之间的一份协议,约定在将来某一日期(如5年后某一天)由该存款人购买该发行银行那时发行的一种存单,这是为了回避英国关于可转让存单期限不能超过5年的规定而采取的一种方式。这种存单问题较多,因此并未推广使用。

在欧洲货币放款方面,也有两种:一种是银行同业之间的短期拆放;另一种是银行与非银行之间的短期信贷,以银行同业拆放为主,约占欧洲货币市场业务量的三分之二。银行同业短期拆放是银行间资金拆放的惯用形式,期限最短为隔夜,多则3个月,最长不超过1年。这种拆放主要是凭借贷双方信用,通过电话、电传成交,事后书面确认,无需签订贷款协议。利率一般以伦敦银行同业拆放利率(LIBOR)为基准,LIBOR是根据几家伦敦主要银行上午10∶30的相互间存款或放款利率,计算其算术平均数得出。这几家银行是由借贷双方进行协商,从伦敦市场上业务最大的30多家银行中选出,各主要银行的同业拆放利率报价不一,相差约为1/16%。

银行与非银行之间短期信贷,是指欧洲银行向西方国家地方政府、市政当局、跨国公司和大工商企业提供信贷,解决它们短期周转的需要。利率一般也是参照LIBOR来确定。

欧洲货币交易的结算一般都在合同签订的两天后进行。标准的存贷期限是1个月、2个月、3个月、6个月、9个月以及12个月。此外,还有期限为1天的(即日交易)、1周的(即周交易)和2周的交易。存款可在当日完成并在第二天到期,这叫隔夜存款。另一种相似的存款方式是在交易日的第二天交割,第三天到期。

同外汇交易一样,欧洲货币交易既能直接进行,也能通过经纪人间接进行。市场上有两种利率报价方式,一种是存款利率(Bidrate),另一种是贷款利率(Offer Rate)。两者间有一差价,经纪人向所撮合的借贷双方各收取一定数量的佣金。

由于欧洲货币的借贷是通过相关货币按其本国活期存款结转的方式来进行的,所以,它们与货币发行国国内存款的借贷有很大的替代性。然而,这种替代是不完全的,由于欧洲信贷是在非居民间进行的,因此,货币发行国的外汇管制或资本管制是欧洲存款的特有风险来源。为了与货币发行国国内存款竞争,欧洲银行必须支付更高的利率来补偿这种风险。例如,三个月期的欧洲美元存款利率一般要比美国国内可转让存单的利率高出20到50个基本点(欧洲美元存单市场规模比定期存款市场规模要小得多,其利率要比定期存款低12.5个基本点)。

欧洲银行专门从事数额巨大的欧洲借贷业务,所以它们有能力在同类存款上比货币发行国国内银行报出较高的利率。这种专业化业务经营还能降低欧洲银行的营运成本,同时还能使欧洲银行将其所持有的准备金调整到最优水平。与之相比,货币发行国国内银行都有其金融管理当局规定的准备金要求,从银行的角度来看,这种要求总是达不到最优水平,因为政府规定的法定准备金比率常常偏高。例如,如果商业银行需要在中央银行存放其总资产的5%作为储备资产,这部分资产并不生息,假定商业银行对其负债存款支付的利率为11%,而从非储备资产贷款中获得的利率为12%,那么在扣除固定成本之前的纯利息收入为0.95×12%-11%=0.4%,而没有准备金时的纯利息收入为1%,在没有规定法定准备金的情况下,商业银行持有储备的金额将依赖于其存款期限与贷款期限之对比以及从储备资产上和其他资产上获利之对比。当期限转换频繁或储备资产利率比其他资产利率高时,银行便会决定持有较多的储备。

在欧洲货币市场上,欧洲银行所面临的风险可以分为三种类型:

(1)资产使用的货币与负债使用的货币不一致时所产生的汇率风险。欧洲银行允许其交易员在交易时可以出现敞口头寸(Open Position),但对总体货币不一致的金额却有一个限制。通过即期外汇市场、远期外汇市场等交易,可以消除汇率风险。例如,某借款可以借入欧洲美元,即期买入日元,然后将日元以3个月期贷放出去,同时在远期外汇市场上卖出3个月期日元来消除美元与日元之间的汇率风险。

(2)因资产与负债期限不同而产生的利率风险。只有资产和负债两者的期限完全匹配,欧洲银行才能保证贷款利率总是高于所吸收的存款利率,从而能确保赢利。欧洲银行在银行同业市场上一般无需转换期限,但在欧洲信贷市场上却有期限转换问题。

(3)信用风险,即签约银行不履行合同的可能性。在银行同业市场中,银行的整体形象和所处的地理位置对其所能进行的交易金额影响很大。一般银行根据这两个因素对签约银行的交易金额加以控制,以便能有效地预防信用风险。对于其他客户,银行主要是通过仔细周密的信用评估以减少信用风险。

五、欧洲中长期信贷市场

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国际金融业务不断扩展,欧洲货币市场的资金规模也日益增大。欧洲银行吸收的大量存款必须予以充分运用,这就为扩大欧洲信贷创造了条件。另一方面,对贷款银行来说,单靠提供短期信贷已不能完全解决其资金出路问题,从而迫使它转向提供中长期信贷。对借款人来说,为了筹资进行经济建设、资助大型工程项目以及应付其他国际支付的需要,也需借用中长期信贷。于是,从20世纪60年代后期开始,中长期信贷便在欧洲货币市场上出现。

进入20世纪70年代,欧洲中长期信贷开始迅速发展。这归因于在欧洲货币市场采用展期信贷(Roll-over Credit)。这是一种在短期资金的基础上提供中长期信贷、一笔中长期信贷是若干短期信贷的组合,在贷款期限内(如5年或7年),每隔一定时期(如三个或六个月),根据当时的市场利率调整、确定下一时期的信贷利率,这就是一种浮动利率贷款。

欧洲中长期信贷的贷款期限一般为1~10年,贷款利率为LIBOR加一定的加息率,加息率的高低取决于借款币种、金额、期限,借款人资信和市场资金供求情况等因素。对这种贷款,借贷以方都需签订贷款协议,有时还需借款方的政府、官方机构或金融机构担保。

欧洲中长期信贷还有一种形式,称为辛迪加贷款(Syndicated Loands)或银行贷款(Consortium Loans)。由若干家国籍不同的银行组成团向某一借款人提供金额大的贷款。银团贷款的优点是贷款银行共同合作,避免竞争,分散风险,而借款人则能在较短的时间筹措到独家银行无法提供的大金额长期资金。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银团贷款一直占欧洲中长期信贷较大比重,约占50%以上。它成为欧洲中长期信贷的主要方式。于是形成欧洲银团贷款市场。它是欧洲货币市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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